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精选16篇)

发布时间:2026-03-23 04:03:50 文章来源:bo的心灵驿站

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精选16篇)

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1

  为推进学校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促进学校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强化岗位职责与竞争意识,不断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市制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精神为依据,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科学设岗、优化结构、规范管理,努力建设精干高效的教师队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学校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强化办学特色,进一步提升办学层次、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促进学校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核准岗位总量66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65个,工勤技能岗位0个。专业技术岗位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4个、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20个、十级岗位10个、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10个。管理岗位中,九级职员1个。

  首次岗位聘用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66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65个,工勤技能岗位0个。专业技术岗位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4个、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20个、十级岗位10个、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10个。管理岗位中,九级职员1个。具体岗位设置如下: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总数1个,占学校岗位总量的1.5%。其中:九级职员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名称、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0.8% 。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4个。

  2.中级岗位4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1.5%。其中: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20个,十级岗位10个。

  3.初级岗位2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8.5%。其中: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10个,十三级岗位7个。

  四、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

  三类岗位的聘用条件按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泰教人〔20xx〕4号)和《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的通知》(泰教人〔20xx〕1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理论修养,能努力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学校工作。

  2.热爱、忠诚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师德高尚,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业务精湛。教育教学水平在全校起引领作用,个人素质全面,具有较强的管理水平。

  3.实事求是,勤奋学习,作风民主,联系群众,顾全大局,公正廉洁,艰苦奋斗,严于律己,言行堪为师生的表率。

  4.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有勇于进取及改革创新精神。

  5.应具备中级以上教师资格,且年度考核为合格或以上。

  6.符合国家、省、区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师德高尚,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3.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师工作量,工作总量达到规定要求。

  (1)高级岗位:

  ①五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任职满8年)。

  ②六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任职满3年)。

  ③七级岗位:

  按国家、省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取得相应专业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2)中级岗位:

  ①八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须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满10年)。

  ②九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满5年)。

  ③十级岗位:

  按国家、省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取得相应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3)初级岗位:

  ①十一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满3年)。

  ②十二级岗位:

  按国家、省规中心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提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市制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精神为依据,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科学设岗、优化结构文章和聘期考核两种。年度考核主要对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聘期考核重点考核个人依据岗位工作标准完成岗位职责任务情况。

  4.聘用合同期满前,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聘用合同考核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及时做出续聘、岗位调整或解聘的决定。

  五、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组织领导

  为保证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岗位等级评定小组。

  (一)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全面负责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负责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说明书,负责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评审的具体实施和政策解释工作等。

  (二)学校岗位等级评定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按岗位聘用条件,负责对审核合格的对象进行评定,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六、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步骤

  本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1月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四个步骤实施:

  (一)20xx年1月8日――1月12日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及编制岗位说明书

  (二)20xx年1月13日――1月14日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征询意见,由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

  (三)20xx年1月15日――1月20日组织实施岗位聘用

  (四)20xx年1月21日――1月28日岗位聘用结果上报备案

  本方案解释权归姜堰市中心小学。

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增强行政领导的岗位意识和受聘人与学校利益一致的意识。我校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以及镇江市、丹阳市有关聘用合同制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全体中层领导将通过竞争上岗、签定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安排工作岗位,以明确岗位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办学效益。

  二、实施原则:

  依据我校的办学规模和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岗位职数,明确岗位职责、目标和工作要求,贯彻“平等公开、竞争择优、合理流动”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三、竞聘条件:

  1、基本条件:必须具备所规定的年龄、学历和达到职后培训规定的要求。原非行政领导的教师竞争中层岗位,年龄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学历大专及其以上;小学一级教师;工作满5年。

  2、岗位条件:另见学校《制度汇编》中《陵珥中心校行政领导岗位职责及要求》。

  四、岗位职数:

  岗位 校长办公室 德育处 教导处 教科室 信息处 总务处 勤工处

  职数 1 2 2 1 1 3 1

  五、竞聘程序:

  1、公布岗位职数及竞聘条件;

  2、组织竞争上岗;

  ①、公开报名。个人根据拟任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和本人意愿填写竞争上岗自荐表,每个人可自荐1――2个岗位,报名也可以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②、资格审查。对自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争上岗人员名单。

  ③、个人述职。在教师代表大会上由竞聘人员进行个人述职,竞聘人员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任职优势和任职后的工作设想。

  ④、民主测评。对竞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测评,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⑤、组织考察。根据竞聘人员述职和民主测评结果,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⑥、公布方案。党支部、校长室集体研究拟定聘任人选方案,并张墙公示,再次接受群众监督。

  ⑦、决定任用。根据公示反馈情况,按规定程序办理聘任手续,落实任用。

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科学设置教学岗位,加强目标管理,使我校教师结构与教学岗位达到最合理的配置,依据上级相关人事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教学岗位聘任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学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竞聘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2、因岗择人的原则。

  3、优化组合原则

  4、服从组织调配原则

  三、竞聘对象

  学校全体教职工

  四、岗位竞聘条件

  1、能履行《学校学科教师职责》。

  2、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五、岗位设置

  语文: 数学:

  一年级岗位 4个 一年级岗位 2个

  二年级岗位 4个 二年级岗位 2个

  三年级岗位 3个 三年级岗位 2个(+4)

  四年级岗位 3个 四年级岗位 2个(+4)

  五年级岗位 3个 五年级岗位 2个(+4)

  六年级岗位 3个 六年级岗位 2个(+4)

  英语:(30)3个(+8)

  音乐:(40)3个(+8)

  体育:(60)4个

  美术:(40)3 个(+8)

  思生品社社:(54)

  6个 科学:(24)2 个(+8)

  综合实践:(30)2个+2)

  校本:(62)1 个(-54)

  备注:

  1、先进行中层人员的教学岗位竞聘,再进行其他教学岗位的竞聘。上列教学岗仅为初设,选择岗位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以学校教学工作有序推进为宜;

  2、申报岗位时请务必以满工作量为基准,达不到的要同时申报其他学科兼职教学工作;

  3、语文、数学学科原则上跟班,毕业班教师可以任意申报;

  4、根据小学教育特点和各校惯例,班主任工作一般由语文教师担任。特殊情况由校委会商议解决;

  5、校级领导不参与竞聘,由学校根据学科情况及课时安排情况统一进行调配;

  6、教师申报教学岗位时应充分考虑自己的专业情况以及多年任教的经验,避免出现重复申报个别学科;

  7、教师竞聘申报教学岗位需认真填写竞聘申报表。

  (一)工作量:

  语文一个班兼班主任;数学两个班;英语14节;体育15节;美术14节;其他16节。

  (二)管理岗位折合周课时数:

  校级正职14节;校级副职10节;中层正职6节;班主任6节;功能室管理员2节。

  (三)学科岗位职责:

  1、语文:

  ⑴学习新《课标》,能正确把握新《课标》规定的小学阶段教学目标和学年度教学目标。正确把握教材的重点、难点,作业设计要重点突出。

  ⑵以教学目标为导向,围绕目标展开教学。加强课外阅读及指导,积极开展读书活动。

  ⑶管理好每天的晨读、午读,积极参加教研、备课活动,

  2、数学:

  ⑴根据小学数学新《课标》、教材要求以及学生实际,认真备课,准备好课堂教学所需的教具。练习设计要有层次性,作业批改要认真,加强面批,作业布置要适量。

  ⑵积极培养尖子生,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加强辅导学困生。

  ⑶积极参加教研、备课活动。

  3、英语:

  ⑴掌握小学英语教学新《课标》,认真制订计划,并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⑵加强口语训练,培养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努力改进教法,保证课堂教学质量,努力提高合格率和优秀率。

  ⑶积极开展课外活动,加强培优辅差,积极参加教研、备课活动。

  4、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

  根据所教学科和学生特点,联系学生生活实际、社会实际、有的放矢地进行思想教育。为学生的成长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逐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做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三、实施范围

  本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四、政策依据

  (一)《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138号)

  (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137号)

  (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发〔〕93号)

  五、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146个,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13个(“双肩挑”13人),占岗位总量的8.9%;专业技术岗位131个,占岗位总量的89.7%,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岗位总量的1.4%。

  (一)管理岗位

  设置管理岗位共13个,占岗位总量的8.9%。其中八级1个,九级12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总数144个(其中13个双肩挑),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8.6%。

  1.高级岗位23个(其中双肩挑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的16%。其中五级岗位5个,占高级岗位的21.7%;六级岗位9个,占高级岗位的39.1%;七级岗位9个,占高级岗位的39.1%。

