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峰运输方案范文(精选12篇)

发布时间:2026-04-20 15:36:54 文章来源:bo的心灵驿站

错峰运输方案范文(精选12篇)

错峰运输方案范文 篇1

  根据《辛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辛集市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6个方案的通知》(辛政发〔20xx〕16号)、《辛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辛集市20xx-20xx年采暖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辛政字〔20xx〕20号)要求,结合我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范围

  涉及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附后)。

  二、要求

  (一)各大宗物料运输企业要制定符合本企业错峰生产运输的工作方案。各企业要按照提前准备、应急保障、重点突出的原则提前做好原材料的储备工作,对外运产品要提前做好分期运输计划。

  (二)各企业要将向本单位运送原材料的车辆及本单位的自备车,报市交警大队备案,保证采暖季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运输车辆比例达到80%以上。

  (三)所有运输大宗物料的车辆严禁驶入市区,要严格遵守《辛集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区对部分车辆实行禁行的通告》,远端绕行,合理调整通行路线。

  (四)重污染天气黄色及以上级别预警期间,要严格遵守限行规定,大宗物料运输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障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三、措施

  (一)公安部门要严格执行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加大巡查力度和密度,指导重中型运输车辆远端绕行,合理分流,对采暖季大宗物料运输企业的车辆按管辖属地加强监管,未申报备案的车辆原则上不允许上路行驶,予以劝返。

  (二)交通运输、公安、环保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大宗物料运输企业车辆的监管,确保采暖季大宗物料运输车辆符合环保要求。

错峰运输方案范文 篇2

  为有效防治采暖季天气重度污染,切实做好采暖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改善镇域空气质量,根据《孝义市20xx-20xx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孝污染防治组发〔20xx〕9号)精神,结合梧桐实际,制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全面强化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对焦化、建材、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施错峰生产分类管理,把治理污染与促进绿色文明施工、生产、运输结合起来,推动企业绿色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体现差异化,避免简单化、绝对化、一刀切。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20xx-20xx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领导组”):

  组 长:张 超(镇政府镇长)

  常务副组长:赵文涛(镇政府副镇长)

  副 组 长:镇党政班子成员

  成 员:环境监察一中队、环境监察二中队、安监中心、各村负责人。

  领导组负责统一领导全镇20xx-20xx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协调开展各项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组。

  (一)办公室:设在安委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史俊明同志兼任,负责跟踪了解全镇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负责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二)督查组:镇政府成立督查组,组长由赵文涛副镇长担任,成员从各相关职能站所中心抽调,负责对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进行跟踪督查。

  三、错峰原则

  (一)加大采暖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按照基本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则,组织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全力促进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打好蓝天保卫战。

  (二)科学实施各类行业错峰生产,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造任务的,全面采取错峰生产措施,实施停产整治。

  (三)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要提高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

  (四)对行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环保标杆企业,可不予限产。

  (五)错峰生产企业涉及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应保障基本民生需求。

  (六)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结合行业错峰生产要求,实施错峰运输。

  四、错峰生产任务

  (一)焦化行业

  错峰时间: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错峰要求:焦化企业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焦炉炉体加罩封闭)、配备焦炉烟囱废气脱硫脱硝装置,且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不予错峰。正在进行特别排放改造的焦化企业,传统机焦炉出焦时间延长至48小时。20xx年12月31日仍达不到特别排放的,20xx年起采取停产保温措施。

  落实措施:环境监察一中队、环境监察二中队负责,安监中心、所属村配合,协调市经信局、环保局督促企业严格实施。

  (二)建材行业

  错峰时间: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错峰要求:陶瓷、砖瓦、玻璃棉、石膏板、岩棉、矿物棉、耐火材料等建材企业,使用天然气、焦炉煤气、电、电厂热力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或热源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且稳定达标排放的,不予错峰;使用其他燃料的采暖季停产。砖瓦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且稳定达标排放的,采暖季可以组织生产。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根据承担的任务量确定生产负荷。

