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用22篇)

发布时间:2026-05-06 22:57:37 文章来源:bo的心灵驿站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用22篇)

1.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一

  一、活动主题

  春风送真情,就业暖民心。

  二、活动时间

  20xx年xx月上旬至xx月底。

  三、服务对象

  (一)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农民工;

  (二)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劳动力;

  (四)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五)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四、活动目标

  (一)使服务对象了解就业政策和服务措施,得到就业创业服务,掌握申请享受政策支持和服务的具体流程;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农民全员培训、贫困劳动力培训、易地搬迁劳动力培训、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政策;使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等求职者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护劳动经济权益的意识。

  (二)促进一批农村劳动者实现转移就业,帮扶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鼓励一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服务一批企业满足用工需求,使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都能得到招聘服务,促进人岗对接。

  (三)为服务对象带去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宣传学习党的好声音、好政策,感恩党中央,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活动,全力确保就业局势保持稳定,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幸福感和获得感。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摸底走访调查。各乡镇要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时机,组织开展“就业访民生、听民情”活动,安排工作人员、驻村干部,深入街道、村(居)开展摸底走访调查,了解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就失业信息和就业意愿等情况,及早锁定帮扶对象,建立动态管理台帐,为服务对象送岗位、送技能、送政策、送服务。同时,要全面了解辖区内用工较多的重点企业、重点产业园区等用人单位的用工需求,重点收集筛选适合服务对象的岗位信息。

  (二)组织一场招聘服务活动。各乡镇要多渠道收集适合农村劳动力的岗位信息,创新招聘模式,提前制定招聘活动计划安排。要结合各乡镇脱贫攻坚实际,组织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点招聘会、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劳务协作招聘会等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招聘活动。活动期间,要在现场设立专门的服务台,提供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服务、社会保障、劳动争议等方面咨询服务及多形式的就业创业服务。

  (三)开展一次政策宣传。各乡镇要在活动期间,利用春运、赶场天等时机,加大《就业促进法》《xx省就业促进条例》宣传力度,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xx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二

    一、背景

  根据《图书出版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图书出版市场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特制定本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目标

  1、严格执行图书出版管理制度,规范图书出版行为。

  2、清理违法、低俗、有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图书,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3、提高图书质量,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三、措施

  1、加强对图书出版行为的监管,确保出版物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建立完善图书内容审核机制,对申请出版的图书进行严格筛查。

  3、组织对市场上的图书进行清理,将违法、低俗、有害的图书下架。

  4、强化对图书编辑、审查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5、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开展图书审查清理工作。

  6、加强社会宣传,提高公众对图书审查清理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四、推进机制

  1、成立图书审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工作。

  2、建立图书审查清理工作专项资金,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3、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图书编辑、审查人员的业务能力。

  4、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解决问题。

  5、建立图书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图书审查清理工作。

    五、预期成果

  1、图书市场秩序得到有效整顿,规范图书出版行为。

  2、净化图书市场,清理违法、低俗、有害的.图书。

  3、提高图书质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和弘扬。

  4、满足人们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3.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三

  为深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全面提高贯彻县委、县政府、县卫生局党委决策部署的执行力,努力实现“争科学发展之先,创和谐社会之优,加快建设昆明都市圈北部辅城・富民新区”的战略目标,按照《富民县卫生局开展“执行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在全院开展“执行力提升年”活动,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__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十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县委十一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围绕打造“三最四低”投资发展软环境的要求,以目标管理为主线,以执行力提升为重点,以督查问效为保障,着力解决医院个别干部职工队伍中存在的落实不力、效率不高、服务不优、效果不好等突出问题,促使全院广大干部职工在工作态度、工作进度、工作力度和工作满意度方面有新的提升,为加快建设昆明都市圈北部辅城・富民新区创造良好的医疗服务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执行力提升年”活动,构建教育、制度、监督、问效、考评五位一体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执行力,实现凡是县委、县政府和局党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说了算、定了干,决策条条算数、任务件件落实、承诺项项兑现,保障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行政力提升年”活动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富民县人民医院开展“行政力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省略)负责组织开展日常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

  1.抓动员,提升执行理念。医院召开动员大会,对开展“执行力提升年”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医院结合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统一思想,广泛动员。

  2.抓教育,营造执行氛围。要以建立学习型组织和培养学习型干部为载体,制定学习计划,提出学习要求,丰富学习形式,通过采取中心组学习、学习交流研讨会、专题讲座、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__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十次全会、市委九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县委十一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县“两会”及与富民建设发展紧密相关的政策、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使广大干部进一步认清发展形势、理清发展思路、明确目标任务,以足够的知识能力储备和开拓创新的精神提升执行力,以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要围绕“抓执行、强作风、讲效能、促发展”,认真组织开展三项主题活动。一是开展“执行力提升”学习讨论活动。邀请专家学者分层次、多角度开展以医院管理、党性法纪、医德医风教育、执行力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切实提高全院广大干部职工对执行力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执行意识。组织广大干部职工从自身实际和工作岗位出发,围绕“锁定目标抓落实、强化责任抓落实、关注民生抓落实、突出重点抓落实、强化项目抓落实、改革创新抓落实、严格进度抓落实、团结协作抓落实、改进作风抓落实、深入调研抓落实、督促检查抓落实、廉洁从政抓落实”等十二方面开展讨论,全院职工撰写心得体会一篇,树立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只争朝夕、真抓实干、说到做到、有冠必夺、创先。二是开展“一把手”谈“执行力提升”活动。领导干部要做提升执行力的表率,带头抓督查、抓执行、抓落实,既善于安排部署工作,更善于推动工作、解决问题、完成任务,以自身的影响力带动医院执行力的提升,形成人人讲执行、人人抓执行、人人促执行的良好局面。三是开展“一把手”公开承诺活动。“一把手”就如何“提升执行力”,结合本医院的职能职责和工作特点,提出具体的、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并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3.抓部署,强化执行效果。要围绕县委十一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富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医院“创先”指标及县卫生局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建立工作责任推进制,实施“工作成果倒逼法”,对职责内该办的事及时办,对工作执行中需要协调解决的事及时沟通,对基层群众中的矛盾困难主动疏导解决,对执行中存在障碍的体制机制等大胆创新、改革攻坚,确保县委、县政府钢的目标、铁的任务全面完成。具体按照卫生局下达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进行落实,于5月6日前完成。

  医院要召开动员会、组织学习、开展主题活动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撰写心得体会文章,于5月6日前报送局党政办。全院职工每人撰写心得体会一篇,中层干部的心得体会于5月13日前报院办公室,其他职工的心得体会由科室主任保管备查。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

  1.广泛征求意见。各科室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不同类型和范围的座谈会、恳谈会、征询会等形式,重点围绕医院和干部职工中不同程度存在的影响执行力提升的问题和具体工作实际,广泛公开征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服务对象等对开展“执行力提升”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认真系统全面的梳理归类。

  2.有针对性查找问题。围绕执行政策、落实工作、必达目标,组织干部职工围绕“愿不愿执行”、“会不会执行”、“执行快不快”、“效果好不好”四个方面开展对照检查。一查“愿不愿执行”,看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抗执行;推诿扯皮、推卸责任,逃避执行等现象。二查“会不会执行”,看是否存在不求甚解、浅尝辄止,盲目执行;照抄照搬、唯书唯上,机械执行等现象。三查“执行快不快”,看是否存在不推不动、消极怠工,被动执行;讨价还价、久拖不决,缓慢执行等现象。四查“效果好不好”,看是否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扭曲执行;断章取义、为我所用,选择执行等现象。

  3.建立整改责任制。各科室要对自查和征求意见反映出来的问题,按照“立说立行”的原则,及时召开专题整改会,深刻剖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科室中存在的工作作风不正、执行力低下、工作效果不好等问题,要从建章立制入手,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整改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责任制,消除制约因素,从机制上杜绝产生的根源;对个人存在的责任意识不强、素质能力不高、推进落实不力等问题,要从加强学习教育入手,定期开展职业培训,强化履职、促进执行。

  各科室要对照检查及召开整改工作会的情况和制定的整改方案,于5月20日前报送办公室。

  (三)推进落实阶段(6月―11月)

  各科室要围绕“执行力提升”,认真研究探索落实工作任务的治本措施,重点抓六个工作机制的建立完善。

  1.健全职工教育培训机制。以深入实施行政能力提升制度为抓手,不断健全完善医院学习培训制度。开展“请进来”讲座培训,围绕医院的中心工作,开展讲座培训。完善“领导干部培训日”制度,提升领导干部学习理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新理论新知识的能力,指导工作有序开展。开展岗前教育培训,根据职工培训个性化、差异化的需求,结合干部职工的工作重点、工作需要和专业特长,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职业技能水平。

