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精选16篇)
防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高效率有序地搞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防工作,防止或最小程度地减低灾害导致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平衡,特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预防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xx县20xx年地质灾害防卫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于全县范围内所有突发性地质灾害,尤其就是场镇、各中小学校、关键工程设施、主要交通干线、居民集中地等重点区域和部位,处理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起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落、滑坡、泥石流、地面坍塌等与地质促进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把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做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小程度地增加突发性地质灾害导致的损失。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3.分级管理,属地居多的原则。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居多的管理体制。
二、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
(一)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管理全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防工作的非政府、协同、指导和监督。
(二)县调整充实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负责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抢险工作的指挥和部署。
县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就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地质灾害应急抢修指示精神,确认应急预防与救灾工作方案,非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协同全县范围内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预防与抢险救灾工作;部署和非政府各部门应急救援;协同武警、消防中队参予地方抢险救灾;处置其它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预防与救灾的关键工作。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县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乡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县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县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发布;起草县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县指挥部的日常事务以及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整理归档;指导各乡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各乡镇参考县地质灾害应急预防指挥部的共同组成和职责,融合本地实际情况,设立适当的地质灾害应急预防指挥部,明晰职责,全面落实责任。
三、预防预警
(一)尚无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环境治理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土资源部、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公路建设形成的高陡边坡、不稳定斜坡以及易发生石块崩塌的路段,责成建设或项目法人单位及时治理,确保安全。
风景区管理部门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强化旅游区(点)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的通告》的建议,对风景区内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展开工程环境治理。
相关乡镇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治理。
(二)强化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监测
县国土资源局和相关乡镇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监测,发现险情要及时向县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性组织避灾疏散。
(三)派发防灾明白卡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县国土资源局和乡镇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四)创建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县国土资源局和气象局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县,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当地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1.速报时限要求。县国土资源局接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速报县和市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到出现中型、小型地质灾害后,应在1小时内速报县和市国土资源局。
2.速报内容。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含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发生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出现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含死伤和遇难的人数以及导致的轻易经济损失。
四、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险程度和规模大小分成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
受到灾害威胁,须要迁址迁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将导致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二)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丧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导致轻易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三)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
受到灾害威胁,须要迁址迁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四)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丧生3人以下,或因灾导致轻易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五、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从分级积极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认适当级别的应急机构。
(一)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
发生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乡镇xx县立即启动有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乡镇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工作,在县领导下,由本县地质灾害应急预防指挥部具体内容统一指挥、协同、非政府县公安、武警、国土、建设、交通、水务、民政、气象、救灾等有关部门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实行应急措施,强化监测,避免灾害进一步不断扩大,防止抢险救灾可能将导致的二次人员伤亡。
(二)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
发生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乡镇立即启动有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告至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与否迁移群众和实行应急措施作出决策;及时划设地质灾害危险区,成立显著的警告标志,确认预警信号和撤走路线,非政府群众迁移施救或实行排险预防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明确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性非政府受到威胁群众避灾撤离。
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工作,在县领导下,由辖区乡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本地国土、建设、水务、民政、救灾等有关部门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加强监测,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三)应急积极响应完结
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经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批准,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六、部门职责
(一)紧急抢险救灾。县公安局负责调动公安、武警、消防部队帮助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被压埋人员进行抢救;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及时消除隐患。县规划和建设局、水务局、安监局、县供电有限公司、天然气公司、消防等部门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气、供电等设施免遭损毁;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供水、供气、供电、水利等设施,保障正常运行。县旅游局负责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做好旅游景点游客的疏散工作。县教育局负责指导、督促和帮助灾区修复受损毁校舍或应急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上学问题。
(二)应急调查、监测和环境治理。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管理提供更多地质灾害出现实况、地质灾害监测等有关资料信息,非政府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灾害发展趋势展开预测,明确提出应急预防与救灾措施建议;非政府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行必要的应急环境治理工程,减慢和确定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县水务局、防洪筹办负责管理水情和汛情的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起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理。县气象局负责管理提供更多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灾区的气象条件展开监测预报。例如出现的地质灾害可能将导致次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时(水、气、渣),县环保局负责管理协调展开水、气、电磁辐射环境应急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和减低环境污染危害。
(三)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县卫生局负责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并根据需要对灾区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县畜牧局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的暴发流行。县药监局负责组织应急疫苗、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经济和商务局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
(四)治安、交通和通讯。县公安局负责管理帮助灾区有关部门保护社会治安,压制蓄意不断扩大传播地质灾害险情的违法活动;快速劝导交通,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推行交通管制。县交通局负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非政府抢险损坏的交通设施,确保交通干线的安全,保证道路通畅。县电信分公司、县移动分公司、县电力公司负责管理尽快恢复受到毁坏的通信和电力设施,确保应急指挥信息通信电力通畅。
(五)基本生活保障。县民政局、救灾办负责协助灾区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加强对救灾款和救灾物质的分配、发放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六)信息上报和处置。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管理非政府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出现的时间、地点、规模、潜在威胁、影响范围以及引致因素;非政府应急监测,实时掌控险情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发展趋势;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明确提出应急严防对策、措施并报告县指挥部;县广电局根据县指挥部的建议,公布应急预防与救灾工作进展情况,搞好舆论鼓励和宣传工作。
(七)应急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七、其它职责
县武警中队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规定,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等工作。
八、应急确保
