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复工复产方案(通用13篇)
工地复工复产方案 篇1
一、总则
(一)主要目的
全面加强防控,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我市建筑工地蔓延、扩散,并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工程项目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应急工作。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
成立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指导下,组织指挥全市建筑工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应急工作,积极做好应急信息收集、统计等工作。
2、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质安科:负责建筑施工领域节后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县区在建工程项目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2)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防控指导工作,安排疫情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3)城建科:负责指导市政道路、桥梁、场馆、广场等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4)市场科:负责指导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5)党组办公室:负责做好返岗返工党员干部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6)财务科:负责协调政府工程财政物资保障工作。
(7)各县区住建局负责各自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住建系统职工返岗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于2月3日正式上班,在疫情期间,严格按照《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期间上下班工作的通知》要求,上班人数按实有人员的25%比例执行。
(二)在建工地返工
全市新建项目和已停工项目,原则上不早于3月16日开复工,因疫情防控、污染治理、民生工程实际,需连续作业和应急处置的工程项目,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按审批时间开复工。
1、严格落实人员管控
及周边省份从业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同;途经从业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省内其他城市回同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已去往xx人员禁止返同;因工作等原因计划去往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前往;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人员公安系统原则上按在逃人员处理。
开工后工地每日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记录登记,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项目负责人要及时报告,并对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同时通知就近发热门诊安排就医。
2、严格落实防控应急准备
春节过后,全市各建筑工地陆续进入开、复工准备阶段,输入性疫情风险急剧上升。各工程项目务必做足防控疫情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制定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做好“五个明确”。明确防控第一责任人和各方责任,备足备齐防疫物资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设备满足工程项目应急需要;明确疑似病例报告程序、时限和处置方式;明确距离项目部最近的定点专门医疗机构的名称、位置、联系方式及病例转运方式;明确疑似病例接触者的隔离观察等处置措施;明确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3、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管理
(1)建筑工地办公区、生活区(工地食堂、宿舍及厕所)要每日进行消毒通风,保持环境清洁干净。
(2)施工现场严格实行门禁制度,防止施工人员、外界人员随意进出。工地入口处要对所有进出人员实行体温检测、身份、健康状况登记,一旦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
(3)工地食堂严把食材进货关,严禁食用野生动物。工人餐具专人专用,每日进行高温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工人就餐区域要设置洗手池,配置洗手液等。
(4)施工现场全部人员需佩戴医用口罩,落实每日体温检测等措施,逐一记录做好统计。项目部要及时掌握工地人员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及时隔离。
4、严格落实联防联控
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在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强化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强化与住建、卫健、公安、社区街道等部门的联动,密切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特别是积极配合卫健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及时发现报告并有效处置疫情。
(三)城市公园管理
1、全市各公园管理中心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公园的异常情况得到及时处理解决。工作人员上岗时需进行体温测量,并正确佩戴口罩。安保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检查游客入园体温和佩戴口罩情况,不得进行聚集活动。
2、对公厕、座椅、垃圾箱、栏杆扶手、体育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消毒,确保游园环境干净整洁。
3、加强宣传,在入口处等明显位置发布疫情期间的温馨提示、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通知等,并通过广播、标语、人工劝阻等方式引导市民居家锻炼。
4、大同公园管理中心关闭动物园,对野生动物做好巡查监测。
四、应急处置
根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以下应急处置程序。
(一)建筑工地一旦发现有来自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就地隔离相关人员,1小时内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采取医学观察措施。
(二)建筑工地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第一时间采取隔离观察措施,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就医,有疑似状况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
(三)建筑工地发现有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人群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停产停工,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实施隔离,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采取医学防护措施并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小时内报告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预案终止与评估
(一)疫情终止
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终止本预案。
(二)评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应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建筑施工防控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全市建筑工地总体情况、现场处置情况、所采取的的措施效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工作建议。
(三)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大同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制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为保障全省建筑业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参考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指引。
一、组织实施
(一)建筑工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开(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核查的同时,同步进行疫情防控现场核查。
(二)建筑工地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配置疫情防控人员彻底排查工地进场人员,储备体温检测设备以及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防控措施
(一)施工企业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成立疫情防控机构,责任到人,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对所有复工人员14天内往来史、接触史进行详细排查并记录,建立工地人员健康档案。工地出入口处设立体温检测点,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体温≥37.3℃人员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
(三)实行实名制规范化管理。严格进出场人员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信息。暂时关闭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
(四)施工现场人员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做好手卫生。
(五)避免人员聚集活动,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应选择宽敞、通风的地方。参加人员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至少1米以上距离。
(六)食堂工作人员一律持健康证上岗,做好体温监测,戴口罩,勤洗手,不带病上岗;加强开窗通风,定期对公共区域清洁消毒;注意饮食卫生,不在食堂宰杀动物,保障食材安全;员工自带餐具打包后分散就餐。
(七)对宿舍、办公场所、施工现场、食堂、卫生间和人员密集区等重点区域每日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
(八)及时做好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的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对垃圾桶等垃圾盛装容器每日清洁消毒。施工现场、卫生间等洗手设施使用正常,并配备洗手液或速干手消毒剂等洗手用品。
(九)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终末消毒等工作。
工地复工复产方案 篇2
一、总体要求
各地、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原则制定针对性措施,认真做好返程返岗和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补齐园区、厂区疫情防控短板和不足,在筑牢疫情防控体系,堵绝疫情向园区、厂区扩散的前提下,科学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二、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准备
