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创建方案范文(精选2篇)
乡村治理创建方案范文 篇1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20__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省市县部署要求,持续推动我乡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安徽省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中共舒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乡村治理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着力构建党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治理体系,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水平,全面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的庐镇篇章。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委把方向、揽全局、定政策的领导作用,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乡村实施、部门指导的工作机制,推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落实。
坚持群众主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尊重群众、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切实发挥农民群众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坚持问题导向。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从体制机制方面探索解决方案,力求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化解基层各类矛盾纠纷、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形成有价值、可复制的经验模式。
坚持正向激励。把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工作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抓手,以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主线,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村民自治的基础作用、基层法治的保障作用、乡村德治的支撑作用、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通过试点示范,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农村社会更加稳定,农村移风易俗深入推进,乡村产业全面发展,乡镇管理服务能力持续强化。
(三)目标任务
稳步实施三年试点示范创建行动(20xx-20xx年),按时、高质量完成县级乡村治理试点工作任务,推进试点示范工作取得更大实践成果,不断完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上,全力推进全乡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1、实施“筑基”行动。出台《关于实施“筑基”行动创建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村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压实乡镇党委、村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坚强战斗堡垒,坚持不懈推进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牵头单位:乡农经站,各村)
2、健全组织体系。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化农村基层党建“一抓双促”工程,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类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3会、1社、1站、1中心”组织体系(3会: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1社:股份经济合作社;1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1中心:为民服务中心)。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进村两委交叉任职。非村委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牵头单位:乡党建办,各村)
3、加强队伍建设。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委备案管理制度,建立村“两委”成员县级联审常态化机制,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实施村党组织书记“头雁”行动,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干事创业有思路、村务管理有规矩、服务群众有感情、带领队伍有办法、廉洁公道有口碑”的要求,从致富能手、外出有成人士、返乡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机事业单位优秀党员中培养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实施村干部学历提升行动。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致富能手到村任职。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通过竞争选拔的方式,建立每村3-5人的后备干部库。加强村民中心组长队伍建设。(牵头单位:乡党建办,各村)
4、发挥党员作用。规范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增强党员“仪式感”。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道德讲堂、乡村大舞合等载体,创新党员作用发挥平台,优先从具备条件的农民经济人、能人大户、回乡人员、青年农民中培养和发展党员,持续优化结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大新形势下村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力度,推动流动党员参与乡村治理并发挥积极作用。(牵头单位:乡党建办,各村)
(二)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5、完善自治制度。完善党领导下的农村自治组织架构。健全民主决策议事机制,执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村民代表会议等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农村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扩大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村级组织运行经费保障。健全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机制、容错纠错机制,制定出台村干部待遇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重点工作考核结果相挂钩的激励政策。(牵头单位:乡党建办、乡民政办,各村)
6、强化村务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村委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参与指导的村务监督机制,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衔接,加强农村财务会计核算监督和审计监督。(牵头单位:乡纪检办、乡党建办、乡农经站,各村)
7、惩治基层腐败。聚焦村级重大决策、物资采购、财务收支、集体资产、村民救助和保障、阳光村务、民生工程组织和党务工作等8类村级管理事项,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和巡察监督,加大“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与作风问题。(责任单位:乡纪检办,各村)