  2.健全岗位目标责任机制。继续深入推行“十四项核心制度”等制度,将科室履行的职能职责和承担的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各个科室,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纳入年度履职考核。针对具体的岗位编制科学、具体、精细的岗位说明书,将每名职工履行的职责具体化,做到职责清晰、任务清楚、要求明确、便于考核。建立清晰化的责任层级机制,明确区分决策部门、执行部门、监督部门的领导责任,部门领导和科室领导责任、“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责任,做到责任明确、追究有据。

  3.健全权力约束机制。按照权力运行“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要求,深入实施行为监督制度,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权力约束。继续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化的执行情况开展督查。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将药品集中招标和医疗器械采购等全部纳入平台交易,接受电子监察系统监督。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以年度为周期按照风险排查、防控落实、评价考核、修正完善“四个环节”进行循环,深入查找在思想意识、岗位履职、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构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线”,及时化解权力运行过程中各类容易诱发腐败的风险。

  4.健全绩效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富民县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不断健全完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实施差别化考核管理,合理确定考核评价主体,严格考核评价程序,创新考核评价方法,科学运用考核评价结果,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激励、鞭策和监督作用。继续实施成本控制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将各科室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本进行量化,作为绩效评估的重要对象。改进职工考核办法,建立健全分类分级考核制度,实行差别化、有针对性的考核,健全完善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和群众及服务对象评议相结合、考核内容和岗位责任相结合的事业单位人员目标绩效考核制度。

  5.健全督查督办机制。把督查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开展立体监督,完成交办、催办、督办、查办工作机制建设。建立重点专项督查制度,保障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落到实处。强化执行力的社会监督,定期不定期将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要工作的目标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进展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积极作用。实行督办件全过程盯办管理,紧盯项目、紧盯事项、紧盯时限,全面掌握办理情况,严格落实交办、承办、会办、催办、查办的“五办”流程,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6.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追究制度,实施最严厉的问责制,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的,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问责的坚决问责,该曝光的.坚决曝光,务求落实、取得实效。

  各科室围绕以上六个方面建章立制、开展工作的情况,于11月25日前报送院办公室。

  (四)总结考评阶段(12月)

  1.认真总结。各科室要对“执行力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查缺补漏,完善措施。要对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突出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到位、台账资料是否完善到位、目标任务是否完成到位。

  2.开展评议。依托“执行力提升年”专项督查活动、民主评议机关和行业作风工作,以是否完成医院下达的目标任务,是否及时主动解决基层困难,为群众办实事,是否全力创先和开展制度创新,切实增强执行力为基本依据,结合前三个阶段工作情况,对本科室开展“执行力提升年”活动进行评议,提出奖惩意见,在年度考核结果中予以体现。

  3.严格考核。“执行力提升年”活动纳入个人年度岗位考核及科室“医疗质量万里行”考核,采取科室考核与院方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措施不力、敷衍塞责、工作任务未完成的科室及个人将酌情扣分。

  各科室的活动总结,于12月25日前报送院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执行力直接影响到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直接影响到富民加快建设昆明都市圈“北部辅城・富民新区”目标的实现,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各科室必须采取强有力措施,组织实施好“执行力提升年”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充分认识执行力提升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整体部署上来,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主动投入活动。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室主任要负总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干部职工齐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科室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迅速组织开展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及时开展学习讨论、查剖问题、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等工作,不走过场,不走形式;根据执行力提升的任务和要求,细化分解任务,建好工作台账,抓好相应职责任务的督查落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找准本科室执行力提升的关键点和突破口,做到有的放矢、高效推动。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科室要及时总结宣传不同类型、不同层面的先进典型,通报批评反面典型;培养自己的先进典型、推出自己的亮点、宣传自己的成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导向、启迪、激励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反面典型要及时曝光,严厉问责,努力在全院营造在执行力上比强弱、比成效的良好氛围。

4.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四

  一、总体目标

  以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为指导,以构建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为重点,以平安校园建设为抓手,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总体要求,结合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暑期安全管理、秋季学期开学检查等工作,坚持学校自查与教体局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彻底治理一批安全事故隐患,保持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实施范围

  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各幼儿看护点,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统称学校。

  三、重点内容

  (一)校园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主要负责人履行校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情况;校园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安全机构设置、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安全保障经费投入等情况。

  (二)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开展风险管控,建立校园安全风险点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人员密集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落实分级管控措施情况。

  (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81号),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情况;学校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治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四)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健全各类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五)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礼堂、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室、实训基地、实验用品仓库等危化品区域,对外出租的门面房、老旧校舍等重要单体,油气管道、用电管线、饮用水设施、食堂燃料及设施、水电气设施等要害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深入开展覆盖电气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传染病防控、防溺水及校园周边治理等各类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具体内容包括:

  1.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操作间、餐厅、图书馆、多功能厅、礼堂、实验室、办公用房、运动场、围墙、厕所、配电房、储藏室、危险品仓库等校内建筑物、构筑物。

  2.学生交通安全、防溺水、防诈骗防伤害、食品卫生等安全教育情况;暑期安全大家访、致家长一封信等活动开展情况;暑假期间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安全管理情况。

  3.校车日常维护保养、安全检查和设备器材完好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和驾驶人年审情况;制定校车安全应急预案和定期组织演练情况;校(园)长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和落实校车驾驶人员、随车照管人员教育管理等情况;完善学校门口交通标志、标线、减速带、隔离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情况。

  4.开展电气火灾、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加强夏季用电安全管理,定期对线路进行检查,保证安全用电情况;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消防隐患整治及销案情况。

  5.危险化学品购买、验收、保管、领用、销毁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化学实验室、危化品贮存室安全管理硬件设施建设情况;危险化学品“三双”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完善危化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危险化学品危险源台账,相关人员定期接受业务培训情况。

  6.学校食堂、饮用水设施、垃圾及污水处理、厕所、宿舍、教室、医务室等卫生管理情况;食品采购、验收、存贮情况;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和预防食物中毒措施等情况。

  7.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日常维修保养、安全管理及安全运行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有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

  8.学校新建、扩建、维修等在建工程现场落实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加强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安全监管情况;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高温天气安全防护措施情况。

  具体检查内容以《xx市教育系统“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自查自评表》(见附件2)列明的检查项目、检查标准和要求为准。

  四、工作安排

  全区教育系统“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自查自改。(8月15日前)

  1.区教体局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2.学校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情

  况要在学校内公示,并报送区教体局。

  第二阶段:深入检查,集中整治。(8月15日至9月15日)

  1.区教体局在所属学校自查自改基础上,组织检查组全覆盖开展对表检查。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填报隐患排查整改清单(见附件3),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加强警示教育和惩戒,视情通报一批重大事故隐患。

  第三阶段:督查推动,巩固提高。(9月16日至10月底)

  1.区教体局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检查校园安全重大隐患整治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学校。

  2.各学校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健全完善台账,迎接市政府安委会综合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教体局“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区教体局校园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组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区教体局法制安全科承担。各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二)严格监管检查。各学校要认真部署,扎实开展“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细化工作方案和检查内容,做到检查针对性更强、剑指隐患和问题,措施更实在,责任全覆盖,排查无遗漏,整改更扎实。要把“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和构建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要求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及标语、横幅、宣传橱窗等载体,将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江淮行”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增强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倡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师生员工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营造师生员工参与“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考核问责。区教体局把此次专项行动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加强全过

  程的监督考核。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学校及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五)按时报送材料。各学校要确定一名专项行动联络员,负责协调联系、信息统计及报送等工作。需要报送的材料请按照时间节点要求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到区教体局。

  1.进展情况。8月11日前报送联络员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和本部门、本学校“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8日18日前报送开展专项行动情况和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9月18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情况;10月12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报告(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并报送)

5.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五

  XX镇集中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净化行业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着力解决非法行医突出问题,整顿医疗市场秩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社会关注热点,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黑诊所”、“黑牙科”等,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查处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建立健全长效联合行动机制,保持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我镇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

  1.以各村(社区)以及五个场镇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黑牙科”。农贸市场、集市、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

  2.以各村(社区)退休乡村医生为重点,已退休为名,实际行医为实,从事非法行医活动。

  3.以生活美容、养生保健、理疗按摩为掩护打擦边球,从事非法行医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4.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 1.查处医疗机构(诊所等)看病不开处方、不进行门诊登记、服务价格不公示、医废处理不规范等行为。

  2.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

  3.查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4.查处未取得专项技术执业许可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包括:母婴保健、放射诊疗、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病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

