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标准实施方案(通用5篇)

发布时间:2026-02-18 16:49:18 文章来源:bo的心灵驿站

2026标准实施方案(通用5篇)

2026标准实施方案 篇1

  为加强呈贡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标准化工地建设水平,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XX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XX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XX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整体水平为目标,本着“突出重点、坚持标准、真抓严管、整体提高”的思路,加强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和治理整顿,重点规范工地围挡,文明施工,道路硬化,“三池一设备”和环境卫生管理,建立工地文明施工管理长效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机制,实现市容整洁、环境优美。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建设工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王兵同志任组长,区住建局局长张明华同志、区城管局局长张雁同志任副组长,各街道办事处分管城管工作副主任、区住建局、市公安局呈贡分局、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区城管局、城管执法大队分管领导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副局长李贵荣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本次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的开展。

  三、整治内容

  (一)凡在呈贡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轨道交通)、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均在本次整治范围,彩云路、石龙路、南北中央大道沿线的施工工地作为整治重点。

  (二)整治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包括对施工现场围栏、材料堆放及运输、临时设施、安全设施、施工扬尘、噪声控制、渣土运输、污水排放、施工周围环境等施工现场的规范管理。

  (三)通过一个月的清理整治工作,提高呈贡区施工工地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辖区施工、建设单位严格按照《XX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XX市城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施工管理的通知》的要求规范、文明施工,短期内使全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情况明显改善,施工工地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四)区住建局负责施工工地内部管理的整治工作,包括项目公示栏的设置、建筑材料的堆放、文明施工的管理、临时设施建设等。

  (五)区城管局负责施工工地的外部管理,包括围挡的设置、工地出入口“三池一设备”的设置、渣土运输等。

  (六)各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局、市公安局呈贡分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落实责任,加强监管,做好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四、方法步骤

  本次整治行动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摸底排查阶段:7月25日至7月30日,由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区在建的67个工地进行摸底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31日至8月15日,在前期摸底排查的基础上,采取集中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全区在建工地进行整治,重点是彩云路、石龙路、南北中央大道沿线工地,对不按照《XX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XX市城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施工管理的通知》规范施工的工地,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较为突出且不进行整改的、不按规范要求施工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查处后仍不按规范施工的,一律停工整改。

  (三)巩固提高阶段:8月16日至8月25日,形成整治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巩固整治成果,防止滑坡和反弹,确保建设工地规范管理的常态化。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统一行动,精心组织,抓好落实。通过整治,使呈贡区建设工地管理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已开工建设的工程要严格落实管理规范,按标准规范施工,对存在的问题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整改到位。整治工作结束后,凡是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都要严格规范施工。对达不到规范要求,而又不整改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查处后仍不按规范施工的,一律停工整改。

  (二)各有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通过一个月的集中整治,达到强制规范,强行入轨,抓出实效,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各有关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做好相关工作,加强施工作业现场及周边的日常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了解,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共同维护城市基础设施完好和市容市貌整洁有序。

2026标准实施方案 篇2

  根据xx公司的统一安排,结合运输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HSE体系运行情况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立足基层,整合管理资源,以强化风险管控为核心,以提升执行力为重点,以标准规范为依据,以达标考核为手段,公司组织实施,基层对标建设,员工积极参与,推进基层HSE工作持续改进。

  二、工作目标

  1.持续提升和完善公司HSE管理水平。以管理体系为基础,结合xx公司基层站队标准化建设通用规范,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丰富体系建设的内涵。

  2.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我们要通过比对HSE管理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xx)、《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导则》要素,寻找差异和不足,对公司运行的HSE体系进行合规性验证、评价,不断修正和完善,既达到对标合规要求,又起到促进管理体系运行的目的。通过开展HSE标准化建设,要在20xx年年底前完成3个单位的达标建设。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基层站队HSE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高建平侯祥东副组长:王芝燕

  成员:张军元刘志聪余洋康逢春李晓玉王衍国聂保军曹树茂方三军胡德宏领导小组职责:

  1.策划、编制公司基层站队HSE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达标标准;

  2.落实站队HSE标准化建设资源;

  3.协调解决站队HSE标准化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4.督促检查站队HSE标准建设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

  5.对站队HSE标准化建设活动进行考核。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环保科,负责日常具体事务工作。

  办公室职责:

  1.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落实HSE站队标准化建设的实施。

  2.负责组织站队HSE标准化活动的宣贯培训;

  3.负责组织清理、验证、修订、完善公司HSE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及基层操作文件;

  4.负责组织对基层站队HSE标准化建设的达标自评和验收;

