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校车运行方案(精选8篇)

发布时间:2026-04-23 12:00:05 文章来源:bo的心灵驿站

幼儿园校车运行方案(精选8篇)

幼儿园校车运行方案 篇1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保证接送有序,特制定如下运行方案:

  一、 校车安全管理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校车运行时间、车辆线路情况:

  周一至周五 早上:6:30 下午16:30

  线路1:

  线路2:

  线路1:

  线路2:

  线路1:

  线路2:

  线路1:

  线路2:

  二、防患措施

  1、定期进行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2、校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具有一定驾驶经验,并且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热爱学生。严禁非专职司机开校车。

  3、要经常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行车意识,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斗气车,确保学生安全。

  4、校车站点及乘车学生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长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5、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学生上车坐稳后,照管员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6、校车在接送学生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随车工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校领导要及时将事故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

  7、照管员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值班领导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8、如有学生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车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照管员,照管员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9、照管员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学生,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10、照管员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学生被遗留在车上。

  11、照管员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值班领导签字每月底交总务处备案。

  12、选择安全地点设置校车停靠站,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每辆车应配备1名随车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学生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校车入校后统一组织学生进班,防止出现因学生自行活动引发的安全事故。

  13、接受教育、交通等部门对配有校车的.管理。签定校车安全责任书(校长与分管领导、学校与驾驶员、分管领导与班主任、分管领导与照管员),并定期对其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14、值班领导、值日教师及门卫负责候车学生的管理。

  三、制定学生乘车守则

  1、每天在规定的地点上、下车。学生必须提早五分钟到站点候车,校车准时发车,过时不候。

  2、学生应在老师安排的座位就座,不得随意更换座位。

  3、学生应遵守乘车纪律,不得在车上相互打闹或离开座位。

  4、爱护车内的座位、窗帘等设施,一经发现有意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5、保持车内整洁,不得在车上吃东西或喝饮料,不乱扔杂物。

  6、尊重校车管理员和司机,听从照管员的指挥,若违反乘车纪律,经劝告、教育无效,将取消汽车乘车资格。

  7、学生临时不乘坐校车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前通知班主任或校车负责老师。

  四、确定照管员职责

  随车照管人员肩负着重要的安全责任,《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做出了明确规定。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五项职责:

  (一) 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

  (二) 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三) 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四) 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五)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幼儿园校车运行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和省公安厅、教育厅有关要求,经市公安局、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奥运攻坚战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通过排查整治,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得到进一步完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一)深入中小学校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秋季开学前后,交警部门要结合“五进”宣传工作,选用业务能力强的民警,深入到各中小学、幼儿园,通过上交通安全课、致学生及家长公开信,播放宣传光碟,发放交通安全联系卡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接送中小学生的危害,督促学校、幼儿园和学生家长坚决不使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和儿童;教育部门要继续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深入开展中小学校长和教职工交通安全,切实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教育广大家长和中小学生、儿童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公安、教育部门要会同各学校、幼儿园,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切实增强其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严防校车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做好校车及驾驶人的排查摸底、清理整顿工作。交警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见车见人,不留死角。车管部门要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供的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逐一建立校车档案,纳入计算机,在机动车登记系统中录入校车类型、乘员数(包括驾驶员、学生及其照管人员)、学校名称、教育行政部门名称等信息,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和乘员数。同时,要利用交警信息平台实行属地化动态管控。交警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通过定人、定校、定车的方式,立即对校车集中进行一次检验,检验的'结果要记入校车档案。检验中发现校车有交通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合格后才允许其运行。同时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对在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驾驶人,坚决取消其驾驶校车资格。

  (三)严格校车安全技术标准,积极做好校车外观标识和标牌管理工作。根据20xx年年11月26日省公安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实施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第2号修改单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校车外观标识喷涂和标牌核发工作。交警、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做好专用校车的外观标识喷涂工作。交警部门负责对非专用校车发放统一标牌。两部门要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于20xx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四)严厉打击车辆非法营运接送学生和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非法营运车辆存在大量安全隐患,是近年来交通事故群死群伤频发的主要原因,严重威胁着中小学生及幼儿的人身安全,交警部门要积极配合交通运管部门,对非法营运车辆坚决予以取缔,依法严格严处。同时,对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要使每名驾驶人头脑中牢记超员、超速是造成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切实做到遵章驾驶,平安出行。