  落实措施:环境监察一中队、环境监察二中队负责,安监中心、所属村配合,协调市经信局、环保局督促企业严格实施。

  (三)有色化工行业

  错峰时间: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错峰要求:化工企业使用天然气、焦炉煤气、电、电厂热力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或热源并完成VOCs治理任务且稳定达标排放的,不予错峰;使用其他燃料的、未完成治理任务的,限产30%以上,以每日产量核定。

  落实措施:环境监察一中队、环境监察二中队负责,安监中心、所属村配合,协调市经信局、环保局督促企业严格实施。

  (四)大宗物料实施错峰运输

  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一企一策”制定错峰运输方案,采暖季错峰运输。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原则上不允许重型载货车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的车辆除外)。重点企业和单位在车辆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保留监控记录三个月以上,秋冬季期间每日登记所有柴油货车进出情况,并保留至20xx年4月30日。

  落实措施:协调市交通局督促企业严格实施。

  (五)重点区域停限产措施

  在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主要污染物严重超标时,对区域周边10公里范围内实施污染排放总量控制,镇域所涉工业企业采取临时停限产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职能站所中心、各村、各相关工业企业对错峰生产工作负总责,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任务要求。各相关工业企业要根据错峰原则,制定具体的错峰实施方案,由安监中心汇总,报镇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领导组存档备查;由环境监察一中队、环境监察二中队、安监中心负责,组织开展镇域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巡查,巡查发现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立即报镇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领导组。

  (二)实施用电监控。各相关职能站所中心、各村负责,配合市相关职能部门,全面落实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用电监管监控制度,对错峰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用电量等指标实行监控,科学分析研判企业污染物排放和用电量变化情况,判断企业是否执行停(限)产措施,是否按要求落实污染物减排。

  (三)严格督查问责。镇政府组织督查组,开展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专项督查,严厉打击不执行错峰生产要求的环境违法行为,对未按要求落实停限产要求的企业,纳入停产管控范围,并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的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四)强化政策引导。各相关职能站所中心、各村负责,做好错峰生产政策的宣传解读,广泛宣传错峰生产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错峰生产期间,要做好错峰生产企业职工思想引导、设备检修、人员培训、安全稳定等保障工作,营造全民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浓厚氛围,实现环境质量好于去年的目标;积极鼓励广大群众举报镇域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举报电话:

错峰运输方案范文 篇3

  为统筹旅游旺季游客出行和大件运输需求,确保路网畅通有序运行,省交通运输厅在我省旅游旺季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开展重点大件运输车辆通行保障工作,引导错峰运行,避免客、货车流交织叠加引发交通拥堵。

  一、总体目标。

  按照“保安全、保畅通、强服务”原则,充分分析路网路线和可能影响道路通行的大件运输车辆数据,统筹规划大件运输车辆错峰运行方案,支持我省旅游经济发展和重装设备运输,保障司乘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升路网通行体验,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交通。

  二、保障重点。

  重点保障路段:根据道路及车流情况,重点保障3条川西自驾旅游路线,分别为都江堰市至阿坝州境内、雅安市至甘孜州境内、雅安市至凉山州境内。其余路线确需保障的,可进行调整。重点保障时段:8月初至10月底,其中,国家法定节假日(含建州节、火把节等少数民族节日)禁止大件运输车辆通行。重点保障车辆:重点保障车货总宽超过3.75米或总长超过28米的部分三类大件运输车辆。

  三、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事前沟通指导。对拟申请许可的运输企业加强审前沟通指导,帮助其合理规划制定运输方案。

  二是细化许可统筹协调。重点关注属于重点保障范围内的申请,提示沿线交通运输部门有针对性地给出错峰运行审批意见,引导申请人起运前主动联系,服从调度安排。

  三是做好运输通行保障。各级公路管理机构依托申报信息,统筹掌握申请通行车辆装载情况、行驶路线,做好工作安排。

错峰运输方案范文 篇4

  近日,省政府发布《安徽省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20__年全省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到95%以上。在7月1日起,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值得一提的是,安徽省还将试点开展高铁快运、地铁货运。

