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精选13篇)

发布时间:2026-04-20 00:36:45 文章来源:bo的心灵驿站

有关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精选13篇)

有关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1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和控制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师生的食品安全,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

  2 .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3 .反响及时,措施果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迅速反响、妥善处理,及时把有关情况上报当地、及卫健、市监等部门,并迅速采取救治的控制措施。

  二、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有:

  1 .负责制定和实施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 .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协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调查及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事故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3 .负责师生的紧急疏散,稳定师生及学生家长情绪,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4 .向当地、卫健、市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

  三、应急处置程序

  1 .及时报告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相关负责人接到1报告后,应在知悉事故并经初步核实后小时内,按有关规定向当地、卫健、市监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等。

  2 .立即抢救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到有急救能力的医120疗机构抢救(特殊紧急情况首先拨打附近卫生院、急救中心)。积极做好中毒学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如实向学生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3 .保护现场

  发生食物安全事故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存,并提供留样食物。

  4 .配合调查

  配合卫健、市监等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5 .信息通报

  在学校适当范围内通报食品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6 .善后处理

  (1)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作出处理;

  (2)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3)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食品安全事故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食堂等相关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可重新启用。

有关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2

  一、目的

  及时有效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和消除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紧急处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时(2小时内)向建管处相关部门报告。

  三、处置

  1、由相关人员将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报告站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统一处理。

  2、立即派专人到事发地保护好现场、疏散群众、维持好秩序并设立临时警示标志。

  3、根据伤亡情况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并请求他们立即出示现场共同处理。

  4、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将伤员输送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并根据伤情请求上级医疗机构共同救助,同时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5、妥善安置好伤员和遇难同志的亲属,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

  6、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食品卫生安全。

  7、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的调查工作。

  四、要求

  1、必须服从站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

  2、事发地单位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向上级报告相关情况。

  3、凡因工作不到位,不履职尽责,不服从安排和指挥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和经济制裁。

  五、站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和站应急处理分队

  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医疗救护应急小组:

  组长:乔晓亮

  队员:张红梅王波王翠翠

  3、防疫应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新荣南收费站食品安全卫生应急预案

有关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3

  为建立健全学校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 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有关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学校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工会、分管领导)

  成员:

  职责:学校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急救工作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迅速落实救援工作,并及时报告市教育局、xx县卫生局,接受上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园用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及组织应急救援处理的工作。

  (二)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事故调查处理组、联络及医疗救治组、信息管理及善后处理组等3个工作组。

  1、联络及医疗救治组:(组长),成员:医生、护士等。主要职责:负责及时与医院联系,并送中毒人员到医院救治。与上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专家咨询组的联络工作;协助和配合上级医疗救治组工作,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2、事故调查处理组:(组长),成员:、。主要职责:配合上级应急指挥部下设的事故调查组合事故处理组工作。积极实施救援工作,配合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做好整改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3、信息管理及善后处理组:(组长),成员:、。主要职责:协助上级应急指挥部下设的信息管理发布组和善后处理组的工作。把握、收集、提供本校应急救援的新闻线索,协助做好新

  闻报道的工作,做好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家属的安抚工作。

  二、报告范围和程序

  (一)轻微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报告范围和程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轻微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

  1、发现中毒病例1―3例或疑似中毒病例3例以上,可能造成一定危害的;

  2、校园周边及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群体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对学校师生造成严重危害的。

  若学校发生普通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1―3件,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学校,学校第一时间以其他有效方式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市教育局。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报告范围和程序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分级处理的办法,根据事故的分级,学校应作出相应的反应,具体如下:

  若学校发生一般或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一经发现应当立即报告学校。学校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向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市教育局报告,并在2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详细情况。

  三、事故的应急响应

  1、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第一时间拨打120,迅速组织人力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将病患受害人员就近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时了解事故情况,轻微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及时向校长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同时,向食品卫生监督和公安报告。

