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应急预案(通用5篇)
总体应急预案 篇1
1、目的
冬季特殊的气候对公路运输带来极大的影响,冰雪天气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为了对因突发事故而需救援或撤离的人员提供援助,并使其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将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及对环境污染减到最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在冬季突发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情况下,采取应急救援处理的全过程。
3、责任
3.1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到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2副总经理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3.3安全员负责紧急救援时的具体事务及救援现场的安全保护工作。
3.4其他员工应服从组长的安排,快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工作。
4、救援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5、应急救援小组电话:
6、应急救援备用车辆:
7、应急救援主要程序
7.1接到事故报警,立即召开应急小组会议,组织救援人员,安排救援车辆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采取下述活动。
7.1.1人员伤害事故:若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在场人员应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若伤者行动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伤势非常轻微,身体无明显不适,能站立并行走,在场人员应将伤员转移至安全区域,再设法消除或控制现场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然后找车护送伤者去医院做进一步检查。
若伤者行动受限制,身体被挤、卡、压、夹住无法脱开,在场人员应立即将伤者从事故现场转移到安全区域,防止伤者受到二次伤害,然后,根据伤者的伤势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若伤者伤口发生出血不止的症状,在场人员应立即用现场配备的急救药品,为伤者止血(一般采用指压法,加压包扎法,止血带止血法),并及时用车将伤者送医院治疗。
若伤者伤势较重,出现全身各处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内脏受伤等症状,在场人员应立即根据针对伤者的症状,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并在急救的同时,派人联系车辆或拨打急救电话(120),以最快的速度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
7.1.2化学危险品伤害事故。
身体接触到化学有害液体者,在保暖的.情况下,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用肥皂擦洗并送医院就医。
眼睛受到化学有害液体或气体刺激者,抬起眼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并送医院治疗。
吸入有害化学蒸气者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上风处,安置休息并保暖。
吸入过量有害气体而引起呼吸困难或心脏停止跳动,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紧急措施,同时要立即联系车辆或呼叫急救电话(120),以最快的速度将伤员送到最近的医院急救。
7.2在公司组织救援的同时,应立即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
7.2.1报告部门:当事故发生在县运管所辖权范围内时向县运管所报告;当事故发生在县运管所辖权范围之外时,向运管所及市运管处报告。
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运输危货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公司已采取何种救援手段。
7.2.2当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时,请求上级部门支援。
8、化学危险品泄漏
8.1化学危险品泄漏,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迅速关闭槽车阀门,防止化学危险品流淌。
8.1.1少量化学品液体泄漏时,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旷处理其发挥或用沙土掩埋。
8.1.2大量化学品液体泄漏时,应拨打消防电话(119)请求消防部门支援,用大量雾状水喷洒罐体降温防爆,同时用喷淋水保护抢险人员的堵漏工作。
8.1.3发生火灾时,请救消防人员用大量水冷却罐体降温防爆,同时采用相应的化学方法稀释,中和化学危险品液体。
8.1.4泄漏排除后,用大量水冲洗被污染的地面并将污水引流到允许排放的地点。
9、车辆排障
9.1当交警、保险等部门完成好相应的程序后,立即对事故车辆进行排障。
9.1.1车辆损坏轻微,仍能行驶的车辆,在驳载后送附近有危险品修理资质的修理厂维修。
9.1.2车辆损坏严重时,在驳载后请求排障车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车场等待处理。
10、事故处理结束后,紧急救援组长应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对调查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备案。
总体应急预案 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统
一、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并与《贡山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
1.3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以及对我县历史资料和危害现状的科学分析,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14分类30种。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1.4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由低到高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1.4.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1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乡甚至全县、全州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乡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全乡各方面资源和力量紧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1.4.2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乡政府调度各个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1.4.3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3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乡政府调度多个部门甚至全乡的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1.4.4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4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需要乡政府调度个别部门的资源和力量进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指导全乡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并有效与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对接。
1.6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监测网络,强化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有效控制危机,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3)坚持依法规范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坚持统一领导的原则。在乡委、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专业处置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5)坚持协同处置的原则。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企事业单位、村、村民小组、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
(6)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按照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实现人力、物资、设备、技术和信息的有机配置,形成全方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做到统一调度和资源共享。