(一)织牢织密防控体系。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园区、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分工、强化防控措施、做好物资储备,确保安全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各地政府要把返程返岗人员纳入所在社区(村、居委会)网格化管理范畴,实行精细化管理,切实做好监督、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前准备工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严控人员进出,实行封闭管理,对进入园区的人员,实施实名制全数摸排、全数登记、全数测温,做到人数精准,人员平安。
(二)精准开展人员筛查。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返程返岗员工健康卡制度,督促企业返程返岗人员提前向居住地社区(村、居委会)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和旅程信息。返程返岗人员所在企业、社区(村、居委会)也应分别建立个人健康信息档案,并主动加强与人员输出地的衔接,及时了解每个返程返岗员工最近14天的活动轨迹。对来自疫情较重地区的人员、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以及来自其他地区有不适症状的人员,重点管控,实行一人一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确保一个不漏,一个不少;对来自其他地区无不适症状的人员、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一般接触者,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同时,运用大数据信息,点对点做好精准对接、无缝对接。各地要用好用足核酸检测等有效手段,支持有条件医院为企业返岗人员提供核酸检测服务,提高返岗人员筛查效率。
(三)实化细化防控手段。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坚决落实属地责任,全力以赴指导帮助企业严格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重点严把入口关、监测关、卫生关,预先设置符合标准的集中隔离场所,为无条件独立设立隔离场所的企业提供保障。企业要提前准备测温仪、温度计、消毒液、口罩等防控物资,落实隔离场所,保障通风,定时对厂区、宿舍、食堂、车辆等进行全面消毒和卫生保洁。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合理安排工作岗位,保持人员工作距离,减少人员聚集。
(四)努力保障生产生活。要加强企业人员管控,实行错峰上班、网上办公和实行弹性工作制,采取返岗人员“两点一线”模式,做到人员少流动、少聚集、不串岗,降低疫情输入风险。有通勤车的企业要严格落实交通工具防疫措施。集体宿舍要降低居住密度。职工用餐要推行分时错峰、分餐隔座就餐或盒饭送餐方式,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三、分类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一)切实支持防疫和生活保障类企业全面复产。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对生产或转产医药用品、消杀用品、防护用品的疫情防控物资企业,以及医用物资、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饲料生产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生产领域,要保障生产要素、防疫用品,开通资质认定和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密切关注企业生产经营、帮助企业解决各种困难,加快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快速释放产能。
(二)推动龙头企业和重点工业项目复工复产。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对生产经营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热力等工业龙头企业,协调解决劳动用工、原料供应、物资运输、防疫用品等方面的问题,力促企业恢复生产、扩大产能、挖掘潜能、满负荷生产,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要抓紧对辖区重点工业项目进行梳理排查,制定项目复工、开工、前期工作进度、突出问题破解责任、政策保障措施等清单,实行清单式管理、责任化推进。要把重大项目、生活物资保障、施工物资供应等纳入保供范围,保障项目建设施工通道畅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涉及的资金落实等问题。
(三)有序促进其他类企业复工复产。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抓紧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列出复产企业名单,在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错峰安排企业复工复产,确保成熟一个、复工一个。
四、扎实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全过程监管
(一)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检查评估。企业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各开发区管委会要主动组织相关部门对企业疫情防控内部管理体系建立、人员进出排查措施落实、防疫物资配备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评估,评估合格的方可准予复工复产,不合格的坚决不准复工复产。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排关键岗位人员先行返岗、本地员工到岗等分批复工的灵活举措,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对暂时不具备复工条件的'企业,要区分防疫要求不到位、缺少劳动力、季节性停产、缺乏启动资金等原因进行分类识别、分类施策、分类服务。
(二)全力强化应急防控。企业要加强对员工健康检测和疫情监测,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禁瞒报、漏报;要细化应急工作预案,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时,按规定迅速送诊并及时报告所在开发区管委会和当地政府;一旦企业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开发区和企业应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进行人员排查,需要停产的企业,应当立即停产。
(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时期各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作业场所监测防护,特别要做好防疫物资、仓储物流、运输配送等重点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开展安全警示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确保企业生产安全有序。
五、全力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生产保障工作
(一)抓紧抓好要素流通保障。各地要加强交通物流运输保障,严格按照“一断三不断(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通过公路交通网络畅通,保障整个社会运行不能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能断、群众必要的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能断)”要求,严禁擅自设卡拦截、阻断生产资料运输通道等违规行为,切实保障重要交通干线以及关键物流枢纽正常运行。要将防疫物资、关键原辅料、重要生产设备及零部件、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等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对相关运送车辆开通绿色通道。
(二)抓紧抓好产业链衔接。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强化协调联动,建立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督促生产防疫和生活保障类物资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及时协调设备、资金不足等问题,抓好原辅料、重要零部件等稳供保障。要针对本地区外出务工人员滞留实际情况,加强劳务供需对接,组织劳动力不足的企业就地招工、就地吸纳,实现用工替代。要协调上下游配套企业加强沟通,畅通产业链。制定煤电油气供应保障预案,协调做好生产要素保障。
(三)抓紧抓好政务服务。各地要实行“一网通办”和“不见面”审批,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对事关国计民生的急需物资生产资质或相关许可办理、企业登记、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不动产登记等事项,开通一站式审批绿色通道。要充分发挥宁夏政务服务网、“我的宁夏”政务APP、自助终端机等线上服务平台,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最大程度减少中间环节,推动企业注册开办、纳税、缴费等更多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
(四)抓紧抓好惠企政策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财税、金融、援企稳岗等支持政策,落实落细《自治区工业经济稳增长二十四条意见》(宁政办规发〔20xx〕1号)、《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宁政办规发〔20xx〕2号)等政策措施,切实降低企业成本、稳住有效投资、保障要素供应,加大资金引导,优化发展环境,稳定发展预期,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和高质量发展。
(五)抓紧抓好宣传教育。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职业健康培训教育,采取健康提示、张贴宣传画、视频播放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多渠道普及相关防控知识,引导企业员工充分了解疫情防控知识,科学理性认识疫情,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理解、支持并配合防控工作。
六、压紧压实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责任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压实属地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逐企业实行网格化、精细化管理,统筹做好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属事责任,及时制定本行业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指引,兑现落实国家、自治区对复工复产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按照职能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支持和指导各地安全有序推动企业分类分时段复工复产。各企业要切实履行企业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认真做好复工复产前以及生产过程中疫情应对、个体防护等工作,确保员工安心复工、生产经营有序进行。
(二)强化信息调度。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每日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最新进展情况,针对企业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和解决办法,扎实推进园区疫情防控工作和复工复产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各开发区管委会应明确一名负责同志作为疫情防控工作专职联络员,按要求报送疫情防控情况。联络员要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
(三)强化工作督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省级领导包抓园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及时对各地、各开发区派出工作组,加大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实地督导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措施压实到生产车间、落实到生产班组,努力做到各园区复工复产企业不出现疫情,全面实现全年工业经济发展目标。
工地复工复产方案 篇3
众志成城,攻坚克难!做好防护人人有责!