  3、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立即要求造成食物中毒的责任人配合学校调查取证工作。同时,学校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和物品。

  5、信息管理及善后处理组做好善后处理及家属的.安抚工作。

  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范文4

  为贯彻落实教育局关于印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精神,为了建立和健全我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机制,指导和规范我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保障我校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组长:校长),副组长:((副校长)、(副校长),成员:(总务主任)、(总务副主任)、(教导处主任)、(教科研主任)(教导处副主任)、各班班主任,食堂负责人:任刚(总务副主任),食品监查组:校医)。

  处理原则:预防为主,预防为先;谁主管,谁负责。

    二、职责

  1 、应急处理小组组长盛萌芽校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顾凌峰负责平时监督管理和部门协调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负责现场组织抢救中毒师生。

  2 、徐锦生、任刚、章建华、王丽丽负责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如果发生食物中毒,要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展开工作,抢救中毒师生,第一时间有序送医院,解决善后工作,并做好家长情绪稳定工作,配合协调解决问题。俞相炎负责协调班主任,第一时间通知中毒学生家长。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物及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康泉生负责保护现场,维持现场秩序。潘飞鹏负责信号广播、联络、安抚工作。王丽丽负责向市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报告中毒情况。

  3 、食堂负责人任刚负责食堂的食物,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并制定检查的各项措施及管理措施,经常性地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学习,并与市或区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督。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立刻报告,对食堂的食品展开全面检查,抢救中毒师生解决善后工作。

  4 、监督组每周实行大检查制度,提出发现的问题,并责令限期改正,不定时进行抽查对出现的食品问题及时提出,确保师生食品安全。

  5 、各班班主任及班长对发现的饭菜过期、有异味等及时报告以便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报告学校。

  三、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程序:

  1 、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学校行政领导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2 、立即用电话向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市教育局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

  3 、全力保持学校的稳定,全体教职工统一认识、统一思想,作好舆论导向和家长群众的安抚解释工作,避免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人员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乱。如怀疑是人为投毒,应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告。

  4、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有关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医院守护中毒病人,有什么情况便于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

  5 、学校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教育局、卫生监督所的要求进行处理。

  6 、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学生逐一进行个案调查,内容包括主要症状、最早发病时间,如实说明小时前的进餐情况等,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让学生积极配24一48合医院医务人员进行治疗,遵守医嘱,争取早日康复。

  7、总务处迅速通知班主任老师到现场,安抚本班学生,并由学校报有关部门申请该班或全校停课。

  8 、集中患者,以便急救车能迅速运输患者。后勤人员、保安到现场维持秩序,关闭校门,疏导急救通道,防止校外人员涌入学校影响正常的急救工作。

  9 、班主任组织其余学生回到教室,并从心理学角度疏导学生的心理,避免造成群体臆病现象,等待学校的通知。

  10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由总务处对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和改进建议。评估报告天内上报市教育局。

有关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全面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反应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和市场经济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人民政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度、应对、处置法定职责管辖范围内的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

  本预案所称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以下简称食品安全事件)是指:上级机关交办的,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媒体曝光的,外部门移送或通过举报投诉等途径获知的,可能严重危及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或对人民群众安全健康存在潜在重大危害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突发事件。

  1.4工作原则

  本预案遵循“对上级负责,对群众负责,反应迅速,行动到位”的工作原则。

  各股室队所应当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对可能发现的食品安全事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态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2、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1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及其职责

  2.11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组成

  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市局根据事件处理的需要,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由局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局长或局长授权的局领导任副总指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稽查大队。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股室队所根据食品安全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一般应包括以下股室队所:办公室、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餐饮股、法制股、稽查大队、市场监督管理所。

  2.12指挥中心职责

  (1)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决策;

  (2)签发上报上级机关和通报相关部门的公函,批准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及重要新闻信息等;

  (3)负责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决策。

  1.2股室队所职责

  1.2.1稽查大队职责

  (1)负责接收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并报告局领导,组织召开启动预案准备会议;

