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服务质量实施方案范文(通用3篇)

发布时间:2026-04-08 15:24:13 文章来源:bo的心灵驿站

医院服务质量实施方案范文(通用3篇)

医院服务质量实施方案范文 篇1

  为了进一步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强化医疗机构日常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根据“省卫生厅年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及“区卫生局关于民办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监督管理职权划分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卫防科,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资料的收集汇总,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兼任。

  二、活动安排

  整治活动时间:

  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摸查排底,清理整顿。

  1、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对所管辖区的各级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建立医疗监督管理档案。

  2、按照“区卫生局关于民办医疗机构进行规范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统一规范,强化服务意识。

  3、对本辖区内“无证行医”的黑诊所给予彻底取缔。

  4、将本阶段摸底排查、清理整顿情况于11月17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区卫生局卫防科和区卫生监督所各一份(包括管理档案)。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

  办公室将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上报的第一阶段整顿情况进行汇总,对各医疗单位取缔有困难的,由区监督所抽调人员集中整治。在集中整治阶段各医疗单位必须抽调人员,全力以赴配合监督所进行整治。月7日至月15日对集中整治中出现的个别“钉子户”,由卫生局组织邀请新闻媒体,联合公安、区监督所、各医疗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彻底整治,以达到在我区彻底消灭黑诊所的目标。

  第三阶段:总结上报。

  此次活动结束后,区卫生局将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对整顿不力、标准不高、措施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打击非法行医是一项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区属各医疗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医疗市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监督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监督管理职权及区域的划分,认真检查,深入排查,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黑诊所、存在严重医疗隐患的医疗机构及一些非法行医行为等,要及时取缔并如实上报。对未发现或发现而未报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人要负主要责任。

  2、依法依规监督,文明执法

  要求监督检查人员依法依规监督、文明执法、亮证执法。对包庇纵容,充当无证行医保护伞的卫生监督及检查人员,我局将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召开医疗机构整顿动员会,利用会议标语、宣传车、宣传资料等形式充分宣传,营造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舆论氛围。

医院服务质量实施方案范文 篇2

  为更好地发挥医疗卫生服务经济发展功能,根据市卫生局《市“健康服务进万家”活动》的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县卫生系统“进企业、送医疗、保健康”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进一步提升卫生服务理念,努力营造“亲商、安商、富商、便商、利商”的浓烈氛围,为在投资的企业家和广大企业员工提供健康教育、职业病防治和优质医疗保健服务,提升卫生行业形象,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组成医疗服务小分队深入辖区内企业,每季上门服务不少于一次,为企业家提供保健知识咨询和必要的健康检查服务,为企业员工提供健康教育、职业病防治、义诊咨询等服务。根据企业要求,结合生产特点和季节变化定期到企业举办职业病防治和保健知识讲座,增强企业员工的自我保健意识,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卫生保健支撑。

  三、医疗卫生单位对接企业安排

  1、县医院、中医院至少对接县城内2个企业;县三院和县直卫生单位至少对接县城内1企业。

  2、各中心、镇卫生院分别对接本镇辖区内1个企业。

  四、时间安排

  1、4月20日-4月底,各相关单位制定工作计划,主动与有关企业对接,填报《县卫生系统“进企业、送医疗、保健康”对接表》。

  2、5月初-10月底,各相关单位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推进“进企业、送医疗、保健康”活动深入实施,每月25日前填报《县卫生系统“进企业、送医疗、保健康”服务登记表》。

  3、11月1日-12月10日,各相关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县卫生局对此项活动急性考核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与年终考评挂钩。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发展环境、事事关系发展环境”的理念,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具体科室的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参加本次活动的各医疗卫生单位均要有专人负责活动的实施,按照县卫生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扎实推进。

  2、强化督查,确保实效。此项工作已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各单位要切实从企业的实际需要出发,安排活动项目,调整活动时间,充实活动内容,主要领导要加强对活动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及时了解掌握活动的进展情况,发现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纠正,确保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加强工作宣传,主动与企业的沟通,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广泛宣传为企业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以真诚的服务和精湛的技术赢得企业的支持与配合,让企业家切实感受到卫生服务的温馨。

  4、认真总结,按时报送信息。市卫生局已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重点考核的内容,要求每月上报相关信息,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活动信息的上报工作,要将本单位与企业对接情况、工作开展情况每月25日前报县卫生局医政科汇总后上报市卫生局。

医院服务质量实施方案范文 篇3

  一、指导思想

  针对当前血液透析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透析类医疗器械产品专项检查,进一步推进全市透析性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规范管理和有效监管,保障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

  二、检查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

  三、检查对象

  全市血液透析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

  四、检查内容

  生产企业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灭菌以及出厂检验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是否正常、质量管理(检验)人员是否在职在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执行是否到位、质量管理记录是否可追溯、生产和检验设施设备是否满足要求、产品出厂是否检测、是否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等内容。

  经营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在核准的地址经营、是否擅自变更经营地址和仓库地址、降低经营条件、经营未经注册或不合格的医疗器械、购销渠道是否合法等内容。

  使用单位重点检查是否留存在用透析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合法证明及产品资质证明,包括购进记录是否完整,《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是否合法有效。医疗器械类产品储存条件是否达标,是否建立了完善的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等内容。

  五、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自3月1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按企业自查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分阶段实施。

  (一)自查整改阶段(3月1日-3月31日)

  各市局通知辖区内各有关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按照专项检查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工作,查找薄弱环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各市局全面检查,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5月10日)

  各市局组织对辖区内有关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全面检查,检查率应达到100%。检查中发现问题要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三)总结提高阶段(5月11日-5月31日)

  5月20前,各市(区)局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同时将总结报告报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包括专项检查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市局对血液透析类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各市(区)局要高度重视血液透析类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切实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制、强化监管人员事业心和责任心,保证专项检查工作到位。

  (二)帮助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建立健全血液透析类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按照法规和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和使用。

  各市(区)局要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总结于5月20日前报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