  根据《方案》,安徽省将加强新生产柴油车环保达标监管,严格实施相关标准,不满足标准限值要求的新车型禁止进入道路运输市场。20__年7月1日起,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同时,加强重污染天气期间柴油货车管控,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钢铁、建材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企业以及沿江港口、城市物流配送企业,应制定错峰运输方案。自20__年起,每年秋冬季期间监督抽测柴油车数量不低于当地柴油车保有量的80%。20__年底前,50%以上具备条件的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根据《方案》,安徽省将严格新生产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管理,20__年底前,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20__年底前,各市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同时,加快推动铁路内燃机车基本消除冒黑烟现象。

  安徽省将推进中长距离大宗货物、集装箱从公路转向铁路。加强钢铁、电力、焦化等重点行业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20__年实现已配套建成铁路专用线的企业主要由铁路运输大宗物料,未配套建设铁路专用线的要尽快完成规划,到20__年重点行业企业铁路运输比例达到50%以上。

  同时,推动发展绿色货运,推进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铁路和城市轨道“四网融合”,试点开展高铁快运、地铁货运等。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占比达到80%,并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物流配送车。

错峰运输方案范文 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县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有效应对秋冬季重污染天气,确保完成空气质量考核目标,全面落实我县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运输企业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错峰运输工作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在确保经济社会稳定运行的前提下,通过运输企业合理错峰运输,合理降低企业物料运输负荷,最大限度减少运输污染排放,确保做到削峰降频,有效应对秋冬季重污染天气。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全县重点运输企业(名单见附件),自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错峰运输(除民生保障类、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外)。

  三、主要任务

  各重点运输企业专人负责建立错峰运输措施和自有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台账,确定排放阶段,提前做好非自有车辆中国五车辆的运力保障工作,确保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切实落实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错峰运输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室办要落实监管责任,各重点运输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各有关室办要以最实的措施、最硬的手段、最坚决的行动,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最严厉的追责问责,把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部署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有关室办之间要加强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落实本方案,及时协调、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各重点运输企业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抄告。

  (三)严格执法检查。各室办要对照本方案组织开展冬季工业企业错峰运输专项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错峰运输要求的企业,一律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对不作为、慢作为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

错峰运输方案范文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xx]1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xx]22号)精神,根据市委、政府安排部署,坚决打赢晋中市蓝天保卫战,制定本方案。

  01、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以大幅减少重污染天气为主攻方向,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等必要的行政手段,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主要目标: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政善环境空气质量,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基本思路:把错峰生产作为主攻方向,把重污染天气妥善应对作为重要突破口,严格执法监管,强化督察问责,全面实施攻坚行动,动员全民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

  02、错峰生产时间

  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03、主要内容

  (一)深入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

  1、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造任务的,全面采取错峰生产措施;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提高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

  2、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制定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

  3、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大气污染防治20xx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市政办发[20xx]50号)有错峰生产要求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4、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不予错峰生产:

  (1)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不限产。

  (2)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标准企业,国家和省有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的且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或低于国家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标准30%的,橙色预警期间(含)以下不限产,红色预警区间限产15%。(以在线监测数据计)

  (3)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特别限值标准企业,低于国家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标准30%的,橙色预警期间(含)以下不限产,红色预警区间限产15%。(以在线监测数据计)

  (4)对行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环保标杆企业,不予限产。

  (5)对铸造、陶瓷、砖瓦、玻璃棉、石膏板、岩棉、矿物棉等企业,在资源有保障前提下,使用天然气、电力、电厂热力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或热源,且稳定达标排放的,不予限产。

  5、错峰生产企业涉及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障民生任务的,应保障基本民生需求。

  (二)深入推进工业企业错峰运输

  实施大宗物料错峰运输。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电力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要制定错峰运输方案,纳入应急预案中,在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原则上不允许重型载货车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的车辆除外)。重点企业和单位在车辆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保留监控记录三个月以上,同时每日登记所有柴油货车进出情况,并保留至20xx年4月30日。

