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文明劝导方案(通用2篇)

发布时间:2026-05-01 09:26:12 文章来源:bo的心灵驿站

道路交通文明劝导方案(通用2篇)

道路交通文明劝导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实施方案》及《南海区“创文”志愿者交通劝导工作意见》精神,让学生积极参与“创文”活动,以体验教育和志愿服务为途径,通过志愿监督等文明交通志愿活动,提高个人文明交通素质,营造志愿服务、文明礼让、关爱互助的良好氛围,为“创文”迎检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决定在3月-7月协助交警开展交通劝导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劝导时间:3月至7月,每周一至周四下午16:30分17:30

  (二)劝导地点:狮山镇大型超市、厂企、学校等人车密集路口。

  (三)劝导内容:

  负责协助执勤交警和协管员对非机动车、行人进行管理;协助维护路口及人行横道交通秩序,劝阻交通违法行为;协助进行交通文明、交通安全、交通法规知识等内容的宣传;热情答复问事问路,提供能力范围内的便民服务。

  二、志愿者安排及选拔

  (一)、志愿者安排

  从3月21日(第六周)开始,各专业部轮流选拔志愿者参与交通劝导活动,每周安排8人。轮值安排表:经济商贸部信息技术部机械制造部服务管理部机电汽修部

  (二)、志愿者选拔办法

  1、各专业部团总支要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选拔相结合的方式,选拔有积极性、责任心强的学生担任交通劝导志愿者。

  2、选拔标准:

  (1)、文明懂礼,道德观意识强。

  (2)、有责任心,能主动劝导。

  (3)、以身作则,起带头作用。

  (4)、有热心,爱岗敬业精神。

  3、自愿担任自愿者的学生要征得家长同意,并要求家长在意见书上签名。(家长意见书附后)

  三、工作用语

  语言规范:使用统一宣传用语,使用普通话,礼貌用语,文明宣传,讲究方法。

  (一)劝导、纠正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1、当非机动车遇红灯超越停车线时,请讲:

  (1)先生/女士,为了不影响行人的正常通行,请您退到停车线后。谢谢!

  (2)先生/女士,请您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退回停车线。谢谢!

  2、当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骑行时,请讲:

  (1)先生/女士,为了行人的安全,请您下车推行。谢谢!

  (2)先生/女士,人行道上是不能骑车的,请您下车推行。谢谢!

  3、当非机动车在人行横道上(斑马线)上骑行时,请讲:

  (1)先生/女士,为了他人的安全,请您下车推行。谢谢!

  (2)先生/女士,人行横道上是不能骑车的`,请您下车推行。谢谢!

  (二)劝导、纠正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1、当行人遇红灯,站在路边或横道线上等候时,请讲:同志,为了您的安全,请您退到路边。谢谢!

  2、当行人遇红灯,横过马路时,请讲:同志,现在是红灯,请不要横穿马路。

  3、当行人过马路未走人行横道线时,请讲:同志,请走横道线。

  4、绿灯亮时,请讲:同志,现在是绿灯,请您尽快通行。

  四、注意事项:

  (一)志愿者应当树立城市文明交通大局观念,从自身做起,以自身文明的交通行为在市民中倡导文明交通、共建交通文明。

  (二)在协助开展交通管理和安全宣传的过程中,应当注意自身安全,遵循交通志愿劝导的操作程序和服从交警的统一指挥,遇有工作疑问时,向交警请求帮助。

  (三)志愿者上岗期间请勿擅自离开岗位和做与执勤无关的事,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误岗,执勤时不聚岗、溜岗、闲谈等。

  (四)遇有交通和治安案件及时报告执勤交警;如路口没有执勤交警,一旦有紧急情况,请速拨打“110”报警电话。

道路交通文明劝导方案 篇2

  为保障交通安全劝导站工作开展,调动交通安全员和劝导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夯实我镇交通安全基础工作,提升道路安全基层监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对道路交通安全管得住、控得牢、防得稳的基本目标。根据《关于专职交通协管员、兼职交通安全员补贴发放的通知》(浦道安领导小组〔20xx〕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交通安全劝导队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工作职责