幼儿园校车运行方案 篇3

  一、演练目的

  1、加强校车的安全管理,提高驾、乘人员安全意识,掌握疏散逃生的基本方法。

  2、让幼儿学习安全乘车的知识并进行宣传教育,掌握安全突发事故的自救自护能力。

  3、提高师生应对突发灾害事件的心理素质,科学应对,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的`稳定。

  二、校车安全演练领导组

  组长:略。

  组员:略。

  参与人员:所有驾驶员及接车教师、乘坐校车幼儿

  指挥:略。

  三、演练相关事项安排

  1、司机师傅筹备讲解校车相关安全自救途径。(雷月通知师傅)

  2、演练时间:20xx年xx月xx日下午

  3、车辆准备:豫F 、烟雾弹、灭火器、医药箱

  4、人员准备:所有接车教师、驾驶员、乘坐校车幼儿分别20人

  5、演练地点:路,集中上车点:x幼儿园

  6、摄像:王雪静

  四、演练流程

  1、校车师傅讲解校车疏散途径及方法。所有接车老师认真学习观看。

  2、接车老师集合乘车幼儿安全乘坐校车。

  3、平稳启动(驾驶员直视前方专心开车、后排跟车教师巡视车内情况,前排跟车教师关注线路并随时查看接车群,行进中的突发情况:晕车、急刹车、左右晃、吃东西等)

  4、永安路北头调头,校车出现故障吗,车头冒烟。

  司机师傅及跟车教师组织幼儿疏散逃生。师傅负责处理故障烟雾(灭烟雾)。

  5、待故障解除,安全乘车返回,x处停车,在校车上做总结。

  6、副班教师延伸普及乘车安全教育。整理总结存档:

  五、后期宣传链接:

幼儿园校车运行方案 篇4

  活动目的:

  为了加强中班幼儿对于意外伤害事故的一个防范意识,并且更深的巩固简单的自救逃生措施,培养基本的自我保护能力。因此,针对近几日高发的“火灾”事故,我园开展了消防安全演练活动。

  活动时间:

  xx年11月17日

  活动地点:

  xx幼儿园

  活动参与人员:

  全体中四班幼儿及教师

  活动准备(道具):

  一盆水、若干块小毛巾、手机或电话机一部(仿真模型亦可)

  活动演练过程:

  一、观看视频,了解火灾知识

  1、出示视频,让幼儿自行讨论发生了什么事。

  2、教师讲述事件大致经过,重点讲一下视频里的逃生要点。

  二、细讲幼儿逃生方法,和火灾发生时的措施

  1、火灾发生时,火势小可以先打“119”报警。

  2、观察烟是朝上飘的,所以逃的时候要蹲着低点,还要用毛巾捂好口鼻。

  3、用湿毛巾一只手捂好口和鼻,一定要都捂住了,但不要用力去捂,保证自己可以呼吸。

  三、听警报,跟随老师疏散逃离

  1、听到警报响起时,根据老师的指令做好准备工作。

  2、低下身体,半蹲逃行,跟在老师身后,由西大门逃离。

  3、注意不要拥挤,不要推小朋友,一个跟好一个,有秩序的逃离。

  4、逃离到空地上后,千万要告知每个孩子,不可以随便跑进去去拿遗落的东西。

  四、最后工作

  1、带班教师清点班中实到现场幼儿人数,并向负责人汇报,确认无人员伤亡。

  2、全部确认完毕无误后,演练结束。

  五、延伸教育活动

  教师出示手机或电话机,讲解拨打“119”的步骤,并重点拓展说什么的内容,要求每个孩子回家都去记一下自己家的确切地址。

  故的应急救护和拨打119电话和120急救电话等。

  4、撤退后幼儿安全管理:各班教师

  职责:清点幼儿人数,负责安抚幼儿情绪,保证幼儿火灾后的安全。

  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幼儿疏散时的撤离秩序、安全管理,严防拥挤事故发生。

  5、报警小组:值班教师

  负责火警预报,向分管领导电话报警

  6、业余消防队:后勤人员

  职责:负责拿灭火器灭火

  五、疏散管理

  A、疏散命令:由应急总指挥根据情况发布疏散命令

  B、疏散铃声:两短一长铃声为信号。铃声由总指挥发出。

  C、疏散路线:教师领队,幼儿排二列队伍下楼道,分班按下列路线疏散:

  第一组大一班、大二班、从东边楼梯下;与小一班走南门到操场。

  第二组中二班、中一班从西边楼梯下,与小二班走北门到户外。

  两个楼梯的疏散情况采取应急措施,选择最畅通的楼道疏散幼儿。要求依次快速、安全下楼,不能抢先下楼,以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操场以两列列队伍,按做操集合顺序。

  注意:

  具体疏散还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听从疏散指挥教师的指挥。疏散通道必须保证时刻畅通。现场指挥应根据现场情况、人流密度、对疏散路线作选择或调整。

  D、疏散引导:疏散引导小组的任务是维护疏散秩序,指明疏散方向和路径。在拐角处应有人员引导,避免幼儿误入危险区域;要阻止幼儿逆向跑、窜、推搡、挤压情况发生;有人倒下,要立即扶起,防止踩踏事故发生。

  E、撤离方向:就近安全出口撤离原则。

  F、集合地点:操场

  G、人员清点:各班教师在集合地点对疏散的幼儿人数进行清点,并继续寻找滞留在事故现场的.幼儿和受伤人员,帮助其安全撤离。疏散引导小组应及时向总指挥报告疏散情况。

  六、演习准备阶段

  1、所有幼儿进入自己所在活动室

  2、各班老师清点幼儿人数

  3、①清理警戒区。②各工作小组进入现场。

  七、正式演习阶段

  1、总指挥:宣布消防演习与紧急疏散演习现在开始。

  2、发现和确认火灾事故发生。

  3、应急总指挥命令预警小组发布火警报告。(幼儿园迅速启动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4、紧急疏散:

  ①在各层疏散引导人员的指挥下,全体幼儿在老师的带领下,按预定路线有序疏散,疏散时请靠楼梯左边行走,让出右边通道让消防人员赴救通行;用湿毛巾捂住鼻子,猫腰行走或匍匐前进,撤离到幼儿园活动场。

  ②各班老师清点疏散人数,发现少人,迅速与疏散总指挥部联系

  ③如发现有幼儿受伤,立即与现场救护小组联系,并展开紧急救护。

  ④应急疏散负责人向现场总指挥汇报疏散情况。

  报告:报告总指挥,全体幼儿现已安全脱险。

  ●疏散前的注意事项:

  A、关闭电、气设备,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B、为保证快速、有序、安全地疏散,任何人在疏散时不应携带个人物品,更不允许逆向跑窜寻找个人物品。

  ●疏散时的注意事项:

  A、提醒疏散的幼儿不出现惊慌与骚乱,确保他们安全撤出。

  B、现场警戒小组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和现场秩序稳定。

  C、各工作小组本着对幼儿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对待现场上出现的每一个突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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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校车运行方案 篇5

  为切实加强全市校车安全管理,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满足学生乘车需求的校车运营模式,有效预防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车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xx〕5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xx〕219号)的有关规定和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校车运营管理安全主体责任,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司管理、部门监管”的原则,建立城乡资源共享、线路设置科学、管理规范、覆盖全市城乡的镇村公交(客运)网络,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二、校车运营管理模式