(7)坚持科学应对的原则。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1.7应急预案体系
普拉底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个)。总体应急预案是全乡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乡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乡政府负责制定,经乡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实施。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33个)。专项应急预案是乡直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的预案。由牵头部门与支持部门共同制定,经乡政府批准后由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并报乡政府备案。
(3)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预案
(6个)。应急保障预案是乡直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的预案。包括自然灾害救助、治安维护、医疗救护、应急通信、交通运输和气象应急保障预案,由牵头部门与支持部门共同制定,经乡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乡政府备案。
(4)村、村民小组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9个)。各村、小组要在乡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制定,并报乡政府备案。乡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及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对专项应急预案中没有涉及到的灾害灾种和应急保障预案中没有涉及到的应急保障事宜,结合实际制定部门应急预案,并报乡政府备案;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应急预案,并报乡政府备案。部门应急预案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设普拉底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作为非常设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全县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主任:丰文波、钱文义乡政府应急委员会副主任:副乡长、乡政府办公室主任、各牵头部门行政一把手。乡政府应急委员会成员:乡长助理,乡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乡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乡武装部、乡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乡政府应急委员会在主任的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各类较大以上级别的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副主任和成员按照业务分工和在乡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各专项指挥部(以下简称各专项指挥部)中兼任的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乡政府办公室主任协助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主任、其他副主任处理有关工作。
2.1.2乡政府应急委员会职责:
(1)研究确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2)负责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共公共事件的组织和指挥;
(3)负责审定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负责抓好全乡性应急重大项目建设,并检查落实情况;
(5)当突发公共事件超出本乡处置能力时,依据程序及时上报并请求上级支援;
(6)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协调与上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关系;
(7)部署和总结全乡年度应急工作。
2.2办事机构
2.2.1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下设乡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设在乡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办主任兼任,并设一名秘书负责日常事务工作。为方便工作,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乡司法所,作为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的指挥平台。
2.2.2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全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所涉及的全乡性重大工作事项提出建议,并报乡政府应急委员会。
(2)负责全乡重大应急救援问题的调查研究、承办会议、起草地方性应急法规和规章草案、重要文件等;依据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全乡应急救援系统建设的措施和规划。
(3)负责《普拉底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组织、指导和检查乡直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和评估工作。
(4)负责全乡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可动员力量的培训指导工作;督促落实和检查指导乡直各单位、组织实施的预案演练工作。
(5)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紧急预警发布和相关新闻报道的审核以及各新闻媒体的协调、接待等相关事宜;负责全乡紧急救援、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指导和检查全乡应急救援物资基地建设及物资储备工作;督办和协调应急救援所需资金、设备、物资的调拨、运输工作。
(7)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建立覆盖全乡的应急信息系统和指挥平台,收集应急信息,并对重要信息提出处置建议报乡政府应急委员会。
(8)负责接收和办理上级领导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或需向上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督促落实乡政府领导和乡政府应急委员会领导有关决定事项和指示、批示精神,适时做好与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的信息沟通工作。
(9)负责与县政府应急委员会专家组成员的联络。
(10)负责与县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负责与毗邻乡镇在信息沟通、应急支援等方面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11)承办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专家组乡政府应急委员会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请专家、学者组成专家组,为制定中长期公共安全规划、信息系统建设与强化危机管理提供决策性意见和建议;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灾害评估、灾情分析和应急科学研究等工作;必要时,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应急联动机制各专项指挥部的牵头部门和支持部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在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按职责与分工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运行机制
要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要整合各有关方面资源,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加强我乡应急中心建设,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加强农村、矿区、林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建设。本预案的启动条件和程序: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信息监测部门或事发地的紧急通报进行分析评估,当确认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时,报请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确定事件级别,制定应急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发布启动命令,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1预测与预警乡政府应急委员会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科学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信息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监测网络,在现有气象监测、汛情监测、地震监测、交通安全监测和森林防火监测等手段的基础上,拓宽信息渠道,扩大监测能力。