  2.中级岗位84个(其中双肩挑1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8.3%。其中八级岗位25个,占中级岗位的29.8%;九级岗位34个,占中级岗位的40.5%;十级岗位25个,占中级岗位的29.7%。

  3.初级岗位3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25.7%。其中十一级岗位18个,占初级岗位的48.6%;十二级岗位19个,占初级岗位的51.4%。

  (三)工勤技能岗位

  设置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4%。其中技术工四级1个,技术工五级1个。

  六、拟设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注重学习,提高自身行政管理能力水平。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设置两个等级,即八级和九级岗位,分别对应科级副职、科员。

  (1)八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②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③在九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且近3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⑤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

  ⑥经考核后确定,具体考核办法按市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九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②具有本科学历工作满1年,具有大专学历工作满2年,具有高中学历工作满5年。

  ③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注重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分为八个等级。其中:

  高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5个,六级9个,七级9个;

  中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分别为八级25个,九级34个,十级25个;

  初级岗位分两个等级,分别为十一级18个,十二级19个。

  (1)高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五级岗位: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在六级岗位任职满3年或在七级岗位任职满6年,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首次设岗后的聘任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一项区级立项课题,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案例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省级及以上获奖。

  ②六级岗位: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在七级岗位任职满3年,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首次设岗后的聘任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一项区级立项课题,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案例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省级及以上获奖,指导的青年教师在各类教学比赛和论文评比中获区级奖项至少各一项。

  ③七级岗位:具备高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2)中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八级岗位:具备中级职称,在九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级岗位任职满9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级岗位任职满4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荣获市级及以上名师、三坛、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

  c.在十级岗位任职满6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荣获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或骨干班主任荣誉称号,或任现职以来,所负责或执笔的课题成果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或有正式出版社出版个人教育教学专着。

  ②九级岗位:必须具备中级职称,在十级岗位任职满3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级岗位任职满4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荣获市级及以上名师、三坛、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或有市级立项课题并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刊物发表2篇文章,或任现职以来,所负责或执笔的课题成果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c.在十级岗位任职满3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荣获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或骨干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③十级岗位:具备中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3)初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十一级岗位:必须具备初级职称,在十二级岗位任职满3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在十二级岗位任职满2年,获得市三坛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优先聘任。其他教师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二级岗位任职满10年。

  b.在十二级岗位任职满5年,荣获区三坛及以上荣誉称号,或任现职以来,所负责或执笔的课题成果获区级一等奖及以上,或有市级立项课题并在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刊物发表2篇文章。

  ②十二级岗位:具备初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四)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履行职责。

  (2)自觉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

  2.任职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两个等级,即技术工四级和五级岗位。

  (1)技术工四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证书,具备从事工作所需的技能条件。

  ②须在工勤技能五级岗位任职满5年。

  ③较好地完成岗位职责,并达到该岗位工作标准。

  (2)技术工五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证书,具备从事工作所需的技能条件。

  ②较好地完成岗位职责,并达到该岗位工作标准。

  七、岗位聘用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117号)及有关规定,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并统一使用《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

  (一)聘用办法

  1.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各岗位特点,将采取任命、聘任、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岗位聘用。

  2.今后出现岗位空缺,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优先聘用原则

  1.男教职工满57周岁,女教职工满52周岁者具有优先定岗待遇。

  2.原则上,任现职时间长的优先聘用;任现职时间相同的,教龄长的优先聘用;任现职时间和教龄都相同的,有获得区级及以上三个层次荣誉的优先聘用;近五年有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的优先聘用;同等条件的或对学校有特殊贡献的由考核组研究确定岗位。

  (三)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审查考评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并进行综合考评。

  4.研究决定

  岗位设置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各类各级岗位受聘人员名单。

  5.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重新审核。

  6.签约上岗

  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离退休不足3年的聘用至退休),聘期内正常职务晋升实行一年一聘。

  (四)补充说明

  在本次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保证现有编制内在册正式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现有人员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逐年逐步到位。

  八、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金子翔

  ;副组长:周茜、吴立新;

  办公室:戴立武、李造就;

  成员:林月、李公泉、黄剑华、胡巍、方丽君、黄影、董繁繁。

  (二)职责:主要负责岗位设置方案的编制、报批、实施等工作。

  九、实施步骤

  (一)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以上工作日后,报主管部门审核,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二)编写《岗位说明书》

  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写《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内容包括:岗位名称、类别、等级、数量、职责、工作标准、聘用条件等方面的内容。

  (三)开展岗位聘任

  根据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进行岗位竞聘。

  1.公示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

  2.对岗位竞聘人员进行审查考评。

  3.确定受聘人员并进行结果公示。

  4.签订聘用合同。

  (四)实施情况的认定

  完成岗位聘任后,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情况认定表》、《岗位聘用人员名册》等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门进行认定。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人员聘期内的考核

  1.实行聘期考核和学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学校对应聘人员的工作情况按照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进行学年度和聘期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聘任或晋升或降级的依据。

  2.首次岗位设置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下一学年度只能参与与专业技术资格对应的下一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如具有副高资格的,只能参与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具备中级资格的,只能参与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

  (1)单位学年度考核“不称职”等级者或近三年考核有两年“基本称职”等级者。

  (2)中学高级教师履职考核不合格者或无故不参加高级教师履职考核者。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为,产生严重后果者。

  (二)应聘人员聘期内的管理

  1.应聘人员在聘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按未聘待岗人员管理。

  (1)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岗位聘任合同。

  (2)学年度考核不称职。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

  2.专业技术岗位病休、事病假等人员,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由考核小组共同研究决定。

  3.被解聘的待岗人员在下轮聘任时不得竞聘同级及以上各级岗位。

  (三)本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将作相应的调整,如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5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法〔20xx〕)93号)精神,结合《温州市浦南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做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三、实施范围

  本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四、政策依据

  (一)《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20xx〕138号)

  (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20xx〕137号)

  (三)《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xx〕93号)

  五、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191个,设置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18个(“双肩挑”18人),占岗位总量的9%;专业技术岗位173个,占岗位总量的91%。

  (一)管理岗位

  设置管理岗位共18个,占岗位总量的9%。其中八级1个,九级17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总数191个(其中18个双肩挑),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00%。

  1.高级岗位11个(其中双肩挑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6%。其中五级岗位2个,占高级岗位的18.1%;六级岗位4个,占高级岗位的36.4%;七级岗位5个,占高级岗位的45.5%。

  2.中级岗位105个(其中双肩挑1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5%。其中八级岗位31个,占中级岗位的30%;九级岗位42个,占中级岗位的40%;十级岗位32个,占中级岗位的30%。

  3.初级岗位7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39%。其中十一级岗位37个,占初级岗位的49%;十二级岗位38个,占初级岗位的51%。

  六、拟设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注重学习,提高自身行政管理能力水平;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设置两个等级,即八至和九级岗位,分对应科级副职、科员。

  (1)八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②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③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且近三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④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⑤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

  ⑤经考核后确定,具体考核办法按市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九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②具有本科学历工作满1年,具有大专学历工作满2年,具有高中学历工作满5年;

  ③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

  ④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注重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分为八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2个,六级4个,七级5个;中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分别为八级31个,九级42个,十级32个;初级岗位分两个等级,分别为十一级37个,十二级38个。

  (1)高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五级岗位: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在六级岗位任职满3年或在七级岗位任职满6年及以上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②六级岗位: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在七级岗位任职满3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③七级岗位:具备高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2)中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八级岗位:必须具备中级职称,在九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级岗位工作满10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荣获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学科带头人、三坛、名师荣誉称号。

  c.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第二完成人,立项课题获市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d.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近5年出版个人教育教学专着者。

  ②九级岗位:必须具备中级职称,在十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级岗位工作满2年,荣获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带头人、三坛、名师荣誉称号。

  c.在十级岗位工作满3年,作为第一、第二完成人,立项课题获市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d.在十级岗位工作满3年,近5年出版个人教育教学专着。

  ③十级岗位:具备中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3)初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十一级岗位:必须具备初级职称,在十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具备初级职称且荣获区级及以上三坛、学科骨干、学科带头人及以上荣誉的教师优先聘任。其余人员必须满足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9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5年,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第二完成人,立项课题获区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c.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2年,有个人教育教学专着出版者。

  ②十二级岗位:具备初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七、岗位聘用

  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xx〕117号)及有关规定,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并统一使用《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