  04、工作要求

  1、由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保障民生的要求,在符合国家、省、市错峰生产要求的前提下,自行合理裁量确定采暖期错峰生产要求,制定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错峰生产方案要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措施,于20xx年10月20日前将本县(区、市)错峰生产方案(含项目清单)报市经信委。

  2、加强采暖期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因地制宜实行工业企业差别化错峰生产,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

  3、对涉及重大民生保障不予错峰生产的,各县(区、市)要严格审核,坚决杜绝以保障民生为由规避错峰生产要求。

  4、错峰生产清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未经备案或擅自调整的,按未落实错峰生产处理。

  05、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分解落实任务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任务要求。企业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责任,落实项目和资金,确保治理工程按期建成并稳定运行。严格落实政府下达的错峰生产要求。

  (二)加强舆情引导和宣传教育

  制定专项宣传方案,统筹安排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切实做好采暖季错峰生产宣传报道和舆情监督工作。各县要建立宣传引导协调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统筹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信息发布、宣传报道、舆情引导等工作,避免因重污染天气产生其他不安定因素充分。

错峰运输方案范文 篇7

  为落实《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xx年重点任务措施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北京市任务细化分解方案》(京大气〔20xx〕3号)有关工作要求,控制大宗物料运输,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促进我区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制定本专项实施方案。

  一、实施时间

  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

  实施范围和主要措施(一)实施范围。一是原则上包括本市20xx年产值10亿元

  以上(不含外地产值计入本市的部分)的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以下简称错峰运输企业);二是各乡镇(街道)结合辖区内产业特点和停限产情况认为有必要实行错峰运输的其他企业。

  (二)主要措施。错峰运输企业须按照“一厂一策”要求制定秋冬季错峰运输实施方案(方案提纲见附件1)。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合理配置运输结构,如实填写《北京市工业企业错峰运输方案项目清单》(清单格式见附件2);二是提前做好生产物资储备,合理安排运力,尽量减少秋冬季货物运输;三是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五标准车辆承担运输任务;四是在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原则上不允许重型载货车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其他特殊需求产品,保障市场平稳运行、重大工程及特殊工程建材及生产用原料,以及为外贸货物服务的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五是要在车辆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保留监控记录三个月以上;六是秋冬季期间每日登记所有柴油货车进出情况,并保留至20xx年4月30日。

  三、工作分工

  (一)区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秋冬季错峰运输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工作方案,沟通联络区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开展相关工作。

  (二)各有关部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确定重大工程及特殊工程目录,指导协调大宗建材及生产用原料错峰运输涉及的重点工程保障工作;区环保局负责对区内错峰运输企业橙色及以上级别应急期间上路的货运用车环保情况的监管执法;区交通局负责对区内错峰运输企业营运性货运车辆的监管检查;区商务委会同区环保局、区交通局做好社会物流企业用车的宣传工作,引导错峰运输企业淘汰老旧机动车;房山交通支队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上路执法。

  (三)各乡镇(街道)政府。各乡镇(街道)政府要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辖区内实行错峰运输的企业监管,确保错峰运输措施落实到位。要按照“一厂一策”要求,监督指导本辖区内错峰运输企业制定好企业实施方案,指导企业如实填写《北京市工业企业错峰运输方案项目清单》,并将错峰运输措施纳入企业应急工作方案。请各乡镇(街道)汇总辖区内项目清单,将钢铁、建材、化工行业错峰运输企业的相关材料(包括企业错峰运输方案和项目清单,下同)报区经济信息化委。同时,市属国有企业相关材料抄送市国资委。各乡镇(街道)须依照错峰运输方案和错峰运输企业项目清单,对本辖区内错峰运输工作定期协调调度,督促任务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环保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交通局、区商务委、房山交通支队及各乡镇(街道)政府按职责分工统筹协调推进秋冬季错峰运输工作的实施。

  (二)健全信息保障机制。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环保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交通局、区商务委、房山交通支队、各乡镇(街道)政府,以及金隅集团、燕山石化等重点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错峰运输工作,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确保信息及时有效传达。

