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7篇)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拆违控违工作,强化控制违法建设日常动态巡查责任机制,有效遏制违法建设的发生,根据《xx市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浏拆违发[20xx]1号)、《xx市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拆违控违领导机构名单和控违动态巡查月计划的通知》(浏拆办[20xx]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xx镇20xx年拆违控违工作计划。
一、工作重点
20xx年度全镇的拆违拆旧工作重点区域为:
1.集镇主、次干道两厢及临街房屋屋后;
2.园永干线公路及连接线周边;
3.大溪河、宝山河岸100米范围内;
4.集镇近期建设控制区域;
5.各村(社区)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范围内严重影响规划实施和居民生产生活品质的违法建设及利用违法建设从事生产、仓储、加工等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环保的生产经营场所;
6.各级领导交办督办的工作任务。
二、领导机构和责任分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建设规划办国土所城管办
综治办
林业站水管站派出所
项目交通环保办安监站
工业经济办各村(社区)
按照镇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调配合的拆违控违工作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和部门联动配合机制。按照拆违拆旧全年工作目标,划分拆违控违工作责任区,建立网格化考核机制和联点考核责任制,由镇拆违控违领导小组负责工作调度、督办,实施片区清零,确保拆违拆旧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年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具体职责分工:
建设规划办和城管办负责集镇规划区(含规划控制区)范围内日常巡查和拆违控违工作;
国土所负责集镇规划区外日常巡查及拆违控违工作和集体土地上一户多宅旧宅拆除工作;
项目交通环保办负责公路两侧150米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日常巡查及违法建设管控,拆违控违协助工作;
水管站负责大溪河、宝山河等重点流域沿岸100米建筑控制区内日常巡查及违法建设管控,拆违控违协助工作;
安监站、工业经济办负责集镇范围内企业内及周边建设的日常巡查及违法建设管控,拆违控违协助工作;
林业站负责占林地建设审批把关和木材加工企业违法建设的管控,拆违控违协助工作;
综治办、派出所负责拆违控违工作的维稳和处突工作,依法处置阻碍执法威胁执法人员人身安全等违法行为;
各村(社区)负责对所属网格辖区内所有建设行为进行监管和把关,所有历史存量违法建设的摸底造册,拆违拆旧房屋的文字图片信息收集,掌握拆违当事人思想、行为动态,积极化解相关矛盾。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拆违拆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各村(居)民委员会,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拆违控违第一责任人主体单位的工作责任,加强日常控违巡查,完善控违工作机制,对新增违法建筑实施动态拆除和“零指标”管理,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二)精心组织,营造氛围。以建筑工地围挡宣传标语、村务公开栏、单位黑板报、召开例会、短信飞信微信群发新媒体发送讯息等各种形式定期向各村(社区)、市直驻镇单位、各企事业单位通报全镇范围内拆违控违动态,公开曝光违法建设行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拆违控违工作,积极动员群众自觉拆除违法建筑,为拆违控违工作营造浓厚氛围,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如期完成拆违控违工作目标任务。
(三)落实责任、加强巡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违法违章建筑调查摸底,建立台帐和违法用地档案,为确保监管信息畅通及时,各村(社区)干部、联村(社区)干部、涉危涉爆企业的联厂安监员为网格化巡控组成员,国土所、建设规划办、综治办、城管办、林业站、水管站、项目交通环保办指定成员组成机动巡控组,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以网格监管为基础,机动巡查为重点,建立依托网格片区监管与部门领域监管的群防体系,严格落实“零违建”报告制度,防范和控制违法建筑的发生,通过以上措施,为拆违工作的长效机制提供基础保障。
(四)依法依规,维护稳定。在实施拆除任务过程中,要把安全保障工作作为重点内容来抓,及时掌握强拆对象的思想动态,做好实施拆除的风险评估,科学稳妥做好强拆的工作方案,全力稳控违法建筑当事人,做好强拆前中后的维稳工作,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拆违控违工作安全有序,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五)严格考核,奖惩并举。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而导致日常巡查不到位,发现违建不报告,报告之后不及时制止,拆违控违动作缓慢、成效甚微的单位实行问责。在镇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定期组织对拆违拆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考核情况与村(社区)和联村联组绩效奖惩挂钩。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2
根据20xx年度市、区政府关于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的精神,为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居民建设用地审批,从根本上制止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保障本年度控违拆违工作顺利进行与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街道20xx年度控违拆违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两型社会”建设为引领,以拆除违法建设、打造“三宜”(宜业、宜商、宜居)街道为主题,围绕区拆违办的工作思路,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宣传造势,实行网格控违,集中拆违,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坚持以拆违带动拆迁,以严格拆迁促进控违;充分发动群众,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做到新的违法建设零增加,圆满完成全年的控违拆违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年度目标:圆满完成区拆违办下达的20xx年度我街控制违法建设1200平方米、拆除违法建设1200平方米的任务,在全区街道组年度考核中取得先进。
控违拆违工作任务的重点:
①德客隆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保障用地、荷塘农贸市场征拆项目、等重点工程;
②芙蓉大道、板塘大道等主次干道的违章建筑;
③群众意见较大的、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建设。
三、工作机构与责任:
为确保全年控违拆违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街道成立控违拆违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周卫胜副组长:欧阳筱娟
成员:钟湛冯英刘英严虎胡鲲刘鹏娟戴荫清张敏刘建香罗婷楚玉灵王菊香楚荐君
控违由各社区负责,强制拆违由区拆违办牵头,负责各执法力量的协调、组织和后勤保障,街道负责对违法建设户思想、法制教育、强拆前人员的稳控、强拆后维稳、现场清理等工作。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1、加强宣传,确保家喻户晓:通过媒体、会议、标语、横幅、公开信、墙报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分层次地进行控违拆违工作宣传,落实日报、周报、快报制度,并通过将控违拆违宣传工作纳入街道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及加强宣传工作督查力度等措施,切实提高控违拆违工作宣传教育的震撼力、覆盖力。确保控违拆违工作相关政策、违法建设处罚措施宣传家喻户晓,得到社会的认同理解,配合控违拆违工作顺利开展。
2、设立网格控违,实现违建零增:继续推行“块牵头、条参与、服块管、追究块”的特色模式,建立违规户台帐制度,发挥各社区的网格控违作用。
3、整合力量,注重协调:街道城管办、拆违办和各社区要整合力量,注重协调,加强与区控违拆违办和项目单位的协调服务。
4、拆违带动拆迁,推进项目建设:积极配合区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依法科学部署强拆行动,以拆违带动拆迁,严格征拆促进控违,推进街道项目建设,确保20xx年度拆违任务的`圆满完成。
5、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无证房屋拆前预报制度。严格按照区拆违办规定,所有项目无证房屋预报拆违办,认定复核后进行拆违。
6、建立所有违法建设一律不予补偿的制度,所有项目业主和各社区不得自行承诺,否则,追究相关责任。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奋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保证全县大建设、农村土地整治和新农村建设工作强力推进,根据县委、县关于开展全县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整体部署,现就20xx年拆违控违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采取得力措施,对新增违法建筑和项目在征区域内的违法建筑,确保按时间节点全面完成任务,建立查违控违长效机制,全县违法建设得到有效控制;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严打和控制违建势头;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廉洁拆违;妥善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有效地处理查违控违工作中的问题。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乡镇人民和相关责任单位负责本辖区(责任区)内的查违控违工作。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充分履行职责,全力支持、配合拆违控违工作。
(二)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违法建设的查处,应坚持以乡镇人民和《x县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暂行规定》明确的县直职能部门为违法建设查处的实施主体,在程序上坚持自拆、助拆和强拆三个步骤。违法建设当事人不在规定的限期内自行及接受助拆的,依法组织强制。违法建设当事人对违
法建设查处行为不服的,可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但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查处决定的执行。
(三)坚持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带头的原则。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有违法建筑的,必须主动带头自行,发挥表率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支持、参与查处违法建设工作。要建立县直单位拆违控违联系制度,协助所联系的村(居)做好拆违控违工作。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公布范围、重点、时限、进展情况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坚持“拆、建、管”并举的原则。城市违法建设后的绿化、美化工作,由住建局按工作职能具体组织实施;农村违法建设后的土地整理、复垦工作,由乡镇人民具体组织实施;后的长效管理,由县住建(规划)、城管、国土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做到要突出重点,建设、整理、复垦要及时跟上,管理要落到实处,确保拆得了、建得好、管得住。
三、拆违重点范围及工作步骤
(一)拆违重点范围:
县城规划区和乡镇规划区20xx年4月以来的新增违法建筑和项目在征区域内的违法建筑重点。
(二)、工作步骤
20xx年度拆违控违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4月份):采取会议传达、出动宣传车、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x县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暂行规定》,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
(二)调查摸底(5月底前):对城市规划区域和村(居)违法建设户数、违建位?结构面积用途等调查摸清。县规划部门负责城区规划区域违法建设的认定的调查摸底工作,各乡镇负责本辖区违建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分村逐户建立违建档案。
(三)违建(5-11月):对违法建设采取动员自拆、实施助拆、选择违建典型户依法强拆等方式,逐步推进。7月底前完成今年新增违法建设任务,11月底前完成20xx年度违法建设的任务。
(四)督查考核(4-12月):县查违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采取定期不定期等方式对全县查违控违工作开展督查,年终进行综合考核。
四、组织领导及防违控违运行机制
(一)组织领导
城乡拆违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工作量大而复杂,必须加强领导。县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县拆违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同时成立督查督办组,由县领导牵头,加强对拆违工作的督促检考评。
(二)运行机制
1、建立和完善防违控违巡查机制
各乡镇和相关责任单位组建专业查违控违执法队伍,每个村(居)配备一名查违信息员,划分责任区域并明确责任人,对新增违法建设做到及时发现、及时。
巡查人员每天开展巡查(含节假日),并作好巡查记录,于当日报所属乡镇或责任单位。未发现违法建设的,实行零报告。
巡查人员发现在建的违法建设要当场予以制止,并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同时告知村(居)委会。村(居)委会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安排人员到现场宣传政策,劝阻违建行为,并在执法工作人员到场之前进行守控。
乡镇或责任单位接到巡查员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到现场,进行初步核实,确属违法建设的,责令当事人立即自行,不能自行的,应及时组织执法队伍强制。
对未能及时发现已经建成的新增违法建设,由乡镇人民或相关责任单位立案查处,并在规定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强制。