(2)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要负责本乡镇或本行业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掌握本乡镇和本行业重大危险源数量、重大隐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以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做好信息收集和风险分析工作。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村小组要立即如实向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相关情况,由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时上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2)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各相关部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重要信息报告后,研究判断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及时提出紧急处置建议,向乡政府应急委员会报告,并将乡政府应急委员会领导同志批示或指示传达给有关村委会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3)各村、及村民小组和相关部门要及时掌握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送,要高度重视,严密监视事态发展,及时上报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同时,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时汇总有关情况,向上级汇报。
(4)突发公共事件中出现港澳台侨和外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或者可能影响到境外的情况时,由乡政府或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并按规定通报、沟通和协商。
3.2.2先期处置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要立即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
(2)乡政府应急委员会在向县政府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3.2.3应急响应
一旦发现事态危害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时,应立即向上级政府应急委员发出请求,由上级政府应急委员会协调其他应急力量予以增援。
3.2.4指挥与协调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1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级):由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请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乡长或分管副乡长等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各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和事发地村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同时,立即上报上级政府,请求支援。
(2)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3级):乡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及时上报上级政府请求支援。
(3)一般突发性公共事件
(4级):各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或乡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政府领导和相关专项指挥部领导负责指挥。必要时,上报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请求支援。
3.2.5社会动员
(1)依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确保不同程度、不同范围的社会动员。在启动各级相应应急处置预案时,发布社会动员令,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事件信息,实施现场动员和提供有关保障,组织人员疏散、隐蔽和隔离等。根据需要,动员妇联、共青团等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等所有可以动员的一切力量,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全乡范围内的社会动员,由乡政府报请市政府批准。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全乡社会动员工作,会同宣传部门和公共媒体搞好动员教育,制定社会动员方案,协调乡直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并报乡政府应急委员会备案。
3.2.7应急结束
(1)乡政府应急委员会、各专项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结束,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按程序及时结束应急处置工作。
(2)专项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需将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经乡政府或上级政府应急委员会批准后,作出同意应急结束的决定。
(3)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省政府应急委员会或省专项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由市、县政府应急委员会或其专项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应急结束情况要及时通知到参与事件处置的所有部门和单位,必要时还应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
3.3恢复重建
3.3.1善后处置
(1)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会同事发地村委会,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2)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后,现场指挥部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理事故现场,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3)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3.3.2社会救助
(1)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迅速调拨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
(2)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社会救济救助制度,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社会救助。同时,司法部门要积极做好司法救助工作。
(3)红十字会、慈善机构等社会公益性团体和组织应在各自工作的范围内,协助政府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工作。
3.3.3保险与理赔
保险公司要发挥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各类危害事件的特点,逐步扩展保险种类,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及时进行理赔。
3.3.4调查与评估
(1)对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要适时成立调查小组,对事件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在宣布应急结束后的5日内,向乡政府应急委员会提交突发公共事件调查报告。由乡应急委员会负责向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2)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在宣布应急结束后,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突发公共事件核查小组,对事件危害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在10日内将评估报告报送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由乡应急委员会负责向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3.3.5恢复重建
乡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村委会具体负责恢复与重建工作。需要上级政府给予援助的,由乡政府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3.4信息发布