  (2)根据领导安排,负责报告上级机关,传达上级要求;

  (3)负责向局领导及其他成员单位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4)负责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情况案例库的管理和更新;

  (5)督查督办现场处置工作,必要时直接接管现场处置工作;

  (6)对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

  (7)将现场调查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并及时上报;

  (8)提供调查结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9)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2.2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保证公文系统的正常流转;

  (2)负责保证处置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用车;

  (3)负责保证网络的正常使用,确保组织指挥畅通无阻;

  (4)负责组织处置食品安全事件所需要的各种物资供应,做好各项后勤工作;

  (5)负责协调新闻媒体配合应急处置工作;

  (6)经批准,对外发布相关消息和发布食品预警信息;

  (7)负责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宣传报道事件的进展、调查处理等有关情况;

  (8)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2.3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餐饮股(按职责分工确定)主要职责:

  (1)负责在现场贯彻落实领导的各项部署,调度、协调各股室队所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3)负责提供获得食品生产经营者档案信息、审查信息等;

  (4)负责赶赴事故现场,与稽查大队督查、督办现场处置工作;

  (5)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2.4市场监督管理所主要职责:

  (1)根据市局决定,负责向当地政府报告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2)市场监督管理所迅速赶赴案发现场,负责现场处置工作;

  (3)协助稽查大队对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

  (4)协助将现场调查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并及时上报;

  (5)协助提供调查结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6)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2.5法制股主要职责

  (1)负责提供法律法规支持;

  (2)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3监测、预警与发布

  2.2.监测

  3.1.1建立监测系统

  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监测体系,收集发生在市内外和境外对全市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股室队所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稽查大队、市场监督管理所按照各自监管职能,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区域性食品的日常监管,及时分析各类问题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通报异常信息,及时做出预警。相关股室队所要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负责信息的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

  3.12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和隐患。稽查大队接到举报后,应告知市场监督管理所对举报信息进行核实,分析可能引发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并及时报告局领导。

  3.2预警

  3.3.1建立预警系统

  建立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股室队所要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3.4.2应急准备和预防

  综合办公室、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餐饮股、稽查大队、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并及时登记、报告。稽查大队接到有关可能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预警信息后,要立即按照领导安排组织相关股室队所人员对突发事件的危害、影响范围、发展趋势进行分析评估,并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提出是否发布风险预警的具体意见,报局长审批。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局长,建议启动应急预案。

  3.5.3调查评估

  省、市发布风险预警中涉及的或本市需要进行调查评估的食品安全问题,稽查大队、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根据部署,尽快对本辖区内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摸底。根据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数量、分布、生产规模、生产条件、原材料来源、产品市场流向等信息,科学评估预警中涉及的食品安全问题在本辖区范围内的危害程度,并按照上级要求,尽快上报调查评估结果。

  3.6.4预警发布

  稽查大队根据对突发事件分析调查评估结果,提出是否发布预警的具体意见,提交食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评议后,报市局决定。市局一经决定,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并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向市政府报告,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3.7.5预警解除

  当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得到缓解、控制,对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威胁已经消除时,由市局负责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解除通报。

  风险预警的发布和解除,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或通信等方式进行。

  3.8信息报告

  3.8.1接到可能导致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的信息后,稽查大队要及时通知有关股室队所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件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按照领导安排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

  3.8.2办公室、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餐饮股、市场监督管理所在接到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后,应及时报告稽大队。

  4、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

  4.1食品安全事件的报告

  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接到事件发生信息的各股室队所均应1)立即以《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单》(附表形式报告稽查大队,稽查大队立即报告分管局长、局长。根据局领导的决定,在发现或接1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后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做出初次报2告,比较详细的汇报不得超过小时;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10级要求随时做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日内做出总结报告。