  5.及时收集并向领导小组及xx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上报有关建设达标材料。

2026标准实施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40号)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意见》(云发14号)以及全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曲靖现场推进会精神,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现代流通网络建设,不断提升综合服务社的功能和质量,确保目标任务的按时按质完成,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保证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成立市供销合作社标准化综合服务社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标准化服务社建设的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标准化综合服务社建设中的情况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供销合作社主任李凤昌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的副主任李荣春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市社指导科、财务科负责人、各县(区)供销社主任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社指导科。

  二、建设的时间和标准要求

  (一)建设的起止时间:按申报所列时间要求按时进行和完成,确有特殊情况的最迟不得超过11月底。

  (二)建设的标准要求:

  1、营业面积:乡级店不低于200平米,村级店不低于100平米,不论乡级或村级店,一律实行统一货架,开架式销售。

  2、门店上方醒目位置必须使用悬挂中国供销合作社统一标识和“供销”字样,综合服务社名称牌匾由各区县供销社统一制作统一标准,悬挂于综合服务社正门旁适当位置。

  3、在门店内醒目位置必须悬挂本社服务承诺书和管理制度牌。

  4、必须随时保持店内外整洁卫生。

  (三)农资、日用消费品两大类经营品种原则上不低于500个。

  三、督促指导和检查验收

  (一)领导小组实行分工负责制,各成员,主要负责本地区标准化综合服务社建设的督促和检查,市社标准化综合服务社建设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的建设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和指导,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要责令其及时整改。

  (二)对已按标准要求改造、建设完工的,由申报单位提出申请报各级联社,并由市社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认可,对不按标准要求改造的一律不予验收和认可。

2026标准实施方案 篇4

  为切实加强对我所收费窗口规范化服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员工从业行为,着力提升收费所的整体服务水平,塑造收费所的良好社会形象,促进各项业务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稳步实施,注重实效,全面推进”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收费窗口规范化服务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开展规范化服务活动,积极构建和谐的工作环境,切实提高全所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实现收费所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和谐统一。

  二、组织机构

  成立江西昌泰高速公路收费所收费窗口规范化服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邓作城

  成员:张新华、章锦峰、徐治洪、袁嘉科、李贱根

  规范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征费室。

  主任:章锦峰(兼)

  成员:涂远磊、李凤英、杨淑艳、吴婷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对收费所的企业文化建设和规范化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的领导和监督,定期研究“活动”推进意见,对“活动”领导组办公室的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和督办。

  办公室职责:负责对收费所规范化服务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和推进工作,认真做好检查、督查工作,定期进行奖评和考核。

  三、活动要求

  此次规范化服务活动,由征费室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广泛发动,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积极推进。督促员工使用文明用语,规范服务礼仪,严格操作规程,提高服务效率,落实便民措施,不断提高收费所规范化服务水平。通过高起点规范,高标准要求,高效能服务,确保“严格、规范、谨慎、诚信、创新”的十字行风得到有效落实,着力提升社会形象,推动收费所政风行风的根本好转。

  四、活动内容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规范员工从业行为,全面提升行业服务理念和文明服务规范,努力打造员工新形象,通过高效服务,实现我所工作效益的提高。活动内容要涵盖全所工作活动的全过程,做到六个统一:统一企业文化规范;统一机构标识规范;统一办公环境规范;统一着装规范;统一服务标准规范;统一文明用语规范。树立三种理念:树立车户中心理念;树立积极上进理念;树立安全效益理念。实现一个目标:实现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的目标。

  五、时间安排

  (一)学习动员阶段(20xx年8月1日―15日)。征费室要迅速组织辖内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收费窗口规范化服务考核管理办法》(赣高路费字(20xx)14号)的规定,把收费窗口规范化服务活动精神传达到每位员工,通过学习、动员、部署、宣讲、教育、提高等,使每个员工切实认识到规范化服务对收费所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让规范化服务理念深入到每个农信社员工心中,切实调动广大员工学习的积极性和共同参与的能动性。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8月16日―8月31日)。各部门要认真遵照实施方案要求,迅速动员部署,成立领导组织,落实主管责任,明确办事机构,强力推进规范化服(!)务活动深入开展。

  (三)建立规范化服务活动长效机制。各部门要不断总结规范化服务活动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规范化服务活动工作机制,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活动来抓,扎实、有效、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实现收费所行业形象的全面提升。

  六、检查监督

  规范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不定期对各班组进行检查和督导,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视情节提出批评性建议或给予相应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检查、处罚和整改情况在收费所务会进行通报,对规范化服务活动不积极响应的班组和个人进行约见谈话或诫勉谈话,对直接影响收费所规范化活动开展效果的班组和个人,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