(1)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2)乡政府应急委员会或者其授权机构负责统一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
(3)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必须遵守纪律,严格把关,尤其是涉外、涉及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等重大问题的新闻报道,必须按有关政策和法律执行。
4.应急保障
根据事件危害程度,乡直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相关预案要求,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财力、物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的急需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必要时,由乡政府负责向上级政府请求援助。
4.1人力保障
(1)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地震救援、防洪抢险、森林消防、矿山救护、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
(2)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是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社会力量的应急能力建设,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
(3)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乡政府按照预案分工调用应急队伍和社会力量进行处置。必要时,要及时向上级政府请求援助。
4.2财力保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条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列入县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作为公共财政应急准备资金;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必要时,请求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
(2)财政部门负责公共财政应急准备资金的管理,重大资金的动用必须由县政府应急委员会审批。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和审计。
4.3物资保障
(1)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储备、调拨方案,明确储备地点、储存方式、储存物资种类、储藏数量和调拨程序等,应急储备物资调用由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统一协调。
(2)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起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中心。
4.4基本生活保障
乡民政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5医疗卫生保障
(1)乡卫生院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加强公共卫生体系的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机制、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医疗救治系统、卫生监督系统和信息支持系统,全面提高公共卫生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2)建立覆盖全乡的动态数据库,做好应急医疗救护队伍、疾病控制队伍、医疗卫生设备等资源的调度工作。
(3)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需要,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应当采取公众自救、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救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6治安维护
(1)乡武装部、派出所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治安保障工作,并会同县武警大队制定治安维护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在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应做的各项工作。
(2)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公安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警戒和治安管理,并根据需要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示标志;协助有关部门及时疏散灾民和伤亡人员,维护
社会秩序,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要
总体应急预案 篇3
为加强20xx年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工作,保障旅客走得及时,走得舒心,走得放心,保证国庆节假日期间客运秩序和道路安全生产以及生活物质正常运输,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确立领导小组
为保障我县20xx年道路国庆节假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保障组织工作,我所成立道路运输领导小组:
二、运力保障
道路运输期间,根据州处的统一部署和我县实际情况,为确保运力的充足,结合客运站车辆运行实际,安排3辆客运车辆作为应急车辆,同时安排5辆5吨以上的货车作为我县客货运输的储备运力,货车安排情况具体如下:,以备应急时统一调度指挥。
三、加强安全管理
(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班线客运、旅游客运、维修企业要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认真做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排查事故隐患和安全管理薄弱环节,重点排查参营车辆技术状况、车载安全应急设施设备、驾驶员资格和培训情况、卫星定位监控设备情况等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强化措施、落实到人、限期整改销号,并建立隐患排查整治档案。对未参加培训教育的驾驶员和车载安全应急设施设备配备不齐全、安全技术状况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得参加营运。
(二)抓牢从业人员安全教育。道路运输企业在汛前务必对营运驾驶员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要结合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及自然灾害或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操作技能,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训培训,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盯紧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要盯紧超长客运、旅游客运等重要领域,进一步强化各项安全监管措施落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管控措施,如遇极端恶劣天气、道路断道或封闭等预警情况时,运输企业要果断采取调整发班时间、绕道运行、停班等避险措施,避免冒险通进;对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线路,坚决不得安排客运车辆发班通行;如已在运行途中的,要及时向驾驶员发送预警信息,通知驾驶员将车辆停放到安全地带等待,或在公安交警指挥下按照规定的.绕行线路运行。
(四)强化源头车辆动态监控。各运输企业要认真落实监控管理制度,对重点线路要实行全天候、全过程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屏蔽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等违法违章行为,将安全隐患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超长线客运车辆要认真落实凌晨2点至5点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严禁客运车辆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通行三级以下(含)山区公路。
四、着力强化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合力
(一)强化层层落实的责任机制。要切实履职尽责,主要负责人对防汛工作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要落实节假日期间责任和工作任务,切实做好汛期各项工作。
(二)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道路运输安全责任大过天的思想,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建立完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处理措施及抢险救援机制,形成信息共享的整体合力,及时掌握运输线路沿途地区极端天气、汛情、地质灾害,道路通行条件、交通管制等重要信息的预警预报,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防范和降低事故灾害损失。