(一)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武警部队、乡镇(村、社)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执行。各乡镇x县级相关部门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二)通信与信息传达。强化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融合,创建全面覆盖全县的地质灾害应急预防信息网,并同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资源。
(三)应急技术保障。由县国土资源局和各乡镇国土所分别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防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2
一、编制目的
高效率有序地搞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防工作,防止或最小程度地减低地质灾害导致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平衡。
二、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预防条例》和《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强化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的同意》等法规和规范性文本,融合我区实际情况基本建设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起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落、滑坡、泥石流、地面坍塌、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促进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所引发的,给人民生命财产导致严重威胁或者已经导致关键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突发性特大型、大型和中型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四、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小程度地增加突发性地质灾害导致的损失,把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做为应急预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管理。在管委会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搞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防工作。管委会主任就是本行政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均应顺从管委会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防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同。
五、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1.成立经济技术开发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
2.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对受灾地进行紧急援救;检查、指导辖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处理其它与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有关的重要事项。
(二)运行机制
针对本辖区的地质灾害分布特点、易发程度,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加强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预测预警系统。必须充分发挥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骨干和枢纽促进作用,对发生地质灾害前兆,可能将导致人员伤亡或者关键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创建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办公室和村(社区)及驻区企事业单位为一体的,按领导负责制选定专门负责人、联络人,确认联络报告方式,以及由危险区范围的单位、居民(村民)做为监测信息报告员而构成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2.信息收集与分析。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性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之间的共享。
3.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办公室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重点地区展开巡查,指导创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强化地质灾害监测,并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促进作用,必须定期和不定期展开检查,强化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严防,辨认出险情时,必须及时向国土分局和有关领导报告。有关部门必须及时划设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告标志,确认预警信号和撤走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明确提出应急对策,非政府群众迁移施救或实行排险预防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当强制性非政府避灾撤离。对选取的买盘点和撤走路线必须展开安全性评估,保证应急买盘万无一失。
4.预报预警发布。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经开区,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后,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5.派发“防灾明白卡”“买盘明白卡”。对发生地质灾害前兆,可能将导致人员伤亡或者关键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办公室对单位和住户及时派发《防灾明白卡》和《买盘明白卡》,知会有关灾害的基本情况、监测预报方法、应急买盘的撤走路线和征用地,以及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群测群防人员的汇报联系方式,按建议搞好防灾各项准备工作工作。
六、监督检查
区指挥部办公室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预防确保工作展开有效率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预防课堂教学的经验和教训。
七、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管委会制订,并根据实际变化情况,由国土分局会同及时修正健全,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
八、责任与奖励
(一)奖励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扬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二)责任追责
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严格问责和处理;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地质灾害重要情况或者应急防治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防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3
为了有效率预防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低地质灾害导致的损失,保护社会平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抢险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创建高效率有序的抢险救灾运行机制,二要努力做到有备无患,根据《地质灾害预防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的规定,融合我村实际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设立中屯村地质灾害应急抢修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统一领导地质灾害应急抢修工作,协同化解地质灾害处理工作中的关键性问题等。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创建应急分队,处理突发性灾害
全村建立由村干部为主的地质灾害应急分队,应急分队职责是:
1、按照各级地质灾害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安排,及时赶往灾害现场参予抢险救灾;
2、及时向领导小组通报现场情况,妥善处理现场各种临时情况,并负责组织现场应急调查;
3、负责管理应急调查报告的撰写和呈报;
4、承担同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汛期地质灾害防治。
共计滑坡体、泥石流、崩落灾害点28处为,其中省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为。为创建和健全地质灾害应急抢修救援体系,提升我镇地质灾害抢修处置能力,防止或尽可能减低灾害的损失,二要努力做到有备无患快速精确、有序有效地积极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度汛,依据《地质灾害预防条例》和《地质灾害预防管理办法》,融合我镇实际,现将地质灾害预防预案展开修改,本修改预案适用于于我镇境内滑坡体、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一、目标任务
今年我镇地质灾害抢修工作秉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属地居多,全力抢修”的原则,秉持“严防、抢夺、废”结合,打牢责任至人,构成健全的防灾体系和工作机制,保证已确定的28处为地质灾害点安全度汛,其中大型8处为(包含省级重点滑坡体5处为),中型9处为,小型11处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
(一)西北沟三组学校屋后泥石流
(1)泥石流简介。西北沟三组学校屋后泥石流左起学校上梁埂,右起大沟槽,长300米,宽200米,深3米。居民及学校集中居住在西坡根下,居民区的北部有一条小支沟从山中流出,沟口狭窄,沟很陡,沟内直至半山腰均为石坎梯田耕地。20__年坡面崩塌物及泥石流冲毁沟内梯地,冲积扇前锋已达村边,属沟谷型泥石流。
(2)、损害范围
该地质灾害点威胁住户19户191人(其中完小1所,师生136人),75间房屋,耕地70亩。
(3)监测方式
主要监测降水量大小。主要诱因为高强度降水,危险性标志为降雨强度变化。
(4)、防范措施
①、成立抢险组织机构:镇联村领导负责人李敏,包村干部负责人邵强;村支书颜昌美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抢险组织指挥。现场监测责任人陈斌、王兆印;王兆印为信号发布员,同时负责筹集防灾物资并负责存放和保管。
②、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公布预警信号,确认以应急锣声为撤走信号。
③、撤离地点和路线:确定向泥石流右侧的亮子沟口安全地带撤离。
(二)西北沟朱家小院子滑坡体
(1)滑坡体简介
滑坡体坐落于西北沟内1km处为左岸斜坡上,左起老虎沟后梁,右起沙档北沟口对面梁埂,长200米,阔300米,深2米。公路从左岸斜坡坡脚下通过,公路坎上为居民点。20__年8月17日连阴雨天出现长150m,错坎低3m的裂缝,滑坡体上3间房屋坍塌,8间房屋变形,石坎坍塌。
(2)危及范围
该灾害隐患点威胁28户126人,房屋130间,耕地30亩。
(3)监测方式
使用大地变形加速度监测,裂缝相对加速度监测及宏观地质调查。主要引致因素就是降水和人类生产活动,危险性标志为裂缝活动。
(4)防范措施
①、设立非政府机构:联村领导负责人李敏、纸盒村干部负责人邵强;村主任蔡略宝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抢修非政府统一指挥,朱普学为监测人,经常检查巡查;蔡略宝负责管理筹措防灾物资木桩、编织袋、砂石,朱普学负责管理防汛物资的放置和看管;信号公布员为朱普学。
②、一旦出现险情,立即发布预警信号,确定以锣声为撤离信号。
③、撤走地点和路线确认向滑坡体对面的北沟撤走。
(三)金星村三组木沟泥石流
(1)泥石流概述
泥石流位于金星村木沟,木沟下部段河床宽阔平坦,沟内修了石坎梯地、仅在沟北坡根修了仅能流水的`水沟。人家居住在沟内和进沟1.5km以上的沟道两边斜坡上。此泥石流仍处于不稳定状态,逢大雨即发生活动。泥石流沟长3km,泥石流汇水面积2.5km2,沟坡降240‰,沟内流向200°。属中型沟谷泥石流。
(2)损害范围
威胁泥石流右侧及沟内11户38人,34间房屋,65亩耕地。
(3)防范措施
①、组织机构:乡包村干部负责人王辉:村主任鲁荣安为第一责任人,纪昌忠为监测人员,雨天监测、汛期24小时值班,随时提供险情信息,信号员为纪昌忠;汛期必须日夜值班,随时提供险情信息。
②、一旦发生险情,监测员立即报告责任人,并立即公布预警信号,确认以应急哨声为撤走信号。
③、撤离地点和路线:一旦险情发生,沿陈先毅上院撤离。
(四)大河村二组小沙压滑坡体
(1)滑坡体简介
大河村二组小沙压东起至梁梗,南至河边,西至梁梗筋,北至山脚,长300米,阔400米,深1米。
(2)、危及范围
损害23户157人,房屋80间,耕地35亩。
(3)、防治建议:由村上负责尽快将坡脚住户在汛期撤离至安全地点搭建帐篷。
(4)、防范措施
①、成立抢险组织机构:联村领导张斌,包村干部负责人樊栋林,大河村村支书樊鹏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抢险组织指挥,落实现场监测责任人张彩霞、叶涛雨天监测巡视;信号发布员张彩霞、叶涛;汛期必须日夜值班,保证汛期期间信息畅通。
②、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公布预警信号,确认以应急哨声为撤走信号。
③、撤离地点和路线:确定向滑坡体左侧陈家湾安全地带转移。
(五)磨沟村二、六组周家坡滑坡体
(1)滑坡体简介
磨沟村二、六组周家坡滑坡体东起至河沟,南至柏树梁梗,西至大梁,北至大槽,长1200米,阔1000米,深2米。
(2)、危及范围
损害33户151人,房屋133间,耕地140亩。
(3)、防治建议:由村上负责尽快将坡脚住户在汛期撤离至安全地点搭建帐篷。
(4)、防范措施
①、成立抢险组织机构:联村领导昌富,包村干部负责人宋奇富,磨沟村村主任操世主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抢险组织指挥,落实现场监测责任人操世主、怀玉、操和文为雨天监测巡视;信号发布员怀玉、操和文;汛期必须日夜值班,保证汛期期间信息畅通。
②、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公布预警信号,确认以应急哨声为撤走信号。
③、撤离地点和路线:确定向屋后梁和枫沟口安全地带转移。
(六)**村四组桑树梁滑坡体
(1)滑坡体简介
**村四组桑树梁滑坡体坐落于**村四组,于20__年8月出现裂缝20厘米,深度2米。该滑坡体就是在20__年集体改进土地开挖遗留下的土坎。
(2)危及范围
损害坡脚3户11人,房屋7间(其中二层楼一座)。
(3)防治建议:由村上负责尽快将坡脚住户在汛期撤离至安全地点搭建帐篷。
(4)、防范措施
①、成立抢险组织机构:联村领导石宏安,包村干部负责人曹忠,**村村主任宋奇益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抢险组织指挥,落实现场监测责任人童声祥为雨天监测巡视;信号发布员童声祥;汛期必须日夜值班,保证汛期期间信息畅通。
②、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公布预警信号,确认以应急哨声为撤走信号。