各乡镇、各相关责任单位每周五把一周查违控违工作情况上报县查违办。
县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规划区域内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实行日报告制度。
2、完善查违控违疏导机制
县规划部门和各乡镇人民要加大城乡规划编制力度,科学合理地规划好村(居)民点,引导村(居)民依法有序建房。
要采取多种有效途径,妥善解决群众住房困难。对工作中涉及的弱势群体和少数确有困难的特殊群众,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各项帮扶措施。
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公民的规划法律意识。广泛宣传控违工作的重要性,揭示违法建设的危害性,引导群众支持和拥护控违工作。对典型违法案例要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攻势,为控违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三)完善查违控违奖惩机制
推行控违量化目标管理。将违法建设预防和查处工作纳入县全年目标管理考核,由县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组织考核,成绩突出的,县给予表彰奖励;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xx〕6号)提出的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的要求,根据住建部和省关于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会议精神,结合我市三改一拆两清理工作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用三年整治攻坚,一年总结提升,全面推进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通过高位督办,联合执法,实现拆旧禁新;逐步形成违法建设管控长效机制,不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为建设干净、方便、顺畅连云港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齐抓共管、联合执法的原则,各县、区(功能板块)要全面彻底地开展违法建设排查摸底工作,建立违法建设档案数据库。要坚决遏制新增违建,逐步消化存量,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治理程序;要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社会稳定;要坚持联防联动,推动综合治理,确保形成由上而下、统一指挥、综合协调、条块结合、各司其责、共同治理的工作格局。
三、目标任务
坚持全面排查、分类推进、突出重点、集中拆违的原则。按照市三改一拆两清理工作部署,全面清查并处理全市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20xx年10月31日前,各县、区(功能板块)要完成违建摸底排查上报工作,20xx年3月31日前,各县、区(功能板块)中心城区违法建设必须拆除和处置完毕,无新增违法建设;20xx年12月31日前,各县、区(功能板块)建成区范围内存量违法建设必须拆除和处置完毕,无新增违法建设;20xx年8月31日前,全面完成违法建设专项治理目标,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四、组织领导
市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委员会增挂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牌子(以下简称:市治违领导小组),由市治违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导协调和督促推进全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
市治违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城管局,并从市城管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住房局、市交通局等部门抽调专职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违法建设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5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主要负责全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任务分解、力量调度、指挥重大违法建设的查处、研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等工作。
组长:由市城管局有关领导担任
人员组成:由市城管局、市城建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住房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
(二)督查考核组:主要负责对各县、区(管委会)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拆除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和目标考核;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落实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关单位和部门工作不力或涉嫌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交有权部门进行查处。
组长:由市政府督查办有关领导担任
人员组成:市政府督查办、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编办、市城管局、市信访局、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
(三)政策法规组:主要负责违法建设查处中涉及法律问题的指导,对部门行政执法职能进行界定,防止推诿扯皮,并指导做好涉及违法建设查处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
组长:由市法制办有关领导担任
人员组成:由市法制办、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市编办、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国土局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
(四)宣传舆情组:负责对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加强舆情监管和引导等工作。
组长:由市委宣传部有关领导担任
人员组成: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广电传媒集团、市日报社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
(五)执法保障组:主要负责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的执法维稳、医疗急救和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
组长:由市公安局有关领导担任
人员组成:由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信访局、市卫计委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
五、实施步骤
(一)全面动员,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7月―10月)
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违法建设分布、存量及归属等基本情况,为集中整治工作打好基础。各县、区(功能板块)要成立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级工作方案,全面进行调查摸底,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进行核查、汇总后报各县、区(功能板块)进行分类、归档,登记造册,建立违法建设档案数据库,并于20xx年10月31日前加盖本级公章后,进行公示并报市控违办备案(附件1、2、3)。
(二)统筹推进,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8月)
各县、区(功能板块)每半年制定、上报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计划,20xx年11月中旬上报第一批拆违计划,以后半年一报。各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结合辖区实际,有计划、有步骤的分批、分阶段、分地域组织开展违法建设拆除、处置工作,相关职能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支持、参与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确保20xx年8月31日前,全市范围内存量违法建设全部拆除、处置到位。
(三)总结提高,巩固深化阶段(20xx年9月―12月)
各县、区(功能板块)完善健全违法建设巡查防控网络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对违法建设早防范、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建立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20xx年9月30日前,各县、区(功能板块)进行自查;20xx年10月开始,市政府组织对各县、区(功能板块)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评、验收。
六、工作措施
(一)建立违建治理组织保障制度。各级要成立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目标制定、任务部署、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牵头,职能部门协同参与的联动工作制度,研究重大违建案件的认定与处理意见,协调解决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同时,市级加快制定出台《连云港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实施办法》及其考核办法,完善违法建设查处程序,促使各级实现依法行政、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从制度上保障违建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属地专项治理主体责任制度。本次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各县、区(功能板块)要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制,明确辖区内各级主要领导是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逐级将违建查处职责予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时间节点倒排,确保违建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同时,研究出台开展创建无违建街道(乡镇)、无违建社区(村)活动等工作方案,延伸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内涵,巩固违法建设治理成果。
(三)建立违法建设月报和销帐制度。各县、区(功能板块)要建立违法建设管理台帐,汇总辖区内违法建设现状、治理目标进度和查处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要求,建立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月报制度,于每月25日前向市控违办报送违法建设查处情况报表(附件4)。
(四)建立健全违建投诉举报制度。各级要建立健全违法建设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支持市民群众、社会各界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举报违法建设行为。要做好举报记录,及时核实、处理举报问题。
(五)建立违建治理责任追究制度。研究制定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强化各级重视并加强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市治违办公室督查组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工作开展不力、逾期不报数据或瞒报、伪造数据的,各责任单位或纪检监察等有权机关予以处理或问责。
(六)建立违建治理宣传工作制度。出台市治理违法建设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宣传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对违法建设形成舆论攻势,增强社会认知度。鼓励各级邀请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宣传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成果和典型违建案例,营造有利于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舆论氛围。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位监督。违法建设成因复杂、利益矛盾多,治理任务十分艰巨。各县、区(功能板块)、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必须思想上高度重视,要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将违建治理工作作为对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检验,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级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市政府将与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有关部门签订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以及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市、县(区、功能板块)、乡镇(街道)、社区(村庄)之间要建立目标考核和责任制度,逐级签订《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目标责任状》,制定相应的考核奖惩制度体系。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协同参与的联动工作制度,研究重大违法案件的认定和处理意见,协调解决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通报违法建设信息和查处情况,确保违建治理工作有效推进。