为提高建筑工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施工秩序,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贯彻执行“预防为先、分级控制、分层管理、及时处置”的工作原则,力求务实、高效、科学、有序地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做好建筑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建筑工地蔓延。
4、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动员全体施工人员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发病诱因和隐患。对员工宿舍进行大扫除,及时清理脏乱差和卫生死角。
5、每日进行施工人员身体病况排查,一旦发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立即送往医院诊治,及时对员工所在寝室所用物品进行彻底消毒,发现疫情立即向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6、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陕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建筑工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督促建筑工地制作、张贴防护宣传条幅标语,宣传和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项目部落实专人对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防控传染病的文件、通知、疫情通报等信息及防控传染病的知识向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现场黑板报、宣传栏、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对职工进行宣传、同时做好原始记录。项目部每天公布疫情检查情况,有无新来外省务工人员,有无体温过高人员。
(2)消毒与检查:
人员登记管理:对春节复工新进场人员,项目部要做好花名册,记录所有人员节日期间所在地、返岗时间、是否与xx人员接触、是否有发热症状等。外省回来人员按防疫指挥部统一要求隔离、留观。加强门卫管理,尽量限制人员在一个出入口通行,集中管理排查。每天对进场人员进行排查登记,登记人员姓名、工种、进场时间、进场测温温度等。
消毒测温管理:每天按照说明书,使用84消毒液、酒精等,对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食堂、卫生间、垃圾堆场(桶)开展两次以上的消毒工作并记录;对出入人员严格登记、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高新区防疫指挥部;对进出车辆严格登记并进行喷洒消毒,外省入陕车辆严禁驶入工地内部。
(3)联络与上报:
疑似病例。有以下三项临床表现,并具有任何一项流行病学史的患者:
1、临床表现:发热;
2、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4天内有xx市旅行史或居住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
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辖区交通和住房建设局:
辖区定点医疗机构:
辖区人民医院:
辖区中医院:
(4)物资储备
对于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储备数量是否满足日常所需,并提供储备清单及每日消耗清单。(如:口罩、感温仪、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液、雨衣等)
五、主要工作
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人员进行卫生大扫除、印发宣传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
2、加强疾病检查工作。
每天由施工班组长做好工人的检查,突出以班组为单位的询问制,通过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方式,细致地观察每一个工人的情绪与身体状况,有可疑病症,立即上报项目部。
3、保持寝室空气流通。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畅通。
4、做好防范措施,每个寝室配备体温计,84消毒液,口罩等物品。
5、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不喝生水。
6、启动应急预案。如发现工人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迅速隔离,立即带到正规卫生院就诊。
7、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应急措施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
(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项目部应对其隔离14天无异常,才能回岗。
(2)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发热人数,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
(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工地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在工地发现的病人,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并报告指挥部医疗救治组诊治。
(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工地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决定执行。
七、保障措施
建筑工地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八、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其余人员一岗双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工地复工复产方案 篇4
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传播和扩散,保障职工的人身健康,维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山东省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处置方案》和城运控股集团《关于组织开展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应急演练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本预案。
风险评估: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潜在影响很大,日照居住、到访日照的人员及往返日照人群(包括国内发生疫情地区)有很高的病毒传入可能性。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物流市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及管理人员
主要职责: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增强责任感,精心组织,全面动员,确实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对园区全面进行环境喷药和消毒,做好全体职工测温、异常排查及员工的信息管控,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如实报告,跟踪到位,真正做到人人行动,层层落实的共同防范。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综合办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如发现疫情疑似病人时,第一时间上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立即报告上报公司领导,并拨打120急救电话,确保在第一时间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同时将情况如实报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协同卫生防疫站及各主管部门做好预防性投药和环境消杀灭、消毒等工作。
三、成员部门及职责:
1、疫情防控组
疫情防控组由负责,担任组长,成员由物流市场管理科人员组成。重点两项工作:
①要求自开院当天在136号设立检查点,安排不少于2人全天对进入物流市场的人员车辆进行测温登记,按照“必须佩戴口罩”“必须测量体温”双重标准严格管控进入人员车辆,如有违反物流市场有权禁止其入内,或者报警处理。如发现疑似病例在116号隔离室先行隔离并上报公司,等待进一步处理;
②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应急演练的通知》(青指办发[20__]209号)文件要求,开展疫情处置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发现问题和短板,采取有效措施,补齐短板,提高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填写《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应急演练情况一览表》、《第x轮演练开展情况统计表》,确保常态化防疫工作机制及各项领导批示指示落地落实。
2、新闻宣传组
新闻宣传组由负责,组长由担任,成员有、。负责选树先进典型,对业户进行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3、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由 负责,组长由担任,成员由、组成。负责防疫期间办公区域、公共区域、卫生间、旱厕每天2次消毒工作,做好消毒记录,并保存影像材料;协同疫情防控组做好防控所需药品、消杀药品、检测检验器材、防护器材等物资的采购、储备发放工作。
四、信息报告:
报告时限和程序:各科室发现有疑似病症情况出现时,以最快的方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电话:)。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电话:),不得瞒报、迟报、误报、漏报,并同时向医疗卫生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疑似患者临床症状、数量、是否有人员感染、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措施,以及疫情报告的单位和个人、联系方式等。