  4.2应急预案的启动

  稽查大队按照领导指示,立即召集相关股室队所(视情况增加有关股室)召开情况分析会,形成《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启动2),决定》(附表向局长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和应急处置的措施。局长审定并做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决定。局长签发《食品安全事2),件应急预案启动决定》(附表本应急预案立即启动。经证实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情况紧急的,局长可直接做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决定。

  4.3应急处置

  (1)立即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由局长或分管局长任总指挥,相关股室队所负责人根据局领导的要求开展工作。

  (2)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餐饮股、稽查大队、市场

  3)监督管理所应使用《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阶段报告单》(附表及时向局领导报告阶段处置情况,使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情4)况备忘录》(附表详细记录处置进展情况。

  (4)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餐饮股、稽查大队牵头组成现场指挥组,赶赴现场督查、督办现场处置工作。现场指挥组人员主要由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餐饮股、法制股、稽查大队、市场监督管理所人员组成,视情况可吸收有关单位人员参加。必要时,现场指挥组可直接接管现场处置工作,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无法控制现场时,应当根据市局决定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5)其他有关股室队所要快速反应,按照《预案》分工和各自应急预案工作程序开展工作。

  4.4调查摸底

  (根据职责分工)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餐饮股、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结合区域监管工作,对事件发生区域内可能存在类似问题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逐一进行调查摸底、查清辖区内有关企业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生产条件、原料来源、产品流向等情况。

  4.5执法检查

  (根据职责分工)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餐饮股、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对本辖区内可能存在问题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逐一进行执法检查,查清造成问题的根本原因以及危害程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食品,要立即查封,对有关企业采取责令停止生产、销售等措施。同时,要详细调查问题食品的生产、销售等情况,及时向市局和当地政府报告。

  4.6应急处置的报告、通报

  (1)各股室队所在实施应急处置过程中,应随时将处置进展情况报稽查大队。

  (2)向上级机关的报告。根据事件的实际情况,局领导做出是否向上级机关报告的决定。稽查大队根据各股室队所及现场指挥组上报的情况,初步整理书面材料。稽查大队负责审查及后续报送工作。

  (3)向相关部门的通报。根据事件的实际情况,稽查大队根据各股室队所及现场指挥组上报的情况,初步整理书面材料,经局领导审定后向相关部门通报事件处置进展情况。

  4.7信息的发布

  坚持信息发布统一归口原则。办公室根据领导决定,视情况向社会发布风险信息和警示通报,提醒广大消费者、有关企业采取措施预防风险危害和可能引起的危害。同时,联合新闻媒体,加强舆论引导,消除社会恐慌心理。未经市局许可,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或公布。

  4.8应急响应的终结

  食品安全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处置终结。由稽查大队按照领导安排组织有关股室队所对事件处置情况进行分析论证,经评价确认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局长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稽查大队、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对食品安全事件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5、食品安全事件的后处理

  分管局长根据稽查大队汇总形成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召开情况分析会,向局长提出对该事件的后处理建议。主要包括:对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及处理意见,对类似事件的分析及应对措施等。有关股室队所根据局领导的指示,做好后处理工作。

  6、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市局相关股室队所按职责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办公室根据局长批准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事件信息。

  严格实行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对媒体发布的信息,应当经稽查大队同意后,由办公室向社会发布。

  6.2其他保障

  相关股室队所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做好人员保障、物质保障、法律法规保障等其他保障工作。

  6.3演习演练

  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演习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应急响应能力,并对演习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6.4宣教培训

  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消费者的风险防控意识。

  7、附则

  7.1本预案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7.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有关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5

  主要职责:负责现场救援工作的现场应急处置,包括采取控制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并负责中毒人员的救护、输送就医、指导自救和互救以及信息沟通等工作。

  应急处理预案

  学校本着为师生身体健康负责的目的,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一旦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报告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启动应急预案。

  2、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检查。

  3、同时向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中心校、卫生院等部门报告。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4、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夸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6、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

  7、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间接责任人应等候处理,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直接承担法律责任。

  预警与报告(略)

有关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6

  为了保障我园广大教职员工和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以便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情况简述