(三)拆、改、建并举,提升综合效益。违建治理工作要与城乡环境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五个结合:一是拆改结合。把拆违与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集聚结合起来,坚决制止和拆除城中村范围内违建,加大城中村改造力度;二是拆建结合。把拆违与土地清理、项目建设结合起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以拆违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三是拆治结合。把拆违与建设干净、方便、顺畅连云港活动结合起来,因地制宜的做好违建拆除后的建设工作;四是拆转结合。把拆改与淘汰落后小产能、推动工业园区有机更新结合起来,促进存量调整和增量提升;五是拆引结合。把拆改与对接央企、招商引资有机结合起来,大力促进招商引资工作。
(四)依法行政,维护稳定。各县区(功能板块)、各职能部门既要坚持原则、依法处置,又要注意工作方法,做到疏堵结合,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防止工作简单粗暴,激化矛盾。对在工作中滥用职权、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构成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山东省、青岛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山东省及青岛市、平度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方案,为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类处置、控新治旧、司法保障”的工作原则,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镇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行动。20__年,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摸底排查和认定工作,新增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按计划拆除存量违法建设;20__年,完成全市60%以上违法建设治理任务;20__年6月底,全面完成行政区内既有违法建设治理任务。通过治理,完善城乡违法建设管控长效机制,促进城乡面貌显著改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居民生活更加安全、方便、舒适。
二、治理范围和重点
蓼兰镇行政区范围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以及其他未经批准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和道路、管道等建设工程(简称违法建设)。重点如下:
(一)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道水面、给水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进行建设的。
(二)违反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等技术规范、标准或者规划条件确定的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
(三)擅自在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风景区及沿河及文物保护单位等区域内的违法建设的。
(四)村庄、居民点擅自侵占公共场地、公共部位的各类私搭乱建、乱圈乱占。
(五)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占路亭体、市政设施、交通标识、集装箱及成品箱体等。
(六)堵塞消防通道、占压市政管线、破坏房屋结构、使用易燃材料建设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
(七)其他对规划实施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建设。
三、职责分工
成立以镇长和分管副镇长任组长,管区第一书记任副组长,各管区书记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违法建设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调度全镇的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治违办)设在镇村建设中心,负责全镇违法建设治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对全镇违法建设治理行动进行组织指导、协调调度、监督考核。
各管区、村庄是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管区书记、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完善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指挥协调机制,统筹组织、调度、推进辖区内的治理工作;要发挥主力作用,组织开展辖区内违法建设摸底排查及防控、查处、拆除等工作。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城乡规划区内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调查取证,实施行政处罚,履行强制执行程序。
规划、建设部门负责配合执法部门认定疑难违法建设,对符合条件可补办手续保留使用的,提出处理意见并依法补办相关手续;对违反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对镇驻地及村庄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查处;对各类经规划审批的工程项目,严格加强批后监管。
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监管,依法查处未经施工许可进行建筑施工的行为;负责对改变房屋结构的违法装修改造行为进行查处;石油、天然气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地域范围内需按法定程序依法查处违法建设。
国土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涉及的违法占地行为;对其他部门告知的涉及违法改建、扩建及恢复性建设的房屋,不得办理产权过户、抵押等交易手续;对违法建设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水利部门负责对河道管理范围内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查处。
交通公路部门负责对公路两侧建筑建筑控制区内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查处。
电力部门负责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以及在铁路管理部门负责对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查处。
林业部门、旅游办公室依法查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的违法建设和违法搭建。
公安机关负责严厉打击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行为。
财政部门负责将治理违法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供电、供水等单位不得为违法建设施工提供相应服务。
四、治理措施
(一)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行为
1、严格落实以管区为主体、村(居)参与的违法建设属地监管责任制,镇村建设中心、执法中队、国土资源所要加强督查、加强对村“两委”、网格员的管理考核,严格落实治理违法建设检查责任,明确划分违建防控责任区,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定标准管理。健全完善巡查制度,充实巡查力量,加大巡查频率,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查处、拆除违法建设。
2、对存量违法建设开展摸底排查。各管区以村庄为单位采取集中摸排的方式,全面摸清存量违法建设,建立工作台账。
3、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各管区要通过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村民信箱等方式,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处置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高效发现处置违法建设。对市为民服务热线(88312345)受理、交办的违法建设问题,各管区要及时处置。
(二)分类治理违法建设
对新增违法建设实行即查即拆,以“零容忍”态度第一时间完成拆除,坚决将其遏制在萌芽状态,实现“严打击、停增长”。
对存量违法建设实行依法分类处置:
(1)将拆违与改造旧宅区、改造旧厂区充分结合,以改造带动拆违,以拆违促进改造。
(2)对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且符合规划的违法建设,可责令其补办手续并依法予以处罚。
(3)对因拆除可能造成公共利益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影响相邻建筑安全而不能拆除的违法建设,依法予以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罚款等处罚。
(4)对经民政部门、等认定的生活困难群众用于维持生计的违法建设,按照维护社会稳定、尊重事实的原则,统筹考虑,妥善处理。
(5)对省、市驻蓼兰镇区的单位及驻平部队管理区域内的违法建设,按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6)对堵塞消防通道、占压市政管线、破坏房屋结构、使用易燃材料建设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害公共利益的违法建设,先行拆除清理。
(7)对其他存量违法建设按计划拆除。
(三)有序拆除违法建设
1、自行拆除。对确定拆除的违法建设,告知违建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拆除后由治违办组织验收。
2、集中拆除。对未自行拆除的违法建设,由各管区组织,张贴治理通告,集中统一拆除。治理过程中,坚持告知、教育、拆除“三步走”,稳妥有序推进。
3、强制拆除。对需履行法定程序依法强制拆除的违法建设,城管、规划、国土部门履行法定程序,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强制拆除。
五、工作步骤
全镇违法建设治理行动从20__年11月开始,20__年6月结束,分3个阶段推进。集中治理工作结束后,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纳入长效监管。
(一)动员部署,摸清底数(20__年11月至12月)
各管区、村庄要科学制定方案,进行动员部署,组织集中摸排,集中摸排以村为单位,以管区为网格逐一排查,填写相关摸排表,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帐,统筹制定计划,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集中摸排过程中,执法部门视情启动调查、立案等行政执法程序。集中摸排和依法治理同步推进,区分轻重缓急,实施分类处置。治理计划、分类数据和摸排台帐要于20__年11月底前报治违办。
(二)落实措施,全面推进(20__年1月至20__年12月)
根据治理计划,细化工作安排,实施分类处置,全面迅速推进工作开展。按照“两个带头、三个先拆”的原则,即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带头,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对顶风突击建设的违法建设先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先拆、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建设先拆。坚持自拆、助拆与强拆相结合,拆除与改造相结合,做到拆除一片、清理一片、美化一片、巩固一片,从严、从快、从重拆除一批违法建设。治理方案要充分征求各方意见,提前公示,加强沟通协调,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减少治理工作阻力。违法建设治理要依法和谐、安全有序推进,遇到重大问题及时研究,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对违法建设当事人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按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列入诚信体系“黑名单”。公安机关要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执法支持与协助,做好执法保障。各管区可根据辖区实际,制定鼓励拆除违法建设办法,加快推进违法建设拆除工作。
镇治违办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统筹调度治理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各管区好的经验做法,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会,推进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巩固提升,总结验收(20__年1月至6月)
各管区要适时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加强整改,巩固治理成果。镇治违办根据整治要求、内容、标准等,制定全镇违法建设治理验收方案,组织验收并通报验收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各管区要充分认识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治理标准、完成时限,做到领导机构实,责任分解实,督导检查实,确保治理计划不落空。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分工履行好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
(二)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管区、村庄要制定违法建设治理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开辟专栏、专题,制作宣传片、宣传册,宣传有关政策法规,报导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推进情况,鼓励、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监督治理工作,组织开展“随手拍、大家评、政府查”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现场会、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三)加强督查考核,严肃执纪问责。镇治违办要会同组织部门、纪检部门对违法建设治理进行监督考核,建立考核督查机制,制定专门的考核办法,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考核奖惩挂钩;对治理行动中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的单位、个人,采取约谈、通报、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执纪问责。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发挥示范作用,积极支持配合属地有关部门单位做好违法建设调查摸底,如实填报违法建设情况并率先拆除,对故意漏报、瞒报、包庇违法建设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巩固治理成果,构建长效机制。结合本次违法建设治理行动的开展,各管区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探寻治违工作规律,完善治违工作体系,健全联动管控机制,建立拆违工作模型,形成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导则、标准、规范、制度等,构建违法建设治理长效机制。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加强禁违拆违治违工作,营造铁腕整治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管理秩序,消除城市安全隐患,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按照《临湘市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临办发电[20xx]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认真执行临湘市委、市政府关于严厉整治违法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属地整治、分级负责,尊重历史、实事求是,遏制增量、消化存量,依法依规、从严整治”的原则,拆除-批违法建筑,消除一批违建隐患,查处一批违法建设案件,确保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目标任务