③、撤离地点和路线:确定向蔡克强院子安全地带转移。
三、确保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
镇政府设立应付地质灾害指挥部,镇党委书记王维政同志并任政委,乡长宋登魁同志任总指挥短,黄涛、李同平、方久峰、石宏安、昌富、李敏、张斌同志任副指挥;郭立斌、周衍玉、周万明、王磊、朱武、吴子怀为成员。主要职责就是:检查督促各村各单位防治地质灾害措施,任务全面落实情况;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同,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处理灾情。指挥部内设工程抢修组、医疗急救组和卫生防疫组、应急救援组、治安保卫组。
1、工程抢险组:组长由镇长宋登魁同志担任,以镇防汛突击队成员为主,租赁挖掘机、农用车负责抢挖滑坡山石,抢救生还人员,抢保财产,修路等。
2、医疗急救组和卫生防疫组:副组长由分管卫生的副镇长出任,卫生院干部为成员,负责管理救治伤员,喷药消毒剂,协助受灾地区避免传染病盛行,监测饮用水水质和食品卫生。
3、紧急救援组:组长由镇长宋登魁同志担任,民政、财政干部为成员,负责调配救济物资,保障灾民基本生活,做好群众安置。
4、治安保卫组:副组长由镇派出所长出任,派出所民警和交警为成员,负责管理处理突发事件中的交通安全,保证道路通畅,强化宣传法律法规,强化执勤,搞好灾情区域治安管理,维护抢修成功实行。
(二)严格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健全值值班制度。为保证全镇上下信息通畅,努力做到有险即为除,镇政府健全值值班制度,由党委书记和乡长出任总值班,值班分别由副科级以上领导出任,值守每班2人,每班时间为1天(早8:00至次日早8:00),依次以此类推。各单位、各村必须24小时有人值守。各监测点监测人雨期必须强化监测巡查,随时提供更多险情信息。
(三)履行职责,严明纪律
各村及镇级各单位必须顺从防汛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各联村领导必须深入细致一线检查督促,非政府动员全体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防汛抢修工作,一旦存有雨情、险情、灾情,各防汛区要立即启动防汛预案,非政府抗灾抢修工作突击队成员随身携带工具,严阵以待,随时资金投入抢修。各村各单位必须确保汛期24小时值守电话通畅,凡因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擅自瓦解岗位,谎报、谎报、缓报灾情及发生灾情、险情后没现场抢修田厦路,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损失的,必须追责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转交司法机关处置。
防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4
为了加强我乡20xx年地质灾害的防治监督管理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相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连群连片的乡村防御系统,加强汛期地质灾害检测和治理工作,把重点活动区、重要隐患区的预防措施落实到个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努力构建安定和谐的新农村。
二、防治措施
我乡处在林区,因为植被损坏严重,极易引发地质灾害,去年的“5.19” 冰雹事件和“5.25”暴雨事件都与植被破坏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加强林区的保护和植树造林显得尤为重要。我乡地处山区,山高沟深,自然条件恶劣,村民居住区域分散,加上交通建设滞后,遇上大灾就会增加救援难度。
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我乡及时的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并组织村民学习预防自然灾害的基本知识,为灾后自救积累了许多有效的方法和经验。我乡根据应急的需要,在相关地质灾害频繁区都安装了预警系统,并在各村组建了党员先锋队和原有的巡防联队组成联防机制,形成了“一户受灾,全村响应,一村受灾,全乡响应”的救援体系。
针对去年的灾害形势,我乡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以应对各种突发性灾害及时得到救援、汇总、上报。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对全乡7个村进行了巡查检查督查,并负责人员的调动和物资的支配。
三、明确责任、加强监管
(一)坚持三条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原则;二是坚持“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人民政府负责治理,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谁引发,谁治理”原则;三是坚持“统一管理,分工协作”原则。
(二)落实四项制度
汛期值班制度―我乡的汛期时间较长(每年5月1日至9月31日),地质灾害频发。乡直部门和各村要建立汛期值班制度,明确值班地点、联系电话,保障通讯畅通。汛期期间,各值班负责人要24小时开通手机;保持与乡政府的联系,做好汛期值班工作。
灾点监测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区的监测。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预报信息、地质环境条件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监测时间,做到适时监测;主要观测降雨强度和雨量、地面土体开裂与坡体蠕动、树干倾斜、山洪暴涨、惊响异常等灾害
前兆和引发因素;对监测点定期进行观测记录。
险情巡查制度―村干部和巡防联队应根据地质灾害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区域内灾情险情巡查。发现灾害发生前兆或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和采取转移避让群众等应急措施。
灾情速报制度―包括灾前的险情报告和灾后的灾情速报两方面。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群众在巡查、监测和日常生活过程中,如发现灾害前兆或异常情况,要尽快向乡政府报告并组织避险;灾情一旦发生,乡政府应立即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和施救,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做到“情况准确、上报迅速、续报完整”。
(三)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加强领导是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关键,我乡成立了地质灾害防灾领导小组。
组 长:何韩成(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权剑南(政府乡长)
孙林成(乡人大主席)
成 员:王缠平(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杨新有(政府副乡长)
李金宝(政府副乡长)
赵贵义(乡武装部长)
杨永清(综治办副主任)
何卫东(司法所长)
赏建鹏(派出所所长)
牛小林(林场场长)
许正礼(学区校长)
王建明(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人民政府,权剑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行政秘书严秉国负责具体办公。
(四)各行政村一把手是本村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
各行政村干部要提高对地质灾害的特殊性和危害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机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到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五)突出重点,切实抓好汛期地质防治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是预防地质灾害的重要手段,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是全乡工作的关键,为了深刻汲取“5.25”阴山沟洪灾事故的教训,落实汛期防灾、减灾措施,避免灾害发生,减少损失。
一是做好工作部署,重点预防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减少损失。
二是突出群测群防,对隐患点实施简易监测,发挥群测群防的突出作用。三
是保持信息畅通。要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完善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保证险情和灾情信息在第一时间送达。
汛期是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时期,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早安排、早布署、早行动;同心协力,齐抓共管,一旦发生地质灾害,乡地质灾害领导小组要迅速了解灾情,立即报告上级并通报有关部门,迅速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应急救援措施,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安置和疏散灾民,维护社会安定,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防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5
为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救助体系,确保在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时能及时、有效地实施救助,提高对突发性地质的预防和处理能力,避免或尽可能地减轻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草府发【20xx】28号文件,关于《草海镇20xx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第一、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协作”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自然灾害危险性的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科学、规范、有序、高效地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三、地质灾害内容
1、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因素或认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2、地质灾害应急分为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种。
①临灾应急:是指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后,进入临灾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避险行动。
②灾害应急:是指发生地质灾害,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广大的行为。
3、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类型。
①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
②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1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以下的
③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含3人)10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的
④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四、应急处理程序:
1、通过校会、班会、广播、黑板报、知识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及紧急救助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在师生中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防御预案和自救措施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活动演练,努力提高师生的防灾避灾意识。
2、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范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使每位教师职工都知道在安全疏散中自己所承担的任务和职责,充分认识各种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
3、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和监测。每学期,地质灾害应急领导都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学校的教学楼、围墙、及学校周边地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在每年汛前、汛中,地质灾害应急领导要对校区及周边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并做好对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做好监测工作,采取防范措施。
防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6
为了确保幼儿园能够及时、有序、高效的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结合本园工作的实际,特制定以上各种安全预案。
一、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后勤分管副园长、消防安全员、保健人员、各班班长组成的防火领导小组;
2后勤人员组成灭火行动组,用心协助专业灭火人员的工作;
3各班教师、保育员负责疏散引导幼儿;
4保健大夫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防火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不断完善防火设施,绿色通道标志明显,每班配有紧急疏散图。应急灯能正常使用;
2幼儿在园活动时,活动室前后门、走廊门务必处于打开状态,各通道务必持续畅通;
3食堂操作间、加工间持续通风。排油烟机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
4要加强对幼儿和工作人员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工作人员做到会使用灭火器。结合教育资料进行防火演习,使其掌握紧急状况下的逃生技能。
三、报警和火灾应急处理
1、发现火灾后,务必立即拨打119报警。在报警电话中,要说明以下状况:起火单位、位置、着火物、火势大小、火场内有无化学物品及类型、着火部位、报警人姓名、单位及所用电话等,并派人员在醒目处等候接车;
2、报警同时,开启消防电源,打开应急照明设施和安全疏散标志;
3、在消防人员到达前,由灭火行动组尽力控制火势蔓延;
4、若火场内有人员,则应用灭火器具减弱火势对人员的威胁,全力疏散、抢救人员脱险逃生;
5、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发生爆炸事故、烧毁重要物资、构成大面积燃烧等影响全局的状况,应列为主要方面予以处理;
6、灭火行动组应分秒必争,迅速行动,找准着火点,果断扑救,抓住时机,不等不靠,为继续开展全面深入的扑救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7、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持续道路畅通,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8、扑救固体物品火灾,使用灭火器;扑救液体物品火灾,使用灭火器、沙土、湿的棉被等,不可用水;
