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自主招生方案(精选3篇)

发布时间:2026-05-06 11:28:35 文章来源:bo的心灵驿站

中学自主招生方案(精选3篇)

中学自主招生方案 篇1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x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教基〔2〕146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x年重点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基〔2〕147号精神,在认真总结历年招生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2x年清乐中学实行提前自主招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有利于高中招生制度的改革,推进学校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义务教育阶段的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二、组织机构与职能

  为了加强对清乐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清乐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叶文杰任组长,詹庆岳、魏樟庆、李马顺、傅华琳、朱观敏为成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清乐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

  三、招生对象

  提前自主招生对象为具有创新潜质,综合素质全面,学科特长突出,学业成绩优秀,身心健康并具有清乐市初中学籍(推荐学校学籍)或清乐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招生名额

  招生名额共80名。根据考生参加清乐中学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择优招录。

  五、推荐办法

  (一)推荐依据:各学校根据报名学生的德、智、体各方面情况,按照相关年级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科考试总成绩择优推荐。其总成绩的构成为:八年级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占20%,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占40%、本学期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适应性测试成绩占40%。

  (二)推荐人数及办法

  1.推荐名额分配方法:根据各学校2x年至2x年上清乐中学公费线且被清乐中学公费(含定向生达到公费线以上,2x年保送生提前录取250分以上)录取,并就读清乐中学的学生数累计达到13人以上,以15:4的比例确定推荐名额(各初中的推荐名额见附件1)。

  2.各学校推荐人数:

  (1)附件1中的20所初中学校在具有本校学籍的报名学生中,根据推荐名额数确定推荐学生数。

  (2)其余初中学校(除20所外)在具有本校学籍的报名学生中,各校均推荐1人。

  3.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不占该初中学校的推荐名额(以下简称四类考生)。

  (1)获得“生活中数学”竞赛温州市一等奖的;

  (2)获得“清乐市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一等奖的;

  (3)初中阶段曾参加全国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或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温州市三等奖以上的。

  (4)初中阶段曾获得温州市、清乐市小数学家、小文学家和小科学家称号的。

  六、操作程序及要求

  (一)各初中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清乐中学自主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亲属回避制度),并张榜公布学校领导小组名单、清乐中学自主招生推荐名额、推荐对象。

  (二)考生材料申报。各初中要根据本方案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清乐中学自主招生推荐方案”,于2x年3月24日前将推荐学生汇总表的'Excel电子表(见附件3),其中一份发送到教育局普教科备案,另一份发送到清乐中学教务处,并附考生电子照片,所报材料必须客观、真实、有效。

  (三)考生资格审查。3月26日前完成对报名学生的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学生名单,同时将符合条件的参加测试学生名单报市教育局。3月28日下午15:00前,各初中校到乐中教务处领取准考证,并带推荐学生登记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

  七、综合素质测试

  (一)测试时间和方式。测试时间:2x年3月29日。由清乐中学组织命题、测试和评分阅卷等工作。

  (二)测试内容:

  1.测试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门学科合计测试时间一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各科测试范围为七年级至九年级上学期止。

  八、录取办法

  (一)设立最低录取分数线: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排名为前135名的考生成绩,作为本次自主招生录取的最低分数线,在最低分数线下的学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工作在教育局监督下由乐中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按以下顺序进行录取:

  1.首先在附件1中的20所初中学校的考生中,各学校按规定参加考试人数的4:1分别择优录取(录取数取整数四舍五入)。

  2.再在除20所初中学校以外的其他初中学校的考生中择优录取3名。

  3.然后再在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已上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未取四类考生中择优录取不超过4名。

  4.最后在上述三项录取完成后,若录取人数不足80名,再在参加本次综合素质测试的未取考生中择优录取,直至录取人数达到80名。

  5.预录取名单将在市教育局网站和清乐中学网站上公示。

  (三)在录取过程中,如出现“同分”考生人数多于录取名额尾数的情况时,则按“同分”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择优录取,再以语文、数学两科总成绩择优录取;如还相等,则以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四)4月10日前,领导小组将已录取的学生名单公示,经清乐市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报温州市教育局备案,并录入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予以确认。

  九、有关规定

  (一)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温州市2x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清乐中学报到,若未如期报到或参加2x年各类升学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生录取后,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现象,一经查实,取消相关学生的录取资格和被推荐学生所在初中下年度提前自主招生推荐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如出现上述情况其学校的录取名额不补,收回的名额用于清乐中学面向全市招收统招生。

  (二)被清乐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清乐中学将自主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

  (三)清乐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由清乐市教育局纪委全程监督。

  清乐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提前自主招生学生的条件和操作程序,积极稳妥地做好考生的推荐工作;并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2x年清乐中学提前自主招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2.2x年清乐中学自主招生推荐表

  3.2x年清乐中学自主招生学生推荐名单汇总

  4.有关事项

中学自主招生方案 篇2

  充分发挥我校优质教育资源效用,根据市教育局芜教基〔2〕22号《关于同意芜湖市一中等九所省示范高中2x年自主招生的批复》精神,我校2x年自主招生工作即将启动。

  一、招生计划:50名。

  二、报名:

  1、招生对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2x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1)本县户口;

  (2)外地户口、取得陵南正式学籍并获得2x年中考资格;

  (3)芜湖市区户口。

  2、报名办法:

  (1)学校推荐报名:根据学生学籍所在学校推荐,经资格审查后,确定报名及笔试对象,并由学生学籍所在学校派专人携带相关材料至陵南中学集中报名。

  (2)个人自荐报名(仅限芜湖市区户口学生):除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资格审查后,确定报名及笔试对象。

  3、报名材料:

  ①《陵南中学2x年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

  ②《陵南中学2x年自主招生学校推荐报名考生统计表》(芜湖市区学生个人自荐报名无需提供);

  ③户口簿及复印件;

  ④3张2寸同底版免冠近照;

  ⑤各种获奖证书及复印件;

  ⑥经学校审核的初三最近两次模拟考试成绩统计表或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在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报名时间:4月15日-17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4:30

  5、报名地点:陵南中学教务处(综合楼十楼)

  三、考试:

  1、考试科目:人文素养(200分,语文100分,英语100分)、科学素养(300分,其中数学150分、物理100分、化学50分)。语文含作文40分,英语不含听力。

  2、考试时间:4月25日(全市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统一考试时间)

  3、考试日程:

  上午:7:30-9:10语文;9:30-11:30数学;

  下午:1:30-3:10英语;3:30-5:30理化。

  4、考试地点:陵南中学。

  四、录取:

  1、录取程序:

  首先根据自主招生考试五门学科成绩总分,按招生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前100名(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按科学素养总分由高到低进行确定,若再有并列,再按数学、物理、化学单科成绩依次由高到低进行确定)。

  然后对前100名的学生按照市县教育局核准的.指标数,依据自主招生考试科学素养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前50名(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按数学、物理、化学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市、县教育招生部门审批。

  2、各校自主招生在提前批次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填报志愿。

  五、学籍、教学管理:

  1、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的学生,统一建立普通高中学籍,并根据学情特点单独编班,有针对性配备班主任及科任教师。

  2、自主招生学生均按统招生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内部管理规定给予适当减免。

  以上所有工作均在市、县教育局和县监察局全程指导、监督下进行。

  未尽事宜,请见以下网站:

  陵南中学校园网,网址:

  陵南教育信息网,网址:

  中学

  2x年4月8日

中学自主招生方案 篇3

  为完成市教育局下达我校高中招生计划中15%自主招生指标任务,特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如下。

  一、自主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 吴建东

  副组长: 陆柏峰、曾纪宁

  成 员: 孙京丽、詹毓文、张新洲、高一年级组长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2、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无滥的原则。

  三、招生人数及范围

  1、招生人数

  今年秋季我校高一自主招指标为54人,其中艺术特长生招20人,体育特长生招24人,余下的指标招潜能生。

  2、招生范围

  (1)特长生:艺术特长生(以招收声乐类和舞蹈类特长生为主),体育特长生(以招收田径类和篮球类特长生为主)。

  (2)潜能生:具有特殊资质和发展潜能的各学科潜能生。

  四、招生程序

  (一)报考条件

  1、具有本省常住户口、年龄在17岁以下的我省本市届应届初中毕业生(除学科潜能生外,本省应届初中毕业生都可报考我校艺术、体育类特长生)。

  2、第一志愿填报中学的考生。

  (二)录取顺序

  二类学生的录取顺序依次是:(1)艺术、体育类特长生;(2)潜能生。

  (三)艺术、体育特长生报考程序和要求:

  (1)报名时间:

  5月24日―5月26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00―5:00

  报名办法:①如实填写“报名表”;②在报名表指定位置贴上近期1寸照片。

  报名地点:中学办公楼一楼大厅

  (2)报考条件:

  ①艺术特长生

  艺术特长生在初中阶段获得过县、市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声乐或舞蹈等比赛获奖证书或艺术考级证书的,请持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处报名。

  ②体育特长生

  田径类特长生:在初中阶段代表所在学校参加过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学生运动会,并获个人单项前2名的学生;或在初中阶段参加过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运动会且获过单项奖的学生。

  篮球类特长生:有较好资质,且有一定培养前途的篮球爱好者,初中阶段参加过县级以上篮球赛且获过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凭证书到报名处报名。

  特长生的各种证书只作为报名的参考条件,关键是看专业现场考核成绩。

  (3)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

  5月28日―5月29日:上午:8:30―11:40 下午:3:00―6:00

  考试地点:声乐类在电教楼五楼声乐教室、舞蹈类在电教楼一楼舞蹈练功房、体育类在学校大操场。特殊优秀生(潜能生)的综合测试待定。

  (4)面试方式及内容

  ①面试方式

  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分别组成艺术、体育考评专家评审组,对报考学生进行综合测试。

  ②面试内容

  艺术特长生

  声乐类:视唱练耳、清唱等。

  舞蹈类:基本素质现场测试、特长展示、跟我舞等。

  体育特长生:

  田径类:百米跑、立定跳远、后抛铅球、擅长专项测试

  篮球类:百米跑、立定跳远、跑跳摸高、篮球基本功测试

  (5)录取

  ①5月31日公布并电话通知艺术和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入围学生名单。

  ②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并结合中考学业成绩,确定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录取名单。

  (四)学科潜能生的录取

  学科潜能生按照,由市教育局中招办按1:3的比例,统一将报考我校的潜能生名单和有关材料(联络方式如电话号码一定要标明)送交我校。如从学业考试成绩中能直接区分出其学业特长的,可直接录取;确实需通过测试才能加以区分的,则由我校电话通知进行面试或理科的实验等综合素质测试,择优录取

  拟录取的自主招生名单确定后将张榜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批。

  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批后,由我校将录取通知书发放至考生本人或所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