  (一)聘用办法

  1.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比例,结合各岗位特点,将采取任命、聘任、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岗位聘用。

  2.今后出现岗位空缺,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优先聘用原则

  1.男教职工满57周岁,女教职工满52周岁者享受优先定岗待遇。

  2.原则上任现职时间长的`优先聘用;任现职时间相同,教龄长的优先聘用;有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和先进(学科骨干、三坛、名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等)的优先聘用,各岗位具体优先聘用条件由考核组研究决定;同等条件的或对学校有特殊贡献的由考核组研究确定岗位。

  (三)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岗位职责、任职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审查考评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并进行综合考评。

  4.研究决定

  岗位设置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各类各级岗位受聘人员名单。

  5.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重新审核。

  6.签约上岗

  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距离退休不足3年的聘用至退休),聘期内正常职务晋升实行一年一聘。

  (四)补充说明

  在本次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保证现有编制内在册正式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现有人员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逐年逐步到位。

  八、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妙妙;副组长:周星秋;成员:金杨波、邹小玲、徐乐建、林学靖、张新林、王秀媚、施子闻。

  2.职责:主要负责岗位设置方案的编制、报批、实施等工作。

  九、实施步骤

  (一)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以上工作日后,报主管部门审核。

  (二)编写《岗位说明书》

  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写《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内容包括:岗位名称、类别、等级、数量、职责、工作标准、聘用条件等方面的内容。

  (三)开展岗位聘任

  根据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进行岗位竞聘。

  1.公示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

  2.对岗位竞聘人员进行审查考评。

  3.确定受聘人员并进行结果公示。

  4.签订聘用合同。

  (四)实施情况的认定

  完成岗位聘任后,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情况认定表》、《岗位聘用人员名册》等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门进行认定。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人员聘期内的考核

  1.实行聘期考核和学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学校对应聘人员的工作情况按照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进行学年度和聘期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聘任或晋升或降级的依据。

  2.首次岗位设置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下一学年度只能参与与专业技术资格对应的下一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如具有副高资格的,只能参与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具备中级资格的,只能参与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

  (1)单位学年度考核“不称职”等级者或近三年考核有两年“基本称职”等级者;

  (2)中学高级教师、市骨干教师等履职考核不合格者或无故不参加高级教师、骨干教师履职考核者;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为,产生严重后果者。

  (二)应聘人员聘期内的管理

  1.应聘人员在聘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按未聘待岗人员管理。

  (1)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岗位聘任合同。

  (2)学年度考核不合格。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

  2.专业技术岗位病休、事病假等人员,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由考核小组共同研究决定。

  3.被解聘的待岗人员在下轮聘任时不得竞聘同级及以上各级岗位。

  (三)本实施方案如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6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人社局核准的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逐步建立适合事业单位人员特点的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的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换,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用人环境,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进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合本单位全部在编在岗职工(不含临时聘用人员)。凡我单位参加了20xx年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以及20xx年工资改革至首次设岗时,经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社部门同意,按照规定程序进入,与事业单位建立了正式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的新进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等、依法办事的原则。

  四、岗位设置情况

  经批准,我单位实际核编数为31人,按核编情况共设置岗位31个,其中:管理岗位2个,专业技术岗位25个,工勤技能岗位4个。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设置管理岗位2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6%,2个岗位均为九级,即设单位领导岗位1个,其他管理人员1人。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人员总数25人,占岗位总量的81%,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医技系列,设置岗位24个,非卫技专业技术系列岗位1个。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只设副高级(专业技术七级)岗位1个。

  2、中级岗位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8%。其中:八级岗位2人,九级岗位3个,十级岗位2个。八、九、十级岗位设置比例为30:40:30。

  3、初级岗位1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8%。其中: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9个。十一、十二岗位设置比例分别为47:53。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4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3%。其中:技术工三级1个,技术工四级2个,技术工五级1个。技术工三级、四级、五级岗位设置比例分别为25:50:25。

  五、岗位任职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通用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识技术、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各等级管理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为:

  1、九级管理岗位,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参加工作满一年以上或在十级管理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2、十级管理岗位,中专(高中)毕业,参加工作满一年以上。

  (三)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国家、省、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要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岗位和护理岗位以及其他实行资格准入制度的岗位,不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得进入。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条件:

  “任职年限”是指该等级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年限。

  (四)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为: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技术工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六、拟设置岗位明细

  单位共设10个科室

  1、院长室(管理):2人

  2、临床全科:7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胜任该岗位工作

  3、妇科:1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胜任该岗位工作

  4、中医科:1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胜任该岗位工作

  5、公共卫生:5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胜任该岗位工作

  6、药房:2人,具有药师资格胜任该岗位工作

  7、护理:5人,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胜任该岗位工作

  8、财会室:1人,具有会计资格胜任该岗位工作

  9、功能科室:3人,其中放射室1人,化验室1人,B超室1人,且都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相应技术资格胜任该岗位工作。

  10、工勤人员:4人

  共设置岗位31个,管理岗2个,专业技术岗位25个,工勤技能岗位4个。

  七、人员聘用

  按照《xx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xx]8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方式

  采用公开竞聘方式,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竞聘上岗为新港镇卫生院在职正式职工,对岗位急需且确属技术拔尖、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二)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招聘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聘期、工资待遇等事项;

  2、召开竞聘大会,应聘人员申请应聘,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组织竞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或竞聘,根据考核或竞聘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单位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决定聘用人员;

  6、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司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核准备案;

  8、签约上岗,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实施,决定成立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九、实施步骤

  按上级文件精神,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具体步骤为:

  1、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将我院的岗位设置方案及相关资料

  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2、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岗位设置方案编制我院设置岗位的《岗位说明书》,作为人员聘用和管理的主要依据。

  4、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将组织召开岗位设置实施会议,广泛征求职工对我院岗位设置方案的意见,并根据全体职工讨论的意见建议,领导小组对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在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得到职工通过,并经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将我院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组织实施。

  5、根据《实施意见》和本单位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实施并组织人员聘用,确定聘用人员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单位一份,受聘人员一份,受聘人员个人人事档案存一份。

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7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核准的《xx职业大学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 科学设岗,加强调控

  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兼顾各类人员现状,突出师资队伍建设,合理确定岗位总量,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规范设置各类各级岗位,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

  2. 优化结构,精干高效

  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以教师队伍为主体,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

  3. 按岗聘用,规范管理

  以岗位设置为基础,深化聘用制度改革,完善人才的选拨、使用、评价、激励与保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留足发展空间,促进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的自主发展和自我约束。

  4. 注重绩效,强化考核

  根据高职院校的工作特点和规律,以注重绩效和人才发展为导向,建立适应不同类别、级别岗位需要的考核评价办法。加强绩效考核,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强化教职工的竞争意识和岗位意识。

  5. 稳慎实施,促进和谐

  既保证制度的入轨,又做到观念的转变;既科学合理的设置岗位,又公平公正的聘用人员;既按照制度规范操作,又体现学校的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好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序、顺利推进。

  二、实施范围

  本校在编在职的事业编制人员。

  三、岗位类别与等级

  (一)岗位类别

  学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技岗位。教师岗位是指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岗位主要包括工程技术、实验实训、图书资料、编辑出版、会计统计、医疗卫生、审计、档案、基建等专业技术岗位。

  (二)岗位等级

  1.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一到四级为正高岗位,五到七级为副高岗位,八到十级为中级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为初级岗位,十三级为员级岗位。根据上级文件规定,首轮聘用时我校专业技术岗位从三级开始聘用。

  2. 高职院校的管理岗位分为7级,分别为:厅级副职(四级职员),为省聘岗位;处级正职(五级职员),为市聘岗位;处级副职(六级职员)、科级正职(七级职员)、科级副职(八级职员)、科员(九级职员)、办事员(十级职员),均为校聘岗位。

  3. 工勤技能岗位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分别为: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中级工(四级)、初级工(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级。

  (三)我校岗位设置情况

  根据核准的《xx职业大学岗位设置方案》(通人社事复〔20xx〕127号),我校轮岗位聘用设置的岗位总量为1225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943个,占比77%;管理岗位184个,占比15%; 工勤技能岗位98个,占比8%。

  1.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及数量

  专业技术岗位设岗总数为943个,其中:二级岗位3个,三级岗位16个,四级岗位28个,五级岗位51个,六级岗位102个,七级岗位102个,八级岗位158个,九级岗位212个,十级岗位158个,十一级岗位56个,十二级岗位55个,十三级岗位2个。