8、强化法治保障。健全完善“一村一警”“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培育一批“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以法律进乡村”为抓手,联动打造农村普法阵地,增强乡村干部法治观念、树牢法治意识,提高群众法治素养,把农村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力量,依托乡镇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力量,组建法律服务顾问团,开辟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公证咨询,律师咨询、法律援助等“绿色通道”,通过预约、微信、上门等形式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牵头单位:乡司法所,各村)
9、建设平安乡村。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乡村综治中心建设为抓手,构建“网格化”管理体制,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推进“雪亮工程”,在乡村人口聚集地、治安复杂区,安装视频监控,以村组为单元组建治安巡逻队,织密社会治安防控网。聚焦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邻里纠纷、婚姻纠纷、交通事故、赡养老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治理短板,发挥各级调解组织、综治组织和基层干部的重要作用,打好情、理、法组合拳,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杜绝发生“民转刑”、集聚性访等事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迈进,严厉打击非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扶贫惠农资金、不赡养老年人和侵犯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惩治和防范农村“黄赌毒”“村霸”长效机制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加大对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全面排查整治农村各类安全隐患。(牵头单位:乡综治办、乡派出所等,各村)
(三)推进农村乡风文明建设
10、加强文化引领。加强农村文化产品供给,持续推进送戏(电影、图书、广场舞、健身比赛等)下村”等活动加强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农家书屋、村民广场、农民文化乐园、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常态化发挥作用。加强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人才培养,组织开展乡村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做好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和乡村旅游的有机结合,推动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乡宣统办,乡综合文化站,各村)
11、加强德治支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农村传统美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引领群众既“富口袋”又“富脑袋”,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深化脱贫攻坚“五大教育”活动,褒扬孝老爱亲、诚实守信、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精神。健全“一约四会”(即: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引导群众抵制“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良习俗(牵头单位:乡宣统办,乡团委、乡妇联、商会等,各村)
12、选树文明典型。大力开展文明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家庭、身边好人、好婆婆、好媳妇、文明好少年等评选活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道德讲堂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让身边典型讲述身边故事、教育身边群众。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村建设村史馆、乡贤馆、先锋长廊等。(牵头单位乡宣统办,乡团委、乡妇联等,各村)
(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
13、发展富民产业。加强乡村特色产业规划引领,支持各村利用资源禀赋打造特色产业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形成更多“一村一品”特色产业格局。围绕农业特色产业“138+N”工程,坚持乡村联动、产村一体,以利益连接机制为纽带,通过订单生产、就业驿站、入股分红等方式,推动各类园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能人大户带动更多群众发展。加快培育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和新型农民。鼓励和支持通过“电商+”“文旅+”等渠道,融合发展乡村富民产业。持续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成果,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分配机制让农民分享改革红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牵头单位:乡农综中心,乡农经站,各村)
14、壮大集体经济。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渠道,挖掘村级集体经济资产的综合价值,探索村级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坚持从实际出发,打造以现代农业为基础,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乡村旅游融合发展的产业链,探索“飞地机制,激活发展要素,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工程。(牵头单位:乡党建办,乡农经站,各村)
15、促进就业创业。加快乡域经济发展,落实各项惠企政策,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每个村培育3-5名乡村产业带头人,支持各村设立乡村保洁员、护路员、护林员、巡逻员等公益性岗位。(牵头单位:乡人社所,各村)
(五)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
16、健全治理体系。坚持乡村联动,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沉。充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宅基地管理集体资产管理、民生保障、社会服务等工作力量。村级要强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推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依托安徽政务服务网和系统软件,构建线上线下结合、“三级平台、一张网”为主要内容的村民“皖事通”服务体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100米”。(牵头单位:乡党建办,乡民政办,乡农经站等,各村)
17、改善农村环境。持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力度,提高农村硬件环境。持续推进农村居环境综合治理,深化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建设生态美丽新乡村,(牵头单位:乡项目办,乡农综中心等,各村)
18、推动人才兴村。人才振兴是乡村治理的基础,是乡村振兴的关键,发挥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老退役军人等“五老人员”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和引导他们以多种形式参与乡村治理。建立乡村人才库,全面摸排“小能人”“土专家”“田秀才”“经纪人”等乡土人才。开展“能人返乡”行动,支持致富带头人、优秀创业人士返乡领办实体经济企业,担任村级发展顾问,或进入村干部队伍。(牵头单位:乡党建办,乡人社所等,各村)
(六)破解乡村治理突出问题
19、推广运用清单制。清单制是一种应用范围广、务实管用的机制。清单编制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基层突出矛盾、基层干部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确定清单类型。具体清单主要有村级组织自治事项清单、村级组织协助政府工作清单、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以及评比考核、出具证明清单等几类。通过规范化、精细化、具象化的制度办法,有效促进村级组织高效规范运行,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牵头单位:乡党建办,乡民政办,乡纪检办等,各村)