  我园现有教学班10个,在园幼儿460人,教职工43人,食堂1个,安全重点问题是:食物中毒等食品事故。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分管园长助理、保健人员、食品采购员、各班主任、保育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2、园长助理、保健人员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3、食堂班长负责保存好食物留样。

  三、建立及时逐级报告制度

  教职员工和幼儿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当班老师应立即向园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安全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汇报园长,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园领导则立即向上级食品卫生部门、医院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单位、地点、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四、事故处置方法及具体措施

  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幼儿园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应急处理程序:

  1、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事件发现人要立即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园领导则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并即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并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医院抢救。

  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本及餐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组织由园长助理保健人员、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五、后期处置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泄物(呕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饭菜成品,半成品,留样品等保留待查,以便卫生部门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每天留取食品样本,24小时后,全园一切正常后处理掉。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为了有效应急处置我园内可能发生的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领导机构

  领导小组

  组长:温淑荣

  成员:李忠艳王贵志魏党生张世东

  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园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教育局请示报告。

  医疗救护组

  组长:李忠艳

  成员:各班教师,保育员及食堂人员

  主要职责: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2、机构职责:

  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定期组织园内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要求对本园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我园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学校。

  3、落实职责。园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加强对家长、幼儿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向组长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同),应立即向教育局或卫生监督局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园长负责救援指挥。园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救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有关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7

  为了应对公司突发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有关精神,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李红英为组长,李小龙、梁军任副组长。组员: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应急处理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

  二、应急准备

  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与相应疾病控制机构建立密切联系,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训练和技能培训。

  三、疫情报告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各食品服务实体负责人在30分钟内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情况。

  (1)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2)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2、应急领导小组在1小时内向行政部门报告。

  3、各食品服务实体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许瞒报、谎报、缓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接到报告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展开对报告事件的调查核实,并配合公司及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四、应急处理

  1、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启动应急处理工作,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提出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并对突发事件的技术调查、取证、处置、控制的具体措施,分头落实到位。

  2、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预案规定和职责要求,严格服从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指挥,全部到达规定岗位并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

  3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进行人员疏散或隔离。同时,协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突发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宣传突发事件防治知识,及时对易感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和群体性防护。

  4、全力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有关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8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提高学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成员

  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小组,负责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和领导。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食品安全副校长

  成员:学校食堂负责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各班班主任、校医

  (二)工作职责

  1、组长: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食品事故发生;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等应急工作安排;

  2、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在接到班主任、校医、食堂负责人等报告的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负责立即核实并向组长汇报,按规定向教育主管部门、卫生部门、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报告;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展开工作,并做好家长情绪稳定工作,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3、学校食堂负责人: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防范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向副组长报告发生在食堂管理范围内的疑似食品安全事故,配合做好病员救治、现场调查、封存、采样等相关工作;

  4、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学校食堂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配合做好现场调查、封存、采样等相关工作;

  5、各班班主任: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健康习惯,正确应对疑似食品安全事故;负责本班学生的晨、午检,询问并记录学生发热、腹泻、呕吐、头晕、头痛、面色异常等患病体征;负责向副组长报告本班学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配合做好病例筛查、患病学生救治、情绪安抚、心理疏导等工作;

  6、校医:负责校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测,向副组长报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病例排查、病例救治等工作;

  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各班班主任、校医要提高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敏锐性,对发现的可疑线索要立即调查核实并向副组长报告,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

  (三)应急处置程序

  同一班级有1名以上、同一年级有2名以上或全校有5名以上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呕吐、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班主任或校医等相关责任人应立即向副组长报告,副组长应迅速组织人员核实首发病例、典型症状等相关信息并向组长汇报,由组长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预案启动后,学校行政领导、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按以下程序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及时组织人员将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学生分散就近送医(禁止急救车直接到校接学生);安排人员守护,做好患者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配合医院、医务人员救治病人,做好呕吐物、血液、大小便等检材的采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个案调查,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问题;