  2. 管理岗位等级及数量

  管理岗位设岗总数184个,其中:四级职员岗位2个,五级职员岗位5个,六级职员岗位50个,七级职员岗位59个,八级职员岗位30个,九级职员岗位33个,十级职员岗位5个。

  3. 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及数量

  工勤技能岗位设岗总数为98个,其中:二级岗位5个,三级岗位20个,四级岗位61个,五级岗位4个,普通工岗位8个。

  四、岗位聘用条件

  (一)各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 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在现岗位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 具备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或技能条件 。

  4.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二)各类各有岗位聘用的其他条件

  1.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主要包括资历、任务、表现和业绩。教师各级岗位聘用条件见本方案附件1、附件2,其他专业技术各级岗位聘用条件见本方案附件3。

  2. 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聘用主要依据责任、年资、任务、表现和贡献,具体聘用条件见本方案附件4。

  3. 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条件主要包括技术等级、任务、表现和工作技能。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见本方案附件5。

  五、岗位聘用的基本程序

  1. 学校公布《xx职业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及各类岗位的聘用基本条件,公布各部门岗位类别、岗位数量、岗位职责等。

  2. 各部门的聘用工作

  (1)根据学校岗位聘用条件,各部门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本部门各岗位的聘用细则、聘用操作程序,并在部门内公布。

  (2)各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岗位聘用申报,填写《xx职业大学岗位聘用申请审批表》,提交申报材料。

  (3)各部门岗位聘用考核小组根据学校和部门制订的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和细则,对每个岗位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资格审查,评议和评审,评审结果在部门内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

  3.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对各部门评审结果进行汇总,汇总结果及特殊情况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进行讨论审议,形成学校聘用的初步方案,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4. 学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委员会对学校聘用初步方案进行修改和审定,形成学校岗位聘用方案并提交学校党委会,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同意后批准执行。

  5. 学校委托各部门与受聘人签订聘用合同,部门中层领导的.岗位聘用按学校党委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6. 按所聘岗位核定和兑现岗位工资。

  六、组织领导

  1.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由校领导、各部门党政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工作,包括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及工作过程中有关重要问题的决策等。

  2.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下设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和监察组:

  (1)工作组负责全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的组织协调,相关文件的起草,各部门聘用评审结果的审核、汇总,政策解释,组织人员对相关岗位的评审等工作。

  (2)监察组负责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过程中的监察工作,提出对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意见,负责受理教职工对岗位设置工作的申诉意见等。

  3. 各部门成立由部门党政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岗位聘用考核小组,负责本部门岗位聘用与考核的各项具体工作。

  七、申诉与复议工作

  1. 教职工对聘用程序、聘用结果有异议,本人有权向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监察组提出申诉。

  2. 任何申诉均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不受理匿名申诉。

  3. 监察组对受理的申诉信应进行情况调查。若情况属实,可向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提出复议,复议结果应通知本人,作为学校最终答复。

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8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天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社局《关于核准天门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和湖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xx]4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实现员工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行政、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事业单位社会职能,建立与完善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符合事业单位特点、适应不同类型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各类人员都是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的用人机制。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院正式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应纳入此次岗位设置管理范围。未经组织人社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暂不纳入本方案进行管理。

  三、组织领导

  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医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全院各类各级岗位申报人员的职级进行审定和聘用,对岗位设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仲裁。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岗位计划、岗位认定及结构比例

  一)岗位设置计划

  我院岗位设置是按市编办下达的总编制1172人进行设岗(实有正式职工804),市人社局审批核准岗位数如下:

  1、管理岗位20人(含双肩挑7人):包括七级1人,八级6人,九级13人;

  2、专业技术四级岗位22人,五级岗位17人,六级岗位35人,七级岗位35人,八级岗位98人,九级岗位131人,十级岗位98人,十一级岗位328人,十二级岗位327人,总计1091人;

  3、工勤技能岗位61人,包括二级3人,三级11人,四级24人,五级23人。

  二)岗位认定及分级

  1、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我院对应的'管理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七至九级职员岗位,即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对聘任管理岗位职务的人员同时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职务(“双肩挑”),原则上控制在领导班子成员范围内,我院核定管理岗位最高等级为七级。

  2、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卫生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医院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正高专业技术岗位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为五至七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分3个等级(八至十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目前我院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最高等级为四级。

  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的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五个等级,即一至五级,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我院核定的技术工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技师、高级工、中级工以及普通工。

  三)岗位结构比率

  1、各类岗位结构比率: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术岗位分别占1.7%、93.1%和5.2%。

  2、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之间结构比;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总结构比例为1:3:6;副高级岗位五至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3、工勤技能岗位各级岗位结构比:我院核定的技术工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和初级工,分别占5%、18%、39%和38%。

  五、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医院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都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术;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二)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必须是按医院干部人事制度相关规定,经履行相关工作程序,党委行文任用或院长聘任,认定为管理岗位的。

  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各等级职员岗位的任职条件:

  (1)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首次设岗,管理岗位直接进入已审批的相应的岗位等级。

  2、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参照现行专业技术任务评聘的有关规定,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四级岗位,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审核推荐,医院直接聘任。

  (2)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除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应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合格(对少数业绩特别突出,首次竞聘可在七级岗位任职六年以上),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以来,获司、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等同奖项)主要完成人前三名;

  2)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水平造诣较高,获省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

  3)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省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

  (3)六级专业技术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在取得副高级职称的同时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七级岗位任职三年且任现职以来,获司、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或等同奖项)主要完成人前三名;

  ②在七级岗位任职三年且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参与完成省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

  ③在七级岗位任职三年,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④任副高级职称十年以上。

  ⑤临床一线正职科主任,任副高级职称三年以上。

  ⑥职能科正职,任副高级职称三年以上。

  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比例范围内聘用为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不受年限限制;

  专业技术五、六级岗位实行全市统一控制和管理,专业技术五、六级岗位人选由各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进行审批。

  (4)七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能够履行岗位职责,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审核推荐,医院直接聘任。

  (5)八级专业技术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还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任中级职称满六年以上的中层干部;

  ②任中级职称满十二年;

  (6)九级专业技术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在取得中级职称的同时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任中级职称满三年以上的中层干部;

  ②任中级职称三年,任现职以来在正规杂志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③任中级职称满八年;

  (7)十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能够履行岗位职责,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审核推荐,医院直接聘任。

  (8)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两年以上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近两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能够履行岗位职责,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审核推荐,医院直接聘任。

  (9)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本科和专科学历人员可直接定为十二级;

  3、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六、时间安排

  20xx年2月20日前公示岗位设置实施方案;2月28日之前完成个人岗位申请及竞聘;3月10日前将聘用结果报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审核后,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签证;3月20日前所有材料申请市人社局认定后,办理工资待遇审批手续。

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9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制度,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更好、更快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按岗聘用、择优用人、稳步推进、不断深化,方案具有可操作性。

  三、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2、各级教师岗位基本年限要求

  (1)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六级岗位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

  (2)中级教师八级岗位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

  (3)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4)首次岗位聘用时,副高教师五级岗位需在副高岗位上任职6年以上,中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在中级岗位上任职4年以上。

  四、基本方法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各岗位设个数目,对照相应教师资格,对基本条件相同者分项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落实到相关岗位。

  五、人员构成及岗位设置:

  高级教师全校计34人。

  岗位设置:高级五级岗7人、高级六级岗14人,其余均为七级岗。

  中级教师全校计68人。

  岗位设置:中教八级岗21人、中教九级岗28人,其余均为中教十级岗。

  初级教师全校21人。

  岗位设置:初级十一级岗11人、初级十二级岗10人。

  六、岗位聘用:

  按照大教发20xx【193】号文精神,符合基本条件的同志,依次定岗。如基本条件相同,则依次以职龄、工龄、教育工作、教学工作、教研工作分项积分,逐项排序。

  丰大市第四中学首次岗位聘用积分表

  姓名(分) 20xx年7月

  项目 内容 标准 评分

  资历:

  职龄及工龄 职龄:任现职以来每年得4分;工龄:每年1分,(本表截止时间均到20xx年12月止)

  教育工作:

  学校管理工作、班主任工作 任现职以来,担任学校中层管理人员或班主任每年1分;

  个人表彰 国家5分,省4分,大市3分,县2分,校1分。(任现职以来班主任先进班集体表彰视同个人表彰)(不重复记分)