9、不得组织幼儿灭火;
10、及时报告主管单位领导。
防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7
为确保我校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市、区政府有关工作指示,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
我校防震减灾工作在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区教育系统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无锡市亭隆实验小学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由校长李淑英同志任组长,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学校总务处兼防震减灾办公室和指挥室,王章同志任联络员。
2、主要职责
⑴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订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⑵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防震减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防震减灾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减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⑶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⑷在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防震减灾工作,把地震所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⑸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防震减灾的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指示或通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防震减灾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加强对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的顺利进行。
4、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工作,保持通讯顺畅,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7、在上级的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本校抢险救灾。
⑴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转移并送至安全地点。
⑵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地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⑶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⑷加强对重要设备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8、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系统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三、其它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市、区指挥部将通过市、区各新闻媒介发布各种命令、指示,区教育局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和地方政府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文件、电话、教育局域网、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防震减灾应急行动中,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各部门应根据本预案,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切实落实各项组织措施。
防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8
一、基本情况
全乡地质灾害村。我乡山地地质灾害种类主要体现为: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河库塌岸等。
二、重点防范区段
根据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圈定全乡重点防范区段为:等。
三、防范措施
⑴做好经常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提高对地质灾害的认识,加强自身防范,预测和自救能力。
⑵落实防灾责任制,逐点落实包括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应急措施。
⑶制定监测人员培训计划和重要隐患点巡回检查,以及建立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四、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和抢险指挥部,定领导、定区域、定任务、落实责任
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⑵抢险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五、责任分工
⑴河库监测总负责人:
责任人:
⑵地质灾害监测总负责人:
责任人:
各村民组长为监测员,对各自的村、组的地质灾害情况进行监测,重点村、组。遇到灾情时,由监测员负责通知村、乡相关负责人并首先组织抢险人员及时对受灾人员进行撤离和救助。
防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9
为了保障汛期灾情发生后,我中心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对汛期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和疫情防控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区政府和区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汛期灾害事件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管理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红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毕晓南主任任组长,汪守文副主任、郭同春副主任任副组长;李为君、贾方军、刘昌明、张景勇、宋秀涛、沈洪岐、隋海博、綦远林、赵之章、宋继龙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我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职责:
1、接到灾情指令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度各工作组开展紧急救援和疫情防控工作。
2、督促各科室落实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在区政府和区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使汛期灾害事件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4、向区政府和区卫生局及时汇报有关信息。
(二)疫情防控工作组:组长汪守文,副组长王世越、于国英,疾控科、检验科、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
疫情防控工作组工作职责:
1、制定汛期灾害事件应急疫情防控预案,在接到应急指令后,迅速启动预案,组织指挥调度各专业队对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2、组建消杀、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检验、后勤保障等相关专业队伍,开展应急处理演练及消杀、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并负责指挥、调度、协调、督促各专业小组完成疫情防控应急任务。
3、负责收集、分析并及时向区卫生局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办公室报告有关信息。
(三)医疗救治工作组:组长郭同春,副组长:兰艳、刘冬月;成员:张景勇、沈春霞、李丽、赵国萍。
医疗救治工作组职责:
1、负责本单位汛期灾害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的制定,组建医疗救治应急队伍。
2、负责对单位救治队伍进行演练培训,各科室主任要负责本科室业务技能的指导和培训。
3、接到应急救治指令后,迅速启动救治预案,组织协调、调度各救治成员,迅速赶赴现场,实施现场救治指挥,开展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及时报告医援信息。
(四)卫生监督组:组长李为君,副组长崔明,张凤芝、宁静、刘昌明为成员,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卫生监督组职责
主要负责制定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组建相关专业队伍,开展应急处理演练培训,开展本单位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五)宣传教育组:组长许阳,宋继龙、赵之章、陈晶为成员并宣传教育组职责
主要负责救灾防病宣传健康教育工作。
二、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
我中心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1、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2、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
3、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组负责辖区内汛期灾害事件后的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组织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监督执法及消杀灭工作。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灾害后传染病或疾病的发生或流行,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4、信息报告
医疗救治组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应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医疗救治工作组总指挥和区卫生局应急办公室。医疗救治工作组、承担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每日向区卫生局应急办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5、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汛期灾害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区政府或区卫生局批准,医疗救治工作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三、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
我中心要坚持“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制订各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方案,保证汛期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责任与奖惩
我中心的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组对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作出贡献的优秀科室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团结协作,确保防汛安全
我中心汛期应急各工作组成员要在区委、区政府、本单位汛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团结协作,紧密配合,一旦发生洪水险情,要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之中,共同搞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六、进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进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来提高我中心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从而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降到最低。
防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10
为深入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煤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根据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地质灾害的分类与分级:
根据地质灾害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等,将灾害划分为Ⅰ级(一般)、 Ⅱ级(重大)、 Ⅲ级(特大)灾害。
1、 Ⅰ级地质灾害:指本矿可以直接进行救援和处理的;
2、 Ⅱ级地质灾害:指需依托总公司的支持和帮助,进行救援和处理的;
3、 Ⅲ级地质灾害:指需依托州、县二级政府的支持和帮助,才能进行救援和处理的;
二、基本情况:
新疆卫东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煤矿位于轮台县城北东方向50km,南距阳霞乡20km、南30km处有南疆铁路及314国道通过,均可与全疆各地相通,煤矿有简易公路与国道相通,交通十分方便,行政划分隶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管辖。根据新疆煤炭工业“十五”结构调整规划及当地的需求量,设计生产能力为9万吨/年,设计服务年限27. 45年。
煤矿现有职工60人,其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人,后勤管理人员3人,特殊工种53人;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矿成立了辅助救护队,其人员编制为14人(包括队长1人),担负矿井灾害事故处理任务。
三、应急预案的方针与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
四、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一)、派专人每天对隐患点进行观测。
(二)、有预兆时,制定好险区人员疏散、撤离计划,以防止造成混乱而发生不必要的人员伤亡事故。
(三)、在主井口上方修筑棚栏,遮挡落石及崩塌物;在主井口两侧修筑护墙。
(四)、在半坡处修筑落石平台、落石槽、拦石墙等,拦阻滚落土石。
(五)、在不稳定的突出岩石或孤石临空一侧或下方,修筑支柱、支撑墙等;