五、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日常应急工作。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失责追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结合今年国庆节假日实际,及时修订和完善自然灾害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等应急预案,认真做好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储备,细化应对措施,有针对性宣传普及道路运输安全及事故处理相关知识,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提高应急响应和抢险救灾处置能力。
(二)严格值班值守制度。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坚持汛期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关键岗位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国庆节假日期间,我所将重点对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及值班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安全责任不落实、职责履行不到位、安全事故隐患突出问题及值班情况进行通报。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明确道路运输安全事故信息报送人员,一旦发现险情要坚持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规范上报,汛期期间事故等信息报送给当班值班人员。各道路运输企业务必要在9月29日前将汛期联络员报我所对口业务科室备案。
总体应急预案 篇4
一、目的
当酒店发生各类突发事件时,各部门能够统
一、有效的及时行动,采取措施应对,将事件控制在最小范围,将损失降到最低。
二、突发事件的定义
影响酒店经营秩序,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如火灾、爆炸、地震、死亡事故、大面积停电、洪水、中毒等。
影响酒店经营秩序,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如聚众闹事、斗殴、行凶、自杀、抢劫绑架、防台、防汛、客人死亡、电梯困人重大盗窃案件等。
三、机构设置及职责
为更好的保障酒店安全,落实责任,酒店就突发事件处置成立三级组织机构。一级由酒店总经理及各部门经理组成;二级由部门经理及本部门各基层管理人员组成;三级由各部门各区域最高负责人组成。 酒店突发事件处理指挥部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值班经理
成员:各部门经理
职责:
1、当酒店发生1级突发事件时,应迅速成立酒店突发事件处理指挥部,各成员在接到通知后,除在现场处理该事件成员外,其余人员必须及时按要求赶赴指定地点集合。(由总指挥根据事件性质及事发现场情况决定集合地点。)
2、各成员集合后,必须及时了解事件起因经过、发展过程、目前情况,根据了解到的情况综合分析,快速出台解决问题办法。
3、由总指挥对各成员进行分工,接到任务后,各成员立即开展应急工作。
4、事件处理结束,由指挥部处理善后事宜。
指挥部下辖酒店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酒店突发事件处理指挥部总指挥
副组长:酒店各部门经理、当值经理
成员:所有当值员工
职责:
1、接到酒店突发事件处置指挥部命令后,立即按要求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2、各副组长(或副组长指定人员)负责指挥、协调本部门员工开展应急工作,并及时将工作进程向总指挥汇报。
3、负责善后收尾工作。 部门突发事件处置指挥小组
组长:当值经理、部门当值最高负责人、保安部当值最高负责人
成员:本部门各管理人员、保安部当值主管(领班)
职责:
1、当酒店发生二级突发事件时,应迅速成立门部门突发事件处理指挥小组,各成员在接到通知后,除在现场处理该事件成员外,其余人员必须及时按要求赶赴指定地点集合。(由组长根据事件性质及事发现场情况决定集合地点。)
2、各成员集合后,必须及时了解事件起因、发展过程、目前情况,根据了解到的情况综合分析,快速做出解决问题办法。
3、由组长对各成员进行分工,接到任务后,各成员立即开展应急工作。
4、一分钟内成立由本部门员工组成的应急第一力量,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事态扩大。
5、事件处理结束,由小组处理善后事宜。
6、由组长负责将整个事件向酒店分管副总、总经理作书面报告。 区域突发事件处置小分队
队长:事发区域最高负责人、当值经理、保安部当值主管(领班)
成员:事发区域其他管理人员
职责:
1、当酒店发生三级突发事件时,应迅速成立区域突发事件处置小分队,各成员在接到通知后,除在现场处理该事件成员外,其余人员必须及时按要求赶赴事发现场。
2、各成员集合后,必须及时了解事件起因、发展过程、目前情况,根据了解到的情况综合分析,快速做出解决问题办法。
3、由组长对各成员进行分工,接到任务后,各成员立即开展应急工作。
4、一分钟内成立由本区域员工组成的应急第一力量,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事态扩大。
5、事件处理结束,由分队处理善后事宜。
6、由队长负责将整个事件向部门经理作书面报告。
四、事件分级
参照国家法规,结合本酒店实际情况,按三级划分。
一级:涉及到整个酒店或后果会影响到酒店的安全事故,由酒店突发事件处理指挥部处理;在指挥部成员到达之前,由值班经理、保安部当值最高负责人负责前期处理。
二级:影响局限在部门的安全事故,由部门突发事件处置指挥小组处理;
三级:酒店局部小范围事件,由区域突发事件处置小分队处理。
五、突发事件处理纲要
总则:处理要及时、有效,将影响、损失降到最低。
细则:
1、及时控制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恶化;
2、控制住事态后,必须及时了解事情详细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方案;
3、情况不明了或无法了解到情况,必须及时根据事件性质通知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到场处理。
六、操作程序
(一)、接案和报案程序
1、一旦在酒店发生刑事、爆炸、地震等突发事件,要迅速将案情报告保安部,报案程序为三种:
(1)员工报案:
发现案情的员工必须立即向保安值班室报告(报警电话:3003)简明扼要说明事发时间、地点、起因、过程、现状和报案人部门、姓名。报告必须符合c事实,严禁虚报、谎报。
(2)宾客报案:
任何接到宾客报警的部门:如总机、房务中心、大堂副理,必须按记录的五个要素(时间、地点、起因、过程、现状)问清再将情况报保安值班中心。
(3)消防监控中心监控设备发现案情:
应立即通知当班主管或领班及保安巡逻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跟踪录像,封锁现场,为解决事情提供第一手资料。
2、当保安部确认事件发生时,由保安部当值最高负责人按事件分级直接通知相关部门或指令总机值班人员以最快的方式通知有关部门。指令为:我是保安部,现xx区域发生重大事件,请按规定立即通知下列部门:xx部、xx部、
3、总机值班人员接到指令后,立即使用电话按要求通知有关部门。
4、保安部在通知总机执行指令时,同时视事件情况及发展趋势决定是否需要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汇报求助。
5、总机在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内,必须发挥联络中心作用,冷静、准确、快速传达指令,保证信息畅通。
如突发事件造成酒店内部通讯中断,必须及时利用外线手机、对讲机、酒店应急广播、手持扩音喇叭、指定专人通讯员负责通讯等工具、方式进行报案及通报工作。
(二)、疏散和救护
1、划定疏散安全区域,指挥部根据酒店建筑特点和周围情况,指定酒店停车场、员工通道为疏散安全区域。
2、根据情况由疏散范围内员工接指挥部指令后,至现场指挥疏散人员,并向客人通报简情,消除恐慌情绪,疏导宾客安全、迅速离开事发地点到指定地点集中。
3、立即启动疏散区域消防广播、警铃,提示客人配合疏散。
4、疏散救护责任到人,专人负责疏散工作,专人负责疏散清理工作,以边疏散边清理为原则。疏散区域部门负责清点、核对疏散人数。
5、现场救护
(1)人财部携带简单救护工具在现场对疏散人员进行简单护理,重症人员必须及时通知医疗部门进行救治或安排车辆送往就近医院救治。
(2)非火警时,对受伤或行动不便人员应从消防电梯(员工电梯)转移,或由工程部人员开专梯转移。火警时,安排人员从安全通道撤离。
(3)前厅部接到通报后组织车辆停于大厅门口等待运送伤员。
(三)、应急处置小组
1、听从指挥部的指令,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赶赴现场,控制事态;
(2)接指令疏散现场人员;
(3)封锁事发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出;
(4)封锁酒店各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出;
(5)抢救、保护酒店、客人财物。
(四)、发生突发事件时有关部门的反应
1、保安部
(1)接到报案后,通过电话或对讲机通知保安主管及领班携带相关器械迅速赶赴现场;
(2)通报保安部各岗位简情,保持对讲机通讯畅通;
(3)保安监控室严密监视案发现场和各出入口,进行跟踪录像;
(4)保安部保留值班监控室、车场二个岗位,其余人员前往事发现场协助处置;
(5)参加处置小组的主管、领班、巡逻员做好保护现场的工作。
(6)及时了解现场情况,掌握事件动态并向处置指挥部门汇报。
(7)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局面,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2、事发区域部门
事发区域负责人接到通报后:
(1)本部门员工坚守岗位,做好本职工作。
(2)现场工作人员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的人和事立即报告。
(3)主管及服务员按指挥部指令进行人员疏散,引导宾客迅速离开事发地点到
指定地点集中。
(4)参加处置小组的人员应做好保护现场的工作,防止无关人员进出现场。
3、前厅部
(1)本部门员工坚守岗位,防止趁乱打劫。
(2)安排好酒店车辆停于大门口,做好出车准备,随时运送伤员。
(3)如事发区域在本部门,应做好保护现场工作。(4)安排大堂副理在门口接应政府职能部门到来。