  教学工作:

  专业荣誉分 丰大市教学能手1分;丰大市学科带头人2分;盐城市教坛新秀2分;盐城市教学能手3分;盐城市学科带头人4分。盐城市名师5分(本项不累计,按最高分计)

  工作量 任现职以来满工作量5分,不足一年扣1分,扣完5分为止。

  教学实绩 学科全县1-3名:5分,4-10名:4分,无排名及其余3分;

  公开课(教育行政业务部门主办) 省以上:4分;市:3分;县(片):2分;校1分。(不重复记分)

  教研工作:

  发表论文或获奖(职评文件规定承认的) 省以上3分,大市2分,县1分。(不重复记分,下同)

  课题研究(教育行政业务部门主办) (以结题和主持为准)省以上:3分;大市:2分;县级:1分。

  七、本方案依据市局相关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制定,解释权在校长室。

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10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学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二、本次岗位设置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校正式在编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未经编制部门核编和组织人社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三、设置岗位情况

  根据市人社局核准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镇人社发?20xx?72号),我单位设置岗位总量162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162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9%。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6%。其中九级职员1个,名称为小学校长。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0个,为副高级岗位。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其中:五级岗位2个,六级岗位4个,七级岗位4个。

  2.中级岗位10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5%。其中:八级岗位32个,九级岗位42个,十级岗位32个。

  3.初级岗位4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8%。其中:十一级岗位24个,十二级岗位22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二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丹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丹办发〔20xx〕40号)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任职条件与职责:

  校长任职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教师职称,有从事相当年限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应接受岗位培训,并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校长岗位职责

  1.主持学校行政工作,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团结、依靠广大教职工,积极推进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2.组织领导制订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

  3.根据学校规模、编制标准、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设置学校管理的组织机构,选任各层次的干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4.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建立健全德育管理队伍和德育管理体系,有效开展学生品德教育及法制安全教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

  5.组织领导教学工作。以教学为中心,按照国家统一编制的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系统,强化教学常规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6.领导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抓好教职工学习,促进教师综合素质的提高。

  7.民主管理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推行校务公开,接受教代会的监督,推进学校民主管理的进程。

  8.努力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帮助,代表学校协调处理公共关系。严格管理校产和财物,开展勤工俭学活动,逐步改善办学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师德高尚,遵守本校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每学年教师继续教育考核为优秀。

  (3)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及其它工作量(如班主任、兴趣小组指导教师、行政兼职等)。

  (4)模范执行教学五认真,教育教学效果好,成为丹阳市同类学科教师中具有一定影响的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积极参加教研组和集体备课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申报和承担课题研究,胜任课题研究负责人工作,并获得较好效果,每学年至少有2篇论文或经验总结在省级及以上发表、交流或获奖。

  ⑸培养中青年教师成绩显著,积极参加“师徒结对”活动,履行“师徒结对”协议中的各项职责;积极承担校本培训工作,每学期至少开设2次讲座、示范课或研究课。

  (6)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专业技术五级任职条件:

  ⑴符合《丹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⑵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小学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或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或受聘六级岗位2年以上。

  ⑶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累计17年以上。

  ⑷任现职以来,在丹阳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或讲座不少于3次,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级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教科研成绩突出,至少有3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教学案例在省级以上获奖或发表。

  ⑸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过4名以上的青年教师,成果显著;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⑹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⑺无旷课、旷工行为,未违反师德师风、未受违法违纪处分。

  2.专业技术六级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师德高尚,遵守本校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每学年教师继续教育考核为优秀。

  (3)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及其它工作量(如班主任、兴趣小组指导教师、行政兼职等)。

  (4)模范执行教学五认真,教育教学效果好,成为丹阳市同类学科教师中具有一定影响的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积极参加教研组和集体备课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申报和承担课题研究,胜任课题研究负责人工作,并获得较好效果,每学年至少有一篇论文或经验总结在省级及以上发表、交流或获奖。

  ⑸培养中青年教师成绩显著,积极参加“师徒结对”活动,履行“师徒结对”协议中的各项职责;积极承担校本培训工作,每学期至少开设一次讲座、示范课或研究课。

  (6)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专业技术六级任职条件:

  ⑴符合《丹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⑵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小学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受聘七级岗位2年以上。

  ⑶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累计15年以上。

  ⑷任现职以来,在丹阳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或讲座不少于2次,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级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教科研成绩突出,至少有2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教学案例在省级以上获奖或发表。

  ⑸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过2名以上的青年教师,成果显著;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⑹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⑺无旷课、旷工行为,未违反师德师风、未受违法违纪处分。

  3.专业技术七级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师德高尚,遵守本校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每学年教师继续教育考核为合格以上。

  (3)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及其它工作量(如班主任、兴趣小组指导教师、行政兼职等)。

  (4)模范执行教学五认真,教育教学效果好,成为丹阳市同类学科教师中的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积极参加教研组和集体备课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申报和承担课题研究,胜任课题研究负责人工作,并获得较好效果,每学年至少有一篇论文或经验总结在省级及以上发表、交流或获奖。

  ⑸培养中青年教师效果明显,积极参加“师徒结对”活动,履行“师徒结对”协议中的各项职责;积极承担校本培训工作,每学期至少开设一次讲座、示范课或研究课。

  (6)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专业技术七级任职条件:

  ⑴符合《丹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⑵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小学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已受聘小学中学高级教师岗位。

  ⑶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中层及以上累计13年以上。

  ⑷任现职以来,在丹阳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或讲座不少于1次,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级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教科研成绩突出,至少有1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教学案例在省级以上获奖或发表。

  ⑸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过1名以上的青年教师,成果显著;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⑹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⑺无旷课、旷工行为,未违反师德师风、未受违法违纪处分。

  4.专业技术八级岗位职责:

  ⑴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师德,遵守本校各项规章制度。

  ⑵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每学年教师继续教育考核为合格以上。

  ⑶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及其它的工作量(如班主任、兴趣小组指导教师、行政兼职等)。

  ⑷模范执行教学五认真,教学效果好;积极参加本学科教研和集体备课活动,每学期听课节数达到规定要求;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成为课题研究骨干,并获得显著效果;每学年至少有一篇论文或经验总结在镇江市级及以上发表、交流或获奖。

  ⑸承担师徒结对工作,较好履行“师徒结对”协议中的各项职责,效果好;每学期至少开设一次讲座、示范课或研究课。

  ⑹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能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专业技术八级岗位任职条件:

  ⑴符合《丹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⑵取得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已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或受聘十级岗位4年以上。

  ⑶任现职以来,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且完成教学工作量(行政人员按规定计算教学工作量);承担班主任或相当于班主任工作10年及以上。

  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在镇江市级及以上发表或获奖。

  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⑹教育科研成绩突出。任现职以来,每学年开设校级及以上公开课一节或讲座一次;指导青年教师参加校级及以上公开教学活动一次;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⑺无旷课、旷工行为,未违反师德师风、未受违法违纪处分。

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11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经搬中学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227个,其中:管理岗位3个,专业技术岗位223个,工勤技能岗位1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8.23%。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3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3%。其中:单位领导岗位1个,办事员岗位2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7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5.42%。

  (1)正高级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26%。其中:四级岗位1个。

  (2)副高级岗位7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4.43%。其中:五级岗位16个,六级岗位31个,七级岗位31个。

  2.中级岗位9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9.64%。其中:八级岗位27个,九级岗位36个,十级岗位27个。

  3.初级岗位5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3.78%。其中:十一级岗位27个,十二级岗位27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4%,其中技师岗位1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通办发(20xx)17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符合《南通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意见》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2.中共党员或民主人士,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足以服众的本专业业务水平;

  3.在下一级职位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

  4.熟悉各种政策法规,有丰富的行政管理工作经验;

  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6.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有吃苦耐劳、廉洁奉公的精神。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相对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证书,并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并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承担相应的专业技术工作或担任管理工作,聘期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重视个人理论知识学习,继续教育学分符合相关规定。

  5、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高质量地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

  6、符合本《岗位职责》要求,符合《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三)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年度考核达合格及以上、重视安全工作;

  2、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3、在工勤岗位任职,热爱管理工作,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

  4、符合本《岗位职责》要求,符合《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五、岗位聘用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xx)123号)和《南通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办法》(通人社(R)事(20xx)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六、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副校长副校长副校长协理员

  成员:xx办公室主任总务主任教导主任教科室主任政教主任会计

  工作组:

  组长:

  组员:

  (二)工作职责

  1、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学习动员培训,布置相关工件。

  2、制订本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责任说明书》。

  3、确定各岗位设置人数,教师对照条件填写《如皋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批表》等。

  4、集体讨论研究,征求工作组、教师代表意见,最终确认并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实施竞聘上岗,确定聘用人员。

  七、实施步骤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 20xx年12月15日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五个步骤实施:

  (一)20xx年12月9日,编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

  (二) 20xx年12月9日――12月11日,将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征求单位人员意见,并要求职工做好任聘上岗准备。

  (三) 20xx年12月12日――13日,按《南通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四)20xx年12月13日,确定聘用人员并送市教育局审核后报人社局核准。“双肩挑”人员填写《如皋市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岗位聘用审批表》送教育局审核后,报人社局核准。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汇总表》、《20xx年7月至岗位设置完成前退休人员岗位设置等级调整备案表》。

  (五)12月13日-15日,提出验收认定申请,报上级验收认定,凭人社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验收认定通知》,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报教育局审核,人社局鉴证。

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12

  为了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现有机构编制、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分类分级情况

  1、现有编制204人,缺编5人;实有管理人员9人(专业技术人员兼职);专业技术人员190人;工勤技能人员9人。

  2、现有管理岗位9人(专业技术人员兼职)

  3、现有专业技术岗位190人:副高级3人;中级86人;初级101人。

  4、现有工勤岗位9人。

  四、拟设置岗位数量、类别、等级、结构比例及主系列岗位名称

  1、拟设置管理岗位9个(由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占岗位总量的4.5%;其中校长1个,党支部书记1个,副校长3个,校长助理1个,调研员2个,办公室主任1个。

  2、拟设置专业技术岗位190个,占岗位总量的95%;具体情况是:副高级岗位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1.6%,其中七级岗位3个;小学高级职称岗位86个,(其中小学高级八级岗位26个;小学高级九级岗位34个;小学高级十级岗位2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45%,八、九、十级岗位之间比例为3:4:3;小学初级职称岗位101个,(小学初级十一级岗位38个;小学初级十二级岗位38个,小学初级十三级岗位2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5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3、拟设置工勤岗位9个,占岗位总量的4.5%;其中技师1个,占工勤岗位11%,高级工4个(三级岗位),占工勤岗位44%;中级工(四级岗位)2个,占工勤岗位22%;初级工(五级岗位)2个,占工勤岗位22%。

  五、岗位任职条件(任职条件含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

  A、各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B、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在管理岗位的人员要能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并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C、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条件

  1、基本条件: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各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身体健康,能在所竞聘的岗位上胜任工作;服从领导,听从安排,积极承担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近三年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岗位聘用的资格条件 :

  (1)七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八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三年,或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五年,或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七年;

  (2)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或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四年;

  (3)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年;

  (4)十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三年,或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五年;

  (5)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年;

  (6)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年。

  D、工勤技能岗位的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六、具体岗位说明书

  (一)、各个管理岗位具体职责:

  校长工作职责:

  1、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搞好学校工作,要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后勤财务以及校办企业的生产经营等工作,统一领导,全面负责。

  2、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领导部门的指示决定,结合本鹇实际,确定具体的培养目标和实施方案。

  3、建立适合本校情况的管理机构和指挥体系,有效物力、财力,有计划地安排教育、教学活动,积极协调各项工作,为教学服务,保证教育计划实施,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全面的发展。

  4、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深入实际,开展教学改革,领导教育实验,探索教育规律,推广先进经验。

  5、建立和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考绩考评,使各项常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培养和树立具有本校特色的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6、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教师和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加强队伍建设。

  7、协调社会、家庭和学校的教育力量,协调学校和外部的关系,及时沟通社会信息,协调好学校各部门的关系。

  8、管好经费和财务开支,开展勤工俭学,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积极创收的补充经费的不足,改善教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

  9、就上述主要方面制定学校的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管理目标,与教育主管机关签订议定书。

  10、定期向学校党支部汇报工作,接受监督,向教工大会汇报工作,听取审议。

  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1、加强学校党的自身建设。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在全校党员中深入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和党的基础知识的教育。

  (2)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开好党员生活会,抓好党的自身建设工作。

  (3)加强党内民主制度的建设,疏通党内民主渠道,及时向上级党委反映党员的意见和要求,同时经常向党员通报情况,同党员商量问题。

  (4)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充分发挥每个党员的先锋作用。

  (5)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在教职工中积极、慎重地发展党员,认真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坚持党课学习制度,做好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

  2、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保证学校全面贯彻执行的教育方针,并提出具体落实的意见。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使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目标一致,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综合生效,加强文明单位的建设工作。

  (2)带领学校党支部一班人充分发展党组织对学校行政工作的监督作用,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顺利执行。

  (3)支持校长履行职责,在校长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前,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同校长商量解决问题的办法。

  3、加强党对工会、团、队学生会以及民主党派等的领导和帮助。

  (1)率领支部一班人加强对工会、学校团、队、学生会等团体以及民主党派领导和帮助,保证他们独立开展活动,并协高他们之间的关系。

  (2)对学校工会、团、队、学生会组织以及民主党派的工作提出指导和建设性的意见。

  4、认真组织学校党支部的活动,主持讨论学校内的重大原则问题,宣传、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5、根据学校特点,开展党的工作,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关心群众生活,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教育教学副校长职责:

  1、协助校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政府的有关政策、法律,执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教育、教学工作的指示和决定,领导学校的教育、教学、教改、教研和教育讨论的学习等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协助校长和学校党支部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领导教师业务进修,努力提高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3、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收集信息反馈,分析、探讨教育、教学规律,掌握教育、教学情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4、领导教导处协调好各种关系,做好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工作。

  5、指导教导处拟定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经验,制定教育教学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并采取措施督促落实。

  6、抓好教研和教改工作,注重教育、教学经验的总结和交流,注意总结和交流教育、教改经验。

  7、指导教导处制定各年级、各学科的教育教学管理目标,并采取措施督促落实。

  8、定期向校长汇报工作,重大问题提交校长会议集体研究解决

  行政工作副校长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对校长负责。

  2、协助校长分管办公室、政教处、财务室及保卫科的工作,审查这几个处室的工作计划,检查督促各处室计划的落实。

  3、协助校长开好校务会议,处理好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4、协助校长推进学校科学化管理。

  5、协调学校教职工与管理人员的关系,督促、检查有关人员热情、细致、周到做好接待来宾来访工作、做好学校对外的联系和交往工作。

  6、协助校长抓好学校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定期向校长汇报学校资金使用情况,办好集体福利。

  分管后勤工作副校长岗位职责:

  1、协助校长抓好后勤队伍建设。树立明确的为师生服务、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指导思想。

  2、坚持勤俭办学的原则,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学生的学习条件。

  3、负责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和维修,负责校园绿化美化和学校基建等各项工作。

  4、负责定期对学生进行节约水电、爱护公物公物等方面的教育,工作中要体现管理与人的思想。

  校长助理岗位职责:

  1、在校长领导下分管教研工作。组织贯彻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

  2、组织制定各学科的教学计划、大纲、实施办法,报请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研究、改进教学工作,主持全校性教学经验交流活动,指导各学科教研活动。

  4、协助校长制定教师培养计划、确定对象,组织教学人员考察活动和业务考核工作。

  5、组织、督促、检查各类教材编写工作,组织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检查、鉴定以及优质课程的评定工作。

  6、参与对教学人员的聘用、晋级、奖惩、进修、考核等工作。

  7、定期向校长汇报工作情况,完成校长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调研员岗位职责:

  1、调研员协助校长工作。

  2、接受校长委托进行专题调研,不断提高领导班子驾驭工作能力和水平,在班子中发挥好参谋协调工作。

  3、积极配合校长及班子成员实施年度工作计划,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4、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管理水平。

  5、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任务。

  办公室主任职责:

  1、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

  2、负责校长会议、校委会的组织召开,会议记录,会议决定的落实和督办工作。

  3、负责起草学校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做好周工作安排。

  4、负责办理教职工的工资、转正、晋级和人事调配手续,审核教职工岗位津贴,填报人事劳资统计报表。

  5 、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

  6、负责学校行政公文、信函的收发处理,及时督促有关人员做好上级文件的收登、传阅、催办和归档工作。

  7、负责对外公文的草拟和管理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校内外群众来信来访事宜。

  8 、负责安排对外接待工作,搞好对外联络,组织对外宣传。

  9、负责全校性教职工大会和重大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重大活动和节日的宣传布置工作。