24小时联系电话:
处置措施和流程:
1、迅速报告。若市场内人员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干咳、乏力等症状,检查行程码出现黄码或红码的情况,立即向物流市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2、规范隔离。将发热人员立即转移至隔离室隔离。
3、市场封闭。在定点医院未明确诊断前,对市场实行封闭,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不得对外发布未经核实的信息,同时做好内部员工的沟通管理。
4、配合调查。如经医学检查诊断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市场应配合区疾控中心专业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全面查清患者活动轨迹及其密切接触者。
5、疫点处置。在防疫人员指导下,对市场或可能污染区域采取全方位、无缝隙消毒。
六、监督检查:
物流市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对此工作方案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综合办负责制定、管理、解释、实施。
(二)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地复工复产方案 篇5
为做好复工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减小疫情突发造成的影响,根据国务院、各级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公司特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由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一、预防准备
1.专项储备防疫应急物资。根据返岗人数足量采购储备医用口罩、防护服、消毒液、应急药品等必要的防疫应急物资,并与日常疫情防控物资区分储备,没有突发事件不得使用。
2.开展疫情风险重点防范。疫情可能发生的区域为集中办公、食堂、生活区等人员集中聚集区域,进入公司人员、物资是重点防控环节。
传染源传入公司主要有四个途径:一是返岗人员携带新型冠状病毒;二是外来人员携带新型冠状病毒进入公司;三是被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外来车辆、物资进入公司;四是传染源通过其他途径进入公司。
员工感染主要有三个途径:一是公司员工在公司内接触传染源被感染;二是公司员工在企业外接触传染源被感染;三是企业内部聚集传染。
公司遵照《武汉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方案》做好重点风险防控。
3.设置专用隔离场所。公司设置两个疫情应急临时隔离观察场所,分别为铂仕汇国际广场10楼2号会议室、11楼4号会议室,进行必要改造并设置明显标识标志。
二、应急处置
1.病例发现报告。发现员工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应第一时间向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并报告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同时立即在公司内部发布预警通告。具体处置步骤如下:
(1)当班员工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立即停止工作,自行到所在楼层临时隔离点单独隔离,并报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定专人报告街道办事处,按街道办事处要求做好留观或就医。若街道办事处无法联系,紧急情况下可越级向区防疫指挥部报告。
(3)立即在公司内部发布突发事件预警通告,必要时采取局部停工措施。
2.病例隔离。员工出现疑似或者与其密切接触的家属、同事出现疑似症状,按照区防疫指挥部相关要求进行隔离观察。
(1)居家发现疑似,由员工报其所在社区,按照社区要求进行隔离观察,同时向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2)挡板员工发现疑似,由公司报街道办事处后,按照街道办的要求进行隔离观察。
3.病例送诊。按照所在街道和医疗救治部门要求,及时转送疑似病例前往定点发热门诊就医。
4.接触排查。在对确诊或疑似病例采取隔离、报告、送诊的同时,应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策略,立即按照有关方面安排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关接触人员全面排查、跟踪、防护。
5.消毒处置。对发现病例的.工作岗位进行分隔管理,进一步封闭其所在的办公室、作业场所等办公单元,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进行消杀工作。
6.严格管控。出现病例,根据疫情严重程度,依法采取轮休或停工停产,最大程度减少员工集中,进行分散防护,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行恢复生产。主动配合政府依法采取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封存设施设备。
三、应急恢复
1.应急结束。病例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满,后续无新发病例,工作、生活场所已消毒处理,经区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结束。
2.总结评估。应急结束后,由行业主管部门要联合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对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相关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企业全员健康监测管理。
3.复工复产。应急结束后,在继续加强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全面客观地进行分析评估,采取积极稳妥措施,合理调配人员,科学制定计划,按照区指挥部批准时间,依法有序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工地复工复产方案 篇6
为全面深入落实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统一防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规定,我项目部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相关工作,特按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建立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处理机制,迅速开展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治疗,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避免疫情在项目出现、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打好提前仗,早作准备,早预防,及时部署相关工作和落实相关措施。
3、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本工程传染。
5、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工地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特别注意湖北省来青人员的检查。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项目建筑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4、现场封闭管理原则。各类工地施工作业、生活区域应与外界围挡隔离,不能围挡隔离的应设警戒。
5、“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各类工地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对所有外来人员均实行严格准入管理,场内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禁止对外流动。
四、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公司分管领导: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2)消毒与检查:
(3)联络与上报:
(4)急救电话:120
(5)其他成员:项目部其他人员、安保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相关负责人
五、工作措施
1、项目部对外部进场人员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准予进入工地。
2、对工地内工作人员,建立健康监测和严格外出制度。每天两次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发现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状况等身体异常人员,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
3、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派发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4、严格落实全员登记制度,对进出工地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工地大门值班人员严格登记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工地复工复产方案 篇7
一、工作目标
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加快全面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商家复商复市,积极参与“无疫单位”、“无疫商圈”、“无疫楼宇”、“无疫园区”创建工作,加快促进城市经济有序运行、产业链供应链有效运转,全力稳定经济增长基本面,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生活秩序。
二、复商复市安排
1、商场、大卖场、菜市场
有关单位应简化申请流程,全面恢复商场、大卖场、菜市场线下营业,落实企业、属地街道镇、行业主管部门和个人的四方责任,严把进门入场关、清洁消毒关、人员管理关、场所限流关和应急处置关,客流总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2、标超、便利店、美容美发、洗染、沐浴、家政、家电维修、邮政快递等社区便民生活服务网点
社区便民服务网点全面恢复线下营业,以块为主,条线部门做好行业指导。
