员工日常绩效管理方案(通用2篇)
员工日常绩效管理方案 篇1
为了保证公司在销售上的连贯性和公司形象的整体性,考虑有效销售激励制度的完整性,以及员工的稳定性,同时为更好激励员工高效地工作和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特制定本草案。
一、薪酬体系:
1、薪酬组成结构:
1、基本工资+补贴+销售奖金;
2、本地员工增加交通补贴;外派员工公司安排住宿增加异地工作补贴,但不享受交通补贴;
3、非经济性报酬:在工作方面提供员工参加有兴趣工作、参与企业管理;企业方面让员工有实现价值的机会;关怀员工个人生活,有公司如家感觉。
2、基本工资标准:
一级置业顾问:800元/月
二级置业顾问:650元/月
三级置业顾问:500元/月
四级置业顾问:400元/月
实习置业顾问:350元/月
3、补贴组成及标准:
生活补贴:100元/月
医疗保险补贴:20元/月
养老保险及其他:100元/月
交通补贴:130元/月
异地工作补贴:130元/月
二、销售奖金组成及标准
销售人员奖金的计算:
销售人员奖金实发额=个人奖金应发总额x业绩提成比例
1、个人奖金应发总额=销售数量奖十销售价格奖十提前收款奖
(1)销售数量奖
销售人员超额完成个人任务指标的,按100元/m支付奖金,超额指标达到50%以上的部分,按120元/m支付奖金,上不封顶。成交者,按成交价1%发放奖金。
(2)销售价格奖
销售人员操作结果高于规定付款方式折扣率的,按其差率的50%计提奖金。
(3)提前收款奖
销售人员根据定购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若提前10天收到房款,则按实际收到房款折算成面积,按5元/m支付奖金,提前收款时间每递增5天,折算到每平方米的提奖标准增加1.5元/m。
2、业绩提成标准
①完成本部门计划销售任务100%以上的,按个人奖金应发总额的110%支付。
②完成本部门计划销售面积任务的90%以上不到100%的,按个人奖金应发总额的100%支付。
③完成本部门计划销售面积任务的70%以上不到90%的,按个人奖金应发总额的`80%支付。
④完成本部门计划销售面积任务不足70%的,按个人奖金应发总额的60%支付。
三、关于进级标准
升降级标准:
置业顾问新进入公司一律按实习置业顾问,工作满一个月后可转为四级置业顾问,工作满三个月(不含实习期),可参加三级置业顾问评定;工作满六个月(不含实习期),可参加二级置业顾问评定;工作满八个月(不含实习期),可参加一级置业顾问评定。
实习置业顾问
工作满一月
四级置业顾问
工作满三月
三级置业顾问
工作满六月
二级置业顾问
工作满八月
一级置业顾问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扣发其所在项目个人奖金。
1、被公司辞退的员工。
2、在该项目销售结束前离职的员工。
3、累计旷工达七天或连续事假二周的员工。
4、在工作中有严重过失,过公司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的员工。
五、员工薪酬管理细节参照公司员工手册。本草案执行时间从公司修订之日起开始。
员工日常绩效管理方案 篇2
为完善学校的绩效考核方案,建立科学准确、多层次、多维度和便于操作的量化绩效考核体系,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形成良性的激励机制,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目的
1、通过公平、合理的评价来确定教师日常工作标准,并以此作为对教师待遇调整和升职、
降职、调职的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新星培训学校全体教师。
第三条考核原则
1、考核人员在考核时,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力求公平、公正,不得徇私。
2、绩效考核以行为模式考核为导向,把绩效考核作为提高校区形象和个人综合素质的管理工具。
3、不应由于有达到目标的压力而出现欺骗和不诚实的行为。
第四条考核期
每月为一个考核期,即每月1-31日为一个考核期。以月考核成绩为依据进行年度考评。
第五条考核方式
以记分方式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
第六条考核指标
1、教师考核指标详见附表―教师月度绩效考核表;
第七条考核指标的权重
考核指标总分为100分,各项指标权重由校部每年制订一次。并公布考核结果。
第八条考核依据
考核主要依据以下内容:
1、工作行为
2、工作态度
3、工作能力
第九条考核程序
1、每月7日前,校长将上月的'对教师的绩效考核情况即《教师月度绩效考核表》公布。
2、考核总分按比例计算,教务长评分占总分50%,教师测评占总分30%,分管领导评分占总分20%,以此标准计算该项评分总分。例如:某项总分7分,校区教务长打5分,总校长打3分,最后该项得分(5×70%+3×30%)=4.2分
3、前台根据绩效考核表统计总分数,并在每月20日前通报最终考核结果。
4、校长对人事行政部的统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十条奖励与惩罚
1、本绩效考核附带绩效工资,以(负50元――200元)为区间范围,在每月工资中体现。
2、课堂教学部分为本方案核心内容,要求必须达到25分(该项总分35分)为及格,低于25分均为不及格。
3、总分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及格,处以50元罚款;
4、总分80-90分(其中课堂教学25分以上)为及格,奖励50元;
5、总分90-99分(其中课堂教学25分以上)以上为良好,奖励绩效工资100元;
6、满分100分,奖励绩效工资200元。
7、分数必须达90分以上取排名前1-3名,分别给予50元、40元、30元的奖励。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办法由本中心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