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精选2篇)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篇1
一、焦作物流业现状分析
经过多年的积聚和发展,焦作市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由此带动了物流业的较快发展,物流业已成为焦作市服务业发展的主导产业之一。从货运量方面看,公路货运量占全市货运总量的80%以上,公路主要货源为煤炭及制品、矿物性建筑材料、水泥、化工原料及制品。
二、焦作物流信息服务平台系统分析
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是以信息技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为支撑,以物流信息的共享和交换为手段,以“信息服务网站”为表现形式和纽带,通过联接物流企业、工商企业、政金融机构、物流设备供应商等各类物流主体,有效整合各类物流信息资源,最终建成集成化的物流信息展示查询平台和物流行业服务窗口,以及网上虚拟综合物流市场。
(一)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必要性
1、消除物流信息孤岛,实现互联互通,提升综合效率
通过平台将独立的物流业务系统、企业系统、等联系起来,信息的协同促进了业务流程的协同,从而提升了综合效率。
2、物流信息分布广泛,需要公共平台来实现信息流转
根据焦作市特点,中小企业在企业总数中所占比例较高,这就使得物流供需信息源分布广泛,这些信息源的联通和信息流转需要由一个公共平台来进行统一的管理、匹配和协调。
3、信息平台的建设可以完善物流信息服务体系
目前,物流企业的信息化普及率不高,需要建设公共平台的物流信息服务体系来为物流企业提供服务。
4、有利于焦作物流企业转型升级。目前焦作物流总体信息化水平较低,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提升焦作物流信息化水平和管理效率。
(二)焦作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基础
1、焦作市物流企业正处于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的关键阶段,这些物流企业对信息化的需求已较为迫切。
2、在新一轮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中,省市政府均把物流业作为引领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焦作物流信息服务平台规划方案
焦作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将按照“2+4+5”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具体内容包括:两个核心定位、五大业务功能、五项公共服务。
(一)两个核心定位
(1)信息展示中心:物流行业各类信息的集中展示中心。
(2)数据交换中心:根据规范标准,为物流行业业务信息提供数据交换服务,支持不同主体之间的数据交换、并与省际平台实现数据互通。
(二)五大业务功能
平台提供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信息查询、数据交换四大业务功能。
(三)五项公共服务
平台提供数字语音服务、结算保险服务、GPS增值服务、诚信评价服务、四项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篇2
一、建设目标
基于电子政务外网建设“一中心”(信用信息数据中心)、“两体系”(信用信息归集与共享交换体系和信用信息应用服务体系)、“一站群”(“信用湖北”网站群)等设施,实现省市县三级统一平台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服务。
二、建设内容
按照理念先进、架构科学、规模适度、扩展性强的要求,主要建设数据中心机房、平台硬件设施、软件系统、数据保障和重点领域试点示范等内容,完成编制信用信息目录、建立信用主体标识、归集信用信息数据、保障信用信息安全、规范和促进信用信息应用等任务。
三、工作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平台建设。省政府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常务副省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将平台建设作为先导工程来抓。
(二)科学设计方案,务实推进项目建设。在充分调研并邀请专家学者多次深入研究论证基础上,提出了平台建设基本方案。
(三)编制信用目录,创新信息管理模式。以全省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为基本指向,采取“1+2+X”的目录编制方法,统一编制和集中发布全省信用信息目录。
(四)统一信用代码,实现一码覆盖多码。编制发布了《湖北省信用主体编码规范》地方标准,覆盖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两类信用主体,与身份证号码等业务码关联对应。
(五)建设汇集系统,加强信用数据保障。开发了省信用信息平台行业领域信用信息汇集系统通用软件。
(六)设立专责机构,充实平台建设力量。挂牌成立“湖北省信用信息中心”,抽调专人设立了省信用办,组织保障得以落实。
(七)建立两个清单,构建联合惩戒机制。在印发《湖北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研究发布企业失信行为清单和企业失信行为惩戒措施清单,确保办法落地实施。
(八)推进试点示范,探索信用信息应用。积极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综合性试点和行业性信用建设试点示范,扎实推进“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九)加强考核督办,促进各方责任落实。制定了省直部门和市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评分办法,严格责任落实。
四、完善计划
为进一步实现省市县三级统一平台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服务,下一步,我省将采取滚动推进的方式,进行建设:
20xx-20xx年:建立完善信用信息保障机制、质量控制机制、数据管理与服务的安全机制,推进信源单位数据标准化和系统接口适应性改造,开展重点领域试点示范的应用服务。
20xx-20xx年:进一步加强信用数据建设,实现列入目录的信用数据基本入库,深化重点领域应用和试点示范建设,拓展平台功能,探索服务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