  实行“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市场运作、公司管理”的运营管理模式,通过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平交易中心或电视台发布校车接送服务项目公告,鼓励在广西区内依法设立注册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以及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提供校车服务,引入竞争机制,公开、公平、公正选择具有运营实力的校车服务公司提供校车接送学生服务。为规范校车运行安全管理,逐步实现专业化和集约化,校车的标准、配置与运营、资质审核等相关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协调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梧州市有关规定统一指导,以“学生舒心、家长省心、政府放心”为宗旨,对新购置及原有校车的管理、使用、周期审验及入户申请等工作予以明确:

  1.校车服务公司自行采购国标校车,统一入户上牌、办理保险、车辆行驶线路、聘请司机等,给各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提供校车接送服务,按相关标准收取租赁费或交通费。

  2.各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可自行采购国标新校车,也可委托校车服务公司代购新国标校车,由校车服务公司与购买新校车的学校或幼儿园签订协议明确校车财产权属,纳入校车服务公司名下统一管理、统一监控、统一办理入户上牌、办理保险以及车辆行驶线路等业务,按相关标准每月缴纳管理费。

  3.各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原已购置正常使用的校车须纳入校车服务公司名下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监控,与校车服务公司签订协议明确校车财产权属,按相关标准每月缴纳管理费。

  4.各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幼儿园由校车服务公司直接提供校车接送服务,按相关标准每月缴纳交通费。

  三、校车管理适用范围

  按照“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当前校车主要用于解决农村路途较远的幼儿园专用校车及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的实际困难,离校较近的学生原则上不安排接送,但确需使用车辆集中接送的,应使用学生专用校车接送。

  四、建立校车管理工作机制

  市人民政府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属地化管理的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岑溪市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政法委,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住建局、民政局、司法局、城市管理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交管大队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具体措施,研究解决问题,每年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开展校车联合整治工作。各镇要相应成立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的校车管理工作,定期研究解决校车运营管理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各镇、市直有关部门要将加强和推进校车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当地教育惠民工程项目,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努力使校车管理步入政府主导、管理规范、用车安全、群众满意的良性发展轨道,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坐上安全车、放心车。

  五、职责分工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组织市融媒体中心、电视台等媒体开展校车安全管理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宣传校车安全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营造校车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市委政法委:负责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将校车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市教育局:优化学校、幼儿园布局,提供乘车学生数量分布和用车需求情况;与各学校、幼儿园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指导和督促各校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联合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各学校、幼儿园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配合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校车交通安全检查,防止超员、超速、酒驾等违法行为;统筹建立校车管理台帐与数据库,上报校车管理信息。

  市公安交管大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负责校车道路行驶过程中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签注校车驾驶员准驾证和核发校车标牌,建立健全校车车辆、驾驶员信息管理台账;负责交通秩序的维护和管控,依法严查校车超员、超速和非正规校车接送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学校周边道路巡查和管理,对道路交通警示牌、减速带的设置提出具体意见,有序疏导、维护好交通秩序;按照权限为校车标牌办理审批手续,负责校车驾驶员准驾资格的审查;及时排查道路和校车的安全隐患,并以书面形式向市安委办报告相关隐患问题;负责督促校车持有人按照周期进行车辆技术综合性能检测,严把车辆安全技术关;加强警校共建,配合市教育局、应急局、交通运输局、学校做好对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公安交管大队、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严格排查校车通行线路安全状况,按照《公路法》分级管理的原则,及时整改所属管养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为校车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会同市住建局、城市管理监督局等部门按照道路级别划分权限做好校车站点设立、路况维护等工作;积极配合市教育局、应急管理局、公安交管大队等部门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配合市政法委、市教育局、应急管理局、公安交管大队等部门打击非法接送学生的车辆。

  市财政局:落实市政府安排的校车补贴、奖励经费,并按时

  足额拨付到位。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范畴,加强安全工作协调和对各有关部门落实安全职责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整改重大安全隐患。

  市司法局:负责依法审核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的校车管理规范性文件。

  市民政局、扶贫办、残联:负责做好低保家庭、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家庭乘车学生调查摸底、核实报送工作。

  市发改局:会同财政、教育部门适时制定指导性运营价格。

  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校车服务公司按标准收费,严厉打击乱收费乱涨价行为;督促落实涉及校车的价费优惠政策。