20、深入开展积分制。各村要围绕乡村治理的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依托村民自治组织和各类群众性协商活动,广泛征求农民群众意见建议,让农民群众全程参与积分制的制度设计,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积分内容。要树立正确导向,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正向激励为主、奖罚结合的原则,结合经济水平和群众需求创新奖励方式,充分发挥积分制的激励约束作用。将村民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保护行为量化计分,推广实行“行动换积分、积分换实物”的办法,引导村民主动维护门前院内和村公共环境卫生,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村级管理,助推美丽乡村建设、和谐社会构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创新与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牵头单位:乡农经站,乡农综中心,乡环保办等,各村)
21、制定好村规民约。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对于正面的、向上的要引导倡导,对于负面的、禁止的也要有细化实化、可操作的细则和罚则。出台红白喜事指导标准,由村委会或村民红白理事会参照指导标准,制定本村细则,明确待客范围、礼金数量、席面规模、办理天数、仪式程序等具体标准;对于带头移风易俗好家庭,明确享受免费体检、生育住院费用减免、创业贷款等优惠政策;对于违反规定的,明确不能评为星级文明户、电视台曝光等约束性措施。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作用,通过有效约束,引导群众贺喜庆祝有分寸、丧葬风俗有尺度,形成良好乡风。(牵头单位:乡宣统办,乡团委、乡妇联、商会等,各村)
22、积极探索数字治理。探索推广数字乡村治理新模式,拓展乡村治理数字化应用场景。让数字赋能,借助社会力量深入推进乡村基层治理信息化、智能化新路径。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深化平安乡村建设。继续加强农村公共区域视频图像系统建设联网应用,积极推进视频图像资源在疫情防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各行业各领域深度应用。继续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移动智能调解系统的推广应用,加快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根据各村条件建设含有数字党建、公示公开、监督反馈、通知公告、便民服务等为一体的综合信息系统,让服务群众由线下转为线上、由适时转为实时,努力为办事程序做“减法”、服务质量做“加法”,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村级治理智慧化、数据化、便民化、常态化。(牵头单位:乡综治办,乡党建办,乡司法所等,各村)
三、工作计划
(一)准备阶段(20xx年6月中旬)。乡成立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列出清单,召开动员会议。乡党建办、乡宣统办、乡综治办、乡农综中心、乡农经站等牵头责任单位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三治”融合,聚焦乡村治理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制定实施细则、配套相关政策、量化具体任务。
(二)试点阶段(20xx年6月中旬-20xx年7月),13个村各选取1-2个村民组为试点开展工作,并向乡报备批准。
(三)实施阶段(20xx年7月-20xx年12月),采取由点及面、点面结合的方法,统筹规划、分步推进,力争乡内13个行政村全面实施,做好年度的省市县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四)总结阶段(20xx年12月-20__年3月)。开展乡村治理工作评估,梳理总结我乡乡村治理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认真做好各级考核验收等工作。
四、预期效果
到20xx年底,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实践探索基本形成,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更加突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更加巩固,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农村经济发展更加活跃,群众生活更加幸福,农村综合改革更加深入有效。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涉及任务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乡村振兴办,乡乡村振兴办为牵头单位,农经站、农综中心、党建办、宣统办、民政办、综治办为常务单位。建立乡村治理工作会商机制,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相关部门和各村成立相应组织,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形成乡村二级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协作配合。乡乡村振兴办负责统筹谋划、调度协调,日常督查等工作;乡党建办牵头负责健全党组织为核心的乡村治理组织体系、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等工作;乡宣统办牵头负责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文化引领等工作;乡纪检办牵头负责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等工作;乡综治办牵头负责平安乡村、法治建设等工作;乡农综中心、乡民政办、乡司法所、乡派出所、乡综合文化站、乡财政所等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工作有效衔接、落实到位。
(三)强化保障措施。乡财政本年度安排一定数额的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工作专项经费,对各村开展“以奖代补”,并纳入村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工作报告内容。
(四)强化舆论引导。围绕乡村治理中的难点、痛点、堵点等问题,及时组织调研,勇于探索创新。要在充分实践补齐短板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做法经验,提炼可复制、有价值、能推广的好招子。通过宣传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召开现场推进会、组织观摩等方式,展现试点示范村的风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更好巩固脱贫攻坚和推动乡村振兴等工作。
乡村治理创建方案范文 篇2
推动共同富裕,短板弱项在农业农村,优化空间和发展潜力也在农业农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高质量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省,高水平打造农业农村现代化浙江样板,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改革创新,以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为引领,以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为主攻方向,更加注重向相对欠发达地区倾斜、向农村困难群众倾斜,深入实施新时代浙江三农工作“369”行动,深入探索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在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深化农村改革、创新乡村治理等方面先行示范,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为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提供浙江经验。
(二)行动目标
到20xx年,乡村振兴示范省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共同富裕先行先试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不断提升,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更加健全,高效生态农业质量效益明显提高,绿色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初步建立;“千万工程”持续深化,新时代美丽乡村全域建成,生态环境向美丽经济加速转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保障机制系统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率先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乡村中等收入群体不断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4万元,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9以内,全面消除年家庭人均收入1.3万元以下情况。