其中,标超、便利店应参照第一类场所要求管理,严把进门入场关、清洁消毒关、人员管理关、场所限流关,客流总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美发仅提供洗、剪、吹服务,应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有序恢复。沐浴、美容服务暂缓恢复。
3、外资外贸类企业、工业类企业、工业园区
加快复工复产,推动各类企业应复尽复。
4、电商平台(含前置仓、大仓)、外卖骑手站点
加快复工复产,推动各站点应复尽复。
三、工作要求
1、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申请
拟恢复运营企业应向属地街道镇、楼宇或园区报备“三承诺”、“三方案”,即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承诺、员工个人防护安全承诺,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应急处置方案、“无疫单位”创建方案,完成报备经同意后方可复工。
6月1日起,企业分阶段有序全面复工。6月上旬,企业复工人数应不超过员工总数的50%;6月中下旬,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总体形势节奏,逐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2、场所管理
(1)做好环境消杀。企业应在恢复运营前,按照《关于下发办公楼宇等十个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修订版)的通知》(沪疾控传防〔20__〕21号)中的相关场所消杀要求对场所环境开展一次全面预防性消毒,对重点区域逐一开展消毒,做到不留死角、应消尽消。日常经营过程中,应定期、定时对生产、经营场所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进行消毒。
(2)确保生产安全。企业应在恢复运营前对生产或经营场所内的生产设备、运营设施和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试运行,确保安全。并对员工开展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防疫安全培训,做到“人人懂安全、处处抓安全”。
(3)加强入场查验。企业应设置“场所码”或健康核验一体机“数字哨兵”。“场所码”按照“应贴尽贴、逢进必扫、逢扫必验”原则,在企业经营或生产场所入口处、相关通道、区域进行布设,设专人提醒进入人员扫码进入。所有进入企业经营或生产场所的外部人员须持有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绿码,配合测量体温且无异常(<37.3℃)后方可进入,确保人员信息可查询可追踪。对第三方物流人员,须增加现场抗原查验。
(4)实行错峰限流。商业企业要划设进出通道,做好人员分流。当场所内顾客总量达到上限时,应立即停止顾客进入,并引导场所内顾客尽快分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开展线上预约。
(5)严格快递管理。企业应选择合适区域设置物品交换缓冲区,缓冲区内应合理设置送货方等候点、物品临时堆放点和接收方等候点。所有外卖、快递、投递等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对外包装消毒并静置30分钟以上后,在企业出入口处中转存取。
(6)加强车辆和物流管理。企业应做好车辆及司乘人员信息备案,严格执行车辆、货物消杀和无接触收发货,作业期间司乘人员不参与货物装卸。车辆卸货后,引导至原路返回。物流场地要保持通风、每日定时消毒,对分拣区、装卸区和作业设备每日上下班前后须各消杀1次。
3、人员管理
(1)员工通勤。防范区(低风险地区)之间员工可正常通行,员工根据各区域实际情况,按需使用公共交通、巡游出租车、私家车、网约车等上下班。其他地区继续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居家办公或由企业安排专车、租车方式组织员工点对点返岗及返回居住地。对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工业企业,进行提级管理,6月1日至10日,继续实施闭环管理,有序组织员工点对点通勤、定期轮换或点式复工,6月11日以后,实施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2)做好人员防护。商业类企业应组织所有上岗员工做好“1+1”核酸检测工作,即每天上岗前1次抗原+1次核酸,循此往复;其它重点岗位员工另有规定的,按规定进行检测。工业类企业及其他商贸类企业,应组织好所有上岗员工做好“2+1”核酸检测工作,即每日上岗前进行一次抗原检测,每两天一次核酸检测。一定规模以上企业应通过培训上岗等方式建立安全稳定的采样队伍。企业应制定员工上岗防护标准和进入场所的外部人员防护要求,明确N95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防护服(隔离服)、面屏、手套、帽子、鞋套等防护用具的穿戴规范并严格执行。
(3)减少聚集。企业应积极倡导“错峰办公”“轮换办公”。合理安排就餐,鼓励企业员工分时分散就餐,确保就餐人员保持至少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
4、应急处置
企业涉疫应急处置必须坚持“划得清、分得开、筛得出、转得走、管得住”的15字工作原则,同时兼顾安全生产要求,切实落实各项措施。
(1)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企业应根据预案成立应急专班,人员应包括企业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联络人和具体处置人员,建立企业联系人、所在街镇疫情防控联系人、主管行业部门联系人的协同机制,加强日常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演练。
(2)设置隔离区和观察区。企业要按照疫情防控形势和人员规模,除经营区域或办公区外,划设一定比例的临时隔离区、观察区以及入口处观察等候区。各区域间的卫生设施、垃圾堆放区均应独立隔开,不应混用,切实做到区与区划得清。
(3)加强检测异常处置措施。企业员工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异常时,应第一时间报告属地街道镇防控办和行业主管部门,将异常人员安排至临时隔离观察区并佩戴N95口罩,同时初步排摸相关密接人员,一同采取临时隔离措施(不与检测异常人员同一空间)。发现随申码为红、黄码的外来人员时,应立即报告属地街道镇防控办,协同做好后续处置。出现抗原、核酸检测异常人员,或者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应立即停止运营,封闭经营、生产场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管控、核酸复核、流调、转运、消杀等相关工作。
(4)加强防疫物资储备。企业应做好防疫物资的储备,包括体温检测设备、消毒物资、N95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面罩、手套、帽子、全套防护服、抗原检测试剂、消杀用品等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和调用准备。临时隔离区还需提前做好床铺、被褥、饮用水、方便食品等隔离资源储备和调用准备。
(5)落实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企业的各类区域要做到因地制宜,科学划分,必须符合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要求,对重点区域和部位开展常态化安全和消防巡查检查。原则上不得临时住宿,若因封闭管理确需留宿,须选用独立楼栋,且室内严禁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停放或充电。同时,应合理安排工期,严防过劳作业和不顾安全的赶工期、抢进度等现象发生。
四、加强组织保障
1、切实压实四方责任
(1)各类商贸类企业、工业企业和园区要压实主体责任。企业要按照市、区两级防控办的疫情防控要求和行业疫情防控指引,认真制定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和“无疫单位”创建方案及相关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好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承诺,切实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参与“无疫企业”、“无疫商圈”、“无疫园区”创建工作。
(2)企业员工要压实个体防护责任。严格执行企业的疫情防控方案、制度和要求,切实履行员工个人防护安全承诺,落实个人疫情安全防护的各项措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正确穿戴各类防护装备,做好个人防护,保障自身安全。定时做核酸检测,按规定扫场所码等。出现异常状况应及时向企业报告,并积极配合疫情处置、流调等相关工作。
(3)各街道、镇要压实属地兜底责任。各街道(镇)对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要建立与企业的日常联络沟通对接机制,把好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备案关。督促企业落实常态化防控要求,并组织开展日常的巡查、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发生疫情后应组织开展协同处置,加快做好定点救治、隔离观察、人员转运、流调溯源、环境消杀、采样检测等工作,尽快恢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4)区商务委要压实行业管理责任,按照市、区两级防控办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区疫情防控的总体形势,及时制定并发布行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指引,切实加强行业防疫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查找防疫风险漏洞,强化企业疫情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突能力建设。配合属地街道、镇做好疫情处置和流调溯源等工作。指导企业创建“无疫单位”、“无疫商圈”和“无疫园区”。
2、建立协同机制
区商务委、各街道(镇)、各企业要建立联合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做到应复尽复,应开尽开。明确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加强信息化支撑,指导企业做好开业前准备。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各街道、镇和企业每日将商务领域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情况通报区商务委。
3、优先核酸检测
各街道(镇)应做好核酸检测点设置,为企业返岗复工人员定期核酸检测提供必要保障。为闭环管理期间的企业集中住宿场所提供上门检测、移动检测车等便利服务,减少人员流动。
4、加强督导检查