  5.查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机构 成立全镇《集中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集中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XX镇社会事务办公室,由社会事务办主任:刘峰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信息汇总、上报由翟信均同志负责。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和摸底排查(20xx年2下旬月至3月上旬)。各村(社区)、医院、医疗站组织对辖区内非法行医线索摸排并形成表册,加盖印章于20xx年3月4日前上报XX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联系人:,邮箱:)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3月中旬至6月)。各村(社区)、医院、医疗站按照本方案内容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排查,积极提供案件线索,配合XX区卫生执法处理一批违法机构和人员,营造我镇集中打击的强大声势,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并进行阶段性总结。

  第三阶段:深入巩固阶段(20xx年7月至12月)。进行集中整治回头看,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督促整改落实,巩固工作成效。进一步健全各村(社区)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日常监督,配合XX区卫生执法大队执法力度,深入持续打击非法行医,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并进行全面总结。

  (三)信息报送 专项行动期间,各村(社区)各医疗单位要及时收集汇总非法行医信息及时报送,分析问题困难等,及时向社会事务办公室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集中整治阶段,各村(社区)医院、医疗站积极配合,各村(社区)医疗机构总结材料上报辖区情况,以防辖区内非法行医死灰复燃,同时配合社会事务办公室完善相关资料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重要性和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紧迫性,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形成统筹安排、齐抓共管的局面。在专项行动期间,要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集中检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等方式,准确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推动各村(社区)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全面排查,强化社会监督。各村(社区)、医院、医疗站做到全面摸排,不留死角。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要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依托XX镇卫生监督举报投诉电话等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举报途径,宣传法律法规和识别非法行医行为知识,解答行政执法相关政策和问题,营造我镇社会监督氛围,鼓励社会各界投诉举报和建言献策,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做到件件调查,实名举报要100%反馈,切实提高群众对办理情况的满意度。

  (三)坚决打击,保持高压态势。要积极配合XX区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务必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应按照《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及时移送。对暴力抗拒执法或非法行医被查处2次以上者,列入医疗服务领域失信人员“黑名单”,并实施联动惩戒。各单位要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执法必严、失职必究,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营造强大声势。各村(社区)、医院、医疗站应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充分利用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途径,积极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要加强卫生健康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行医。

6.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六

  为进一步服务经济中心,营造“抓机遇、迎挑战、促发展”的浓厚氛围,全力推进创业创新,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加快经济转型、促进社会和谐”工作主题,根据“服务经济中心、推进创业创新”主题活动总体要求,立足部门职能,创新服务方法,提高服务质量,落实服务措施,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优化结构产业升级,努力营造企业快速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我区经济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简化项目审批流程

  开设审批“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限,简化项目审批流程,促进项目又好又快落地。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严格实行《区发改局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3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备案工作;3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立项工作。对已上报市发改委立项的项目进行跟踪了解,使项目尽快完成各项前期手续工作。如我局积极联系上级部门,为金林羽绒公司补办了备案文件;积极申报新增中央投资项目,今年上报的三个卫生项目有两个的新增中央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开展好“服务企业年”活动,进一步优化投资服务环境

  一是项目用地中优先安排承接东部产业转移项目专项用地。二是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办证大厅作用。落实“三项制度”,加快项目手续办理。三是劳动用工支持。打造好我区劳动力资源优势,上门了解企业用工需求,协助企业做好员工招聘工作,保障企业用工。四是开展“亲商、爱商、扶商”活动,组织干部上门了解和慰问当前受金融危机对企业的'影响,帮助企业克服困难,让企业充分感受我区对企业的关怀。

  (三)深入基层调研摸底

  4月1日,联合经贸局、统计局、招商局深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我区规模以上企业进行调研摸底。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了解掌握我区经济发展实情,切实帮助企业解决一批实际问题,力争完成我区今年61亿元的固投任务。

  (四)开展“走进企业,真情服务”活动

  通过专题授课、业务培训、发放资料等形式,加强建筑业、土地、环保、劳动用工、消防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宣讲和品牌创建、科技创新、安全生产管理等业务培训;组织专业人员走进企业,帮助企业进行隐患排查、技术标准等管理规范和优化。通过上门指导,帮助企业做好产品、项目的申报准备工作,同时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争取,提高申报成功率。

  三、下一步措施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项目局长担任副组长,全体干部参与,成立局“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统一负责“企业服务年”活动的各项工作,密切了解各乡镇、办事处的企业发展情况,切实推进我区的“企业服务年”活动。__范文本站原创转载请注明,严禁复制发表,否则追究责任。__

  (二)完善各项服务机制。一是建立局领导班子结对服务机制。局领导班子分别与一个重点企业结对,实行一对一的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二是建立上门服务制度机制,做到上门征求意见、上门办公、上门送法、上门送技术;三是建立为企业服务的长效机制,使服务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完善和落实办事时限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首办责任制、绩效考核制、行政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行风评议制度。

  (三)调查研究,按需服务。“企业服务年”活动不能搞一刀切,必须要立足于调查研究,努力杜绝服务企业“一头热一头冷”现象。活动领导小组要抓紧时间,深入企业,多看、多问、多思,切实掌握当前企业最需要什么服务,最急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在此基础上,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和疑难问题。

  (四)注重实效,一抓到底。“企业服务年”活动不但注重过程,更注重实效,因此,要在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实效上下狠功夫,花大力气,对于马上能予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要第一时间帮助企业解决;对于存在一定难度的困难和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尽快逐步予以解决;对于靠本部门无法解决的,积极与其他部门沟通联系,协调解决。

  (五)加强金融服务平台建设,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制订出台政策意见,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加强中小企业创业信用贷款;引进和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开展业务;引进和扶持创业投资公司,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和孵化;引导企业拓展“内保外贷”、发行债券、贸易融资等多种形式的融资渠道,缓解资金紧张,同时协调与金融机构关系,抓好企业投资融资问题,尽力为企业、项目解决资金困难问题。

  (六)倡导企业科技创新

  挖掘一批产业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开放创新的典型企业,通过经验交流、示范推广,引导广大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创业创新,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建成一批创新型行业龙头企业和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中下旬)

  召开全局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活动各项工作。加强宣传造势,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进行多渠道、多层面的宣传,从而营造为企业服务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下旬-12月15中旬)

  活动领导小组深入企业,对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并分类汇总;在此基础上,为企业提供需要的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总结阶段(12下旬)

  针对为企业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的成效和不足进行认真总结,并以此为基础形成长效机制。

7.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七

  为确保我镇各校校园安全,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学校消防安全环境,根据正安县教科局《关于印发教科系统“百日消防安全攻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教科通[20xx]5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正安县教科局关于印发教科系统“百日消防安全攻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心和工作主动性,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和排除,竭力消除火灾隐患,为营造“平安校园”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消防安全攻坚行动,集中清查火灾隐患、集中整治隐患问题、攻坚难点、重点,宣传消防知识,增强全镇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有效治理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全面提升我镇各校防御抗御火灾的能力,确保消防安全各项指标顺利实现。

  三、主要工作

  (一)强化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各校(园)要进行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切实掌握学校消防设施底数,避免失控漏管。每次检查要进行详细记录,建立排查整治台账。

  排查整治内容:1、学校教室、宿舍、实验室、计算机房、图书室、餐厅等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教室、宿舍和人员入住的门窗上,有无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以及消防器材等指示标志,数量是否符合要求,设置是否醒目;灭火器材配备是否充足好用,重点检查灭火器,若灭火器压力指针指在绿色属正常,若指在黄色或褐色区域,则该灭火器非常危险,应立即喷射,若指在红色区域,该灭火器压力不足应更换。

  3、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并严格履行防火检查、巡查职责。

  4、宿舍、实验室、计算机房、图书馆、厨房以及人员聚集和人员入住的场所,有无违章用火、用电的现象。

  (二)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学校(园)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将火势扑灭在初起阶段,是防止火势扩大蔓延的重要手段。

  1、学校(园)教职员工,必须掌握消火栓、灭火器等灭火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确保一旦发现火情,能够及时处置。

  2、扎实做好灭火和抢险救援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出现灾情,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实地演练,联系公安、

  消防部门到校指导消防工作,提升自防自救的能力。

  (三)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1、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各校(园)要认真宣传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xx-20__)》,通过宣传标语、宣传栏、黑板报、电子显示屏、报告会、主题班会、消防安全警示标牌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健全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机制。要提高校园消防安全教育的`针对性,结合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消防应急处置预案,适时开展消防演练和火灾逃生训练,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提高处置校园初起火灾事故的能力。

  2、各校(园)要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四、实施步骤

  “百日消防安全攻坚战”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6至4月9日)。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本校(园)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9日至4月30日)。要定期召开会议,统筹推进工作。紧紧围绕影响本校(园)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