(六)、对局部不稳定的危石、破碎岩体进行清除、削坡;
(七)、利用人工对行政办公室后的危岩进行削坡、排岩。(此措施虽投入资金小,但对我矿的房屋、设施等财产损失较大,且不安全;)
(八)、利用锚网对危岩体进行锚锁。(此措施要购锚锁机一台,编织锚网,投入资金较大,但安全;)
具体要求
(一)、汛期前,对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送轮台国土资源局。
(二)、派专人定期对隐患点进行观测。
(三)、地质灾害即将发生时,必须组织人员撤离。
(四)、地质灾害发生时或后,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轮台县国土资源局。
五、应急准备
(一)应急救援指挥系统与有关人员职责:
为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矿成立应急援救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行政办公室。
总指挥:
成员:、
职责:
1、总指挥(矿长):组织制订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上级主管部门、矿总工和救护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理地质灾害的作战方案。
2、第一副总指挥(总工):是总经理处理地质灾害的第一助手。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组织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计划;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提供准确的数据。
3、副总指挥(安全副矿长):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负责组织为处理地质灾害所必需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材料。
4、办公室主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设专人警戒。严禁在险区逗留、围观;做好后勤保障以及其他事宜。
5、救护队长:对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根据救援人员和处理灾害事故作战方案所规定的任务,保证完成对人员的救援和地质灾害处理工作。
6、医务人员:负责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的供应。
7、调度室值班员:及时向下传达矿长的命令;按必须先召集人员名单,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掌握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统计掌握险区人数。
(二)应急资源:
应急资源的准备是应急援救工作的重要保障,为此必须对应急资源实施有效地管理,使之在发生灾害进行救援时,能保证正常地投入使用。
1、矿救护队必须加强培训,随时装备好救灾所必备的各种物资,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2、医务室按规定配齐救灾所必须的氧气袋、急救用具以及药品等,保证随时投入急救使用。
3、留矿值班车辆无故不得擅自外出,并随时处于待命状态,以保证应急救援的需要。
(三)应急救援技术支持系统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有技术性强、难度大、情况复杂多变、处理困难等特点,为保证抢险救灾的有效、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特建立应急救援技术支持系统:
1、矿依托总公司技术力量的技术支持系统,由下列人员组成:杜勤(采矿)、晏顺军(机电)、李亮(采矿)定喜
2、矿依托外部的技术支持系统,由州、县二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有关专家组成。
(四)应急救援通讯系统:
以矿行政办公室为中心,建立完善的煤矿地质灾害防治通讯系统,保证电话的畅通,并随时保证与州、县国土资源部门有关人员的联系畅通(见应急救援通讯系统电话号码表)。
(五)应急救援体系运行机制:
1、资金保障:煤矿防洪、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既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一部分,也是重要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大事。为此,煤矿防洪、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的资金由总公司和矿二级共同保障。
2、辅助救护队的管理:
(1)辅助救护队队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资质考核,达到标准的,方可从事抗灾应急救援工作,达不到考核标准的队员,不能直接参与抢险救灾;
(2)辅助救护队必须接受矿救援指挥部的监督管理。
3、救援程序的规定:
发生地质灾害时,以矿自救为主,矿辅助救护队和医疗机构在进行自救的同时,报州、县国土资源部门及政府、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
六、应急响应
(一)响应程序:发生地质灾害后,值班领导根据避灾路线,紧急撤离灾区人员。同时,及时通知灾害涉及区域,并及时撤离→报告矿抗灾指挥中心→指挥部成员矿行政办公室集合→矿长组织制定救灾措施(总工协助)→矿长发布救灾指令→各成员、单位根据矿长的命令各负其责开展工作→救护队进行救援。
(二)地质灾害事故避灾线路:
崩塌危险区→两侧安全区
(三)、应急响应的一般规定:
1、迅速查明并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积极组织救护队进行救援。同时,探明灾害地点、范围。
2、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灾害范围扩大。
3、救援指挥部根据灾害的性质、发生地点、涉及范围、人员分布制定切实可行的救援方案。
4、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煤矿必须立即向县国土资源局和县政府报告清楚事故的地点、性质以及目前的现实状况。
5、接到通知后,抗灾救援指挥部成员和辅助救护队整装待发,在矿长下达救援命令后,根据规定的职责,实施救援工作。各部门组织好人员,在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积极参加救援工作。
6、准确核对灾区人员名单;矿医务室要做好急救准备;值班车司机待命,做好运送伤员的准备工作。
(四)、人员的撤离: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撤离。
七、现场恢复
(一)恢复程序:救援工作结束后→救护队对灾区的安全情况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无误→报告抗灾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安排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再检查(救护队配合)→总指挥根据有关规定和汇报的现场安全状况,下达命令→恢复工作开始。
(二)有关要求:
1、有关部门在现场取证工作未结束前,不得进行现场恢复工作。
2、恢复工作开始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不得盲目进行现场恢复工作。
3、在得到救援总指挥发布恢复工作的命令后,现场恢复工作必须按由外向里的工作程序进行。同时,应按已制定的现场恢复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作业。
4、恢复工作开始后,救护队必须在现场值班。同时,技术、管理人员认真做好作业环境安全看护工作,防止不安全隐患再发生。
防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11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本预案编制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应急指挥体系,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建立预防预警机制,规范应急响应行动,加强善后工作,保障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单位内部和与外部相关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
1.4 工作原则
本单位应急工作的.原则是:科学、预防、及时、有效、协调、公开、安全、人文。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本单位应急组织机构包括领导小组、指挥部、应急工作组、后勤保障组。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应急预案,指挥部负责指挥应急工作,应急工作组负责具体应急行动,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和设备的保障。
2.3 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由各部门负责人和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具体应急行动,包括信息收集、预警、应急响应、处置等。
3.预防预警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建立信息监测与报告机制,及时收集、分析和报告各种信息,为预警和应急响应提供基础数据。
3.2 预警
建立预警机制,制定预警预案,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3 预警支持系统
建立预警支持系统,包括预警设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等。
3.4 预警级别及发布
制定预警级别,根据不同级别发布相应的预警信息。
3.5 预警预防行动
建立预警预防行动机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4.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分级
制定应急响应分级制度,根据事态的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进行相应的应急响应。
4.2 应急响应行动
根据应急响应分级制度,采取相应的应急行动,包括组织人员、调配物资、开展救援等。
4.3 情况通报
及时向上级领导和相关单位通报应急情况,保持信息畅通。
4.4 特别情况处理
针对特别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4.5 信息共享和处理
建立信息共享和处理机制,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和处理。
4.6 指挥和协调
建立指挥和协调机制,统一指挥和协调应急行动。
4.7 应急处置
根据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分级制度,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4.8 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保障应急人员的安全和防护措施。
4.9 群众安全防护
保障群众的安全和防护措施。
4.10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工作。
4.11 信息发布
及时发布应急信息,保持公众知情权。
4.12 应急结束
应急工作结束后,进行总结和评估。
5.善后工作
5.1 善后处置
进行善后处置,包括清理、修复、重建等。
5.2 社会救助
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帮助受灾群众恢复正常生活。
5.3 总结分析
总结和分析应急工作,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6.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保障通信和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提供应急支援和装备保障。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建立技术储备和保障体系,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7.监督管理
7.1 宣传、培训与演练
加强宣传、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7.2 奖励与责任
建立奖励和责任制度,激励应急工作积极性。
7.3 监督检查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应急预案有效实施。
8.附则
8.1 名词术语解释
对本预案中所使用的名词和术语进行解释。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建立预案管理和更新机制,保证预案的及时更新和完善。
8.3 预案解释部门
明确预案解释的部门和负责人。
8.4 预案实施时间
规定本预案的实施时间。
防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1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xx县20xx年地质灾害防御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所有突发地质灾害,尤其是场镇、各中小学校、重要工程设施、主要交通干线、居民集中地等重点区域和部位,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
二、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
(一)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二)县调整充实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负责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抢险工作的指挥和部署。
县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示精神,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县范围内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抢险救灾工作;部署和组织各部门紧急救援;协调武警、消防中队参与地方抢险救灾;处理其它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县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乡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县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县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发布;起草县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县指挥部的日常事务以及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整理归档;指导各乡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各乡镇参照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三、预防预警
(一)已有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治理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土资源部、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公路建设形成的高陡边坡、不稳定斜坡以及易发生石块崩塌的路段,责成建设或项目法人单位及时治理,确保安全。
风景区管理部门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区(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风景区内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工程治理。