(5)安排人员在每个疏散口引导宾客疏散到安全区域。
(6)安排行李员控制电梯,协助财务转移财务资料及现金等物品。
4、工程部
(1)本部门员工坚守岗位,做好重大事故时启动、关停设备的准备。
(2)指派一名主管迅速赶赴现场,控制现场的电源及设备(根据情况),该切断的要及时切断,并解决现场的必需照明。
(3)各机房工作人员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立即报告,并严防破坏。
(4)视事故情况,指令关闭空调装置和煤气总阀。
(5)指派电梯工将客用电梯降到底层,并切换消防电梯以便运送伤员及抢险人员。
5、行政部
(1)组织办公室人员带好急救医药用品赶赴现场。
(2)如有客人员工受伤,负责救治并记录。
(3)必要时协助指挥疏散人员。
6、财务部
(1)出纳员包括前台、夜审、各营业场所收银员收好现金、账册,并锁进保险柜,随身保管好保险柜钥匙。
(2)客人贵重物品寄存钥匙,应专人随身保管,必要时在保安的协助下转移。
(3)组织人员待命,协助医务室救护伤员。
7、餐饮部、客房部
(1)营业时间应尽可能不要惊扰客人,以免发生混乱,服务员要保管柜台钱账,同时尽最大能力防止漏账。
(2)根据指挥部指令关闭煤气电器设施,疏撒客人以安全通道撤离。
(3)如事发区域在本部门,请做好保护现场的工作。
(4)控制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8、销售部
销售部接到通报后,应带领部门员工赶到疏散安全区域协助维持秩序,并协助前厅部做好客人安慰解释工作。
9、发现者报告人员
发现者报告后,必须在现场等待,视情况制止或仔细观察事件的发展,直到酒店领导或保安人员到来,并继续配合处理有关事务。
10、要求
(1)处置、救护小组人员必须按照指挥部要求,快速反应,规范行动。
(2)必须及时有效控制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积极救护伤员,认真保护现场。
总体应急预案 篇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并与《贡山县人民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
1.3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以及对我县历史资料和危害现状的科学分析,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14分类30种。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1.4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由低到高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1.4.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1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乡甚至全县、全州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乡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全乡各方面资源和力量紧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和有关部门。
1.4.2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乡调度各个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和有关部门。
1.4.3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3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乡调度多个部门甚至全乡的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和有关部门。
1.4.4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4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需要乡调度个别部门的资源和力量进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指导全乡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并有效与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对接。
1.6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履行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监测网络,强化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有效控制危机,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3)坚持依法规范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坚持统一领导的原则。在乡委、乡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专业处置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5)坚持协同处置的原则。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企事业单位、村、村民小组、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
(6)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按照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实现人力、物资、设备、技术和信息的有机配置,形成全方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做到统一调度和资源共享。
(7)坚持科学应对的原则。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1.7应急预案体系
普拉底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个)。总体应急预案是全乡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乡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乡负责制定,经乡常务会议通过后实施。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33个)。专项应急预案是乡直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的预案。由牵头部门与支持部门共同制定,经乡批准后由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并报乡备案。
(3)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预案
(6个)。应急保障预案是乡直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的预案。包括自然灾害救助、治安维护、医疗救护、应急通信、交通运输和气象应急保障预案,由牵头部门与支持部门共同制定,经乡批准后实施,并报乡备案。
(4)村、村民小组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9个)。各村、小组要在乡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制定,并报乡备案。乡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及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对专项应急预案中没有涉及到的灾害灾种和应急保障预案中没有涉及到的应急保障事宜,结合实际制定部门应急预案,并报乡备案;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应急预案,并报乡备案。部门应急预案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设普拉底乡人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乡应急委员会),作为非常设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全县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乡应急委员会主任:丰文波、钱文义乡应急委员会副主任:副乡长、乡办公室主任、各牵头部门行政一把手。
乡应急委员会成员:乡长助理,乡办公室副主任,乡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乡武装部、乡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乡应急委员会在主任的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各类较大以上级别的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副主任和成员按照业务分工和在乡突发公共事件各专项指挥部(以下简称各专项指挥部)中兼任的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乡办公室主任协助乡应急委员会主任、其他副主任处理有关工作。
2.1.2乡应急委员会职责:
(1)研究确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2)负责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共公共事件的组织和指挥;
(3)负责审定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负责抓好全乡性应急重大项目建设,并检查落实情况;
(5)当突发公共事件超出本乡处置能力时,依据程序及时上报并请求上级支援;
(6)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协调与上级及各有关部门的关系;
(7)部署和总结全乡年度应急工作。
2.2办事机构