区商务委、各街道镇要强化常态化监督检查,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督促企业加强自查,建立安全巡查制度,组织排查化解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结合“大走访”工作,适时听取企业意见,了解企业困难,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和困难。
工地复工复产方案 篇8
一、指导思想
略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交通运输需求,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了由局长熊兴华同志任组长,陈闰辉、程敏云、袁盛、余家军同志任副组长,钟武才、杨锋义、钱道彬、王黎明、李健才为成员的.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交通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崇仁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县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运管所。
三、工作任务
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的实际,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统筹做好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按照“一断三不断”原则,全力做好复产复工交通运输工作,保障复产复工人员出行需求。
四、工作措施
(一)交通运输保障计划
1、在县汽车站门口设置“旅客意向乘车登记点”及咨询电话,及时掌握客源流向,为恢复班次或发行应急班次提供依据,适时提供“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按照“先短线后长线、火车站班次优先恢复”的.原则,根据疫情、客源和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决定恢复客运班次或发行应急客运班次,前期先酌情恢复崇仁至抚州火车站、崇仁至东乡火车站的班次,再考虑恢复市、省际客运班线。
2、疫情期间,客运班车的乘员人数按照额定载客人数的50%控制客座率,引导乘客之间保持一定距离,长途客运班车后两排座位作为途中留观区域,防止交叉感染。
3、密切关注学生返校信息,及时统筹组织制定合符学生返校需求客运班次,适时提供“点对点、一站式”直达包车返校运输。
4、启动出租车临时应急运输。实行由县运管所统一调配,县交通运输局核发通行证的办法,崇仁县永安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组织提供10辆出租车和10名驾驶员,专门用于县城区内急需出行居民的客运服务,主要服务包括到抚州火车站乘车出行(凭火车票),孕妇急诊或临产,身体突发疾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必须主动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不得电话预约)等事由人群。非上述事由人群,不得预约临时应急车辆,否则将被纳入社会信用黑名单。实行24小时预约,预约电话:
5、逐步开展农村客运。参照长短班线客运保障复产复工运输的要求,根据各乡镇实际,逐步开通镇村公交营运。
6、加强应急运力储备,确保应急运输畅通高效。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强化应急运输体系的建设、运行、调度和指挥。严格落实应急储备运力,客运企业要兼顾大、中型等不同车型,确保应急运输车辆结构合理,在落实4辆后备运力客车(抚州长运有限公司崇仁分公司)基础上,将逐步增加应急运输客运车辆。客运企业要优先选择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驾驶经验丰富的本地驾驶员作为应急驾驶员。接到本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指令后,根据应急运输任务情况,在最短时间内迅速组织应急保障车辆和保障人员,科学安排运输线路,加强统筹指挥和动态监控,确保一旦出现应急运输任务时,能够即时响应、即时就位,高效顺畅、安全有序完成运输任务。
7、凭证通行运输。疫情防控期间,所有运输保障车辆由县交通运输局核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崇仁县临时应急车辆通行证》,凭通行证通行。
(二)应急运输车辆和场站防控措施
1、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将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张贴在车站显眼位置,做好旅客的解释和宣传工作。
2、通过各种方式积极筹备好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为疫情防控提供物资保障。
3、每天坚持做好车辆、站场、充电和办公场所的消毒工作,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要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
4、坚持对乘客进行体温测量,对上下乘客进行体温检测,对高温发热乘客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程序第一时间移交卫生健康部门。
5、坚持对每位乘车的旅客做好信息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班次时间和体温等信息。
6、所有乘客必须按规定戴好口罩,行车途中驾乘人员和旅客必须全程戴好口罩,提醒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防止交叉感染。
7、尽可能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坐,可以在售票系统中通过班次管理把隔位进行留位,直接售卖隔位票。
8、疫情期间,所有班线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得站外上下客、不得在未设置卫生检疫站的站点配客。
9、所有驾乘人员在复班前必须居家待命,做好每天报告全家人员身体状况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增强政治站位。承担复产复工运输的各客运企业要认真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密切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舆论引导,增强防控意识,层层落实防控责任,坚决阻击疫情通过客运车辆传播蔓延。
2、做好运输保障。在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各客运企业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运输安全和服务保障。
3、强化责任意识。承担复产复工的客运企业和相关疫情防控监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必须强化“防控就是责任”的意识,增强责任感,认真执行好疫情防控政策规定,确保复产复工运输顺利进行。
工地复工复产方案 篇9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规范全县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进一步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保障全县非煤矿山节后能够安全平稳地恢复生产和建设,把好全年安全生产第一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非煤矿山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县安监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发改、国土、工商、公安、劳动保障、供电等部门参加,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按照“谁监管、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进行验收;
二、验收依据
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号令)、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
三、验收范围
非煤矿山新、改、扩建的工程项目,证照及审批手续齐全的申请恢复生产的非煤矿山。
四、验收程序
企业按照统一制定的验收标准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向县安监部门提出申请,安监部门接到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现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由安监局下发复工复产通知书。
五、不予验收的情形
(一)审批手续不齐全;
(二)存在越界开采行为的;
(三)设计、评价、施工、监理单位没有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未在市、县安监部门备案的;
(四)露天矿山未实行分层或分台阶开采的;
(五)证照不全或过期的;
(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七)井工矿山未进行人员核定的;
(八)法定代表人未签订《安全生产承诺》的。
六、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是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的重大意义,复工复产验收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年,引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加强主管、落实责任”要求的有效方式,务必抓紧抓好。县人民政府要成立复工复产领导组,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一线督查;验收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从严把关;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组织开展好自检验收工作。