二、重点任务
(一)延伸乡村产业链条推动共同富裕。巩固提升粮食产能。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加大对产粮大县、大镇、种粮大户政策支持力度,引导81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每年至少生产一季以上粮食作物。大力选育推广优质粮食品种,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分别稳定在1500万亩、120亿斤以上。推动生猪规模养殖,稳定生猪产能,猪肉自给率稳定在70%以上。建立健全粮食、生猪省域内产销调剂和利益补偿机制。促进农产品加工流通。大力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建设农产品加工园、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产地冷链物流基地、电商专业村,形成国家、省、市、县现代农业产业园联动发展格局,基本实现农业产业强镇涉农县全覆盖,培育打造10条百亿级农业产业链。推进产业集聚发展。聚焦粮油、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畜禽、水产、干果等优势特色产品,优化产业布局,增强集聚效应,打造一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梯次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十四五”末力争覆盖30%的涉农县。培育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把更多农业规模经营户培育成有活力的家庭农场,增强农民合作社服务带动能力。大力培育专业服务公司、服务专业户等主体,为小农户提供更多专业化服务。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升行动,支持龙头企业在县域布局,更多地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域、增值收益留给农民。实施十万农创客培育工程,带动百万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计划财务司、乡村产业发展司、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市场与信息化司、科技教育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兽医局、渔业渔政管理局、种业管理司、农田建设管理司,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经济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带动共同富裕。优化提升乡村休闲旅游。规范提升休闲农庄、农家乐、采摘基地、主题民宿等,积极发展市民农园、共享农庄、认养菜地等新模式。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一批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培育一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打造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园区、精品线路,大力推介浙江8条休闲农业重点发展带、58个重点发展区,打响“诗画浙江・浙里田园”休闲农业品牌。催化发展乡村康养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温泉疗养、中医养生、健康养老、运动健身等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建设一批职工疗休养基地。在符合相关规定、规划的前提下,推动闲置农房盘活利用,配套完善农村生活性服务业,吸引城市居民到农村养老。活化传承乡村文化价值。依托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和农村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加强传统手工技艺与产品创意开发,开展研学科普、农事体验、手工制作等活动,推进“跟着节气游乡村”。深化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打造民俗村、风情街。深入实施“诗画浙江・百县千碗”工程,培育发展地方特色小吃产业,大力开展“妈妈的味道”活动,讲好美食背后的文化故事。(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民政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员会、体育局、总工会、妇女联合会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发展绿色生态农业促动共同富裕。发展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因地制宜发展茶叶、油茶、水果、笋竹、香榧等产业,发挥木本植物固碳作用。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秸秆、尾菜、农膜、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化利用,加快建立植物生产、动物转化、微生物还原的种养循环体系。率先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建设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循环经济园区和基地。推广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全域推行“肥药两制”改革,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水肥一体、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等技术和产品,持续推进化学肥料、农药减量化。推进畜禽养殖圈舍低碳化建设和改造,推广水稻田精准灌排技术,发展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减少重点种养环节碳排放。加快绿色高效、节能低碳的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应用,发展农产品绿色低碳运输。深入推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制定实施农业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计划,探索对绿色低碳农业给予专项补贴。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大绿色食品培育力度,新认定20xx个以上绿色食品,建立优质农产品评价体系,推进绿色农产品优质优价。探索开展农业生态产品价值评估,完善农业生态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推动将农业项目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协同推进生态产品市场交易与生态保护补偿,实现生态产品价值有效转化。(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计划财务司、乡村产业发展司、市场与信息化司、科技教育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兽医局、渔业渔政管理局,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厅、农业科学院、林业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共同富裕。推进关键技术联合攻关。聚焦现代农业生物技术、绿色智慧高效生态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生命健康三大主攻方向,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建立部省农业科技创新协作机制,推进农业科技创新高能级平台建设,共同建设一批农业重点实验室和产学研联盟,鼓励涉农院士、专家以设立工作站、双聘等形式参与浙江农业科技创新,加强浙江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涉农学科建设。全面推进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建设。推进现代种业强省建设。健全种质资源保护机制,完善国家级农作物、畜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和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项目,选育一批突破性高产优质多抗动植物新品种,高质量推进南繁基地建设。引导涉农央企加强与浙江种业集团和相关种业企业的合作。推进农机装备现代化。