  领域,开展集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稳步、有序推进“百日消防安全攻坚战”工作。

  (三)攻坚阶段(5月1日至6月7日)。各校(园)要专题分析本校消防安全形势,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集中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查漏补缺,全力攻坚。确保圆满完成“百日消防安全攻坚战”工作。

  (四)总结阶段。各校(园)要对“百日消防安全攻坚战”专项行动进行回顾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巩固工作成效,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校(园)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百日消防安全攻坚战”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结合实际,精心谋划、严密组织,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百日消防安全攻坚战”专项行动取得完胜。

  (二)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百日消防安全攻坚战”专项行动的检查和督导,对工作薄弱、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伤亡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火灾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完善长效机制,做好信息报送。要认真总结“百日消防安全攻坚战”专项行动经验,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不断提高消防安全

  管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和长效性。各校在开展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中形成的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上报。

  (四)各村级学校要督促辖区教学点、幼儿园开展好消防安全大排查,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建立火灾应急预案。

  安场镇中心小学

  20__年四月八日

8.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八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精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xx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安排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群众广泛参与、企业合法经营”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突出打击重点,强化执法检查,加强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行动重点

  重点范围: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和领域。

  重点内容:重点打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一)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非煤矿山

  (1)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2)露天矿山实行“伞檐”开采、“一面坡”开采的,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的,违规排放尾矿的;

  (3)未依法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擅自勘探、建设和生产的,以及假借整合技改之名逃避关闭、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

  2、交通运输

  (1)驾驶人酒后驾车、超载、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摩托车及各种营运车辆的;

  (2)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的。

  3、建筑施工

  (1)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2)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

  (3)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4、危险化学品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3)未试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的,未经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

  5、消防安全

  (1)“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2)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的;

  (3)公共聚集场所装修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4)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和消防栓等消防设施配备、管理不符合规定的。

  6、特种设备

  (1)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制造、安装、改造,以及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的;

  (2)违法使用无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的;

  (3)特种设备制造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未按规定监督检验的;

  (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按规定履行告知手续即行施工的;

  (5)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的;

  (6)未依照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7、烟花爆竹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使用氯酸钾,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的。

  8、民用爆炸物品

  (1)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

  (2)存在“四超”(超时、超产、超员、超量)和“三违法”(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行为的。

  9、冶金有色

  (1)违反冶金行业煤气安全管理法规标准进行交叉作业和检修作业的;

  (2)未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教育培训的,以及未对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气体检测监控仪器的;

  (3)有限空间作业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

  三、实施步骤

  全镇“打非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前) 各村、各企业按照“打非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宣传动员,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把“打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抓细、抓实。

  (二)排查摸底阶段(4月16日4月20日)各村、各企业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镇安监站组成检查组在全镇进行严格检查,切实抓好本镇“打非专项行动”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21日-10月10日)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各村、各企业要对照“四个一律”,认真整改,确保“打非专项行动”落实到位。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11日-10月30日) 镇上对“打非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责令“补课”,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对问题严重、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要实行企业挂牌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问题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思想认识不提高不放过,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难点问题,严格责任分工,周密部署、措施果断,强力推进、打击到位。

  (二)抓住重点,严厉打击。要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因素,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重点、有效打击,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企业,将依法从重处罚。

  (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关键、统筹推进,做到“六个结合”:要把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结合起来,全面深入推进;要把从严、从快与公正、规范执法结合起来,坚持依法办事;要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结合起来,注重强化基础工作;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注重工作实效;要把日常执法与开展明查暗访结合起来,注重改进方法和手段;要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结合起来,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四)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力的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依法从重处罚。

  (五)营造氛围,强化监督。要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打非专项行动”,加大舆论和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广大群众参与“打非专项行动”,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9.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九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0月28日至20xx年11月28日。

  二、组织领导

  组 长:厂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副厂级领导

  成 员:厂安委会全体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厂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环保质监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步骤

  本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隐患排查阶段(20xx年10月28日至11月8日)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本次油品储运装卸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依据厂安委会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及检查表,制定本单位的专项隐患排查整治方案,从车、人、工艺、设备、附件、制度、执行和管理等多方面检查确认,做到检查不留盲区和死角,不走过场。厂安委会也将组织督察组对隐患排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整改上报阶段(20xx年11月9日至11月18日)

  各单位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清单,逐项落实整改责任人、措施、期限,限期限时整改,防止发生事故。并于11月18日前,将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总结电子版本通过OA系统(经单位领导签发)发送到厂安委会处。

  (三)汇总整理阶段(20xx年11月19日至11月28日)

  厂安委会对各单位上报的安全隐患总结,进行认真汇总、梳理。

  四、排查重点

  1、含水原油、净化原油、汽油、柴油,主要存在联合站、小片集输点、集油点、采油井场(高架罐、高台罐和地埋罐)等场所。重点检查进出站、人员、车辆、场所、装卸设施、装卸作业、加油操作等;

  2、液化石油气,涉及个别单位液化石油气库房。重点检查运输车辆、存储容器、使用等;

  3、化工产品、化学药剂,主要是化学助剂、化学药品,涉及化验中心以及各单位化学品库房、化验室等。重点检查装卸、存储、使用等。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带队进行“地毯式”隐患排查。厂安委会督察组将对各单位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复查。

  2、自查自纠,落实到位。本次隐患检查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原则,明确检查人员隐患排查责任,做到排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每个隐患都要明确整改人员、措施、期限,限期限时整改。对确实难以整改的必须采取有力防范措施,落实专人监护,并报厂安委会备案。

  3、严格责任追究。对隐患排查治理重视不够、组织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要进行倒查追究,对因此而发生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人。

10.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十

  为确保我县20xx年农资产品安全和有效供给,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按照省、市质监局相关要求,经我局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质检利剑”春风行动化肥专项执法打假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稳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更好地开创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小康夯实基础。各单位要以开展“质检利剑”春风行动化肥专项执法打假工作为契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广大农民群众增产增收全面奔小康。

  二、工作重点

  一是查化肥产品“标识标注”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是否按照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对化肥类产品进行标识、标注;二是查化肥产品“总养分不足”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化肥产品是否符合相应的标准;三是查“有机肥料、微生物饿肥料”违法违规生产行为。重点检查微生物肥在包装上是否标注有效活菌数的技术指标及菌种;企业是否在产品包装上标有产品的有效日期和执行标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该项工作放在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高度来抓。要进一步制定符合辖区产业特点的工作方案,抓好部署落实,防止专项行动走过场。

  (二)严格依法行政。各单位要切实抓好执法人员培训,认真学习理解和准确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相关规定,在执法抽样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现场抽样,县局将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不定期督查检查。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对“质检利剑”春风行动化肥专项执法打假工作的宣传报道,尤其是在集中行动月期间,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优化执法环境,促进“质检利剑”春风行动化肥专项执法打假工作取得实效。请各单位于20xx年5月31日12:00前将“质检利剑”春风行动化肥专项执法打假工作总结和电子文档报县局质量监管股。

11.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十一

  为贯彻落实区委“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要求,有效防范化解有关问题的发生,巩固突出问题整治成果,确保我区“春风利剑”行动取得圆满成功,现将我局开展“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和下一步计划汇报如下。

  一、取得成效

  (一)在预防和打击各类突出违法犯罪方面

  我局结合自身城市管理职能,在日常巡查市容环境过程中发现有关电信诈骗、黄赌毒等非法小广告时,会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人员及时进行清理,据统计,在1月份,我局共清理乱粘贴非法小广告140余宗,坚决做到不给非法小广告留有生存蔓延的时间和空间。并且在本单位开展了涉黄赌毒情况调查,对本单位职工进行了法律宣传教育,提高了职工法律意识,从思想层面预防和遏制了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在整治乱拉乱牵电线充电方面

  在日常巡查过程,我局执法人员发现违规乱拉乱牵电线充电的人员会及时进行劝导和制止,特别是在1月份创文迎检期间,我局执法人员重点巡查小区、市场、学校周边的商铺,对存在违规乱拉牵电线充电的居民和商铺进行多次劝导教育。据不完全统计,我局执法人员在海东社区、三十二中、凯旋湾小区劝导和制止违规充电的行为多达20余次。

  (三)在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坡头区20xx年“春风利剑”专项行动方案》和牵头单位的要求,积极配合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派人派车到区中小学周边开展交通秩序维护,重点参与道路安全防范和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等行动。其中,以学生每日上下学、周五、周日离返校重要时间点为重点,增派执法人员到城区学校周边进行常态化定点巡查,在整治“六乱”的同时,还会对学生接送车辆超员、逆行、不戴安全头盔等问题进行劝导,对在学校周边揽客面包车、摩托车辆进行劝离等。在学生放寒假期间,我局仍组织执法人员对城区各学校周边进行不定时巡查,整治车辆乱停放等问题,有效维护了城区学校周边的'良好秩序形象。