相关乡镇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治理。
(二)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监测
县国土资源局和相关乡镇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监测,发现险情要及时向县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性组织避灾疏散。
(三)发放防灾明白卡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县国土资源局和乡镇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四)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县国土资源局和气象局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县,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当地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1.速报时限要求。县国土资源局接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速报县和市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到出现中型、小型地质灾害后,应在1小时内速报县和市国土资源局。
2.速报内容。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险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 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二)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三)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四)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五、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一)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
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乡镇xx县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乡镇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工作,在县领导下,由本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县公安、武警、国土、建设、交通、水务、民政、气象、救灾等有关部门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加强监测,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二)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
出现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乡镇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工作,在县领导下,由辖区乡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本地国土、建设、水务、民政、救灾等有关部门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加强监测,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三)应急响应结束
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经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批准,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六、部门职责
(一)紧急抢险救灾。县公安局负责调动公安、武警、消防部队帮助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被压埋人员进行抢救;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及时消除隐患。 县规划和建设局、水务局、安监局、县供电有限公司、天然气公司、消防等部门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气、供电等设施免遭损毁;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供水、供气、供电、水利等设施,保障正常运行。县旅游局负责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做好旅游景点游客的疏散工作。县教育局负责指导、督促和帮助灾区修复受损毁校舍或应急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上学问题。
(二)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发生实况、地质灾害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程,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县水务局、防洪办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如发生的地质灾害可能造成次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水、气、渣),县环保局负责配合进行水、气、辐射环境应急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轻环境污染危害。
(三)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县卫生局负责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并根据需要对灾区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县畜牧局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的暴发流行。县药监局负责组织应急疫苗、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经济和商务局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
(四)治安、交通和通讯。县公安局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恶意扩大传播地质灾害险情的违法活动;迅速疏导交通,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县交通局负责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保障交通干线的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县电信分公司、县移动分公司、县电力公司负责尽快恢复受破坏的通信和电力设施,保证应急指挥信息通信电力畅通。
(五)基本生活保障。县民政局、救灾办负责协助灾区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加强对救灾款和救灾物质的分配、发放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六)信息报送和处理。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潜在威胁、影响范围以及诱发因素;组织应急监测,实时掌握险情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发展趋势;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并报告县指挥部;县广电局根据县指挥部的要求,发布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
(七)应急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七、其它职责
县武警中队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规定,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等工作。
八、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武警部队、乡镇(村、社)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执行。各乡镇x县级相关部门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二)通信与信息传递。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建立覆盖全县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三)应急技术保障。由县国土资源局和各乡镇国土所分别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防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13
为了保障我乡突发性地质灾害防灾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坚持地质灾害防治“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相互配合和衔接,共同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二)适应范围:本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适用于x乡(镇)境内崩塌、滑坡、地面沉降、塌陷、泥石流等灾害发生后的应急。
二、地质灾害等级的划分和预案启动的条件及方式
(一)地质灾害等级的划分:按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级:因灾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社会影响较大者。
2、重大级:因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者。
3、较大级:因灾死亡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较大者。
4、一般级: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不大者。
(二)预案启动条件和方式:地质灾害发生后或地质灾害险情出现时,由乡人民政府宣布启动本级预案。并进行调查,将调查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按程序进行处理。
(三)抢险救灾应急指挥机构
为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应急指挥工作,成立“x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负责全乡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的领导指挥工作。
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政府乡长)
副总指挥:(人大专职副主席)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宣传动员组、动态信息组、灾害调查组、秩序维护组、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疏散组、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物资筹备组、搬迁安置组、灾后重建组、运输组、资金筹备组等12个工作组。
1、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兼)
成员:x
2、宣传动员组、通讯组
组长:(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农村放映员)
3、动态信息组
组长:
成员:
4、灾害调查组
组长:(派出所所长)
成员:(派出的人员)
5、秩序维护组
组长:(政法委书记)
成员:(派出所人员)
(司法所人员)
6、抢险救助组、人员物资疏散组
组长:(武装部长)
成员:
7、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
组长:(卫生院院长)
成员:(卫生院职工)
(计生服务站职工)
8、物资筹备、搬迁安置、灾后重建组
组长:(政府副乡长)
成员:(财政所)
(企业站)(计生办)
(民政办)
(民兵应急分队)
9、运输组
组长:(交管站)
成员:
10、资金筹备组
组长:(财政所所长)
成员:(财政所人员)
(民政办人员)
三、职责分工
1、总指挥部:负责领导和协调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工作,发布实行紧急应急措施命令,部署各项救灾应急准备,督促检查救灾应急工作的人、物、财准备情况,研究决定处置有关重大问题。
2、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
(1)当灾情发生时,协助领导组织调度抢险救灾急需的人、财、物,同时搞好纵向和横向的协调工作,促进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2)及时传达国家的政策、法规和上级的指示。
(3)对抢险救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机关和领导报告。
(4)对以上技术性工作需要专业部门的指导的,经请示领导批准后及时与专业部门联系。
防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1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xx县20xx年地质灾害防御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所有突发地质灾害,尤其是场镇、各中小学校、重要工程设施、主要交通干线、居民集中地等重点区域和部位,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
二、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
(一)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二)县调整充实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负责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抢险工作的指挥和部署。
县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示精神,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县范围内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抢险救灾工作;部署和组织各部门紧急救援;协调武警、消防中队参与地方抢险救灾;处理其它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县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乡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县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县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发布;起草县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县指挥部的日常事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县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乡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县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县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发布;起草县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县指挥部的日常事务以及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整理归档;指导各乡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各乡镇参照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三、预防预警