2.2.1乡应急委员会下设乡人民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乡应急管理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设在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办主任兼任,并设一名秘书负责日常事务工作。为方便工作,乡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乡司法所,作为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乡应急委员会的指挥平台。
2.2.2乡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乡应急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全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所涉及的全乡性重大工作事项提出建议,并报乡应急委员会。
(2)负责全乡重大应急救援问题的调查研究、承办会议、起草地方性应急法规和规章草案、重要文件等;依据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全乡应急救援系统建设的措施和规划。
(3)负责《普拉底乡人民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组织、指导和检查乡直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和评估工作。
(4)负责全乡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可动员力量的培训指导工作;督促落实和检查指导乡直各单位、组织实施的预案演练工作。
(5)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紧急预警发布和相关新闻报道的审核以及各新闻媒体的协调、接待等相关事宜;负责全乡紧急救援、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指导和检查全乡应急救援物资基地建设及物资储备工作;督办和协调应急救援所需资金、设备、物资的调拨、运输工作。
(7)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建立覆盖全乡的应急信息系统和指挥平台,收集应急信息,并对重要信息提出处置建议报乡应急委员会。
(8)负责接收和办理上级领导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或需向上级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督促落实乡领导和乡应急委员会领导有关决定事项和指示、批示精神,适时做好与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的信息沟通工作。
(9)负责与县应急委员会专家组成员的联络。
(10)负责与县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负责与毗邻乡镇在信息沟通、应急支援等方面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11)承办乡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专家组乡应急委员会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请专家、学者组成专家组,为制定中长期公共安全规划、信息系统建设与强化危机管理提供决策性意见和建议;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灾害评估、灾情分析和应急科学研究等工作;必要时,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应急联动机制各专项指挥部的牵头部门和支持部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在乡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按职责与分工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运行机制
要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要整合各有关方面资源,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加强我乡应急中心建设,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加强农村、矿区、林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建设。本预案的启动条件和程序:乡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信息监测部门或事发地的紧急通报进行分析评估,当确认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时,报请乡应急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确定事件级别,制定应急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发布启动命令,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1预测与预警乡应急委员会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科学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信息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监测网络,在现有气象监测、汛情监测、地震监测、交通安全监测和森林防火监测等手段的基础上,拓宽信息渠道,扩大监测能力。
(2)和相关行业部门要负责本乡镇或本行业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掌握本乡镇和本行业重大危险源数量、重大隐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以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做好信息收集和风险分析工作。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村小组要立即如实向乡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相关情况,由乡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时上报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2)乡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各相关部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重要信息报告后,研究判断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及时提出紧急处置建议,向乡应急委员会报告,并将乡应急委员会领导同志批示或指示传达给有关村委会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3)各村、及村民小组和相关部门要及时掌握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送,要高度重视,严密监视事态发展,及时上报乡应急管理办公室。同时,乡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时汇总有关情况,向上级汇报。
(4)突发公共事件中出现港澳台侨和外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或者可能影响到境外的情况时,由乡或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及相关部门,并按规定通报、沟通和协商。
3.2.2先期处置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要立即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乡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
(2)乡应急委员会在向县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3.2.3应急响应一旦发现事态危害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时,应立即向上级应急委员发出请求,由上级应急委员会协调其他应急力量予以增援。
3.2.4指挥与协调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1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级):由乡应急管理办公室报请乡应急委员会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乡长或分管副乡长等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各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和事发地村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同时,立即上报上级,请求支援。
(2)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3级):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及时上报上级请求支援。
(3)一般突发性公共事件
(4级):各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或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领导和相关专项指挥部领导负责指挥。必要时,上报上级和相关部门,请求支援。
3.2.5社会动员