  (三)强化监督检查机制。区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各有关部门配合各乡镇(街道)政府加强对错峰运输企业的督导检查。对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有关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错峰运输方案范文 篇8

  根据《朔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xx年行动计划》(朔政办发〔20xx〕26号)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20xx-20xx年秋冬季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以改善我市秋冬季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错峰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为目标,围绕工业大气污染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严禁“一刀切”,科学精确实施错峰生产,引导企业开展深度治理,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市20xx-20xx年秋冬季环境质量目标顺利完成。

  二、错峰原则

  (一)加大重污染天气频发的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大幅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则,组织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全力促进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打好蓝天保卫战。

  (二)从20xx年11月1日起,未按要求完成年度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包括无组织排放治理),予以停产治理。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达到相应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且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的企业,采暖期实施差别化错峰生产。

  (三)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生产设施,限产40%,其中,位于市区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限产50%,不影响生产安全的情况下可采取停产错峰。属于产业政策鼓励类的企业,限产20%,其中,位于市区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20xx年11月1日前实际生产负荷已低于上述错峰生产比例要求的,按照污染物排放量和进出厂区大宗物料公路运输量不增加的原则,核定错峰生产负荷。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提高错峰生产比例。

  (四)对承担供气、供热等民生任务的企业,根据供气、供热需求,报市人民政府确定限产比例。国家关于错峰生产有要求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钢铁、建材、电力、化工、煤炭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一律实施错峰运输。重点用车企业要合理安排运力,封存自有车队中排放较高的车辆,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五以上标准车辆承担运输任务。有条件使用铁路运输的,原则上全部采用铁路运输。

  (六)各县(市、区)、朔州经济开发区要建立错峰生产企业豁免清单。列入豁免清单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完成治理任务的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示范的企业;

  2.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没有超低排放标准的行业,污染物排放低于行业特别排放限值20%以上),且物料运输采用铁路运输或其他清洁运输方式的。

  三、错峰生产实施时间

  20xx年11月1日00时至20xx年3月31日24时。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辖区错峰生产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加强辖区错峰生产的组织领导;县(市、区)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任务要求,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错峰生产工作有序开展,以错峰生产倒逼企业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优化区域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当地政府错峰生产要求,提前做好生产计划调整。

  (二)细化措施方案。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围绕工作任务,在摸清辖区内涉及错峰生产行业现状的基础上,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及时制定20xx-20xx年秋冬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列出错峰生产企业清单,细化错峰生产措施,将错峰生产要求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明确错峰生产的.执行内容,确保可操作、可核查。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错峰生产实施时间,要指导辖区内参加错峰生产的企业提前1个月制定工作方案,按时上报备案。

  (三)实施电力监控。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落实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用电监控制度,对错峰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用电量等指标实行监控,研判分析企业污染物排放和用电量变化情况,判断企业是否执行停产措施、是否按要求落实限产措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送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供电部门要按月将列入错峰生产企业用电情况报送市、县有关部门。

  (四)严格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大对错峰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错峰生产工作有序开展,严厉打击不执行错峰生产要求等违法行为,对未按照要求落实停限产要求的企业,一律纳入停产管控范围,并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加大巡查力度,对工作进度缓慢、措施不得力、监管等不到位的要追究监管责任。

  (五)重视政策宣传。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错峰生产政策的宣传解读,广泛宣传错峰生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强正面宣传和反面案例曝光,落实大气污染有奖举报,做好错峰生产企业职工思想引导工作,营造全民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浓厚氛围。

  (六)确保信息畅通。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错峰生产企业均要明确联系人,并将牵头部门及联系人报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确保信息畅通。自20xx年12月起,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工作落实情况,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有关工作建议等可一并报送。

  (七)加强错峰督导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根据工作实际和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朔州经济开发区实施方案的落实措施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确保列入错峰生产方案的停限产措施落实到位,加强错峰生产执行情况检查,发现不满足豁免条件的企业,应及时从错峰生产豁免清单中剔除。

