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应急预案(通用2篇)

发布时间:2026-02-26 05:41:29 文章来源:bo的心灵驿站

安全环保应急预案(通用2篇)

安全环保应急预案 篇1

  一、目的

  及时有效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和消除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紧急处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时(2小时内)向建管处相关部门报告。

  三、处置

  1、由相关人员将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报告站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统一处理。

  2、立即派专人到事发地保护好现场、疏散群众、维持好秩序并设立临时警示标志。

  3、根据伤亡情况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并请求他们立即出示现场共同处理。

  4、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将伤员输送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并根据伤情请求上级医疗机构共同救助,同时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5、妥善安置好伤员和遇难同志的亲属,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

  6、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食品卫生安全。

  7、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的调查工作。

  四、要求

  1、必须服从站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

  2、事发地单位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向上级报告相关情况。

  3、凡因工作不到位,不履职尽责,不服从安排和指挥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和经济制裁。

  五、站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和站应急处理分队

  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张钧

  副组长:石玉伟徐勇

  成员:朱光璞常智祥王先明何学平肖文波

  郑素涛白利刚吴刚

  2、医疗救护应急小组:

  组长:乔晓亮

  队员:张红梅王波王翠翠

  3、防疫应急小组:

  组长:杨洪伟副组长:王娜

  成员:焦雅高晋芬张丽贞

  4、后勤保障组:

  组长:乔晓亮

  副组长:张红梅

  成员:

安全环保应急预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委和我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我市此次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具体内容:

  在此次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将紧紧围绕省、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

  ,确定工作重点和工作范围,制订切实可行的阶段性宣传报道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跟踪报道,为专项整治行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宣传报道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贯穿整个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针对违法排污企业主动曝露问题、解决问题。

  二、工作目标:

  在连续报道的同时,形成三个高潮:一是公开披露环境违法问题的高潮,二是全面整治、解决问题的高潮,三是展示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的高潮。

  三、时间安排:

  在整个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我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做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一是解决群众反复投诉的重点环境污染;二是加大噪声污染治理力度;三是集中整治城市大气污染;四是检查重点流域、重点地区污染防治情况;无是检查企业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政策规定情况;六是对连续两年环保专项行动以来查处的环境违法企业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复查;七是对再次出现“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和列入国家淘汰产品、工艺、生产能力目录的企业连片反弹的地区进行督查;八是对制革、造纸、化工、水泥、炼焦、冶炼等重污染行业和重污染工业密集区突出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清理,逐一检查,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并向社会公布情况。同时将陆续掀起5个专项行动高潮:一是对不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厂的整改高潮;二是连片污染反弹问题的整治高潮;三是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专项检查高潮;四是重污染行业中重点排污企业违法排污问题整改高潮;五是加大对纺织、印染企业的检查力度。根据总体安排,宣传报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10日―7月31日),为重点揭露问题阶段,宣传报道紧密配合全面清查和全市的'抽查工作,及时公布各县(市)、区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整治行动的基本情况,公布重点挂牌督办名单。

  第二阶段(8月1日―10月31日),全面宣传报道市直六部门对清查出的重点环境问题的集中整治情况,在新闻媒体上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各县(市)、区要充分反映本辖区内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和基层政府“土政策”的清理情况;对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力度大的地方通报表彰,对查处不力、环境污染问题严重的地方予以曝光,同时结合抽查工作,继续向社会公布环境违法企业名单。

  第三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进行深度报道,大力宣传报道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挖掘典型,深入思考,在理顺环境管理体制、环境执法体制、强化环境执法手段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加大宣传力度。

  四、宣传形式

  市局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开设专栏,专题报道“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同时,市局在互联网上建立网页,宣传报道此次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