(一)已有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治理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土资源部、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公路建设形成的高陡边坡、不稳定斜坡以及易发生石块崩塌的路段,责成建设或项目法人单位及时治理,确保安全。
风景区管理部门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区(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风景区内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工程治理。
相关乡镇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治理。
(二)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监测
县国土资源局和相关乡镇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络的作用,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监测,发现险情要及时向县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性组织避灾疏散。
(三)发放防灾明白卡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县国土资源局和乡镇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四)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县国土资源局和气象局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县,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当地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1.速报时限要求。县国土资源局接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速报县和市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到出现中型、小型地质灾害后,应在1小时内速报县和市国土资源局。
2.速报内容。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险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二)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三)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四)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五、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一)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乡镇xx县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乡镇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工作,在县领导下,由本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县公安、武警、国土、建设、交通、水务、民政、气象、救灾等有关部门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加强监测,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二)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
出现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乡镇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工作,在县领导下,由辖区乡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本地国土、建设、水务、民政、救灾等有关部门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加强监测,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三)应急响应结束
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经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批准,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六、部门职责
(一)紧急抢险救灾。县公安局负责调动公安、武警、消防部队帮助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被压埋人员进行抢救;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及时消除隐患。县规划和建设局、水务局、安监局、县供电有限公司、天然气公司、消防等部门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气、供电等设施免遭损毁;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供水、供气、供电、水利等设施,保障正常运行。县旅游局负责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做好旅游景点游客的疏散工作。县教育局负责指导、督促和帮助灾区修复受损毁校舍或应急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上学问题。
(二)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发生实况、地质灾害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程,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县水务局、防洪办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如发生的地质灾害可能造成次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水、气、渣),县环保局负责配合进行水、气、辐射环境应急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轻环境污染危害。
(三)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县卫生局负责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并根据需要对灾区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县畜牧局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的暴发流行。县药监局负责组织应急疫苗、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经济和商务局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
(四)治安、交通和通讯。县公安局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恶意扩大传播地质灾害险情的违法活动;迅速疏导交通,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县交通局负责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保障交通干线的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县电信分公司、县移动分公司、县电力公司负责尽快恢复受破坏的通信和电力设施,保证应急指挥信息通信电力畅通。
(五)基本生活保障。县民政局、救灾办负责协助灾区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加强对救灾款和救灾物质的分配、发放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六)信息报送和处理。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潜在威胁、影响范围以及诱发因素;组织应急监测,实时掌握险情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发展趋势;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并报告县指挥部;县广电局根据县指挥部的要求,发布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
(七)应急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七、其它职责
县武警中队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规定,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等工作。
八、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武警部队、乡镇(村、社)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执行。各乡镇x县级相关部门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二)通信与信息传递。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等有机结合,建立覆盖全县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三)应急技术保障。由县国土资源局和各乡镇国土所分别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防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15
为切实做好我县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防治意见:
一、全县地质灾害灾情和年灾情预测
地质灾害种类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我县地理位置属丘陵地带,多年没有发生,多以预防为主。在汛期( 月)期间,暴雨频发,极易造成地质灾害。
据气象部门预测,年汛期全县降水量580mm,比去年同期1000.4mm有所减少,但仍存在局部地区暴雨和洪涝灾害的可能。受降雨和洪水的诱发,在地质灾害易发区,随时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可掉以轻心,加强预防,避免灾害发生。
二、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区域
根据我县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区域如下:
(一)公路两侧因修路造成陡峭的边坡。
(二)各矿山企业因采矿造成不稳定的边坡。
(三)居民、学校附近的山崖、边坡。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住建、水利、交通、地震等部门健全完善本行政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抢险救援措施,充实应急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预警报警系统。重点地质灾害预防地区的乡镇、重要基础设施管理部门要制定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做好相关的物资准备。发生险(灾)情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疏散群众,开展调查和防治工作并及时上报。
(二)进一步强化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汛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关健时期,县国土资源局要一如既往地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一要把防灾责任制贯穿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过程;二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和调查工作,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完成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同级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三要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四要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扩大发布的覆盖面,增强时效性;五要加强对群测群防工作的监督指导,切实落实各项防灾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应急能力。
地质灾害具有一定的不可避免和不可预测性,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体系,加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县政府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要求。要因地制宜地组织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演练,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灾害发生时沉着应对,有条不紊开展救援工作。
(四)加强宣传,进一步增强地质灾害防治意识。
要结合“防灾减灾日”、“地球日”、“土地日”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基本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和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村要重点宣传培训,提高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认知度,增强临灾自救和互救能力,为群测群防体系的有效运行奠定基础。
(五)加大监管力度,遏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发生。
县、乡镇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就严格依法管理,切实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内容落实好。要加强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引发地质灾害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三同时”制度,杜绝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情况的发生。