  劝导站人员必须服从镇道安办领导和任务分工。

  1、宣传、引导行人文明行路,劝阻不文明行路行为;

  2、宣传、引导非机动车安全文明骑行,劝阻不文明行驶行为;

  3、宣传、引导机动车行经斑马线应减速避让,劝阻不文明驾驶行为;

  4、使用照相机、摄像机对以上违法行为人或车辆进行录拍,记录违法行为并上传至农交安app系统;

  5、扶助老、幼、残疾人安全文明行路,热情为外地驾驶人、游客提供咨询服务;

  6、劝导员必须做到举止文明、礼貌待人,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听从指挥、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有越权行为。

  二、工作要求

  1、劝导员应当树立文明交通大局观念,从自身做起,以自身文明的交通行为在群众中倡导安全交通、共建交通安全。

  2、在开展交通劝导和安全宣传的过程中,应当注意自身安全,遵循劝导的操作程序,遇有工作疑问时,向派出所,交警,道安办请求帮助。

  3、劝导员上岗期间必须穿着反光背心及劝导制服,配备的相关装备应齐全,请勿擅自离开岗位和做与执勤无关的事,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误岗,执勤时不聚岗、溜岗、闲谈等。

  4、遇有交通和治安案件及时报告,一旦有紧急情况,请速拨打“110”报警电话。

  5、语言规范:使用统一宣传用语,礼貌用语,文明宣传。

  三、岗位设置

  原则上劝导员由村干部兼任或责任心强的党员或群众担任,上岗劝导由镇道安办统一安排。为了杜绝劝导员占岗位混补贴不作为现象,镇道安办采用月份考核的办法,对考核不合格、拒不上岗出勤履行职责的.第一次警告、整改,第二次劝退予以取消劝导员资格。

  四、管理成效

  1、因工作不力,未按工作要求、工作时间开展劝导工作,受到镇道安办通报批评的,视为不合格;

  2、积极按照镇道安办和县道安办要求开展工作,辖区道路安全、畅通,秩序良好的为合格;

  3、因劝导不到位,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劝导职责,导致劝导点交通秩序混乱,交通事故高发的,视为失职;

  4、考核结果受到镇道安办通报表扬的视为优良,受到县道安办通报表扬的视为优秀。

  五、经费保障

  本岗位为公益性岗位,岗位工作经费补贴资金来源由县财政支出。补贴发放按绩效考核和实际出勤时间计算。补贴方式借鉴其它乡镇做法,统筹县财政年度预算的全镇劝导工作经费,建立绩效考核办法对劝导员工作进行量化,采取扣发、增发绩效报酬的形式管理劝导员,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推广或通过“以奖代补”形式予以物质激励。以“留住人、运行好”为目标,确保劝导站正常工作运行,有效发挥作用。实施量化后的劝导补贴标准和方式如下:

  1、劝导基础补贴:每月100元

  必须做到除镇道安办统一安排劝导值班外,每月自行组织1次上路劝导,并将图片发至道安办存档。

  2、绩效补贴:每月100元

  每人每月需登录农交安APP28天,150条劝导日志。

  以上工作内容统计由镇道安办于次月5日前统计并给予通报,对职责履行不达标人员扣除绩效以及当月工资。劝导补贴以月份考核结果为标准实施发放。

  六、考核办法

  1、以月为周期,由镇道安办组织实施每月考核一次,并纳入年终绩效目标考核;

  2、由镇道安办人员组织对每次劝导带班出勤情况进行现场记录,月底汇总得分;

  3、镇道安办次月5日前统计农交安APP使用情况,汇总得分;

  4、镇道安办将依据考核结果,对各劝导员实施奖惩:

  失职:视情节扣除劝导员补贴、绩效、直至开除(月平均得分50分以下)。

  不合格:第一次警告、整改,第二次劝退(月平均得分51至70分)。

  合格:继续强化培训引导(月平均得分71至94分)。

  优良和优秀:给以精神和物质奖励(月平均得分95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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