(1)依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确保不同程度、不同范围的社会动员。在启动各级相应应急处置预案时,发布社会动员令,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事件信息,实施现场动员和提供有关保障,组织人员疏散、隐蔽和隔离等。根据需要,动员妇联、共青团等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等所有可以动员的一切力量,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全乡范围内的社会动员,由乡报请市批准。乡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全乡社会动员工作,会同宣传部门和公共媒体搞好动员教育,制定社会动员方案,协调乡直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并报乡应急委员会备案。
3.2.7应急结束
(1)乡应急委员会、各专项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结束,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按程序及时结束应急处置工作。
(2)专项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需将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乡应急委员会,经乡或上级应急委员会批准后,作出同意应急结束的决定。
(3)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省应急委员会或省专项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由市、县应急委员会或其专项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应急结束情况要及时通知到参与事件处置的所有部门和单位,必要时还应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
3.3恢复重建
3.3.1善后处置
(1)乡应急委员会会同事发地村委会,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2)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后,现场指挥部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理事故现场,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3)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3.3.2社会救助
(1)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迅速调拨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
(2)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社会救济救助制度,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社会救助。同时,司法部门要积极做好司法救助工作。
(3)红十字会、慈善机构等社会公益性团体和组织应在各自工作的范围内,协助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工作。
3.3.3保险与理赔保险公司要发挥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各类危害事件的特点,逐步扩展保险种类,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及时进行理赔。
3.3.4调查与评估
(1)对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要适时成立调查小组,对事件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在宣布应急结束后的5日内,向乡应急委员会提交突发公共事件调查报告。由乡应急委员会负责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2)乡应急管理办公室在宣布应急结束后,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突发公共事件核查小组,对事件危害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在10日内将评估报告报送乡应急委员会。由乡应急委员会负责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3.3.5恢复重建乡领导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村委会具体负责恢复与重建工作。需要上级给予援助的,由乡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3.4信息发布
(1)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2)乡应急委员会或者其授权机构负责统一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
(3)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必须遵守纪律,严格把关,尤其是涉外、涉及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等重大问题的新闻报道,必须按有关政策和法律执行。
4.应急保障
根据事件危害程度,乡直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相关预案要求,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财力、物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的急需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必要时,由乡负责向上级请求援助。
4.1人力保障
(1)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地震救援、防洪抢险、森林消防、矿山救护、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
(2)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是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社会力量的应急能力建设,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
(3)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乡按照预案分工调用应急队伍和社会力量进行处置。必要时,要及时向上级请求援助。
4.2财力保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条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列入县年度财政预算,作为公共财政应急准备资金;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必要时,请求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
(2)财政部门负责公共财政应急准备资金的管理,重大资金的动用必须由县应急委员会审批。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和审计。
4.3物资保障
(1)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储备、调拨方案,明确储备地点、储存方式、储存物资种类、储藏数量和调拨程序等,应急储备物资调用由乡应急委员会统一协调。
(2)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起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中心。
4.4基本生活保障乡民政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5医疗卫生保障
(1)乡卫生院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加强公共卫生体系的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机制、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医疗救治系统、卫生监督系统和信息支持系统,全面提高公共卫生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2)建立覆盖全乡的动态数据库,做好应急医疗救护队伍、疾病控制队伍、医疗卫生设备等资源的调度工作。
(3)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需要,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应当采取公众自救、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救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6治安维护
(1)乡武装部、派出所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治安保障工作,并会同县武警大队制定治安维护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在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应做的各项工作。
(2)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公安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警戒和治安管理,并根据需要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示标志;协助有关部门及时疏散灾民和伤亡人员,维护社会秩序,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