(六)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需的资金。
县、乡镇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地质灾害调查、监测、检查和群测群防等工作的需要。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安排必需的应急搬迁、应急治理经费,防范于未然。
(七)协调配合,通力合作。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国土资源局与气象、水利、交通运输、住建、民政等部门加强交流合作、协调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威胁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矿山等设施或企业安全的地质灾害,由其主管部门或受危及单位负责监测预防并进行治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予以协助并负责监督检查。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信息交流,对气象部门预报有强降雨的地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开展险情巡查、预警预报等工作,提高对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
防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16
为建立和完善高效有序的防灾和抢险救灾体系,进一步提高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泥石流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地质灾害应急,是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为了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是指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短期内可能发生灾害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危急状态。
(三)地质灾害应急分为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类。临灾应急,是指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后,进入临灾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灾害应急,是指发生地质灾害后,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
(四)地质灾害灾情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不含30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不含1000万元)的;
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不含10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不含500万元)的;
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不含3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含3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
(五)地质灾害险情按照受威胁的人数,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受威胁人数在1000人以上(不含10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不含1亿元)的;
2、大型:受威胁人数在500人以上(不含500人)1000人以下(含10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不含5000万元)1亿元以下(含1亿元)的;
3、中型: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上(不含100人)500人以下(含5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
4、小型: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下(含1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指挥机构及职责。
发生大型以上地质灾害或出现重大级以上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执行《四川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省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发生中型地质灾害或出现较大级临灾险情时,市人民政府应成立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为抢险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指挥长由负责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指挥长,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为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发生小型地质灾害或出现一般级临灾险情时,所在地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由政府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参加,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1、速报时限:要求县(市、区)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必须在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可直接速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并可抄报市级相关部门。对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中型(含中型)以上地质灾害的小型地质灾害也要按上述要求速报。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小型地质灾害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可直接速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并可抄报市级相关部门。
2、速报内容: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包括死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组,作为具体工作机构。
1、紧急抢险组:由市武警支队牵头,广安军分区、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抢险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将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组织强行避灾疏散。
2、调查监测组: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政府应急办、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组织险情或灾情的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开展监测工作。根据灾情发展实际,调集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补充调查人员力量,确保应急工作需要。
3、医疗救护与生活保障组:由市卫生局、市民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保险公司参加,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和所需药品及医疗器械的供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灾民临时安置和管理,以及死难者的善后、保险理赔等工作。
4、治安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救灾物资,灾区人员和财产以及重要部门、单位的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指导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通信、电力、供水、供气、水利、交通、校舍等设施;指导灾区修复损毁的农田、林地及灾民住房重建,恢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和教学秩序。
6、应急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监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政府应急办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落实由市政府安排的抢险救灾资金,负责指导、监督救灾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四)应急调查队伍。
由地质灾害防治和气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对已经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灾害险情的地方进行调查、会商,尽快查明其形成条件、引发因素、影响范围等情况,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减轻和控制灾情。对出现险情的隐患点,依据前兆特征判断危险程度、激发条件,采取有针对性应急措施,阻止或延缓灾害的发生。
三、应急准备
(一)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和部门职责,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报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要求,做好应急救灾所需设备、交通工具、救灾物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准备工作。
(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组织落实应急队伍和人员,进行抢险救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学习掌握新技术、新方法,提高应对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能力。
(四)市、县(市区)、乡(镇)三级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水务、交通、环保等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应当对公众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应急响应
(一)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重、特大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应迅速向省人民政府、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同时在省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应急力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二)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较大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中型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并密切跟踪其变化情况,提出应急抢险方案,建议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启动并组织实施本预案,成立指挥部,各工作机构赶赴现场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市政府视灾情和险情的情况,向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请求指导和支援。
(三)发生一般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出现小型地质灾害时,灾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立即做出应急响应,按程序启动本级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发生较大级以上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出现中型以上地质灾害时,灾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立即做出应急反应,在上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抢险救灾工作;灾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报告灾情的变化情况及抢险救灾工作落实情况。
(四)临灾应急响应。
1、组织专家对险情调查、会商,确定抢险避灾方案。
2、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分析、预测险情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应急对策。
(五)灾害应急响应。
1、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及时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各种“次生灾害”进行抢险和防范。
2、迅速查明灾害类型、影响范围及诱发因素,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组织灾情监测和评估,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对策。
3、划定受灾群众安置区域,组织救济物资供应,搭建临时住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4、指导当地政府组织抢修通信、供电、供水、交通等设施,恢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教学秩序。
(六)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组织收集、整理信息,按规定将险情、灾情、灾害发展趋势和抢险救灾情况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国土资源厅,争取指导和支持。
(七)按照有关规定,经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批准,由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向社会发布灾情。
(八)灾情、险情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当宣布结束灾害应急期,撤销地质灾害危险区,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移交地方政府组织实施。
(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和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五、附则
(一)因地震引发的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