  各学校、幼儿园:负责本校(园)校车日常安全管理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建立校车制度和校车台账,严格把关学生乘车条件;提供本校(园)学生乘坐校车的需求情况;制作学生乘车花名册,与校车公司做好人员清点交接手续,建立校车信息卡、接送联系卡等管理台账;做好学生在校门口上下车的安全管理、学生乘车的组织,确保学生按时上车,准点开车;每个校内站点设立若干名执勤教师,负责学生上下车的安全护导,并维持学生的乘车秩序;教育和引导学生不搭乘非法营运车辆,对非法营运行为及时举报;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法,并定期组织学生开展校车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做好学生家长与校车服务公司的沟通工作,协助校车服务公司与学生家长签订乘车服务协议。

  各镇人民政府:各镇成立校车管理机构,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落实镇、村(社区)分级管理的责任主体;掌握本辖区内需运送学生数量和接送学生的车辆需求情况,及时上报市校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校车履行协调、管理、监督职责,帮助、指导学校落实相关安全措施;督促辖区内相关部门依法对校车进行管理;按照道路级别划分职责权限负责做好镇、村(社区)道路站点设立、路况维护。

  校车服务公司:负责学生乘车的日常管理,对校车运营安全负全责;负责招聘符合条件的专职驾驶员,严格把好人员准入关,切实做好驾驶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要按照规定指派照管人员(乘务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做好学生乘车期间的安全护导,确保无超载超员情况发生;要及时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况良好,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要按规定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实时监控校车运行和学生安全;要规范校车保险管理,按规定及时投保交强险、车辆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和座位险(暂按20xx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的文件执行,如计算标准有变化按变化后的执行),进一步化解校车安全事故的经济赔偿风险;负责配备相关的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车辆运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校车及驾驶人管理档案、行车日记及每日登记出车情况,具体落实定人、定车、定时、定点、定线的“五定”管理制度;做好驾驶员和随车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根据乘车人数和线路的变化,每学期对车辆进行科学调整,最大程度地提高车辆利用率。

  市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建立健全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和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加大对学校、校车服务公司及其他负有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监督管理职能部门的督促检查力度;对执行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对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或校车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分析存在困难和社会稳定风险,研究部署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督导,帮助基层把握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校车管理;对相关部门进行考核,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研究制定考评细则及奖励方案。

  六、校车和校车驾驶人申报管理办法

  (一)校车申报

  1.申报条件

  (1)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3)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须投保交强险、车辆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和座位险(暂按20xx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的文件执行,如计算标准有变化按变化后的执行)。

  2.申报程序

  由中标的校车服务公司向市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和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材料,经市交管大队、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批准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

  (二)校车驾驶人申报

  1.申报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2)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4)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5)无犯罪记录;

  (6)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2.申报程序

  驾驶人向市交管大队提交书面申请和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材料,经市交管大队审核合格后再递交市公安交管支队审核,再由市公安交管支队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

  七、校车行驶规定

  1.校车应统一着黄色的车体外观颜色,在车辆两侧应统一粘贴校车标牌,校车标牌应当载明本车牌号码、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停靠站点、跟车照管人及其联系电话等。

  2.校车应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携带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校车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3.应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的线路行走,在规定的停靠站点停靠,严禁超员、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八、加快校车管理配套建设

  校车服务公司依据乘车人数和线路状况,统一指导校车的配备,市直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及时办好校车相关手续并投入运营。根据科学、合理的原则,建设学生候车亭或候车点标志。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待校车投入正常使用后,在重要干道和学生较为集中的地方增设交通安全设施或标志。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督查指导等工作。市政府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各相关部门和各镇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校车服务管理。

  (二)成立校车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校车安全

  管理措施;对校车服务公司建立违章处罚制度;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协调解决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问题等。

  (三)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校车安全工作管理责任追究制,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对因未按规定实施校车安全工作,或者因管理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等问题发生学生接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严格工作考核。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相关单位、镇年终绩效考核范围,对校车安全工作管理成绩突出或对工作不达标的,均要给予通报。