  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对全所规范化服务工作的监督,促进收费所整体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征费室专门建立监督员暗访制度,对各班组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我所聘请的监督员经常性地开展明查暗访,对各大班组规范化服务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同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以书面形式向本级规范化服务工作领导组反馈情况。规范化服务工作领导组要高度重视监督员的工作,对监督员反馈的情况及处罚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和处理。

  七、车主用户投诉受理

  收费所一线费收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客户的意见和建议,讲究处置方法,避免车主用户多头投诉。费收人员遇到客户有意见时,不论是主观或客观原因引发的纠纷,都必须耐心地向车主用户做好解释,严禁与车主正面冲突。若遇司机不满意,当事人经解释仍难以处理的,应立即报告当班负责人或征费室负责人,由当班负责人或征费室负责人受理并协调处理。若责任在我方,当事人、班长或征费室负责人应当向客户致歉,争取客户谅解;若征费室和车主用户双方都有责任,应以诚恳态度向车主用户就我方责任表示歉意,同时用和蔼语气向车主用户说明过错之处,避免与车主争吵或冲突。若车主对处理仍不满意或出现完全是由于司机过错并向费收员无理取闹时,应立即报告征费室领导,必要时向当班领导报告请求派员处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受理各类投诉的主管职能部门(举报电话0791-6132563),其他各室必须协同做好各类投诉案件的受理核查和处置工作。征费室应建立投诉受理登记制度,各类投诉实行首问责任制,根据“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职能部门对直接接待受理的客户投诉(包括来电、来信或直接上门的投诉),以及由当班领导直接受理转办或新闻媒体转来的投诉,都应立即受理。各部门要制定客户投诉受理办法并公布举报电话。

  八、奖惩与考核

  (一)收费所员工违反《规范化服务准则》的处罚。收费所员工凡违反本《准则》规定之一的,办公室责成相关联社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如同一当事人同时违反多条规定的,累加处罚,并对一次违反者取消当年各类评先资格;同一当事人在一年内违犯二次(含二次)以上者,根据情节轻重和对收费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程度,按照《收费所业务“十不准”》的处罚规定给予处理。

  (二)对被投诉

  人及单位的处理。凡经受理的投诉,经查证属实,情节特别严重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有损收费所形象的,办公室将责成相关部门给予被投诉当事人处以200―500元罚款、待岗直至解除劳动合同(辞退)的处理,同时追究所在负责人的责任,并在收费所通报批评。

  (三)对违反投诉受理处理程序规定的处罚。各受理处理投诉职能部门和承办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程序认真处理各类投诉。凡违反客户投诉受理处理程序,对投诉事件处置不当,人为造成事态扩大,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办公室将责成相关部门分别给予受理处置经办人和信用社主任200―500元罚款,同时给予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并对相关责任人和所在部门在收费所通报批评。

  (四)处罚程序。凡经办公室督查组检查发现或受理投诉经查实的问题,由办公室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处罚处理,罚款由财务室统一收缴作为余外收入入账,不准私设小金库。

  (五)开展评先评优活动。为了推动收费所规范化服务活动持久深入地开展下去,全面提高服务效果,征费室届时在收费所组织开展规范化服务“金牌服务班组”和“服务标兵” 评选活动,由征费室颁发荣誉匾牌和证书并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2026标准实施方案 篇5

  为切实加强我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道路客运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等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各类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耕机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村道路通行秩序。根据市推丘办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耕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__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服务群众、保障民生”的原则,紧紧围绕“安全、畅通、和谐、稳定” 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目标,严厉查处低速载货汽车,二轮、三轮摩托车、拖拉机、农耕机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我区农村道路交通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全力遏制我区农村地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以优良的安全交通秩序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消除了农村道路安全管理隐患;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使我区农村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耕机违法载客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经区领导同意,决定成立呈贡区农村地区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农耕机拖拉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韩 扬(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 武(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局长)

  何绍清(呈贡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李谷荣(区农林局局长)

  李 睿(市公路运输管理局呈贡分局局长)

  李 猛(区交通运输管理局路政大队大队长)

  杨绍聪(呈贡公安分局交管大队大队长)

  张 聪(龙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黎明(斗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锦龙(洛龙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德平(乌龙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跃云(吴家营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艳萍(雨花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交通运输管理局路政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李猛大队长兼任,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联络、协调,及具体的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等工作。

  四、整治重点

  此次整治行动重点:一是按照“路面巡逻、街天布控、卡点查处”的工作方法,强化农村道路通行秩序管理。二是重点加强对农村集市、街天、民俗节庆节日、学校节假日和婚丧嫁娶等特殊时段及街道、出入村子主要路口等特殊路段的管控。三是严格落实对7座(含)以上车辆逢车必查制度,坚决从严从重查处超速、超员、违法载人、疲劳驾驶、酒后驾车、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