  10、负责学校人事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有关人员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装订、归档工作,按规定要求搞好档案管理和查阅利用。

  11、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13

  为了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依法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三、设置岗位

  我校设置岗位总量64个,专业技术岗位64个。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为6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的100%。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64个,分高级、中级、初级三类。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69%。

  副高级岗位3个,其中六级岗位1个,七级岗位2个。

  2.中级岗位3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0%。

  其中八级岗位9个,九级岗位12个,十级岗位11个。

  3.初级岗位2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5.31%。

  其中十一级岗位14个,十二级岗位15个。

  四、岗位聘用条件

  教师七、十、十二级岗位仍按照现行的教师职务评审办法评审。

  六、八、九、十一等级专技岗位的基本要求:

  1.六级岗位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扎实的专业技术资质。

  (2)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为人师表。

  (3)任职期间胜任并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课时量和工作量。

  (4)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5)在副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或聘任在教师七级岗位满3年。

  2.八级岗位:

  (1)学历:1973年1月1日后出生的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否则不得聘为八级岗位。

  (2)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聘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3)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为人师表。

  (4)任职期间胜任并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课时量和工作量。

  (5)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3.九级岗位: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为人师表。

  (3)任职期间胜任并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课时量和工作量。

  (4)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5)聘任在教师十级岗位2年以上。

  4.十一级岗位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为人师表。

  (3)任职期间胜任并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课时量和工作量。

  (4)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5)聘任在教师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五、实施措施

  (一)成立岗位设置领导小组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与管理。

  组长:z

  成员:zz

  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方案制订、指标核定、分值测算、数据汇总、材料上报和聘用合同签订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z

  成员:zz

  (二)确定岗位等级评定条件

  根据《丹徒区中小学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试行)〉》,以完成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学识、才能、技术和经历为前提,以岗位工作需要为依据,从本单位人员的实际出发,制定符合学校发展的岗位等级具体评定条件。

  (三)编制岗位说明书

  根据《丹徒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要求,编制出7个等级的岗位说明书,明确设定岗位的职责任务、岗位工作标准、岗位聘用条件等主要内容,作为今后人员聘用和管理的主要依据。

  (四)设计岗位评定办法

  制订《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标准》,实行打分制。首次岗位聘用须符合各类岗位基本聘用条件和聘用基本年限,对照晋级评分标准,以分值高低排序确定。

  认真做好两方面的准备工作:

  1.整理汇总教职工的出生年月、专业技术任职年限、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任现职务以来的管理工作年限和专业性、奖励性荣誉等相关信息。

  2.召开岗位设置领导小组会议,对教职工的奖励型荣誉进行界定,确定分值,并形成书面意见。在上述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由岗位设置工作职能部门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标准》的评分细则打出个人分数。

  (五)规范岗位聘用程序

  1.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公布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的任职条件,进行解读。

  2.根据岗位等级指标,结合岗位基本条件,由个人申报并提供相应材料,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对教职工的材料进行鉴定,并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标准》的评分细则打出个人分数。再确定各等级教职工岗位聘用人员名单。

  3.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向教育局上报各类表格,进行资格审核。

  4.将各类人员的岗位设置情况公示7天。公示期间,教职工如对岗位确定有异议,可向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领导小组复议。

  5.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各类人员的聘用岗位,参照学校原来的.聘用期限,由学校组织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六、有关说明

  因首次设置,特将操作中可能碰到一些具体问题如下说明:

  1.首次聘任中提供的材料均以20xx年11月30日为界。

  2.20xx―20xx年度不参加考核者,首聘不晋级。

  3.同分条件下,按照任职年限、专技工作年限、所获荣誉级别先后排序。

  七、实施步骤

  1.12月12日――12月14日: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写岗位说明书。

  2.12月14日――12月16日:听取教职工对岗位设施方案的意见,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3.12月17日:召开教代会讨论通过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说明书。

  4.12月18日-20日:教师个人提出申请,并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记载表》提交相应材料。

  5.12月20日――元月5日:完成教职工聘用工作,经教育局初审后报人社局审核备案。

  八、注意事项

  (一)学校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按照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根据依法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自主开展岗位聘用工作。学校制定聘用办法、规范聘用程序、健全聘用组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岗位聘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学校岗位聘用时,受聘人员须满足省市文件规定的岗位任职条件。教师七、十、十二级岗位仍按照现行的教师职务评审办法评审,评审通过的由学校聘用。其他高级、中级、初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由学校根据单位岗位实施方案的办法进行聘任,聘任结果报教育局备案。教师高级岗位聘用应向优秀班主任和其他优秀教师倾斜。具体岗位聘用程序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校与受聘人员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做出续聘、岗位调整等决定。

  (四)学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核准的结构比例。首次岗位设置时,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14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委办公厅、XX办公厅转发的《省人事厅的通知》(x办字[20xx]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交通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交通局所属三个事业单位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四、岗位类别、等级设置

  1、事业单位岗位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交通局所属三个事业单位:公路管理站、渡口管理站、养路费征收站,根据三个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确定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设置岗位总量13个。其中管理岗位7个,专业技术岗位6个,以管理岗位为主体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4%,专业技术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46%,专业技术主系列是公路工程技术系列。

  2、我局事业单位是股级事业单位,因此管理岗位设置科员(九级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共设置6个等级,中级岗位设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设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

  五、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

  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九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行业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必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必须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

  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四级工勤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五级工勤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五级工勤技术岗位,应是就徒期满已转正定级或者是具有职高、技校、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在工勤技能岗位工作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六、岗位聘用办法

  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的实施意见》(xx办字[20xx]17号)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

  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或考核,从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评分,确定可直接聘用的岗位人选,报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5、研究决定

  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签约上岗

  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七、实施步骤及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这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经局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交通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局长);副组长:(纪检组长);成员:

  (二)组织动员

  召开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宣传本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让大家充分了解事业单位实施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三)具体实施方法、步骤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根据现有人员的基本情况拟设置三类岗位,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等有关表格。

  2、召开职工大会公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确保公正、公开、透明。

  3、《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定稿。

  4、编写岗位说明书,主管部门审查后,同实施方案一并报县劳动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5、按相关程序组织实施岗位聘用,采取竞聘上岗或考核的办法,择优决定受聘人员名单。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

  6、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并签订聘用合同后,报县劳动人事部门备案确认,经人事部门确认,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按照人员新聘岗位等级,兑现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

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15

  为深化我街道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在市、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的指导下,依据《关于改革完善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鲁人发〔20__〕15号)和《临沂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临人发〔20__〕3号),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街道所属事业单位5个,均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机构规格均为副科级,核定编制49名,现实有91人,具体为:财经服务中心编制7人,实有16人;社区建设服务中心编制18人,实有23人;社会公共服务中心编制6人,实有18人;便民服务中心编制13人,实有24人;网格化服务中心编制5人,实有10人,现申请进行岗位设置。

  二、拟设岗位类别和等级设置

  我街道岗位设置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根据要求,我街道所属事业单位服务中心分别设置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岗位,岗位设置总量为91个。

  管理岗位设八级管理岗位5个。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9个等级,最高等级为四级,最低等级为十二级,各级别共设置岗位86个。高级岗位设四级岗位2个,五级岗位2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2个;中级岗位设八级岗位13个,九级岗位17个,十级岗位13个;初级岗位设十一级岗位17个,十二级岗位18个。

  三、相关问题的处理

  (一)此次岗位设置后,现有在编在职的正式人员按照全员竞聘原则竞争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其他非在职人员,不参加本单位人员竞聘。

  (二)今后出现空缺岗位的,均应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任。新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技能资格的人员,被聘用到相应岗位,才能享受该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本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工作需要确需兼任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审批,并同时明确其主要任职岗位,按主要任职岗位确定各项待遇。主要任职岗位确定后,无特殊情形一般不予变更,确需变更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审批。

  (四)本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在区编办未重新核定编制前应保持相对稳定。如编制、内设机构、职能发生变化,可申请变更。

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16

  根据原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发〔20xx〕27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事业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重在确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基本制度。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构建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基本框架。

  (二)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事业单位用人自相结合。政府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自主聘用各类人员。

  (三)坚持与现行政策规定相衔接。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是现行人事管理体制和现有人员中开展的人事管理机制创新与机制转换,既坚持改革的方向,又注意新旧政策的衔接,保证改革平稳过渡。