  (五)加强宣传。加强推进校车服务工作宣传,营造实施校车服务的良好氛围。有关部门、校车公司和学校要广泛开展校车安全工作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和校车意外事件应急疏散演练,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幼儿园校车运行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省、市、区关于校车管理工作精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切实开展好我镇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学生的宗旨。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部门监管、财政补贴”的原则,加强对校车运营的管理,杜绝无证校车行驶。

  二、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省市区关于疫情期间学生复学的会议精神指示,切实加强我镇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疫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幼儿家长和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防疫意识,强化对货车、三轮车和摩托车违法载人的整治力度,使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坚决制止无防护措施的校车上路和校车超载、超速、酒驾等违法行为,杜绝非客运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违法载客行为,杜绝无证校车行驶、校车不消毒运营,镇区范围内道路危险路段得到有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杜绝校车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逐步取缔非法学生接送车辆,确保学生安全。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镇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和进行,经钱粮湖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钱粮湖镇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组织和督促全镇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办公室,由严攀峰、盛先明、胡良海任办公室主任,分校具体负责校车日常监管工作。

  四、校车管理

  (一)校车申报

  1、申报条件

  (1)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3)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4)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2、申报程序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先向中心学校、镇政府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准入审核表,并递交乘车学生姓名及家长签字合同,中心学校及镇政府实地考察线路确认需要后,校长、镇主管教育或安全生产的领导签名盖公章,再上报校车公司、交警大队、校车办审批,校车办与交警大队、校车公司现场实地核准后方可购车准入。

  (二)校车驾驶人申报

  1、申报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2)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4)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5)无犯罪记录;

  (6)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无新冠肺炎感染症状。

  2、申报程序

  驾驶人向交警大队提交书面申请和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证明,经交警大队审核合格后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

  (三)校车行驶

  1、校车应当统一着黄色的车体外观颜色,在车辆两侧应当统一粘贴校车标牌,校车标牌应当载明本车车牌号码、车牌所有人、驾驶人、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停靠站点、随车照管人员姓名及其联系电话等。

  2、校车应当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携带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校车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3、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按规定的线路行走,在规定的停靠站点停靠,严禁超员、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校车驾驶人不得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4、载有学生的校车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载有学生的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

  5、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督促校车驾驶人在行车前对校车进行安全技术检查。发现驾驶人不具备校车驾驶资格,饮酒、吸毒、醉酒后驾驶,身体严重不适驾驶,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

  (2)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制止学生携带易燃、易爆、易碎物品以及管制刀具等上车。发现学生无故缺席,及时与学生监护人和学校有关人员取得联系;

  (3)清点校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且间隔落座、系好安全带,保障疫情期间学生防护措施到位,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途中离开座位、嬉戏打闹或者将头、手伸出车窗外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上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全部上下车后,本人方可上车或者离车;

  (6)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

  五、工作任务

  所有用校车接送的学校、幼儿园,必须按相关要求办理校车行驶证,所有驾驶校车的驾驶员也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办理校车驾驶证,校车和驾驶人在未取得资格证之前,一律不得上路接送幼儿,一经发现,立即作为非法营运车辆报交警大队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场)、社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以对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提高对校车安全管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迅速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狠抓责任落实,全力开展校车安全管理活动。

  (二)明确分工,狠抓落实。各村(场)、社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将目标责任书的签订、校车责任考核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明确责任具体分工,认真贯彻落实目标责任书的相应工作任务和指标,狠抓校园安全。

  (三)强化责任,严格督导。各村(场)、社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坚决贯彻“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各有关部门加强工作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把各项管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力争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要严格标准,及时发现及时举报立即处理。

幼儿园校车运行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为了校车的安全,本着学生“安全第一”,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的宗旨,制订校车安全逃生演练方案。