坚持“党工委领导、办事处负责,街道统筹、村(社区)为主体,依靠群众、依法依规,齐抓共管、有序推进”的工作原则,按照“铁腕控建、铁腕拆违、铁腕查处”的要求,精准精细做好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整治工作安全有序和社会大局稳定。自20xx年3月起至20xx年12月底,开展我街道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做到该拆的拆除到位,该整改的整改到位,该处罚的处罚到位,还法律以尊严,还社会以公正,还居民以公平。强力拆除一批典型违法建设,严格问责、查处一批涉违党员干部,依法严厉打击一批涉违违法犯罪人员;进一步构建禁违拆违治违长效工作机制,真正形成“不能违建、不敢违建”的社会氛围。
三、整治重点
坚持“新增违建零容忍、存量违建拆除零补偿”的处置原则,靶向施治、精准发力,以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违法建设为突破口,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强力推进,积极稳妥。重点排查整治(长安、长城、围城、三角坪社区等)主、次街道,背街小巷和各类市场、住宅小区、居民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以及县、省、国道两侧可视范围的违法建设问题,从集中整治违规新建(改扩建)、屋顶违规加层和地下车库违规改变用途等突出问题入手,做到应拆尽拆、应查尽查、应治尽治,统筹推进城乡一体禁违拆违治违工作。
四、组织领导
成立长安街道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何华光任政委,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彭晓鹏任组长,副主任张向荣任常务副组长,其它党政领导任副组长;纪工委、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控违办、城管办、自然资源所、规划站、应急办、信访办、老旧小区改造办和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控违办主任李琦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合组(办公室)、业务指导组、整治执法组、督查督导组、信访维稳组五个工作组,办公地点设控违办。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5日之前)。各村(社区)分解责任、细化任务,明确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节点。各村(社区)要通过微信短信、流动宣传、入户宣讲等形式,提高全社会对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的关注度和支持力度,全面营造人人关注、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3月26日至4月8日)。各村(社区)要开展地毯式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排查各类市场、住宅小区、居民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以及县、省、国道两侧可视范围违法建设问题。重点摸排违规新建(改扩建)、屋顶违规加层、地下车库违规改变用途以及老旧小区改造范围违法建设问题。深入甄别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认真填报《违法建设及安全隐患摸排登记表》《违法建设及安全隐患排查明细汇总表》,做到一户一档,不漏一户一房。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按照应急管理、住建和消防救援等部门安全隐患认定标准,作出初步认定意见,并将相关资料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备案。
(三)分类确认阶段(4月9日至4月20日)。综合组将收集的资料及时反馈至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实认定,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牵头召开分类处置工作会议,确认最终分类结果、处置意见和整改措施。对属于新增违法建设的,按照查封、整改、拆除、没收等类别进行分类处置。对属于存量违法建设的,按照用途、现状、危害程度、违建对象政治面貌进行分类认定,确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四)重点违法建设集中拆除阶段(4月21日至11月30日)。第一批集中拆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用来生产经营牟利等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建筑,特别是道路两侧的违法建筑,形成强大的声势和震慑。第二批集中拆除屡拆屡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上的违法建筑,全面遏制抢搭抢建行为。第三批集中拆除屋顶违规加层、地下车库违规改变用途和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秩序。
充分结合文明创建、人居环境整治、老旧小区改造、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对存量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排查、分类认定。一是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住宅小区内的存量违法建筑进行集中整治。二是对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建设和群众投诉集中的违法建筑进行集中整治。三是对重点项目用地、预征预控集体土地和城市建设规划控制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整治。四是对违规加层用于自住、屋顶维修超高、偏杂屋违规改扩建等涉及民生的违法建筑,按照政策标准、民生需求、建成年代等实际情况,采取整改、拆除、完善手续等方式,分片、分类、分步进行整治,做到应查尽查、应治尽治、应拆尽拆。
(五)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2月)。督查督导组负责开展专项督查、考核验收,将动员部署、全面排查、分类确认、集中拆除阶段的评估考核结果纳入20xx年度综合绩效考评。总结集中整治行动取得的成绩,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巩固集中整治行动成果。
(六)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3月至20xx年12月)。
综合组负责进一步深化群防群控机制,推广“群英断是非”基层治理模式,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建立公众参与、群防、群控的坚固防线。进一步加强禁违队伍建设,建立轮岗交流制度,优化执法人员配置。进一步健全违法建设治理长效机制,推动禁违拆违治违工作重心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
六、责任分工
各村(社区)重点排查整治主、次街道,背街小巷和各类市场、住宅小区、居民区等区域、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违法建设问题。以及重点排查整治县、省、国道两侧违法建设问题。属地村(社区)是辖区内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村(社区)书记、办点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责任,全面负责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相关行政企事业单位负责本行业、系统、单位的违法建设摸排上报工作,按照属地原则服从所在村(社区)调度。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综合组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调度、讲评,定期召开联席会、推进会、现场会,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村(社区)和责任单位要全面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目标制定、任务部署、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要集体研究典型违法建筑的认定与处理,协调解决集中整治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上报违法建设查处情况和整治进度,合力推进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
(二)强化联动机制。要完善各站办所牵头认定,村(社区)联动配合,公安、司法保驾护航的联合执法体系,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村(社区)要按照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违法建设行为的'事前预防、事中管理和事后处理,实现有效管理、有效防控,彻底铲除违法建设滋生的土壤。
(三)强化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违法建设的危害性、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跟踪报道集中整治动态,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集中整治行动的教育、警示、威慑作用。要广泛发动群众,鼓励群众反映问题、提供违建线索,对违建在“正负零”以前首次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给予1000元奖励;对其他违建首次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给予100-500元奖励。要注重发挥村(社区)、群团组织的作用,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配合,鼓励违法建设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工作纪律。各站所、村(社区)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讲规矩,做到令行禁止,保证政令畅通。纪工委要加大问责查处力度,从严查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建或涉及违纪违规行为。对工作措施不力、行动进展缓慢、整治成效差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通报批评、约谈或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集中整治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上报予以全市通报表扬,对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
各村(社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7
为进一步加大县城规划与管理力度,有效遏制规划区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行为,加快生态旅游城市建设步伐,优化人居环境,保障城市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常委会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强化城市管理、创建文明城市、优化投资环境为目的,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充分发挥各级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通过对县城违法违章建筑的有效整治,遏制出现新的违法建筑。进一步美化环境,使城市面貌明显改观。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清理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确保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特成立专项整治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内容
(一)整治范围
陆河县县城:东至环城路、西至河边大道、南至黄沙坑路口,北至电大一街。
(二)整治重点
本次整治的重点是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安全,侵占公共用地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具体为:
1、县城主要道路沿线的违法违章建筑、构筑物、棚舍,到期未拆的临时建筑。
2、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侵占公共用地和收储土地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
3、城市社区内擅自占地接建、搭建、改建,设置的违法违章建筑及有碍公共安全、影响消防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和到期未拆的临时建筑。
4、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违法建筑。
5、经群众举报,调查核实的其它各类违法违章建筑。
(三)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使城乡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县城道路沿线和县城社区内影响市容环境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得到彻底清理,行政村及居委会内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得到全面控制,城市面貌得到有效改观。
四、政策措施
1、违法违章建筑的当事人应自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并对违法违章建筑的后果承担责任。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是单位和集体的,其主管部门负有督促拆除的责任;是个人的,所在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和街道负有动员、督促和帮拆的责任。