  (四)坚持统筹协调发展。确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总量、各类岗位结构比例和人员聘用条件时,既要考虑岗位设置的基本比例标准,又要考虑历史传统和事业发展的实际,结合实际情况,统筹编制管理与岗位设置工作,拓宽职业发展通道,促进各类人才全面发展。

  (五)坚持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配套。岗位设置、人员聘用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紧密结合,岗位设置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础,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是落实岗位管理制度的保障。今年重点完成岗位设置工作,随着改革的深化逐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以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为主要内容,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重点,着力健全岗位管理、合同用人、公平竞争、绩效评价、分配激励、人员退出、监督管理等七大机制,建立起有别于机关和企业,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用人机制和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制度保证,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法制化。

  近期目标:20xx年11月中旬前实行聘用制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的比例达到100%,20xx年底前全市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和首次人员聘用工作。

  四、实施范围

  (一)单位范围

  1、凡是我市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包括财政核拨、核补和自筹经费的事业单位;

  2、行政类事业单位按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其他事业单位按有聘用合同、正式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照执行;

  4、各镇(街道)属事业单位。

  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已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列入本实施范围。

  (二)人员范围

  1、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经过市人力资源局按照有关政策批准进入事业单位与事业单位建立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均纳入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

  2、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批转市委组织部关于东莞市干部管理权限重新修订及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东委发〔20xx〕9号文)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

  五、实施内容

  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重点开展和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

  (一)岗位设置工作。岗位设置是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兑现收入分配制度的基础,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各单位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结合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和自身实际情况,设置本单位的岗位类别结构比例、岗位等级结构比例、岗位基本条件,形成岗位设置方案和实施方案,按程序核准后组织实施。

  1、岗位总量控制。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是核定岗位总量的基础,岗位总量的控制标准,在市机编办核定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范围内确定。行政类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经费的单位)岗位总量,必须按核定的编制总数确定。其他事业单位(财政核补和经费自筹的单位)岗位总量,若现有人员超过编制总数的,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数量,结合事业发展需要,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把关确定,并报市人力资源局审核。确定的岗位总量不作为增加编制和财政拨款的依据。

  2、岗位类别设置和结构比例。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在不同的事业单位是不同的,由市人力资源局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实施意见》规定的控制标准确定。领导岗位和内设机构领导岗位的数量,根据市机编办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设置,其他承担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设置,应保持合理的结构比例。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结构比例按《实施意见》规定确定。

  3、岗位最高等级。管理岗位根据我市实际,分为6个等级(东莞理工学院分为8个等级),现行的处级正职到办事员分别对应五至十级管理岗位。最高等级按照市机编办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未核定机构规格的或已核定机构规格为股级的,最高等级一般定为九级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按高级、中级、初级设13个等级,按照规定,市属事业单位原则上可设至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由高至低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和技术工一级岗位按照全省总体控制标准,由事业单位按行政隶属关系报市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报省人社厅核准确定。具体三类岗位等级设置按《实施意见》规定确定。

  4、岗位任职条件。岗位任职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基本条件按《实施意见》规定执行,是最低的准入条件,具体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岗位设置的原则、岗位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

  5、岗位设置方案的制定。各事业单位作为岗位设置的主体,根据有关的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以及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需要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按照按需设岗、科学合理和精简效能的原则,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经上级核准。岗位设置程序按《实施意见》第37条规定执行。

  6、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与核准。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完成后,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市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镇(街道)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镇(街道)人事办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

  7、特设岗位的设置。特设岗位属非常设岗位,主要用于急需聘用的特殊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管理权限予以核销。事业单位首次开展岗位设置工作时,原则上暂不设置特设岗位,待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入轨后,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申请设置。在此期间,如单位急需引进高层次人才,则按特殊情况进行处理。

  8、岗位总量等的集中调控。规模小、人员少的事业单位,可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局审核后,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集中调控、集中管理。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需对行业内各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等进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的,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后实施。

  (二)人员聘用工作。人员聘用制度是区别于机关公务员制度和企业劳动合同制度的标志,是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关键。推行人员聘用制度遵循先易后难,稳步实施,逐步到位。

  1、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列入本次实施范围的所有事业单位和人员都要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和个人的人事关系,以契约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各事业单位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进行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随着改革的推进,逐步健全和完善聘期考核、解聘辞聘、聘用监督等制度。

  2、首次岗位设置和聘用原则。事业单位首次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应使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不得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岗位等级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已经超出核准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的,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的,不要突击聘用,要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等情况,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等级和岗位类别结构比例,有计划地聘用人员,逐年逐步到位。首次开展岗位聘用,可以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也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采用单位与现有在职正式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办法予以过渡。

  3、做好新旧聘用政策的衔接。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现有聘用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按规定程序备案,并处理好新旧聘用合同在有关内容上的衔接,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

  4、未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首次岗位聘用。未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下列方法确定:从事管理工作的,按其现聘管理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职员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有博士学位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0级岗位,有硕士学位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1级岗位,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2级岗位,大专和中专毕业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3级岗位。

  5、现聘任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人身份人员的岗位聘用。凡符合相应职务(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及任职(聘用)程序,且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等级的,可直接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6、“双肩挑”问题。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则按照该管理岗位是否确需专业技术背景,是否从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的人员中选聘,是否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是否确实按要求完成了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任务等“四个原则条件”把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

  7、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认定和工资待遇。各事业单位实施方案经核准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采取逐级签订的方式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正职领导由主管部门领导与其签订,副职领导和中层正职由单位正职与其签订,中层副职、一般人员可由副职领导(或中层正职)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管理按照国办发〔20xx〕35号和国人部发〔20xx〕61号、〔20xx〕6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由各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自行确定。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后,报市人力资源局认定。完成认定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于认定时间的下月开始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8、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规定,从20xx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符合特殊情形规定的,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公开招聘人员必须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进行,做到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实行聘用合同管理。按规定免公开招聘人员,同样实行岗位聘用制。

  六、组织实施

  按照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从现在起全面启动,20xx年底前全市事业单位全面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

  (一)制定方案(从现在起至20xx年6月下旬)

  各单位、各部门和各镇(街道)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和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特别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有关政策文件,把有关政策宣传到全体人员,统一思想认识。要积极开展调研,切实掌握本部门、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分析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各事业单位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按照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或参照相近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报市人力资源局。

  (二)组织实施(20xx年7月上旬至20xx年11月中旬)

  1、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各事业单位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

  2、编制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包括岗位名称、类别、等级、设置数量、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岗位条件等。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原则上要求于20xx年8月底前完成。

  3、组织岗位聘用。各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及岗位聘用程序,组织岗位聘用工作,确保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4、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结果认定。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后,写出书面工作总结,填写相关表格,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

  行业单位较多的系统(如卫生、教育、文化),可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选择2-3个单位开展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试点,7月底完成,通过试点,积累经验,以实现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允许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适当加快进度。

  (三)检查验收(20xx年11月下旬至20xx年12月中旬)

  各事业单位对照有关文件和实施方案,对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进行自查,主要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验收确认,重点是岗位设置方案是否经过核准,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和签订聘用合同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的规范性要求,岗位职责和岗位任务是否明确具体,岗位等级是否按程序经过认定,是否按认定的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人员对象是否为原正式在册人员,进人手续是否规范。在自查的基础上,市人力资源局将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后,市将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七、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是一项影响深远、艰巨复杂的重大改革,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地大力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东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组长由市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局,主要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实施的日常工作。各镇街、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分工1名领导负责。建立目标责任制、情况通报制,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结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二)强化统筹协调。市人力资源局是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实行宏观调控,做好指导、协调、审核、监督和调查研究等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出现的偏差和不足,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各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是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的主体,要按照国家和省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好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好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

  (三)突出工作重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要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按照省的部署,抓住重点,逐步推进。今年着力抓好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首次人员聘用工作、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建设,随着改革的深化逐步完善收入分配以及社会保障等制度。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各个环节的工作都很重要,环环相扣。各单位要抓好每个环节工作,特别要抓紧、抓实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编制岗位说明书和组织岗位聘用等环节。遵循“先入轨、后完善”的原则,先易后难,不断完善。

  (四)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文件,深刻领会和把握文件精神,在摸清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改革现状、人员结构等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本实施方案和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坚持积极稳妥、承认现实的原则,先建制、入轨运行,首次聘用不对现有人员结构进行调整,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逐步到位。在实施过程中,要广泛听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妥善研究处理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要严格政策,严肃纪律,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