错峰运输方案范文 篇9

  为贯彻落实x市大气办《20xx--20xx年采暖季错峰生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xx县交通运输局《20xx--20xx年采暖季重点行业错峰运输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做好我公司20xx―20xx年采暖季错峰运输工作,促进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采暖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加大采暖季交通运输调控力度,实施进出厂货运车辆错峰运输,切实降低采暖季交通运输污染排放,促进全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任务

  错峰时间: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 错峰运输方案:凌晨4:00-6:00,保证生产运行需要的运输车辆除外,其他时间严禁出入厂区,并保证国四及以上运输车辆比例达到80%以上。

  错峰要求:供应部、销售部要提前做好生产物资储备,及出厂车辆的调配,合理安排运力,调控客户优先选择排放水平较好的车辆承担运输任务,保证错峰季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运输车辆比例达到80%以上,避免因错峰运输影响正常生产。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三、组织实施

  成立错峰运输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错峰运输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保部 电话x 小组成员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错峰运输的指导和协调,做好采暖季生产政策的宣传解读,广泛宣传其必要性和重要性,做好公司错峰生产思想引导工作,营造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的浓厚氛围。

  公司对本方案所设目标任务,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对因管理不善,被上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通报批评或造成后果的,公司将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错峰运输方案范文 篇10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xx〕1号)、《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局关于统筹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xx〕4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和人员应急运输优先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xx〕27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禁违法阻断交通的紧急通知》(黔府办发电〔20xx〕29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重要商品保供稳价的紧急通知》(黔府办发电(〔20xx〕28号)、《省交通运输厅 省公安厅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黔交办(〔20xx〕5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坚决遏制通过客车传播疫情和做好应 急运输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和《铜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坚持“防运并举、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周密部署”的原则,落实“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联防联控”机制,做到“两不误” (交通防疫防控工作不耽误、交通运输保障工作不耽误)“三不一优先”(保障防疫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确保“一断三不断”(阻断病毒传播渠道,公路交通网络不中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中断、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中断)。

  二、组织领导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春节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罗朝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崔德权、饶刚、唐方、陈来群负责具体办公,车辆调度由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客运企业,做好交通领域组织管理、运输保障、运力调度等工作,并配合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做好运输组织工作。

  1.保障错峰返程运输工作:江口县客运站、铜仁全通公司江口分公司、恒通公交公司、梵天联合交运公司要及时保障营运车辆,并进行严格的消毒,根据错峰出行及农民工返程的数量,组织客运车辆,按照要求保障足够的营运车辆投入营运。

  2.保障重点群体运输。针对农民工、学生等规模较大的返程群体,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工业和商务用工单位等部门提供用车需求,由交通运输部门按照需求提供运输车辆到指定地点进行运输。

  3.科学调配运力。按照县委政府复工复产、开学等时间安排指令,紧密结合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动态及发展情况及各地客流需求,对学生、农民工出行等信息数据进行预测,综合研判错峰返程客流需求,合理调配运输应急运力(全县储备春节后客流高峰及疫情应急运力22辆)。

  (二)做好途中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严格预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通知》,加强源头管理,客运车辆上必须配备1至2个垃圾桶,乘客上车必须配戴防疫口罩。由卫健部门为每辆运输车辆配一名随车义务人员,并协调体温测量仪,对乘车人员及驾驶员进行体温检测。切实做好驾驶员自身及其他乘客的防护,运输途中如发现有乘客发烧现象,以最快方式将发热乘客送至留验站。负责接送的车辆在运输途中不得上下客、不得在未设置卫生检疫站的站点配客,客运包车不得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乘客。

  (三)认真做好返程农民工及返校学生的信息登记。用工单位,教育部门提供返岗农民工、返校学生的信息登记表,未登记的或信息登记不全的一律不得上车。

  (四)严格控制交通运输工具客座率。督促客运企业统筹运力安排,合理优化运营班次,实行隔位、分散就座以及在交通运输工具内设置途中留观区域创造条件。适当控制各类交通工具客座率,避免拥挤带来次生问题。