2、对整治期间顶风作案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
3、对拒不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拒绝、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违法违章建筑内不得从事任何经营活动,对通过欺骗、伪造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文件等非法手段取得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变更营业场所或注销营业执照,并在10月底前完成;供电、供水等部门对违法违章建筑不得提供供电、供水等城市基础设施服务。
5、对搞违法违章建筑的干部和单位领导,视情由纪检监察组织按有关规定查处。
6、城区各类工程建设涉及的违法违章建筑一律无条件拆除。
7、整治期间一律暂缓临时建筑的审批。
五、实施步骤
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从8月中旬开始,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8月中旬)
1、召开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整治工作,出台实施方案。相关管区、居委会和县级部门成立工作班子,层层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
2、开展广泛宣传发动工作。利用传单、宣传车等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县级新闻媒体上设立专题节目和专栏,加大对违法违章建筑整治的宣传报道,为集中整治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让广大市民和周边群众了解专项整治活动的内容、意义和目的,赢得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下旬)
1、建立组织。召开城区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预备会,成立陆河县城区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拆违办”);并成立由国土局、建设局、各管区、街道居委为主的调查小组。
2、调查摸排。各调查小组及时开展工作,逐村、逐路、逐社区、逐巷、逐类一一进行摸底排查,对县城规划区内所有违法违章建筑要摸清底子、吃透情况,分类登记造册,汇总情况报县拆违办。
3、确定方案。研究本次违法违章建筑整治的范围、重点及目标,确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明确具体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步骤、强拆流程、安全措施等。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0月上旬至12月上旬)
1、自行清理阶段
(1)调查确认。在全面调查、登记造册的基础上,各调查组对各类违法违章建筑进行进一步核实、取证和认定,并将认定情况报县拆违办,由县拆违办发布公告,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2)限期自拆。各责任单位落实专人,分组上门对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进行督促检查,动员自拆。同时由县拆违办和相关责任单位向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发出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由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
(3)查漏补缺。公告后各单位认真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对查漏补缺的违章建筑,经核实后,由县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公告。
2、依法强拆除阶段
对拒不执行有关通知、超过自行拆除期限的违法违章建筑由县政府组织,建设、国土、法院等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违法违章建筑依法进行拆除。
第四阶段:巩固成果阶段(12月中旬至12月下旬)
总结强拆工作经验,探寻查违工作规律,层层建立目标管理体系,并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建立健全查违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查处违法违章建设“早防范、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的运行机制,真正做到防范有力、发现及时、处置迅速,坚决杜绝产生新的违法违章建设。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深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通过电视讲话、动员大会、群众大会、发布通告、发放传单、街头宣讲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对极少数阻碍执法的反面典型要及时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攻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营造依法建设、违法必究的舆论氛围。
(二)周密安排部署,确保拆违安全。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制定强拆预案,周密安排部署,确保万无一失。各级领导干部要亲临强拆现场组织指挥,将任务、责任、进度分解落实到人。各单位抽调人员应先进行相应的培训,统一思想认识、工作标准,研究完善工作方法、步骤及应急预案。强拆过程中,要采取诸如隔离强拆现场,开展耐心细致的群众思想工作和法律法规的现场宣讲,对被拆户实施断电、断水、断气处理等切实有效的措施,严防意外发生。区卫生部门要组织医护力量,及时对意外事故开展救护工作。
(三)严格依法行政,坚决实施强拆。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对违法违章建筑情况进行详尽的摸底调查,掌握违法事实,收集违法证据,遵守法律程序,坚持依法行政。同时,对拒不自拆的违法违章建筑,坚决实施强拆,并对强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市民的监督。对在强拆过程中公开威胁、谩骂执法人员,妨碍、阻挠、拒绝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甚至串联闹事、暴力抗法的人和事,县公安部门要依法予以果断处理。
(四)坚持干部带头,充分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对带头自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可以不予党纪政纪处理;对拒不自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除强制拆除其违法违章建筑外,区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已签订房屋拆迁协议且对违法违章建筑未予补偿安置的,可以暂不实施强拆。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畅通渠道,积极鼓励广大市民举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村、社干部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充分发动群众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七、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及办公室成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到集中精力,集中时间,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注重实效;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完整、准确收集原始资料;各部门之间要通力协作,顾大局,讲团结,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认真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确保清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要通过清理整顿坚决刹住违章建筑行为。
工作人员要勤政务实,秉公执法,在清理整顿过程中,对有意漏查、少报及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要追究个人的责任;同时工作人员要遵守纪律、服从指挥、尽职尽责,坚守工作岗位,全面完成任务。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8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秩序,全面遏制违法建设行为,按照责权统一原则,完善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及《岳阳市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新增违法建设即查即拆,及时清零;存量违法建设制定年度清零计划,实施逐月上报,动态清零,20xx年底前分类处置到位,及时消除违法建设行为造成的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造一批无违建小区、无违建村(社区)和无违建街道,全面构建违法建设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二、组织领导
成立五里牌街道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陆晖任政委,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权志伟组长,常务副主任李敦乐任常务副组长,各村(社区)办点领导为副组长,自资所、经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
三、工作职责
1、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未依法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拆除。
2、村(社区)负责本辖区违法建设的日常巡查和报告;配合街道和相关部门做好违法建设的查处,村(社区)负责违法建设安全隐患排查、录入、上报。
3.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负责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建设的巡查和劝阻工作,对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村(社区)、街道或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查处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现场复核、分类处置。
四、工作措施
(一)厘清责任,联防联控,新增违法建设及时清零
1、及时发现。建立街道督查、执法大队业务巡查、村(社区)网格巡查工作机制,设立违法建设举报电话、信箱和网上投诉受理平台,及时发现新增违法建设。
2、及时制止。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对发现的新增违法建设进行劝阻、制止和报告。街道接到报告后,负责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所等部门进行处理,严控继续建设。
3、及时拆除。对拒不停工或逾期不整改的违法建设,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拆除。
(二)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存量违法建设动态清零
1、进一步核准底数和精准分类。对集中整治行动中已摸排分类的存量违法建设,按照拆除、限期整改和没收三种类型,再次组织核查,进一步澄清底数,做到底数清晰、不漏一处,分类准确、不错一户。对堵塞消防通道、影响防火间距、危害公共安全、占压公共空间、破坏房屋结构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害公共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建设,应当纳入拆除类。
2、强力拆除应拆除类的存量违法建设。对已纳入拆除类的存量违法建设,各单位要制订三年拆除计划(其中20xx年度完成40%、20xx年度完成40%、20xx年度完成20%),20xx年6月底前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同时要逐月制定拆除计划,实施每月动态清零。
3、依法推进限期整改类违法建设处置。对已经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且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的违法建设,在履行相关处罚后可申请补办相关手续。对市政府认定限期整改可依法予以保留的违法建设,经相关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完善土地出让手续,按照处罚时的基准地价补缴土地出让金和规费,再根据市政府出具的处理意见与资规、住建部门的验收合格意见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在不动产登记办理及交易过程中,凡发现有涉及违法建设的,一律不予受理或不予登记。
4、依法处置没收类违法建设。对因拆除可能造成公共利益重大损失、或严重影响相邻建筑安全而不宜拆除但可依法予以没收的违法建设,由市资规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没收类违法建设作为资产交由市资产管理部门管理,原则上涉及国有土地上的作为国有资产、涉及体土地上的作为集体资产依法处理。
5、联动推进违法建设综合治理。老旧小区改造应结合存量违法建设拆除一并进行,存量违法建设拆除作为启动老旧小区改造的前提条件,以存量违法建设拆除促进提质改造。进一步推进别墅小区、地下空间、仓库仓储、重点项目建设等区域违法建设整治,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立专班,重点推进。土地依法征收时要严格组织对房屋进行合法性认定,必须坚持拆迁先拆违,违法建设一律实施零补偿,凡违规对违法建设进行补偿的,一经查实,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占用耕地“挖鱼塘”等违法用地等问题由街道依法查处,持续推进违规占用耕地建房和“大棚房”等专项整治。
(三)加强督查,奖优罚劣,严格考核结果运用
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任务清单,加大重点区域、典型违建、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等督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不力、任务未完成的,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对成效突出、敢于担当作为的予以通报表扬。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考核办法,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考评成绩并与本单位领导干部奖惩挂钩。对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进行约谈,或采取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问责,视情扣除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分数。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禁违拆违治违工作的意见》(岳发〔20xx〕2号)等文件规定,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狠抓责任落实。各村(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成立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任务完成时限。