(二)安监部门和各企业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把复工复产验收与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强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全面彻底,不走过场,保障工作质量。要把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重中之重,指导和帮助企业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提高行政执行力,严格标准、严格验收。对存在一定问题的企业要帮助和指导其积极进行整改落实,尽早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对在验收工作中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相关人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批准复工复产的非煤矿山,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问题和事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和建设。
(五)安监局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未申请、未批准复工复产矿山的监管,定期不定期组织巡回检查,严防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和建设。
(六)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不予验收通过,要实行挂牌督办,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落实,直至消除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工地复工复产方案 篇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有序推进农业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强化协作、部门联动、精准施策,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科学有序组织,确保2月底前全县96家(其中养殖企业15家,种植企业22家,加工企业59家)农业企业和项目、3个坝区全部复工复产,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确保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安定有序。
二、组织保障
为做好疫情期间农业企业、项目的服务保障工作,成立晴隆县农业企业、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聂裕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龙洪、罗琳杰、刘渊等3位同志为副主任,协助聂裕江同志统筹做好农业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工作重点,做好方案关。根据《晴隆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各农业行业主管部分要督促指导各企业(项目)针对性制定复工复产“一企一方案、一项目一方案”和疫情防控预案,完善相关措施,科学有序组织复工复产。
(二)强化要素保障,做好复工关。各复工复产农业企业和项目实施单位,要把严守健康安全防线作为复工复产的前提和基础,严格落实《晴隆县企业疫情防控手册》指导要求,确保复工复产工作有序开展;各农业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企业、项目复工复产进行评估,按照《晴隆县20xx年复工复产评估审批流程》指导农业企业和项目实施单位做好复工复产报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聂裕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龙洪、罗琳杰、刘渊等3位同志为副主任,协助聂裕江同志统筹做好农业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工作。严把复工关,要求企业(项目)坚决做到“七个必须”,落实“四个到位”。
(三)强化工作保障,做好服务关。各农业主管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要将企业发展、项目实施与全县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在疫情期间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1、政策保障
(1)用工资源保障。为切实解决农业企业、项目复工复产用工难问题,县劳务输出专班要根据企业用工需求,统筹乡镇(街道)劳务服务中心做好劳务人员输入工作,确保农业企业、项目如期开工。
(2)生产要素保障。农业企业、项目在复工复产工作中需临时解决用水、用电等问题,各农业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协调工作,确保生产要素保障到位。
(3)激励机制保障。为鼓励农业企业积极投入生产,根据《晴隆县支持和推动农业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详见附件:2)对按时复产复工的企业进行补助支持。
2、资金保障。严格落实国家、省、州有关金融支持政策,由县财政局筹集资金1500万元,对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项目)进行支持。同时,协助其申请采取延期还贷、展期续贷、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等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农业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要讲政治、顾大局,从脱贫摘帽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出发,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对企业(项目)复工复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坚定信心、科学部署、细化措施,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方案明确的职责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方案确定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给复工复产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部门领导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农业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全面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三)强化工作调度。各相关部门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联系人作为信息审核和报送工作责任人,对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工作动态实行日调度和日报告,从2月7日起每天下午17:00前将复工复产工作开展情况分别汇总报项目复工复产办公室、企业复工复产办公室。
工地复工复产方案 篇11
为认真落实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银保监局、安康银保监分局相关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的重要通知精神,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省市工作指导方针,配合好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更好地服务广大金融消费者,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协会结合我市银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有效防控疫情,妥善化解疫情安全隐患。成立以协会会长唐永武为组长,谢峰、赵明为副组长,各会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协会秘书长白群为主任,何宁、张绍军、邓苗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会长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会员单位疫情防控指导与管理工作;疫情防控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的检查、督办和上报;协会办公室为疫情防控具体办事和落实部门。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结合我市银行业实际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处置办法;2.加强我市银行业日常疫情报告制度的管理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与检查,并配合安康银保监分局做好疫情处置工作,降低疫情危害。
(三)疫情防控办公室职责
1.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2.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调查、收集、疫情报告、疫情处置、档案留存等工作;
3.做好会员单位与市疫情防控制中心的沟通与协调工作,建立疫情信息共建共享平台,并开展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二、疫情防控措施
1.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的实时状况,全力执行各项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应建立健全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疫情日报制度,做好信息透明和突发状况的及时通报,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
2.加强舆论引导,倡议社会公众理解支持。银行网点是相对封闭的场所,应切实做好营业网点环境防护工作,为客户提供清洁卫生、安全放心的服务环境。同时,提倡银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金融消费者佩戴口罩,互相支持互相理解,共渡时艰。
3.各单位应关心一线员工。根据网点的实际情况,常备体温测量设备、口罩、免洗洗手液,提供测量体温等防护措施。开门营业前做好全面消毒工作,每天晚上关门前做一次消毒工作。
4.各单位应注重培养员工防疫安全意识。倡导杜绝外出,减少聚会,要求每名银行从业人员不得转发任何一条未经官方证实关于新型肺炎的内容!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保护好自己,呵护好家人。
5.各营业网点通过电子屏、主题班会、专题讲座、海报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正确舆论导向,向金融消费者广泛宣传传染病知识,普及卫生防疫常识,增强广大金融消费者的防范意识,自觉担当社会责任。
三、监测与报告