  2、指定人员对有共同就餐史的学生进行排查。采取分批分散方式,注意排查询问用语、方式,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造成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等严重后果;

  3、副组长立即向地方政府及教育、卫生、餐饮服务监管等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人数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初步情况;如怀疑或者有人死亡,应同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4、开展心理疏导,稳定师生、从业人员的情绪,禁止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扩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5、指派专人保护食堂现场,禁止人员出入,保管好食品原辅料、留样样品及食堂监控视频资料,防止人为破坏;

  6、将食堂从业人员召集到加工间外的指定地点等候;

  7、配合做好现场调查、采样等工作,按照监管部门的指导,做好现场的后续处理;

  8、安保人员做好外来人员出入登记、交通疏导、现场秩序维持等工作,防止校外人员涌入学校影响正常工作。

  (四)后期处理

  1、善后处理

  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善后工作,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消除事故影响。

  2、责任追究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工程中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责任人,配合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检察院、纪检监委等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总结报告

  事故善后处置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由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小组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告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及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

有关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9

  1、善后处理

  配合上级相关部门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配合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2、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配合纪检和监察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总结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小组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中心校及相关部门。

  其他

  应急领导工作小组及分队人员平时处于待命状态,一旦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启动工作预案。

有关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10

  为了保障我园教职工和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以便及时、正确、高效的处置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把中毒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园应急预案:

  一、处置食物中毒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应急处理程序

  在全园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发现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2)请乡卫生院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师生。

  (3)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或者与附近医院联系救治患病师生。

  (4)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收集相关病情信息,食物及原加工材料,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学校处置食物中毒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即指挥抢救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区教育局分管部门报告。

  (1)由幼儿园安全负责人立即向卫生部门报告。

  (2)由食堂管理人员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3)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工作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三、纪律要求:

  (1)严格组织纪律,一切行动听指挥,接到通知后各司其职。

  (2)凡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园长报告,幼儿园按安全事故报告程序向上级报告。

  (3)幼儿园的一切人员必须在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有关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11

  一、目的

  及时有效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和消除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紧急处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时(2小时内)向建管处相关部门报告。

  三、处置

  1、由相关人员将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报告站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统一处理。

  2、立即派专人到事发地保护好现场、疏散群众、维持好秩序并设立临时警示标志。

  3、根据伤亡情况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并请求他们立即出示现场共同处理。

  4、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将伤员输送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并根据伤情请求上级医疗机构共同救助,同时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5、妥善安置好伤员和遇难同志的亲属,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

  6、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食品卫生安全。

  7、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的调查工作。

  四、要求

  1、必须服从站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

  2、事发地单位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向上级报告相关情况。

  3、凡因工作不到位,不履职尽责,不服从安排和指挥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和经济制裁。

  五、站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和站应急处理分队

  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医疗救护应急小组:

  组长:

  队员:

  3、防疫应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有关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12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指导和规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各类食品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具体标准见附件1)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包括其他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下同)的指导和参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局)应对Ⅳ级食品安全事故按照本预案执行。

  1.5 处置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平急结合,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法规范、科学处置的原则,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和食品安全舆情事件急处置工作。

  2 组织体系

  2.1 应急指挥机构

  2.1.1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为县局常设机构,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和组织、协调工作。组长由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局党组其他成员担任,小组成员由稽查大队、产品安全抽检管理股和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2.1.2发生或者经分析判定食品安全事故有可能升级为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时,由应急领导小组确定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县局局长任总指挥,分管监管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副局长任副总指挥,服从国家、省、市、县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2 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根据事件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事件调查组、产品控制组、新闻宣传组等工作组,依职责开展相关工作。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市场安全综合协调股等组成,负责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汇总报送、后勤保障、法律支持以及应急处置会议组织和相关公文处综合协调股等组成,负责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汇总报送、后勤保障、法律支持以及应急处置会议组织和相关公文处理等工作。