  同时,结合创文省检、市检等时间点,我局大力开展“六乱”整治,通过来回巡查、定点蹲守、网格化管理等方式重点整治学校周边的乱停放、乱堆放、乱搭建、乱摆卖等违法违章行为。期间,配合区公安分局清理区一中门口自建房及周边的乱停放、乱搭建,会同南调街道办、海湾社区居委会清理整治湛江市第三十二中学周边的乱堆放摆卖柜台6个,劝离乱摆卖30多档次,配合坡头镇清理、劝离爱周中学周边乱摆卖流动摊档20多档次。在对以上学校周边整治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还对学生乱停放非机动车辆的行为进行劝阻,并帮助引导其将非机动车辆停放在规范的停车位置,也对乱停放在校园周围道路的机动车进行劝离等,有效地维护了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根据区部署安排和相关牵头部门的要求,大力参与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协同联通机制,持续深化开展“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在整治乱拉乱牵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和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方面注入城市管理力量,提升工作成效。二是继续整治校园周边的“六乱”,帮助疏导交通,为学校开学创造良好秩序和形象,并作为常态化工作。三是持续开展职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常态化工作,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维护我区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四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宣传小手册等各种方式大力“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宣传,尤其是加强反诈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百姓防范诈骗意识,并积极发动人民群众举报违法犯罪,形成声势浩大的宣传攻势。

12.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十二

  根据关于印发《湛江市20xx年“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平安组发[20xx]1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成立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春风利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扫黑办,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运转,统筹协调、督促督办,全面落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周振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金明同志担任。

  成员:

  三、成员职责

  局扫黑办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并负责办公室相关文电处理;做好各类材料、数据的汇总、上报;草拟通知、方案、月报、报告、总结,编发工作简报、专报等工作;负责将相关素材报李圣文、梁智婵作为宣传资料。负责线索的转办、交办、挂牌督办、通报,并撰写核查报告;负责线索的汇总、上报工作。

  宣教法规科负责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并作为我局宣传联络员。起草制定我局《“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负责收集汇总我局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工作措施、工作亮点,积极向湛江日报、湛江电视台开设的“平安湛江.春风利剑”专栏投稿;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各类宣传报道;按时填报《“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宣传统计表》。

  执法监督科负责非法开采等违反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案件查处整治的督办、督导工作;收集汇总违法线索,撰写查处整治工作中的措施、成果、亮点(配相片)、工作小结等,并提供给梁小丽同志。

  局办公室负责在局门户网站宣传报道并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宣传栏、LED、楼宇广告显示屏等载体开展宣传活动;在“湛江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报道,协助做好其他工作。

  海域与海岛管理科加强与市农业农村局(湛江渔政支队)、市水务局等牵头单位的联系,每月6日、16日、26日催报工作小结、统计表,汇总后予以上报;负责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湛江供电局等配合单位沟通协调,不定期通知召开联席会议。

  地质矿产管理科负责搜集汇总越界开采违法线索,并提交冯家超同志转办、督办;协助做好宣传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成员应于每星期一上午(特殊情况顺延)到局扫黑办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落实落细工作任务;在兼顾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做好我局“春风利剑”专项行动。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分局)要参照本局做法,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20xx年2月11日前报送我局“春风利剑”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梁小丽,联系电话:。

13.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十三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查各类非法违法违章生产建设行为,防止因非法违法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组织措施

  成立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矿长、总工程师等负责人组成,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等工作。

  三、工作重点

  打击无证开采、证照失效生产、超层越界开采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等故意隐瞒作业地点和提供虚假资料的问题。

  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整治开拓布局、开采顺序不合理和超核准数量布置采掘工作面的问题。

  打击使用淘汰设备、工艺和非防爆、非阻燃设备违规入井行为,整治机电运输设备使用、维修、检测不规范和安全保护装置不完好的问题。

  打击通风、防尘、排水系统不健全组织生产行为,整治通风、防尘、探放水措施不落实的'问题。

  打击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孤岛煤柱等应力集中区进行开采的行为,整治防冲监测预警不到位、防冲措施不落实的问题。

  打击借整合、改造、扩建之名突击生产或停产整顿期间擅自组织生产行为,整治不按设计和时限整合、改造、扩建的问题。

  四、实施步骤

  自查自纠阶段: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专项行动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专项检查阶段:由领导小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处罚。

  总结提高阶段: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评估,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

  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的监督检查。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加强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处罚。

14.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十四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在去年初步整治的的基础上,全面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进一步摸清全市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管理现状,实现“四个全覆盖”,即:教育培训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整改治理全覆盖、督导检查全覆盖;做到“四个一批”,即:取缔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非法违法企业、停产停业整顿一批有较大隐患的企业、治理整改一批存在安全隐患但可以边生产边整改的企业、提升规范一批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

  三、工作重点

  (一)凡存在以下情形的涉氨制冷企业,一律依法取缔关闭:

  1、相关证照不全的。

  2、停产整顿未验收达标擅自恢复生产的。

  3、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的。

  4、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涉氨制冷企业,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经营:

  1、冷库及制冷系统应由具备冷库工程设计、压力管道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2、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严禁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3、液氨管线严禁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

  4、氨制冷机房贮氨器等重要部位应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仪器,并与事故排风机自动开启联动。

  5、按照规定对涉氨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上报安监部门。

  6、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应定期检验。

  7、库区及氨制冷机房和设备间(靠近贮氨器处)门外应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栓,应急通道保持畅通。

  8、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冷库,应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等。

  (三)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涉氨制冷企业,立即整改,限期完成

  1、氨制冷机房贮氨器上方应设置水喷淋系统。

  2、在厂区内显著位置应设风向标。

  3、压力容器、非专业操作人员免进区域、关键操作部位等应设置安全标识。

  4、作业现场应配置空气呼吸器、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

  5、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将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

  6、企业应建立健全并落实液氨使用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7、涉及液氨制冷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8、企业的从业人员应经过液氨使用管理及应急处置等有关安全知识的培训。

  9、企业应建立健全液氨泄漏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0、企业应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并妥善保存。

  (四)对达到上述要求但未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验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力争规模企业在今年年底达标,规模以下企业在20__年底达标。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组织培训(从现在起至4月下旬)。

  1、按照《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技术指导书》要求,组织对辖区内的涉氨制冷企业进行一次回头看,完善台账,明确工作责任。

  2、制定本地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深入企业宣传液氨使用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法规标准,动员企业认真开展专项治理专项工作。

  3、继续组织辖区内涉氨制冷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部门和制冷车间负责人认真学习《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技术指导书》、《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__)、《冷库安全规程》(GB28009-20__)和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特种设备、消防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企业专项治理和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

  (二)排查隐患、治理整改(4月下旬至10月底)。

  1、涉氨制冷企业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涉氨制冷企业安全自查自改表》(附件1)的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专家开展隐患排查,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液氨使用管理及应急处置等有关安全知识培训。

  2、企业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缺陷,制定整治方案,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

  3、各县市区组织有关部门监管人员和专家深入企业,按照液氨使用的有关法规标准和专项治理的要求,帮助指导和推动企业落实全员安全培训和自查自改工作。同时,按照《涉氨制冷企业执法检查表》(附件2),进行全覆盖的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检查验收、全面总结(11月)。

  1、市、县(市、区)安委办组织专家对企业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对专项治理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并于20xx年11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2、市安委办汇总全市专项治理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五、任务分工和责任落实

  (一)安监部门:牵头负责专项治理活动;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制定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制冷操作工专业培训考核情况;安全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情况;新建企业安全条件审查或备案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等。

  (二)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涉氨制冷企业的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安全疏散、消防器材配备、水喷淋系统、食品加工间疏散通道标识及畅通情况、消防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和消防应急演练情况等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三)质监部门: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场内行车、气瓶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重点对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注册登记,是否在检验的有效期内使用,是否有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压力表、安全阀是否定期校验,液氨阀门选型及材质是否适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是否建立、内容是否完善等进行检查。

  (四)畜牧水产部门:负责摸清涉氨使用企业(主要包括食品加工、蔬菜加工、水产品加工等各种液氨冷藏单位)底数,加强行业日常安全生产管理。

  (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涉氨制冷企业的设计、建设是否合法合规,现存的冷库建筑能否继续使用进行检查;同时严格审查企业建设施工相关许可情况。

  (六)工商部门:对检查发现的无工商执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七)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切实做好辖区内涉氨制冷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政府领导、协调联动、联合执法、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分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好专项治理活动。