  (五)抓实应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紧急通知》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坚决遏制通过客车传播疫情和做好应急运输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应对疫情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保障应急物资运输车辆的顺畅通行。根据要求,应急物资运输由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的资质和车辆、驾驶人员进行统一审核报县交通运输局备案,各卡口按照备案要求和发放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式样,由承运单位或驾驶人携带相关手续可享受免费通行政策;重要生活物资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落实绿色通道政策,确保“三不一化先”政策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交通运输行业各部门、运输企业要在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的领导下,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按照“一断三不断”总体要求,及时恢复客运站运营,统筹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各项工作,坚定不移把中央、省、市、县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压实工作责任。运输企业结合工作实际,拟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全面落实交通运输疫情防控要求,细化压实工作责任,靠前指挥,统筹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工作机制。县交通运输局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深入运输企业,督促指导开展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各项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上下联动、无缝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错峰运输方案范文 篇11

  沧州临港盛达运输队

  整改报告 运输管理所:

  我沧州临港盛达运输队接到运管所整改通知后,对于我公司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予以剖析,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进行整改。我公司为了对车主负责,积极通知车主和司机,让他们真正认识到落实安全措施的重要性,现将我公司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把安全生产作为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公司在按到检查组的整改通知书后,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沧州市道路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公司全体员工在思想认识上有一个质的变化,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把安全生产作为一个重要指标进行考核,只有安全,才有业绩,只有安全,才有和谐。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责任。我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欢迎为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并已按照要求与运输主管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保证书。公司安全管理部经理王刚为安全生产的第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并已经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欢迎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其他公司员工,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并已经与公司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

  三、公司决定,从即日起,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学习计划。强化责任、落实到人。对于公司的安全培训工作设专人负责组织实施, 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学习的考勤制度,对于公司所有人员,一次不按照计划参加的学习的,按照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理,年度评先评优一票否决。二次以上不按时参加学习的,公司将视情节予以辞退。

  四、公司安全专项资金,我公司建立使用独立台账,认真落实好公司安全专项资金台账及明细。做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预防交通事故安全基金的筹备和落实。

  五、公司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改台账,通过上级部门到公司检查,我公司在第一时间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改台账,把公司中存在的工作漏洞及车主一车一档中等等,公司所存在的缺点问题如实建立在隐患排查及整改台账中。

  六、公司的每次安全例会记录也已整理完整。经运管所检查后所暴露的各项安全问题和潜在的安全隐患,我公司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认真的学习。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对公司所有车主进行了发短信方式和电话通知确保所属车辆、驾驶人状态正常。

  此外公司会定时跟车主及驾驶员进行沟通交流防止违法事件的再次发生,我公司借此机会深入排查安全隐患,采取严厉措施,全面加强管理公司,有效防止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消除安全隐患。

  沧州临港盛达运输队

  年 月 日

错峰运输方案范文 篇12

  临沧市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双江分公司

  关于对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报

  集团公司安全部:

  为认真贯彻临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存在问题限期整改的通知(临安办发电〔20xx〕25号)、关于转发〖临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存在问题限期整改的通知〗?(临交司安发〔20xx〕1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 营运车辆超速整改情况对公司营运车辆超速时有发生,特作如下整改措施:1、在驾驶员安全学习会上再次重申gps超速处罚条例。2、对超速车辆进行短消息提示,对提示后拒不减速的车辆,要求驾驶员到安技科进行安全生产相关知识教育学习;对一天内屡次出现超速的车辆对驾驶员进行安全生产相关知识教育学习,停班一个班次进行违约处罚。对屡教不听者取消其驾驶客运车辆资格。

  二、 夜间2时至5时落地休息整改情况 对所涉及的昆明班线车辆整改措施:

  1、当日对昆明班 线所营运的车辆采取电话或当面通知的形式告知严格执行夜间2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

  2、夜间1点30分监控人员通过gps监控平台短信提示或电话再次提醒驾驶员停车休息。对拒不执行的车辆按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临沧市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双江分公司

  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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