  (2)事件调查组:根据事件情况,由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稽查大队、特殊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产品安全抽检管理股等组成,负责事故原因调查,提出调查结论和处理建议。

  (3)产品控制组:由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特殊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稽查大队等组成,负责对相关产品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4)新闻宣传组:由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等组成,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管理,组织并承担新闻发布工作,制定新闻宣传报道方案,确定对外宣传口径并组织起草新闻通稿;

  负责接待新闻媒体采访,跟踪收集相关舆情信息。

  2.3 专家组

  县局设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库。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从专家库中遴选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咨询和指导,参与事件调查,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为应急决策提供参考。

  3 监测、预警、报告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警与报告制度,积极开展风险分析和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

  3.1 监测

  县局建立食品安全监测制度。局机关相关科室和直属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尤其是高风险品种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管,通过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系、舆情监测等搜集汇总食品安全信息和突发事件信息。

  3.2 预警

  县局根据监测信息,对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危险因素进行分析,对可能危害公众健康的风险因素、风险级别、影响范围、紧急程度和可能存在的危害提出分析评估意见,及时向市局报告。市局根据各市提交的风险评估结果,研究确定向专业人士和公众发布食品风险预警信息。

  3.3 事故报告

  3.3.1 报告主体、程序和时限

  按照由下至上逐级报告的原则,各责任主体应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情况紧急时可越级向市局和省局报告,越级报告后,必须及时报告县局。

  (1)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及信息和食品安全事故,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区县食安办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有关社会团体及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相关情况,应当迅速向区县食安办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或举报。

  (3)县局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后,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通报同级食安办和其他有关部门,并立即组织对事件进行调查核实。情况紧急时可同时向市局和省局报告。

  (4)县局接到Ⅰ、Ⅱ、Ⅲ、Ⅳ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县政府和市局,并抄报县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3.3.2 报告内容

  按照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分为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

  (1)初次报告:事发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发现或获知食品安全事故后报告初始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性质,所涉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名称、产品规格、包装及批号等信息,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受害者基本信息、主要症状与体征,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和潜在危害程度,下一步工作计划以及报告单位、联络员和通讯方式。

  (2)进展报告:事发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收集到的进展信息报告事故进展情况,主要内容包括:事故调查情况和原因分析结果、产品控制情况、事件影响评估、采取的控制措施等,对初次报告的内容进行补充。Ⅰ、Ⅱ、Ⅲ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每日报告事件进展,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3)总结报告:事发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事故结束后,应报送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对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应对等进行全面分析,对事故应对过程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总结,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总结报告应在事故应急响应终止后10日内报送。

  3.3.3 报告方式

  初始报告和进展报告一般可通过网络、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告,总结报告应采用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涉及国家秘密的,应选择符合保密规定的方式报告。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分级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分别由

  国家总局、省局、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启动。 4.2 先期处置

  4.2.1 事发地先期处置

  县局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配合同级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组开展救治工作、到事发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食品及其加工工具进行封存,根据情况可在本行政辖区内对相关食品采取暂停销售、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并对相关食品进行抽验,对相关单位进行现场调查。食品生产企业不在本行政区域的,应立即报告市局,由市局报告省局。

  4.2.2 县局先期处置

  县局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分别由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会同稽查大队、市场监管所,立即调查核实事故原因和进展情况,对事故进行初级分析研判,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县局领导,并根据情况开展以下工作:

  (1)提出是否向有关地区或全县通报以及是否采取暂停生产、销售、使用的建议。需暂停生产、销售、使用的,由稽查大队做出暂停生产、销售相关食品决定并实施。

  (2)加强对事故处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必要时,由综合协调组协调县疾控中心、卫生健康局等单位相关专家前往事发现场,对事故涉及人群进行现场调查并初步进行关联性评价。根据事故情况,由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牵头,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对涉及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检查,并对相关食品进行抽样送检。