(二)强化舆论引导。各村(社区)要制定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工作宣传方案,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对相关的典型违法建设案例适时曝光,鼓励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监督违法建设治理,营造舆论气氛。
(三)强化案件查办。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及时移交违法建设相关案件线索,对通过违法建设进行非法经营的行为和介入违法建设的黑恶势力,应依法从重、从快给予严厉打击。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9
一、常规筛查。
复课后,对进入培训场所的全体员工与学员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班主任或带班教师每天关注学员的出勤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做好体温监测、因病缺勤请假、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
二、发现报告。
开展筛查时,如发现发热症状患者(体温超过37.3度的发热者),检查人员应迅速向学校负责人报告,机构负责人需立即报告卫生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
三、患者隔离。
患者员工戴口罩马上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学员应戴上口罩在培训机构内临时隔离,并及时告知家长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在送诊同时做好情况登记、上报工作。
四、病例甄别。
配合医疗机构迅速做好病例甄别工作,应核查其近期是否去过重点疫区,有无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以及聚集性病例接触史,分别按以下程序处置:
1、如果有,应立即就地单间隔离,并送属地卫生疾控部门,由疾控部门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测(核酸),协助开展密切接触人员的信息排查与处置,并报区教体局,由区教体局报告区政府和市教体局。
2、如果没有,继续在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治疗。必要时可对发热病人进行核酸检测。机构在及时上报信息的同时,需及时了解患病人员动态情况,做好相应后续工作。
3、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培训场所实行封闭式硬隔离。确诊病例的诊断应以卫生疾控部门为准。
五、场所消毒。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属地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患者所在的场所、排泄物分必物、接触过的物品及可能污染的其他物品进行一次彻底的终末消毒,做好对物体表面和空气的消毒。
六、应急指挥。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主管教育部门应在第一时间成立临时现场指挥部,配合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开展现场防控工作,在卫生疾控部门的专业指导下,进行消毒和隔离等工作,严防疫情扩散,同时报区政府和市教育局。
七、应急停课。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属地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迅速按要求启动应急停课程序。全机构应急停课的申请,由区教育局批准,并向区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个别及少量学员因其他病情或防控工作需要停课的,由培训机构酌情决定。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0
根据《关于印发20xx年盘州市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麻风病防治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盘州卫健通〔20xx〕29号)文件精神,为保障我乡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切实做好麻风病防治项目工作,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保障
为保证我乡麻风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消除我乡麻风病危害,特成立羊场乡麻风病防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兰岚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政府副乡长候选人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卫生院行政办公室,邓永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麻风病防治工作的统筹调度;罗翔负责日常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随访等工作。
二、项目目标
(一)开展普查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加强全乡麻风病病例的搜索,在年底前完成对麻风病的普查工作,对多菌型麻风病密
切接触者开展重点调查,并对高危人群实施预防性服药。
(二)协助盘州市疾控中心做好新病例诊断和治疗工作。
(三)协助做好统计上报、护理工作。针对重症麻风病人,协助盘州市疾控中心做好1级、2级畸残病人自我护理工作;针对严重不良反应患者,统计上报患者信息到盘州市疾控中心,并协助盘州市疾控中心做好1级、2级畸残病人自我护理工作。
三、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全乡16个行政村。
(二)项目内容
1.病例发现及可疑患者的筛查
工作要求:
(1)乡卫生院项目人员组织对卫生院临床医生及辖区的村卫生室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
(2)我乡虽然属于低流行乡镇,但要组织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培训人群包括村干部、教师、学生。
(3)开展各类人群的麻风病知识宣传工作,开展2期麻风病防治知识专栏宣传,并在乡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张贴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画。
(4)使用全省统一的线索报告卡,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好工作。
(5)各村实行可疑线索“零报告制度”。乡村医生要主动寻找并报告可疑患者,专业医生负责赴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率应达到100%。
(6)乡村医生主动参与线索调查,推荐病例符合“十大线索”之一,但最后未确诊为新复发麻风病人者,给予每例10元报病补助。
2.密切接触者检查
麻风病通过呼吸道和皮肤黏膜接触传播,病人家庭成员及近邻等密切接触者是高危人群,较易被传染。
工作要求:(1)家属检查。协助盘州市疾控中心对近10年来发现的所有新复发麻风病人的家属进行医学检查,检查率要求达到95%以上。
(2)疫点调查。协助盘州市疾控中心完成现症病人疫点周围5-7户接触者的检查。
3.病例诊断和治疗
工作任务:协助盘州市疾控中心完成相关工作。
4.神经功能监测与严重不良反应处置
工作要求:
(1)所有现症病人进行动态追踪管理,通知患者按时参加神经功能监测;
(2)协助盘州市疾控中心开展好各项工作。
5.消除传染源主动搜索
工作任务: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开展主动搜索工作。
工作要求:
(1)组织医院临床医生、村卫生室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认真实施麻风可疑线索“零”报告制度。
(2)乡卫生院组织对我乡中小学开展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课程和学生体检等活动。
6.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
工作任务:通过广泛开展对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健康教育,使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要求。
工作要求:(1)落实麻风病宣传工作,以开设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栏目、在中小学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咨询宣传等多形式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使麻风病宣传工作常态化。通过广泛开展对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健康教育,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应达到90%以上。
(2)开展宣传慰问活动。结合“20xx年世界防治麻风病日”主题日,开展一次麻风病防治集中宣传慰问活动,并对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的效果进行评估,项目人员及时收集相关工作资料上报至盘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人员培训
医院安排项目人员参加盘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麻风病防治项目工作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项目人员培训结束后对辖区内村级卫生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村培训覆盖率必须达到100%,培训对象应包括村干部、教师、学生。项目人员要收集好通知、日程、会议内容、图片、小结资料,并整理归档。
8.督导指导
接受盘州市疾控中心对我乡该项目的所有督导,项目人员负责收集、整理督导资料。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1
根据上级政府及县教体局工作安排,为确保我乡教育大局稳定,进一步推动我乡教育事业健康、均衡、协调、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细致排查我乡教育内部安全稳定为前提,以确保我乡教育大局稳定为目标,切实增强各校园领导责任意识,深入扎实地开展好各个层面,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确保我乡大局稳定,为进一步推动我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狠抓常规管理,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力求实效;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落实职人员,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注重机制体制创新,多方创造条件,推动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科学发展;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全力维护段村乡校园安全稳定。
三、组织保障
为切实将我乡学校安全工作的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调整段村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组,详情如下:
段村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组:
组 长:(乡校长)
成 员:(文教室安全专管)
四、工作措施
1.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学校“一把手”是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要将安全稳定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将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的每个环节,逐级层层签订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责任体系,严格实行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稳定工作“一票否决制”,切实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到人。
2.认真开展安全自查。进一步完善校园的安全检查制度,每周定期对学校重点要害部位及人员集中场所安全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制度。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台账管理。对自查的校园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继续健全和完善校园的安全机构、安全制度、应急预案、安全设施。坚持节假日门卫和教师值班制度。
3.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对现有的处置突发事件预案进行修订,尤其对学校重大集体活动、易发性流行性传染病等预案要进一步细化,增强实用性和操作性。
4.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根据我县教体局的要求,积极与派出所、交通、工商、卫生等部门加强联系,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努力构建“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社会化安全管理格局,切实加强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5.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卫生宣传和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学校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且要切实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积极开展卫生救护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校园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控制工作。