高质量推进农业“机器换人”,积极推动丘陵山区、特色产业等先进适用机械装备研发应用,提高粮油、果蔬茶菌、畜牧、水产养殖、林业作业等关键环节农机化程度,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推进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加快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进度,推进安全生产和绿色发展。推进智慧农业引领示范。推广资源监测、生长感知、肥力监测、质量安全管控监测、农业物联网等技术,建设一批数字农业工厂、数字牧场、数字渔场,加快规模种养基地数字化改造。搭建商渔船防碰撞等数字化应用场景。(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市场与信息化司、科技教育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兽医局、渔业渔政管理局、种业管理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科学技术厅、农业科学院、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林业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联动共同富裕。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同规同网。健全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机制。加快“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加强村内主干道建设,行政村通双向车道占比达到58%。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寄递物流体系,推进“快递进村”全覆盖。完善农村饮水县级统管体制机制,推动城乡同质化供水。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推动城市天然气配气管网向乡镇和城郊村、中心村延伸,加快数字乡村建设,实现所有乡镇及重点行政村5G信号全覆盖。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同质同标。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推动城市优质服务资源向农村覆盖,推广城乡教育共同体、医疗服务共同体模式,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持续开展乡村村晚等活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高水平提升。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和出水水质达标率均达到9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基本覆盖所有行政村。高水平推进卫生村镇建设,全面普及无害化卫生户厕,扎实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提升农房建设质量,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机制,塑造江南韵、古镇味、现代风的新江南水乡风貌。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行动计划,推进乡村风貌微改造,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全面达标。全面推进党建联盟建设,开展未来乡村建设试点,迭代打造美丽乡村新标杆。推广“大下姜”乡村联合体共富模式,推进片区化组团式发展,建设100条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同富裕带。(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电网浙江省电力公司、通信管理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六)深化农村改革拉动共同富裕。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步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在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等工作并取得法律授权的基础上有序开展全省域农民住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在不突破现有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开展多种形式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审慎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高质量推进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整治产生的节余用地指标优先用于发展乡村产业。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提供综合性交易服务。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股权流转、有偿退出、抵押、担保、继承等权能实现形式,增加农民财产权益。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盘活利用,丰富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行政村占比达到50%,全面消除年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下情况。把农村改革试验区范围扩大到更多县(市、区)。创新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率先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优化生产者补贴制度。加大央行政策性资金定向支持力度,率先建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巩固面向所有农户的.免担保小额普惠贷款成果,扩大农村资产抵押担保融资范围。深入推进基层农担服务机制创新,做大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规模。扩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深入实施中央财政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政策。开展农业农村投资“一件事+明白纸”集成试点。创新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建设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浙江样板。深入实施“阳光治理”工程,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探索推广线上“村民说事”等新模式,宣传推介一批乡村治理典型范例。(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计划财务司、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员会、财政厅、司法厅、自然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发挥部省共建乡村振兴示范省协调小组作用,加强组织推动和统筹协调,每年制定工作要点,及时调度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作为联络单位,具体负责沟通协调、跟踪调度、典型宣传等工作。(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保障。坚持部省共建、以省为主,浙江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聚焦重点、聚集资源、聚合力量,推动改革破难、先行先试,力争形成一批推动共同富裕的标志性成果。农业农村部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扶持,优先将相关改革试点、探索示范任务赋予浙江,加强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农业农村部有关司局,浙江省有关厅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强化人才支撑。组建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成立由部属单位专家、国内一流学者组成的乡村振兴示范省专家智库,每年确定一批重点课题开展研究,提供咨询服务。双方按照中央有关规定互派干部挂职锻炼,重点负责协调推动行动方案落实。(农业农村部人事司、政策与改革司、发展规划司、计划财务司,浙江省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强化典型引路。率先建立客观反映乡村振兴进展的指标和统计体系,完善监测评估机制。扎实推进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试点工作,每年选择部分县(市、区)开展共同富裕先行先试,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统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