  4.3 Ⅰ级、Ⅱ、Ⅲ级应急响应

  国家总局、省局、市局分别负责Ⅰ级、Ⅱ、Ⅲ级应急响应启动及终止。县局及事发地市场监管所等部门按照国家总局、省局、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4.4 Ⅳ级应急响应

  4.4.1 应急响应启动

  当事故达到Ⅳ级标准,或经分析研判认为事故有进一步升级为Ⅳ级趋势时,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稽查大队提出启动Ⅳ级响应的建议,报应急领导小组审定后,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4.2 应急措施

  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下,各工作组按照分工开展

  相关工作。在先期处置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综合协调组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县政府、市局,并通报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后续情况及时续报。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协调组协调县卫生健康局派出医疗专家,赶赴事发地指导涉事人群救治工作。

  (2)事故调查组赴事发地和生产企业所在地,指导、协调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根据调查进展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对事故性质、原因进行研判,作出研判结论和意见。结论和意见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

  (3)产品控制组组织对相关食品进行统计、溯源,责成相关部门监督食品生产、流通企业紧急召回相关食品,每日对召回情况进行统计。根据情况组织对相关食品进行抽检,由县产品安全抽检管理股统一组织送检。

  (4)新闻宣传组及时与县政府新闻管理部门联系沟通,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向社会发布事故信息,对外公布咨询电话。

  (5)各工作组和相关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每日工作信息报送综合协调组,重大紧急情况应即时报送。综合协调组每天报送应急指挥部,分送各工作组。

  乡镇市场监管所采取以下措施:

  各监管所收到县局通知或通报后,第一时间组织对事件进行现场核实,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食品的名称和生产批号,事故表现,事故涉及的病例数和死亡病例数;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对涉事人群开展医疗救治;依法对本监管区域内的相关食品采取紧急控制措施;相关信息及时报告县局。

  4.4.3应急响应的调整及终止

  (1)级别提升与降低

  当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及时提升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逐步消除的,且经研判认为事故危害减低到原级别以下或无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应相应降低响应级别。

  当学校或托幼机构、全国性或区域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加大应急处置力度,确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稳定。

  (2)响应终止

  当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达到以下两项要求,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由县局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终止Ⅳ级应急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伤病员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且无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项,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病例出现。

  ――现场、受污染食品得到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4.5 信息发布

  4.5.1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科学公正的原则。

  4.5.2 Ⅳ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由县局报告县应急指挥部,按照指挥部要求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4.5.3事故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并根据事故发展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

  4.5.4信息发布包括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重点新闻网站或政府 网站报道等形式。

  5 后期处理

  5.1 善后处置

  根据调查和认定的结论,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采取处理措施,涉嫌生产、销售假劣食品并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并协助开展案件调查工作。

  确定是食品质量导致的,由稽查大队牵头,依法对有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查处。

  5.2 责任追究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重要情况或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3 总结评估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对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以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6 附则

  6.1 名词解释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 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6.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和解释,并根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

  6.3 演习演练

  县局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提升快速应对能力和水平,并对应急演练结果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6.3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7 附件

  附件1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

  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

  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或经评估认为事故危害特别严重的;

  (2)国务院认定的其他Ⅰ级食品安全事故。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设区市,造成或经评估认为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

  (2)发现在我国首次出现的新污染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并有扩散趋势的;

  (3)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Ⅱ级食品安全事故。

  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区(县),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

  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Ⅲ级食品安全事故故;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1)存在健康损害的污染食品,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Ⅳ级食品安全事故。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有关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13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我园内可能发生的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领导机构

  领导小组

  组长:温淑荣

  成员:李忠艳王贵志魏党生张世东

  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园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教育局请示报告。

  医疗救护组

  组长:李忠艳

  成员:各班教师,保育员及食堂人员

  主要职责: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2、机构职责:

  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定期组织园内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要求对本园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我园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学校。

  3、落实职责。园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加强对家长、幼儿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向组长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同),应立即向教育局或卫生监督局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园长负责救援指挥。园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救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