  (二)坚持统筹兼顾。各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要把本次专项治理作为今年“打非治违”和“四大三基”行动的重要内容,统筹部署,同步推进;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切实做到“四个全覆盖”和“四个一批”。与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机结合,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在专项治理过程中,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县乡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建立涉氨制冷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和隐患整改责任制。涉氨制冷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内部供、产、销各个环节,主动抓好排查整改。

  (四)完善应急机制。安监、消防、质监等相关部门要督促液氨制冷企业针对可能出现的事故风险,深刻吸取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831”重大氨泄漏事故教训,编制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重点部位和重点设备的日常监控,维护完善消防设施和应急装备,定期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提高企业员工应急处置和自救能力。

15.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十五

  找准整治“航向标”

  根据省委省政府召开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现场推进会要求,当前应立即转入排污口整治阶段,按照3年全面完成整治的总体目标,全力加速推进、重点难点攻坚、精准分类整治,达到消除环境隐患、实现长效管理的目的。《方案》指明长江入河排污口系统整治的工作方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划定工作目标:20xx年制定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树立标志牌,完成30%以上排污口整治任务;20xx年全面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形成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20xx年建立比较完善的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二是确定整治标准和要求,以各类排污口的'水质达标排放为整治标准,明确了排污口分类整治的工作方向。

  夯实责任“压舱石”

  根据属地负责、分工协作的基本原则,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实行“政府牵头、部门协同、属地落实”的工作机制。方案提出由属地政府对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工业排污口、港口码头排污口和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等有明确排污责任主体的按“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由排污单位负责整治,其他无明确责任主体的由属地政府负责整治,各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行业政策、技术和资金优势,负责督促指导本行业相关的排污口整治,确保整治成效。

  理清规划“思路线”

  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面广、量大、既是贯穿源头、过程和末端的“细活”,更是专业性很强的“技术活”。为实现入河排污口整治“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变样”,需要持续推进和做好六项重点工作,通过排口监测、方案制定、立行立改、全面施治、示范引领和净水清岸,做到排污口整治的水陆统筹、系统规划和科学施治。通过对各分类排污口采取取缔、整治和规范类措施的细化表述,阐明排污口分类整治的基本方法路径,相对统一和规范排污口分类整治措施要求,有利于各责任主体参考、对标,精准施治。

  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是实施长江大保护的具体行动,是化解突出水环境问题、提升水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手段。《方案》的出台将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初步分为“整治启动”、“整治实施”和“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对每个阶段的重点任务、时间节点、调度内容进行了明确,确保属地政府能将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作为极端重要的常态化工作抓紧抓

16.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十六

  一、目的

  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违法违规施工及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行动的计划、指导、检查和协调等工作。

  三、工作重点

  审查建设单位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监督手续、建筑施工许可手续是否办理,工期制定是否合理,是否按进度拨付工程款,是否干涉施工企业正常建设管理。

  审查施工企业工程意外保险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包工程、违法分转包、安全生产许可、专职安全员配备及考核证书、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及资格证书等方面工作是否到位。

  审查监理企业管理情况、监理人员配备、监理人员在岗在位等情况。

  审查设计、勘察等服务性行业履行服务职责情况。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等措施是否到位,有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

  四、实施步骤

  自查自纠阶段:各建筑施工项目参加各方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隐患排查阶段:协同相关部门全面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非法建设大排查,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违法行为。

  检查督导阶段: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多渠道的检查活动,督促各单位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提高阶段:针对此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建立起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

  加强部门沟通,共同推进“打非治违”工作的开展。

  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将政府监控手段落到实处,将各级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17.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十七

  一、目的

  为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农村“黑校车”非法载客、客运经营者违法违规经营以及醉驾、酒驾、无证驾驶等行为,进一步规范运输秩序,营造良好的运输服务环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组织领导

  成立交通运输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乡长等负责人组成,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等工作。

  三、整治内容

  无经营许可证件、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非法从事道路运输非法经营的(特别摩托车、三轮车、农用车违规载人等)。

  无从业资格证上岗的。

  营运车辆超载超员、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

  非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

  非法从事农村客运的和出租汽车运输的,尤其是校园周边“黑校车”。

  农村客运车辆或出租汽车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的`,尤其是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的。

  非法停放带来安全隐患且造成环境污染的(货场)。

  四、实施步骤

  宣传发动阶段:通过悬挂标语、横幅,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

  排查摸底阶段:对辖区内的交通运输领域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掌握非法违法行为的底数和情况。

  集中整治阶段:组织执法力量对排查出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依法进行处罚和取缔。

  总结提高阶段: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评估,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

  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重点路段和重点车辆的监督检查。

  加强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处罚。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18.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十八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体会议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人社局等八部门《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xx年春风行动的通知>的通知》(吕人社函〔20xx〕4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由区人社局牵头、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八部门决定20xx年春节前后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春风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春风送温暖就业送真情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21日至3月31日

  三、服务对象

  (一)因疫情滞留就业地的务工人员;

  (二)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三)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特别是重要产业链、供应链企业。

  四、活动目标

  (一)鼓励用人单位开展稳岗留工。为因疫情滞留就业地的`务工人员开展送温暖、送服务活动。

  (二)推动有序返岗复工稳定就业。为有需要的务工人员提供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等支持帮助。

  (三)推动企业正常运转健康发展。为有需求的用人单位提供用工服务和政策支持。

  五、主要内容

  (一)实施稳岗留工行动。严格按照我区疫情防控要求开展稳岗留工行动。主动为保供应保运转企业、高风险岗位及其他就地过年的务工人员提供稳岗服务。向他们发出节日慰问信、组织多种形式的“送温暖”和集体过年活动,鼓励引导企业为在岗职工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合理安排生产、制定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灵活安排职工在岗培训,落实好工资、休假等待遇保障。加大为滞留失业人员的转岗就业服务力度,及时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待遇,对符合条件人员实施基本生活救助或临时救助。

  (二)引导有序外出务工。提前摸清农民工返乡返岗和企业开工复工情况,充分发挥省外劳务服务体系作用,积极与“长三角”开展劳务协作对接,引导有序外出务工。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启动脱贫劳动力省外务工就业人数倍增计划要求,支持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加大我区吕梁山护工、离石康养师等特色劳务品牌宣传推荐力度,引导劳动者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和务工对接,以知名品牌带动劳动者就业增收。对有集中外出需求的,根据实际需要和疫情防控要求视情况提供专车、专列、包机服务。

  (三)促进就近就业创业。为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场地安排等创业服务,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帮助解决融资、用人等实际问题,鼓励扶持返乡农民工创新创业。广泛收集农民工就近就业岗位,组织参与春播春种农业生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以工代赈项目,拓宽就近就业渠道。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脱贫人口、返贫监测对象,按规定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

  (四)组织专场招聘活动。制定节后招聘活动计划安排,在行动期间组织开展一系列特色招聘服务活动。线下招聘现场分类设置招聘专区,在项目位置注明招聘行业、招聘对象,设立专门服务台提供面对面咨询服务。线上招聘活动要加密频次,通过远程招聘、直播带岗等方式精准推送岗位信息,实现人岗适配。在活动期间面向我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村、易地搬迁大型安置区等脱贫人口集中的地区定向投放一批就业岗位。

  (五)强化服务培训维权。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为有需要的农民工开展“131”服务,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推荐至少1个合适的培训项目。充分发挥各类零工市场作用,推动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功能向零工市场延伸,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有条件地区可在春节后务工人员求职集中的地点设立临时就业服务站(点),有效扩大服务半径,集中开展政策服务宣传,为务工人员求职就业提供帮助。统筹培训资源,开发一批适合农民工的培训课程,引导农民工主动参加技能培训,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加大监察执法力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六)支持企业用工行动。做好我区春节前后有用工需求的企业用工服务工作,优先支持保供应、保运转、重要产业链等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连续生产、保障供应。支持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富余员工较多的企业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实现正常生产经营。企业组织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相关政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区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行动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加强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利用市场化资源,动员社会机构、企业和劳动者广泛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风险防控。我区要加强就业形式监测分析,建立春节前后应急值守制度,做好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疫情影响劳动者返乡返岗等突发事件。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清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三)加大宣传力度。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离石融媒等新闻媒介发布活动安排,宣传公共就业服务政策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营造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活动期间好的经验、做法及相关工作信息、图文影像、新闻线索等报送至市局指定邮箱,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同时活动期间要严格按照我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活动,确保春风行动有序稳妥推进。

19.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十九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以及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以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实现“两个跨越”为目标,认真落实省、市质监局有关工作部署,坚持以重点战役促进日常执法工作,针对百姓关切、社会关注、政府关心的重点产品、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始终保持铁腕执法、铁面打假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时间安排