1.各会员单位应在本单位内部抓紧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和方案,健全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并将本单位工作方案和联系人于1月27(星期一,正月初三)16时前报送安康市银行业协会联系人。
2.根据银保监分局报送要求,各会员单位要本着严谨、及时、负责、详实、全覆盖的原则,认真摸排本单位干部职工、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中涉及风险地区等敏感人群情况于每日下午6时前报送安康市银行业协会联系人,特殊紧急事项随时报送。
3.各会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市政府、银保监分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做好值班和汇总工作,并根据疫情变化和本单位实际,切实做好防控工作。
工地复工复产方案 篇12
一、复工复产总体要求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延长20xx年春节假期的通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工信办防疫〔20xx〕18号)文件精神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按照“成熟一个,复工一个;规范一个,放行一个;达标一个,审批一个”的原则形成《长垣市重点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白名单》(名单附后),白名单外的企业不可复工复产。已复工复产的44家卫材加工企业要严格执行本方案要求的复工复产条件。
二、复工复产条件
复工复产的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
复工复产方案应当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并建立6类台账:
1、门岗入场(厂)登记台账(人员体温测量、进出车辆消毒)。
2、员工体温检测台账,建议全体人员每天不少于2次(测量体温工作人员需全程佩戴防护用品)。
3、车间、办公区、电梯间、厕所等公共接触区域消毒台账(每天不少于2次)。
4、食堂消毒台账(早中晚至少一次)。
5、职工宿舍消毒台账(每天不少于两次)。
6、企业三类人员排查台账(日报告、零报告)。
(二)备齐疫情防控物资
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准备好容纳足够数量职工的宿舍和食堂,确保能容纳所有职工集中食宿。备好四类防护物资,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1、备足不少于5天所需的口罩;
2、备足不少于5天所需的消毒用品(酒精、84消毒液或其他含氯消毒液)。
3、备好体温计(必须有电子测温设备)。
4、备齐防护用品垃圾收储设备。
(三)落实从业人员管控要求
企业要安排员工集中食宿,根据满足集中食宿人员规模确定复工复产规模,避免非集中食宿人员参与工作及人员往返流动。对外来人员、原材料、车辆、企业高管和企业员工等进出情况进行详细排查登记,市外返长人员隔离14天以上,根据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非重点地区区别对待。必须掌握每名员工的健康状态,落实6项要求,做好日常管理,保证所有员工佩戴口罩,坚持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性活动。
1、要明确防疫责任人。
2、执行公共场所防疫措施,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
3、不允许人员聚集、开大型会议、举行大型活动。若召开小型会议,人员间隔距离1米以上。
4、在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和举报电话。
5、要制定职工就餐安全措施(采取分流就餐、单人单桌就餐,若无餐厅或不在餐厅就餐者不得扎堆就餐)。
6、要在企业内部进行全员无死角疫情防控宣传。
(四)加强疫情知识宣传普及
设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防控知识宣传栏,可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横幅、各类工作群、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提升疫情防控意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复工复产审批程序
拟复工复产的企业要向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制定详细的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方案和复工复产重点项目内容,经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初审合格后,报市科工信局复审,批准后报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由疫情防控指挥部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四、复工复产要求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并追究其相应责任,对已复工复产的卫材加工企业也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强监管。市电力公司要做好获批复工复产企业的用电保障工作,对未经批准檀自复工复产的企业加强用电管控。对敷衍塞责、虚假应付、落实不力,甚至失职渎职造成工作被动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
各复工企业要严格执行《长垣市工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南》。
工地复工复产方案 篇13
企业复工前要建立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和应急预案,提前购置口罩、测温仪、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并做到:
(一)报健康状况。返工前收集员工近期健康状况、返回前14天居住史和员工动向。每天了解职工健康状况,尤其是有员工密集工作场所或有集体宿舍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健康检查制度,并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若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或近期有与野生动物或发热咳嗽病人接触史不要带病上班,应主动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果有疫情发生地居住史或旅行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应主动告诉医生,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二)测体温。在入口处使用体温枪、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等测温设施,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发现发热症状病人,给其戴上口罩,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三)戴口罩。提前采购口罩等防护设备,口罩使用量不低于2周。提醒员工前往公众场所、参加会议,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一次性医用或医用外科口罩。公众日常使用可选择一次性医用或医用外科口罩,普通人(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日常使用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丢入“其他垃圾”桶;如果是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及其护理人员,应在就诊或接受调查处置时,将使用过的口罩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处置。
(四)勤通风。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要尽量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应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做到充分通风透气。空调工作场所应调节足够的新风分配量,并每周对新风房、过滤网等进行清洁、消毒2次以上。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过长时,开窗通风1次,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必须进行消毒。茶具用品建议开水浸泡消毒。
(五)间隔用餐。食堂进餐时,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就餐和面对面就餐。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建议营养配餐,清淡适口。
(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人人动手除“四害”,大搞环境卫生,保持工作生活环境整洁,预防疾病发生。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收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
(七)设隔离留观室。有条件企业需设置隔离留观室。对来自疫情发生地的员工,劝其留在原居住地,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已经返工的,要求其自抵达后自我隔离或在企业隔离场所观察14天。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设立疫区返岗人员到临时隔离场所。隔离人员必须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请戴上口罩立即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隔离结束后所有隔离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解除隔离。
(八)健康教育。宣传卫生防病相关知识,教育员工搞好个人卫生,养成勤洗手等良好习惯,特别是班前、班后应洗手,提高员工预防疾病的意识。遇见卫生防病相关问题,可致电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咨询。
(九)强化人文关怀。要加强人文关怀,切实维护好企业的良好形象,高度关注被隔离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心理疏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