  二、演练的时间、地点、参加人数、车辆

  时间:11月3日上午10:20分

  人数:乘坐校车的.幼儿约30人

  车辆:1辆

  三、演习领导小组及应急小组成员

  组长:执行园长

  副组长:保安组长

  应急组长:保健医生

  成员:全体教职员工

  四、准备工作

  1、车辆先安排在幼儿园车库门口。

  2、老师将幼儿带到车库口处排队,各班教师将幼儿排好队观看。

  3、师生事先熟悉逃生场地,逃生(方法、顺序、路线)。

  4、班级教师宣传本次活动

  5、卫生保健准备

  6、设计问题:(1、接送过程中车辆因机件故障突然停止在马路中间。车辆自燃应该如何处理;2、车辆有幼儿抽搐,应如何处理。3、有陌生人敲打门窗,应如何保护幼儿人生安全。)

  五、细节要求

  1、部署好所有人员的分工与需要配合人员。

  2、逃生时不抢道、不惊慌。

  3、教师组织幼儿有序撤离。

  4、重点危险地带专人把守(车门、车窗)。

  5、班级教师延伸安全教育。

  六、人员安排

  1、道具摆放:

  2、领导总结发言:

  3、卫生保健:

  4、负责撰写总结上传网站。

  5、负责资料收集与存档。

  6、总指挥长:

  七、活动流程

  1、9:30校车准备就绪

  2、9:40规并指挥划好各班排队观看位置

  3、9:40将打印“校车逃生演练车辆”粘贴在演练校车上。

  4、10:10教师带领好演练幼儿准备(演练完毕将幼儿送回各班老师处)。(各跟车教师、班主任)

  5、10:20宣布演练开始,并公布车辆演习问题与方法。

  6、10:55总结并宣布演习结束。

  7、11:00各班有秩序地回教室。

幼儿园校车运行方案 篇8

  一、演练目的

  1、加强校车的安全管理,提高驾、乘人员安全意识,掌握疏散逃生的基本方法。

  2、让幼儿学习安全乘车的知识并进行宣传教育,掌握安全突发事故的自救自护能力。

  3、提高师生应对突发灾害事件的心理素质,科学应对,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的稳定。

  二、校车安全演练领导组

  组长:组员:

  参与人员:所有驾驶员及接车教师、乘坐校车幼儿指挥:

  三、演练相关事项安排

  1、司机师傅筹备讲解校车相关安全自救途径。(雷月通知师傅)

  2、演练时间:20xx年xx月xx日下午

  3、车辆准备:豫F 、烟雾弹、灭火器、医药箱

  4。人员准备:所有接车教师、驾驶员、乘坐校车幼儿分别20人

  5。演练地点:路,集中上车点:x幼儿园

  6。摄像:王雪静

  四、演练流程

  1、校车师傅讲解校车疏散途径及方法。所有接车老师认真学习观看。(对参加人员进行灭火器的使用、紧急门的`开关等消防知识培训,每人都掌握疏散逃生的办法和自救自护知识。校车师傅、跟车老师学会使用灭火器。校车师傅负责对跟车老师进行紧急门的使用培训。)

  2、接车老师集合乘车幼儿安全乘坐校车。(内容:上车前清点人数并检查幼儿有无携带危险品、x老师班级中途接走幼儿交接、排队安全上车、系安全带、车内巡视严禁幼儿车上吃食品、司机师傅查看车辆周围情况)

  3、平稳启动(驾驶员直视前方专心开车、后排跟车教师巡视车内情况,前排跟车教师关注线路并随时查看接车群,行进中的突发情况:晕车、急刹车、左右晃、吃东西等)

  4、永安路北头调头,校车出现故障吗,车头冒烟。

  司机师傅及跟车教师组织幼儿疏散逃生。(校车故障设计:接送过程中车辆因机件故障突然停止在马路中间,/负责制造烟雾。车头冒烟,师傅与跟车教师立即安全疏散幼儿,做到逃生时不抢道、不惊慌,有序撤离)x师傅负责处理故障烟雾(灭烟雾)。

  5、待故障解除,安全乘车返回,x处停车,在校车上做总结。

  6、副班教师延伸普及乘车安全教育。整理总结存档:五、后期宣传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