  20xx年1月5日至5月31日。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两节”消费品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要结合实际,围绕节日期间热销的烟花爆竹、家用电器、儿童用品等产品,重点对商场、电器市场、批发市场及企业的生产现场等场所开展执法检查。对涉及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类的烟花爆竹类产品,严厉查处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对家用电器产品,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销售翻新废旧家电坑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对节日消费需求旺盛的儿童用品,重点检查产品是否经过3C认证。节日期间是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高峰,要重点检查加油站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的加油机的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破坏加油机铅封、偷换加油机电脑芯片或主板等手段进行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市场科

  责任单位:标计科、消保科、质量监督科、质量管理科、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二)开展食品相关产品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要结合我县实际,以食品相关产品为重点,产品类型包括: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和无证生产、销售和使用洗涤用品。重点检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是否存在无证生产、超许可证范围生产的行为;企业是否持续保持生产环境和生产设施条件;企业对所使用的原辅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检查企业是否按标准要求进行出厂检验,检验人员是否对产品质量关键控制点具有相应检验能力;检查企业产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要求,企业是否存在其他因素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行为。对于发现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查处。

  牵头科室:食品科

  责任单位:风险监测科、企业信息科、质量监督科、质量管理科、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三)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要重点对人口密集区的商场超市、公园、学校等场所使用的锅炉、电梯以及游乐设施,工厂企业在用的输送及储存可燃、易爆、有毒介质的压力管道、储罐,液化石油气充装站使用的气瓶、压力管道、储罐等特种设备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是否检验合格并办理使用登记、安全附件是否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单位是否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救援演练等方面。

  牵头科室:特种设备科

  责任单位:风险监测科、质量监督科、质量管理科、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四)开展钢材产品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要根据《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质检利剑”钢材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川质监办函〔20xx〕435号)文件精神,继续加大对生产“地条钢”和无证生产钢材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通过专项整治,我们要全面掌握辖区内钢材生产企业底数、状况,规范钢材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取缔制假窝点,关停无证生产企业,加大对制假制劣不讲诚信的违法企业曝光力度。使非法生产假冒伪劣钢材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钢材生产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牵头科室:消保科

  责任单位:企业信息科、质量监督科、质量管理科、市场科、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五)开展农资产品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要以化肥、农药为重点产品,从执法打假入手,以打击严重质量违法行为推动治理一般质量问题工作,以治理促进区域产业的规范发展。把查处产品有效含量不足、虚假标识、无证生产和掺杂掺假、以此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作为工作的重点。加强协作,建立有效协作机制,狠抓落实,重点监管,重点打击,有力推动春季化肥产品农资打假“质检利剑”专项行动。

  牵头科室:消保科

  责任单位:商广科、企业信息科、质量监督科、质量管理科、市场科、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质检利剑”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霍祥昭任组长,陈静书记、陈雷军副局长、李红明副局长、吴娇副局长、杨勇毅书记、徐勇大队长任副组长,机关相关科室、各市场监管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汇总等。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细化方案,明确分工,迅速部署,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牵头科室要加强对具体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发挥好一线综合执法职能优势,加快建立起适应我县的分级管理、层级督办的“两节”消费品、食品相关产品、特种设备、钢材、农资产品等执法打假体制。建立“质检利剑”春风行动责任清单制度,把上述产品大案要案查办情况和大案要案上报情况列入工作考核。

  (三)做好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按照“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影像、报纸有文字、网络有动态”的要求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宣传“质检利剑”春风行动成效,及时报送执法动态信息。要加大对“质检利剑”春风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注意收集有关视频、图片资料,通过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件曝光、案件深度报道等形式,展示质监为民的良好形象,震慑消费品质量违法行为。

  (四)规范投诉渠道。努力把“12365”综合信息平台打造为质监系统覆盖各项业务,并与消费者良性互动的综合政务平台,将“12365”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成面向广大群众、密切联系和服务广大消费者的一个重要窗口。

  (五)加强信息报送。为全面、准确掌握我县农资产品、特种设备、建材、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生产和使用的动态情况,及时反映“质检利剑”春风行动的工作进展和成效,各参与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数据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于20xx年5月19日17:00前,及时、准确将此次“质检利剑”春风行动数据信息报执法大队。

20.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二十

  为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开展安全隐患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关于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关于对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治理等信息统计报送的通知》(发〔20xx〕15号)、《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淮住建办〔20xx〕62号)、《关于对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洪安发〔20xx〕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范围

  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燃气、园林工程及游园设施安全。

  三、重点内容

  1、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

  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的。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5、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人员长期脱岗的,未严格执行施工现场负责人带班制度的;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的。

  6、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未建立健全的,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的,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到位的、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等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

  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行为。

  8、非法占压、开挖地下燃气管道的,在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擅自修筑建、构筑物的,非法从事储存、灌装、运输、销售石油液化气的。

  9、自来水取水口水源监测管理及应急预案完善情况。

  10、园林工程及游园设施管理中施工项目基本程序,各公园内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游乐设施(机械)质检证书、电路、仪器安全运行以及安全措施、责任人、安全监督人员、警示标志的落实情况。

  四、方法步骤

  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主管部门检查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xx年5月开始,到9月下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上旬)。

  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打非治违”行为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单位进行重点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备案建档,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5月中旬-至8月上旬)。

  各部门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进行联合执法,对住建系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对涉及非法违法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严肃查处。

  局质安站根据重点内容要求,负责对管辖范围的施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违规违章行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执行有关规定情况、施工现场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

  局建管处负责对管辖范围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无相关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等行为进行全面检查。

  局市政处(一处和二处)负责对管辖范围的非法占压、开挖地下燃气管道的和非法从事储存、罐装、运输、销售石油液化气、天然气的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并强化自来水取水口水源检测,加强人员管理,建立检验人员健康档案,完善应急预案。

  园林局负责县区各公园的管理,重点检查园区内动火作业审批情况,各类游园设施运行安全情况,完善应急预案,检查应急通道通畅情况,各类安全警示标志完好情况。

  7月份,由局质安站牵头组织督查组对各部门和各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监督抽查,全面掌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巩固阶段(8月中旬-9月上旬)。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本部门本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15日前报局质安站。县住建局将根据行动开展的实际情况,出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处理处罚违法违规单位、项目和责任个人,巩固“打非治违”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领导,成立以“一把手”局长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质安站,负责协调处理专项行动相关事宜。

  (二)依法严厉打击。各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结合;日常性检查与集中专项检查结合;明查与暗查结合;检查与整纠结合。对违反法律法规进行施工的建设、施工、监理、设备租赁单位等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要联合多部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依法严肃查处,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决不手软。根据《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对发生安全事故、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的施工行为责任予以严肃追究。

  (三)突出监督重点。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监管企业、重点监管部位和重点监管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核、论证、验收、执行等情况)要重点监督。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日常安全监督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四)强化“两场”联动。要在开展“打非”专项行动过程中,积极推进建筑市场、工程现场联动监管机制建设,推进“LBS”动态考核平台建设和建筑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平台建设。要严格市场准入,从工程招投标、资质资格审批、施工许可等管理节点严格把关。通过“打非”专项行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逐步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五)建立长效机制。要与自身工作有机结合,通过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断完善健全建筑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要积极探索建立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和打击燃气无证经营及违法占压燃气设施行为的长效机制,将其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性的轨道,不断巩固“打非”专项行动的成果。

  (六)做好信息报送。各部门、单位要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分别于每月30日之前,要将本地区、本部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和专项行动情况总结、汇总情况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1.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二十一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__〕66号)要求,为了巩固提升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成果,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历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改善长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长江、汉江及湖库为重点,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坚持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治理两手发力,从延续深化、整合提升、衔接统一三个层面推动工业、农业、生活、航运污染四源齐控,落实各方责任,完善长江大保护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生态优先、统筹兼顾。牢固树立“两山”理念,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以长江高水平保护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文化理念、产业结构、生产和生活方式,助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2.规划引领、系统修复。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自然修复,高质量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有序部署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深化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提升水资源保障水平,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种生态要素的协同保护与修复。

  3.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坚持针对污水乱排、水体黑臭、生态破坏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强化源头防治,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完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推动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公共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弱项。

  4.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共治格局。

  (三)工作目标。“十四五”期间,通过“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行动,实现从“全面出击向重点突破、应急治理向常态化治理、治标向标本兼治”三个转变,持续改善长江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二、主要任务

  (一)六大污染治理攻坚提升行动

  1.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绿色转型攻坚提升行动。20__年底之前完成剩余的'8家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推动全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2.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坚提升行动。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原则,落实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及清单内的整改事项,按照时间节点完成1842个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任务,到20__年,建立较为完善的长效监管机制。

  3.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提升行动。到20__年,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全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2%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污水处理率达到98%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

  4.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攻坚提升行动。全面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到20__年,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全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占比不低于70%。到20__年,全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占比不低于80%,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社区和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7%以上。