6.继续推进警务进校园工作。充分发挥法制辅导员的积极性,为学校法制辅导员提供有利条件,协调好法制辅导员与本校安全保卫机构和人员的工作关系,加强对未成年人法律知识专题教育,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7.各中小学幼儿园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充分发挥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和校园保卫室的作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对严重威胁学校和学生安全的重大隐患,请求挂牌督办,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周边环境。
8.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各中小学幼儿园进一步加大 “平安校园” 创建工作的力度,加强对“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检查和指导,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争取20xx年使创建“平安校园” 工作再上新高度。
9.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门卫安保工作。抓好中小学幼儿园门口值班工作,各单位配备安保器具、报警器,监控等。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各项值班。文教室要经常深入学校进行工作督查,以确保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10.建立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零报告制度。各校明确一名报告员,自20xx年10月31日起,每天下午4:00前将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情况向文教室何老师汇报(电话:重大事情及时向文教室主要领导及县教体局和乡政府报告。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及百色市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开学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构建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平安校园为目标,吸取各地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以问题、目标、结果为导向,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落实“严查、严管、严控”措施,深入推进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校园安全防范,全力抓好20xx年春季开学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确保我县教育系统安全、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全面组织各学校开展开学前后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强力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梳理整改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三、工作机构
为做好20xx年春季开学期间我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县教育局成立了春季开学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1.加强学校大门值守。各学校要加强校门安保人员管理,认真落实门卫值守制度,加强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在上学、放学其间,学校值班领导要到校门口值岗,指导或疏导学生进出校园。
2.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会同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开展校园门口交通隐患排查整改,完善交通标识、交通设施,改善交通环境。会同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师生饮食、饮水安全卫生。会同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网吧、歌舞厅、游戏厅、书籍经营场所的管理,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文化环境。
3.加强校舍和在建工地及校内交通安全管理。要对学校校舍开展拉网式排查鉴定,做到不留死角。对校舍及周边安全隐患、学校在建工程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等进行排查整治,重点对校园及周边可能出现滑坡、塌方、泥石流、水灾等隐患加强排查整治。督促在建工程施工方安全施工,设置警戒线、隔离栏等措施,防止学生进入施工现场;落实专人负责、指挥、监督工程施工车辆、师生车辆等在校园内规定线路慢速通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4.加强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检查。对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电线、电缆等设施陈旧老化以及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等要及时更新和改造,特别是坚决取缔学生宿舍和教师公寓内的违章用电以及违规对电动车充电等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检查。对学校危险化学品的存储、管理进行排查整治,重点对危险化学品采购、验收、保管、储存、领用、消耗等管理环节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止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源违规流出而发生事故。
(二)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及家长安全防范意识
各学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认知能力,充分利用班会、橱窗、校园广播、微信网络、安全教育课等方式开展安全教育,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发挥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的作用,开展国家安全、法治、防溺水、防性侵害、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伤害、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心理健康、禁毒、防灾减灾、交通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不良“校园贷”、消防安全等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及家长安全防范意识。
(三)着力重点任务,迅速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
1.充分发挥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作用。要根据成员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防范中小学生溺水联席会议成员和防溺水专员,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组织对辖区内的河流、水库、山塘、积水坑、露天水柜等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水域开展排查,及时梳理更新溺水风险隐患清单。
2.认真履行防溺水安全教育责任。要严格落实《全市中小学校防范学生溺水若干措施》,结合天气变化情况专门开展一次防溺水专题教育(含溺水体验、呼救、施救演练等内容),每天放学前最后一节课五分钟要重点进行防溺水安全提醒,寄宿学校要加强学生离校前的警示教育,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六不”纪律要求。
3.密切家校沟通联系。通过微信(QQ)群等提醒家长(监护人)切实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对有私自下河游泳行为的'学生,要针对性地开展差异化安全教育,提醒家长(监护人)加强孩子的防溺水警示教育和安全监管,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成立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区学校进行督查。
(二)突出重点,狠抓整改。各学校要针对当前校园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细化具体项目,细化责任区域,细化排查责任人,坚决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于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要建立全覆盖的安全工作台账,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动态监控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坚决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明确纪律,确保实效。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整改不落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学校,教育局将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督促依法履职、整改到位。教育局将定期通报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对于整治进展迟缓、形式主义走过场等情况的学校、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对于整治不力、安全事故频发多发的学校将依纪依规给予问责。
(四)夯实基础,加大投入。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把安全工作提上全局重要位置,切实做到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不断强化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把校园安全工作的基础做得更加扎实,全面提升安全防护能力。
(五)加强值班,畅通信息。各学校(特别寄宿制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在岗带班和职能处室、班主任等重要岗位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安全问题能够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要认真落实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建立专项行动信息月报制度。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三城同创” xx县城环境容貌整治提升攻坚行动,进一步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坚决遏制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确保我县控违拆违工作稳步推进,着力推进“美丽宽城”建设。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环境治理攻坚行动大会精神,紧紧围绕“三城同创”目标,按照城市网格化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控违拆违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新增违法建设,积极清理整治历史遗留的存量违法建设,确保建成区规划、建设秩序健康运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和谐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各股室队应充分履行职责,全力支持、配合控违拆违工作。
(二)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坚持依法合规,在程序上坚持自拆、助拆和强拆三个步骤。违法建设当事人不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及接受助拆的,由人民政府依法组织。违法建设当事人对违法建设查处行为不服的,可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但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查处决定的执行。
(三)坚持机关干部带头的原则。局机关人员有违法建筑的,必须主动带头自行拆除,发挥表率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支持、参与查处违法建设工作。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设立举报箱、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公布举报电话、公布拆除范围、拆除重点、拆除时限、拆除进展情况,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拆违重点范围
县城规划区(各社区街道办、宽城镇、龙须门镇、化皮乡)20xx年后新增的违法建筑和在征区域内的违法建筑重点拆除。
四、拆违工作步骤
此次控违拆违工作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从4月10日至4月20日)
做好宣传准备工作,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标语、发放明白卡、播放录像带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
(二)、调查摸底(5月底前):整合去年年底调查的底数进行梳理,逐户建立档案,根据违建位置结构面积用途等,确定一部分重要节点影响规划较严重的违法建设作为首批拆除对象。
(三)、拆除违建(5月1日至6月底)对违法建设采取动员自拆、实施助拆、选择违建典型户依法强拆等 方式,逐步推进。6月底完成今年新增违法建设拆除任务,今年年底前完成20xx年度违法建设的拆除任务。
(四)、督查考核(4月至12月)局办公室采取定期不定期等方式对全县空控违拆违工作开展督查,年终进行综合考评。
(五)、长效管控(20xx年12月起)以控为本,进一步建立健全控违拆违长效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力度,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强大的控违拆违舆论氛围。
五、组织领导
控违拆违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而负责,必须加强领导。控违查违领导小组设在局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分队长任成员,全面负责控违拆违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同时由办公室负责控违拆违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评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分队要按照责任分工,主动作为,及时跟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配合,及时解决问题;实行队长负总责,加强控违拆违工作的领导,同时要将基层的责任明确起来,力量用起来,积极性调动起来。
