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应急预案(通用2篇)
节假日应急预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对节假日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单位节假日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应急组织机构
节假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和部门负责的原则。成立公司节假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节假日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和组织工作。救援小组下设事故抢险组、警戒组、后勤保障组、调查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各归口公司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部。
三、小组成员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事故抢险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警戒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公司机关和下属单位人员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公司机关和下属单位人员
(五)调查组
组长:温海洋
副组长:
成员:公司机关和下属单位人员
四、职责分工
(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节假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事件发生后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指挥调度各小组的力量、物资迅速到位。
2、现场指挥抢险救援活动,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3、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事故处理情况。
(二)应急救援各小组职责分工
1、事故抢险组
(1)节假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紧急调用下属各单位人员、物资、机械装备。
(2)根据事故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协调人员疏散和物资抢救工作。
(3)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
2、警戒组
(1)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秩序,设立隔离设施与警示标志。
(2)防止闲杂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3、后勤保障组
(1)负责筹备应急救援资金、物资和装备。
(2)负责联系消防、公安、医院等救援单位。
4、调查组
(1)组织对事件的调查工作。
(2)适时发布公告,将处理进展情况公布于众。
(3)负责事件的有关证据收集、总结、上报和存档工作。
五、事故的报告制度
(一)节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或
最先发现事故人员必须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事件所属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一个小时内向应急处理小组负责人及指挥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做好事故有关续报工作。
事件报告内容: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事件的简要情况;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及采取的应急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二)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按预先确定的通报程序规定,通知各小组赶赴现场组织救援,根据事件情况向有关应急机构及上级部门报告。
六、应急救援原则和现场组织
(一)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原则:坚持“救人第一、以快制快”的原则,“迅速组织、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
(二)事件发生后,事件单位和现场人员在迅速报告的同时,应积极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防止事故继续蔓延扩大。
(三)各救援小组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通知其成员单位,迅速到达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七、救援工作纪律
各单位相关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预案有关规定,节假日期间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人放在第一的位置,一旦接到救援命令,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开展有效的抢险工作。
节假日应急预案 篇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最大限度减少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拥挤,踩踏伤亡事故中的人员伤亡,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迅速疏散人群,及时开展救援,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范围内所有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置。主要包括:
1、旅游风景区发生的拥挤、踩踏伤亡事故;
2、集贸市场发生的拥挤、踩踏伤亡事故;
3、各种灯会、花会、庙会、等民间传统活动中发生的拥挤、踩踏伤亡事故。
4、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发生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分别适用政府制定的相应应急预案。
(三)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原则,依法处置,责任明确的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指挥机构
总指挥:政府镇长
副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长。
成员:公安、工商、国土、安监、政府办、卫生院负责人及各片长
应急处置队伍约三十人
(二)职责:
1、指挥部要掌握全镇范围内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分布情况。
2、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保证随时到位。
3、指挥部有权对全镇范围内用于抢险工作的人员、车辆及各种物资和人力资源进行调度。
4镇应急处置队要迅速赶到事故发生地,按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5、各卫生院要确保医护人员要立即到场。展开抢救工作。
6、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现场抢救方案,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2)积极组织伤亡人员的'紧急抢救。
(3)组织事故危险区域内的群众疏散和转移。
(4)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抢救工作进展情况,并写出事故处理情况报告。
三、预测与预警
各村委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加强隐患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镇政府对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能立即处置的立即处置,处置有困难的及较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事故救援电话
(一)县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值班电话:
镇政府值班电话:
(二)事故紧急救援电话
医疗急救中心120
火灾事故119
民爆物品、烟花爆炸事故110
交通事故122
学校事故8211727(文教局)
建筑坍塌事故8212833(建设局)
危险化学品事故8269166(安监局)
森林火灾事故8211325(林业局)
水利事故8212425(水利局)
各类中毒事故8211283(卫生局)
矿山事故8211314(矿管局)
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8212849(质监局)
(三)镇应急值班人接到事故报告后,要问清事故地点、性质、报告人的单位和姓名等情况,立即上报镇政府主要领导,并迅速通知应急指挥部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抢险队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四)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一旦发生,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实现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