  5.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攻坚提升行动。20__年底之前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格局;20__年以后转入常态化运行,服务和支撑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6.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攻坚提升行动。到20__年,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5%,主要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5%;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进一步提升科学施肥水平;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实施连片池塘尾水治理,确保实现“十年禁渔”目标。

  (二)四大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提升行动

  1.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攻坚提升行动。力争到20__年,完成植树造林10万亩,抚育改造森林40万亩,建成村增万树“示范村”100个、“标准村”500个,创建省级森林城镇6个、森林乡村20个以上。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高水平创建国际湿地城市。

  2.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攻坚提升行动。通过3年攻坚,初步构建“安全、和谐、健康、清洁、美丽”长江流域生态系统,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推动绿色发展。

  3.水资源保障攻坚提升行动。20__年底之前,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位)保障目标确定基本完成。20__年底之前,全市用水总量、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省政府确定的“十四五”目标,重点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基流满足程度总体达到90%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国家相关考核目标。

  4.长江流域非法矮围整治攻坚提升行动。对全市长江流域非法矮围进行全面排查,开展集中清理取缔,做到应清尽清,能清速清,维护河湖水系通畅。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决扛起长江大保护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武汉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及各专项行动指挥部。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市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各专项行动指挥部负责牵头推进本专项行动,明确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方案,制订年度任务、措施、责任、时限“四张清单”,逐年明确攻坚提升行动的年度工作要求和重点,加强工作督办,推动任务落实落地落细。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协同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各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订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机构,细化配套政策和推进措施,做到具体化、项目化、工程化,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强化考核督办。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省级评估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年度工作情况评估;各专项行动指挥部要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对专项行动推进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和工作督办。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通报表扬;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慢作为、不作为的,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责问责。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沟通衔接,加大职能工作的督办落实,强化对各区的帮扶指导,杜绝“四风”问题。

  (四)广泛宣传引导。各区、市直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媒体形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规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引导力度。要及时选树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营造全面关注、全民参与、全力推动长江大保护的良好局面。

22.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二十二

  为深入推进南通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排查整治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推动实现全市骨干河道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覆盖,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淮河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省、市相关部署,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陆域水域污染协同治理,统筹推进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从源头上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

  二、工作目标

  目标到20xx年底前,完成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20xx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20xx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为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奠定基础。

  三、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除前期长江入河排污口、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已经排查过的排口,参照《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20xx年修订)、南通市“十四五”国省考断面,梳理出本次排查涉及的行政区域及排查范围。

  排查范围为全市淮河流域骨干河道(见附件2),根据河道级别确定向陆域延伸的距离,具体为:1―2级河道向两侧延伸500米,3级河道向两侧延伸200米,4―6级河道向两侧延伸100米。同时,加强与前期入江、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和近期开展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衔接,避免重复排查。

  具体排查范围可根据产业布局、排污特征等实际情况适当扩大,其中沿河工业园区、居民区、畜禽养殖等要全覆盖。

  (二)对象。排查对象为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河道排放废水的排污口,还包括所有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间接排放废水的排污口。

  四、工作内容

  专项行动包括排查、监测、溯源、整治4个部分工作内容。

  (一)排查。开展全面排查,掌握入河排污口的数量及其分布,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

  (二)监测。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了解和掌握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情况。

  (三)溯源。在监测基础上,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

  (四)整治。在排查、监测和溯源的基础上,制定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有效规范和管控入河排污口。

  通过排查整治,全面掌握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放现状,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确保入河排污口排放状况得到改善,提升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五、具体安排

  (一)前期准备。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组织分工、保障措施等,分解落实责任,全面推进排查整治工作。  具体要求:各地20xx年3月30日定实施方案,并报送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资料收集。全面收集整理各类入河排污口、河岸带、水系分布等相关信息资料,将原来分散的水利部门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信息、生态环境部门污染源及入河排污口监管信息,以及水系、排污管网等信息进行有效整合,初步分析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及特点,为全面排查奠定基础。

  具体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资料整合基本要求》,20xx年3月10日前完成资料整合工作。

  (三)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无人船监测和人员现场踏勘等手段,对排查范围及对象进行全面调查,实现应查尽查。具体采用“三级排查”方式推进排查工作,一级排查为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无人机航测,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开展技术排查,分析辨别疑似入河排污口;二级排查为人工徒步现场排查,组织工作人员对排查范围内汇入河流、沟渠、码头、工业聚集区、城镇等开展“全口径”排查,核实确定入河排污口信息,现场人工核查时,可同步开展初步溯源和监测工作;三级排查针对疑难点进行重点攻坚,利用无人船、水下机器人等先进设备对水下疑似排口以及沿线工业园区河道再次进行排查,进一步完善入河排污口名录。

  具体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HJ1232-20xx)开展工作。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一级排查;组织开展二级、三级排查工作,20xx年8月底前完成二级排查,20xx年10月底前完成三级排查。

  (四)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在全面排查和排污口初步分类的基础上,根据入河排污口名录,制定排污口监测方案,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根据实际条件,可采取自动在线监测、人工取样监测等方式。

  具体要求:参照省生态环境厅《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监测实施工作方案》要求,按照“有水必测”的原则,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工作。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细化监测方案,利用现有监测力量或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组织开展监测工作。有污染源当年监督性监测或者在线监测数据的排污口,可直接使用其监测数据。20xx年8月底前完成监测工作。

  (五)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放情况溯源分析。在现场排查初步溯源的基础上,对不能查清来源和监测数据异常的复杂排污口开展重点溯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

  具体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溯源总则》要求开展溯源工作。根据现场需要,积极探索使用暗管探测仪、管道机器人、无人船等设备。要发挥部门联动机制,对涉及工信、水利、住建、市政和园林、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领域的排污口开展联合溯源。20xx年8月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并按照生态环境部《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HJ1235-20xx)进行命名与编码。

  (六)分类整治入河排污口。在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排污口问题清单,按照“一口一策”原则,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分级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推动入河排污口水质逐步改善。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具体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整治总则》《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规范化建设》和省有关技术指南,梳理问题清单,编制“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推进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市政和园林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落实监督指导责任。20xx年10月底前完成“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的制定,20xx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并建设一批整治示范工程。

  (七)建立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规范体系,推动形成更加科学完备、实现动态化管理的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回潮、反弹。

  六、任务分工

  (一)属地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是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全面、深入、细致开展辖区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推动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市级有关部门

  市级有关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本行业法律法规,督促指导各地开展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并做好以下工作:

  1.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督查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列入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推动各地工作落实。

  2.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全市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牵头部门,对专项行动实施统一调度,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现场督查和指导帮扶;指导各地申请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指导各地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收集、整合排污口相关资料。指导各地开展二级、三级排查、监测、溯源。督促指导工业排污口和其他排污口的溯源整治工作。

  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各地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工业企业清单,协助和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工业企业的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4.市财政局负责指导各地相关部门做好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经费保障工作。

  5.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各地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生态红线等相关资料,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生态红线内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6.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各县(市)、通州区、海门区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市政污水管网图、建筑工地(包括名称、位置、冲洗废水排放等情况)等相关资料,督促指导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城镇雨洪排口溯源整治工作。

  7.市市政和园林局负责指导相关区部门提供市区排查范围内市政污水管网图、建筑工地(包括名称、位置、冲洗废水排放等情况)等相关资料,指导各地相关部门提供全市市政雨水管网图等相关资料,督促指导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城镇雨洪排口溯源整治工作。

  8.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各地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等污水排放信息,督促指导港口码头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9.市水利局负责指导各地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闸坝、水系矢量图、岸线矢量图等相关资料,督促指导沟渠、河港(涌)、排干等溯源整治工作。

  10.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各地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农田入河退水口、水产、畜禽养殖等资料,督促指导农田、水产、畜禽养殖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市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各县(市、区)相关部门于20xx年3月10日前向排查整治工作组提供资料,并在行业主管范围内配合工作组完成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四个重点工作任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南通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南通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明确相应工作机制,负责推进辖区内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要加强统筹协调,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生态环境、工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市政和园林、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长效机制,整合各部门掌握的骨干河道入河排污口相关数据和信息,加强排查整治工作支持力度。市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工作对接、报送信息等。

  (三)严格责任落实。要定期开展督促指导,推动各地工作落实,做到有口必查、有水必测、有源必溯、有污必治。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弄虚作假等问题突出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按不同情形依法依规实行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四)强化信息公开。要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鼓励在政府的网站开设“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专栏,集中展示本区域各项工作情况,定期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可邀请媒体、公众等参与排查整治,公开一批整治示范工程。各地生态环境局要通过媒体、官方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定期公开专项行动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