  五、整治工作时间及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6月1日起至年底,为期7个月,分二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20xx年6月1日至7月15日)

  1.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全面分析排查我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明确整治的重点路段、时段和违法行为,认真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

  2.根据我区各职能部门相关工作情况,深入一线、狠抓落实,通过下乡巡检,走村串户、服务上门等方式,积极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对驾驶人及机动车底数进行摸底排查,严格执行“一盯一”、“一帮一”的监管措施、落实“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建立健全监管台账。

  3.强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通告,利用展板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组织和发动“四支队伍”深入街道、社区,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客车超员、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等违法载人的危害,及时向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整治阶段:(20xx年7月16日至12月15日)

  1.科学安排勤务,强化路面管控。公安交管、交通、运管、农机监理部门要结合辖区道路实际和农村地区城乡客运车辆、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农耕机违法载人的规律特点,科学部署力量,按照“路面巡逻、街天布控、卡点查处”的工作方法,切实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检查。

  2.密切协作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公安交管、交通、运管、农机监理等部门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勤执法,统一组织、安排好全省“7月16日”、“8月10日”、“8月20日”、“9月15日”、“9月25日”、“10月1日”、“10月21日”、“11月17日”、“11月30日”、“12月15日”共10次统一整治行动。

  3.严格执法、执勤,从严查处违法。专项整治期间,各职能部门要深入基层参战,划分整治片区,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各部门要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勤,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上限处罚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耕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形成严管重治的高压态势。

  六、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今年以来,各部门按照国务院、省、市的部署安排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我区所辖区域未发生涉及“三车一机”违法载客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了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总体平稳。在取得间断性成就的同时要清醒的认识到在我区农村地区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以及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一些地区仍十分突出,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隐患仍然存在,我区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压力仍然巨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疲劳厌战的情绪,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狠抓各项交通安全工作措施落实的同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明确、任务具体、组织严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力量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推进我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二)突出重点,严密防控。各部门特别是负有监管职责的公安、交通、农机管理部门要锁定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农耕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机动车及无证驾驶等容易诱发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隐患,切实采取针对性、有效性的措施,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抓好整治。工作中,要把事故多发点(段)、农村地区群众出行多、出行难的时段和路段作为路面管控的重点,凡是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容易违法载人的时段、路段和聚散地,必须组织发动各种力量全方位监控,决不留死角,一经发现,坚决取缔。

  (三)深入一线,狠抓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下乡督查巡检、走村串户、服务上门等方式,积极配合和督导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各社区村、组的机动车及驾驶人情况进行摸底,建立健全监管台帐,落实“一盯一”、“一帮一”或监管人员交叉换位的“二盯二”监管措施,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辖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动态监管,重点加强客运车辆、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及拖拉机变型运输机、载人三轮摩托车、农耕机的监管,逐车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发现无牌无证车辆、无证驾驶的村民,通过发送《机动车落户上牌通知书》、《学习驾驶证催办通知单》等方式,督促和帮助车主、驾驶人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通过发送《达到报废车辆通知单》等告知方式,督促车主办理报废手续。对上路行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发现假牌假证、套牌等嫌疑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应当立即扣留,依法处理;对发现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及程序予以处罚。

  (四)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公安交管、交通、运管、农机监理等部门参战人员,在执勤执法中要坚持宽严相济,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勤,严禁“三乱”行为的发生。一方面,要加大对容易诱发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上限处罚;另一方面,对其它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既不能放过任何一个严重影响农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交通违法,更不能借集中整治之机乱扣乱罚,侵害群众利益。同时,各部门要坚持开展便民利民活动,根据当地实际和群众所需,为驾驶人和旅客提供各种便利,使每一个执勤点都成为密切警民关系的窗口和纽带。

  (五)强化督察,落实责任。公安交管和农机监理部门的领导,既是指挥员,也是督察员。既要靠前指挥,以身作则、作出表率,又要深入实际、认真督察。各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定任务、定责任、定奖惩。在专项整治行动中,省、市将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各地明查暗访,市推丘办、区推丘办也将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搞好督导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凡是整治不到位、工作不落实而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辖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

  (六)加强信息情况的收集上报工作。各部门要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信息的收集上报,确定专人负责工作信息的收集梳理和报送工作。同时,按照省政府丘北经验推广工作办公室的要求,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责任单位请于7月17日、8月11日、8月21日、9月16日、9月26日、10月2日、10月22日、11月18日、12月1日、12月16日上午10时前,将统一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和《XX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通过传真上报区推丘办汇总后上报市推丘办;10月22日上午10时前将工作总结上报区推丘办,重要情况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