(二)精心操作,维护稳定。坚持“疏堵结合、无情拆违、有情操作”。也要严格执法、公开、公正、透明,做到“应拆尽拆,一拆到底”,统一政策,统一尺度,不允许乱开“口子”、不允许擅自突破政策界限,又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做到和谐拆违、平安拆违。
(三)强化宣传,责任追究。坚持舆论先行,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控违拆违工作对建设城市的促进作用和重大意义。在因控违拆违工作中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严格实行问责。
(四)严格遵守,依法合规。在控卫拆违工作中依照法律程序,做到一案一卷,时间准确,熟练掌握文书制作能力,坚持做到执法依法合规。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4
一、工作目标
20xx年6月6日是第xx个全国“爱眼日”,在全国“爱眼日”来临之际我校结合活动主题和工作实际,开展爱眼护眼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如下:
二、组织领导
1、组长:
2、副组长:
3、成员:
三、活动内容
1、学校在6月x日由德育处xx老师发出倡议激励学生们爱护眼睛。
2、学校利用校园广播,横幅等形式在学校内部广泛宣传。
3、班级开展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健康,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的主题班会,班级团支部通过出班报、黑板报等形式对眼保健进行宣传和教育。
4、学校德育处加大对眼保健操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帮助青少年掌握科学用眼知识,降低青少年近视率。
5、班主任通过家校联系群及时将学生的健康不良状况和视力不良状况反馈给家长。
四、总结经验
通过本次“爱眼日”的宣传教育活动同学们都已经懂得了如何爱护自己的眼睛如:学习一段时间后,要远望一会儿;更不要在昏暗的光线下学习;连续用眼不能超过半小时,等等。本次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学生积极参与,情绪高涨,使此次活动圆满完成。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5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教科研五年发展规划为指导,依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农村中学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和陕西教育局“教科研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不断提升教师的师德、师能和教科研水平,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师德好、业务精”的教师队伍。
二、总体目标
强化“科研兴教、科研强校”的意识,重视教师队伍建设,以建设一支“师德好、业务精”的教师队伍为目标,坚持对教师进行继续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素养和文化知识素养,开展有学校特色的多元化校本培训,培养能满足现代教育发展要求的研究型教师队伍,让全体教师获得可持续提升。
1、课题研究:开展“教师教育科研常识”的专题讲座、讨论,邀请专家指导和引领,力争有1~2个市级以上的立项课题,围绕主课题立数个县级、校级子课题;做好自治区级、市级立项课题的过程管理和结题工作;做到使每位教师都具有教科研常识,创造人人参与课题研究的学习型校园。
2、教师培训:依据计划,按照以“整体推进、分层发展、协同优化”的基本策略,通过多形式、广渠道、大强度推进教师培训,20xx年做到每位教师通过校本培训24课时以上,分层培训和上级部门培训达人均24课时以上。通过校本培训和上级部门培训,力争每个专业30%的教师成为校级骨干教师,10%以上的教师成为市级专业骨干,5名以上教师成为石嘴山市学校知名教师。通过师徒结对、教师定期继续教育培训,增加学校专业化的培训,“研究型”教师比例达85%以上。
三、组织机构
组长:薛建
副组长:朱欣荣
成员:常江涛 韩瑞
四、具体措施和工作
1、营造科研氛围,强化教育科研作用
通过宣传、参与、督促、检查等措施,强势推进,使广大教师充分认识到教育科研是实践先进理论,是解决教学教育实际的、现实的问题,是提高教育教学效益的最佳路径,坚持不懈的努力,使全体教师相信科研、依靠科研,主动的参与科研。比如:开展学习教科研培训活动,每月两周星期五下午为教师的学习时间,形式多样。再比如开展“请进来,走出去”活动,邀请专家、领导来校指导,以教研组为单位一年外出学习一次。再如为教研组订阅《信息快教科研讯息报》,让教师了解教育最新信息。
2、完善管理体制,加强科研管理工作
依据《榆林市教育科学研究管理制度与工作条例》、《20xx年榆阳区教育局工作要点》和我校实际情况,修改完善《镇川小学教育科研工作条例》,制订学校20xx年校本培训计划,将教科研有关工作序列化、常规化,“到什么点就做什么事”,利于教师早明确、早准备,提高科研工作质量。
3、普及课题研究常识,促进教师课题研究意识
教师课题研究氛围不浓,极大原因是因为教师不懂、不会,觉得层次高深,难度系数大。如果普及课题研究常识,比如每位教师都了解教育科研的一般过程和方法,以及课题研究是解决现实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困惑与疑虑,是教学需求,是为有效教学服务,是为减轻教师负担服务,在做中学,在学中做,何乐而不为呢?积极组织教师进行“教师教育科研常识”专题系列讲座,做好石嘴山市xx区立项课题的过程管理工作,且及时向教师汇报课题研究内容及进程。邀请教科研专家对课题进行指导,提高课题的可操作性。
4、以评比为抓手,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
学校本学期开学第2个月进行新教师的汇报课展示,举行教师基本功竞赛,优质课、说课技能竞赛,教学设计、教育教学案例、专业课教师技能操作评比,
在评比、竞赛中激励教师不断学习,强化教学技能的训练,提高教师的自我素质。
五、工作具体安排
1、理论业务学习:
a、每学期分发1本业务学习笔记,开放教师阅览室,为每位教师业务理论学习搭建学习信息平台。
b、有组织、有计划开展教科研培训的活动,邀请领导、专家来校进行《师《课题研究》、等专题讲座或校内教师教学研讨。
2、专业技能提高:
a、师徒结对,互帮互助,共同提高,强化青年教师的成长。
b、以活动为载体,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开展新教师的汇报课活动,开展教师基本功竞赛,教师的教学技能优质课、说课竞赛,教学设计、案例评比,专业课教师的技能操作竞赛,开展教研组每月一节的研讨课,一学期两周的推门听课和课堂教学诊断课活动。
c、落实教师定期下外出培训工作。
d、邀请其他兄弟学校教师来校指导工作。
e、收集教学设计、案例、反思等,汇编成册。
3、教研组建设
a、定期开展教研组活动:每周两节课为教研组的集体备课学习时间,每月两次教研组安排的组内交流课和评议。
b、外出学习:对于兄弟学校先进的、或具有特色的教学经验,各教研组组织一次外出学习和交流,回校后形成学习调查报告,并组织组内讨论学习。
c、学期末,各教研组对活动进行总结。
4、课题建设
a、开设“教师教育科研培训”系列专题讲座。
b、积极组织教研组、教师申报榆阳区、市级、自治区级的小型课题。
c、定期召开立项课题会议,做好课题的过程管理,收集、整理课题资料。
d、成立校教育科研学术委员会,做好论文评审送交前的指导工作。
5、骨干教师培养
a、校内、校外结对培养。
b、“走出去”学习。
c、写教学反思,对当前教育教学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效的科研活动。
6、研究型教师的培养
a、定期下参加各级各类的教育教学培训。
b、学校积极创造条件,拓展教学科研的研讨氛围。
7、评比
对于本次学校以上的校本培训为主的教科研活动中,评比出学期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教研组,给予精神鼓励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6
近期,由于天气持续干旱,土壤水分严重不足,对农作物的生长构成了严重威胁。为了保障农作物的正常生长,减少干旱带来的损失,特制定本抗旱保苗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 确保农作物的正常生长,降低干旱对农作物产量的影响。
2. 提高农田灌溉效率,合理利用水资源。
3. 加强抗旱设施建设,提高抗旱能力。
二、工作内容
1. 监测与预警
建立干旱监测预警系统,及时收集气象、水文等信息,分析干旱发展趋势。
设立预警等级,根据干旱程度采取相应的抗旱措施。
2. 农田灌溉管理
加强农田灌溉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灌溉设施正常运行。
根据农作物生长需要和土壤墒情,合理安排灌溉时间和灌溉量。
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如滴灌、喷灌等,提高灌溉效率。
3. 抗旱设施建设
修复和完善农田灌溉渠道,确保灌溉水源畅通。
建设和改造蓄水池、水井等抗旱设施,提高抗旱能力。
推广抗旱作物品种,减少干旱对农作物的影响。
4. 水资源调配
加强与水利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了解水资源情况。
制定合理的水资源调配方案,确保农田灌溉用水需求。
加强对水资源的监管和保护,防止水资源浪费和污染。
5. 抗旱知识宣传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抗旱知识和技术。
举办抗旱知识培训班,提高农民抗旱意识和技能。
鼓励农民积极参与抗旱工作,形成全民抗旱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抗旱保苗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
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 强化监督检查
加强对抗旱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定期对农田灌溉设施、抗旱设施等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加大投入力度
加大抗旱工作资金投入,确保抗旱设施建设和维修所需资金。
鼓励企业、社会组织等参与抗旱工作,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4. 加强科技支撑
引进和推广先进的抗旱技术和设备,提高抗旱能力。
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开展抗旱技术研究和创新。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7
稳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做好山林延包工作,是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根据泰委办《关于县山林延包工作实施方案》〔20xx〕20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乡的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促进林业快速发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从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有利于森林资源保护利用,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出发,保持林业生产责任制的长期稳定,逐步建立规范有序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促进林业快速发展,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生态小康乡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工作原则
1、坚持长期稳定。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决不能动摇。由于林木生产周期长,破坏容易恢复难,有利于山林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应长期稳定承包关系。
2、坚持“三权”分离。林地除法律规定属国家所有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依法享有对集体山林的承包权;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允许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
3、坚持依法经营。山林承包经营者必须自觉遵守《森林法》等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近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经济效益与社会、生态效益的关系,走向林业可持续发展之路。
4、坚持生态优先。森林是陆地生态的.主体,山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重视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
5、坚持因地制宜。开展山林延包工作,稳定林业承包责任制要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先易后难、稳步推进。
三、工作目标与任务
1、工作目标:根据上级要求和部署,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山林延包工作和建档任务。
2、主要任务:原山林所有权证和自留山使用证四至核对清楚后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对承包山四至核对清后延长山林承包期到20xx年12月31日,统管山四至核对清楚后,都一并发放《林权证》;建立完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度。
四、具体政策
1、这次山林延包和换发《林权证》工作,不是重新确定林地、林木权属,而是为了进一步稳定山林权属,稳定林业生产责任制。
2、林地所有权的确定以林业“三定”山林清册和山林纠纷调解协议书、裁决书、判决书等为依据。
3、已经划定的自留山要保持稳定不变,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不得强行收回,林地使用权为农户,期限为长期。自留山林木,一律归农户所有。
4、已承包到户的责任山继续由原承包户承包,以稳定为前提,一般不进行调整,确需调整的,须经村民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承包期再延长50年。对未满法定承包期的责任山,一并延长承包期至20xx年12月31日,林地使用权为承包的农户,农户不愿继续承包的,可提出书面申请,交加村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处理。
5、集体统管山的林地使用权一般为村民委员会,林业“三定”时山林权证发到自然村、生产队,林地使用权仍为自然村或现在的村民小组。通过招标,拍卖等形式依法实行有偿流转的,如合同尚未到期的,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到期的应实行公开招标,有偿流转。
6、集体所有林地因工程建设,扶贫开发实施移民搬迁且原村级经济组织已不存在的,作为个案处理,自留山保持不变,由原户主申请换证。
7、林地、林木权属有争议的,要及时进行调处。乡范围内的纠纷由乡政府和有关村委会负责调处,乡镇之间的纠纷由县调处山林纠纷办公室牵头调处,一时解决不了的,暂缓换证或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