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展览活动策划方案(精选5篇)
艺术展览活动策划方案 篇1
为响应院学工委号召,倡导健康向上的高校校园文化和营造健康、高雅、文明的校园文化环境,丰富全院学生课余生活,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展现大学生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特围绕“怀化学院第五届“科技・读书”节开展了物信系第四届“求索杯”DV作品艺术展,活动方案如下:
一、征集对象:
怀化学院全院师生
二、活动口号:
DV看世界有你更精彩
三、活动主旨:
本次以“影像记录青春,镜头注视怀化”为主题,营造积极向上、和谐的校园文化环境,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展现大学生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四、征集时间:
五、征集范围:
1、公益广告类:反映各项公益事业,包括道德、环保、健康、卫生、禁毒、希望工程、尊重知识等。
2、影视短剧类:反映真实生活,主题不限,能展现大学生的生活现状和精神风貌。题材包括人物、纪录、故事类等。
3、音乐风景类:反映祖国的大好河山,优美的活现状和精神风貌。画面搭配合适的音乐,可以是自然风景、建筑写真、旅游采风等。
六、征集方式:
此次征集活动参赛者报名分为两部分:
1、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参赛者还必须将一份DV作品征集大赛报名表的电子稿和参赛作品的海报投至指定电子邮箱。
3、作品名字为“系部+作品名+作者”
七、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须为大学生原创DV作品,要求内容贴近生活,反应主题明显,切合时代背景,体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作品内容和形式结合得当,表现手法有创新和探索精神,立意新颖,可视性强。
2、拍摄画面清晰,场景过度流畅,感情基调表现准确。
3、有一定的拍摄技巧,镜头运用流畅,特效运用合理,话外配音清楚、生动。
4、创意独特新颖,整体设计思路清晰、理念明确,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和较强的可欣赏性。
5、投稿作品不限,但要求内容积极向上,无不良信息。
6、参赛作品必须为20xx年9月1日以后拍摄的作品。
7、参赛作品需附作品DVD光盘,统一采用“MPG”格式导入。
8、每一件参赛作品均需附上本届DV文化艺术展DV作品报名表和一份作品海报。
9、参赛作品为个人或团体原创,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在投递时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作品拍摄完成时间及参赛作品简要说明,若是在校大学生另要注明系部及专业、学号、寝室号。
八、活动流程
1、作品评审时间:20xx年6月1日-6月5日
2、获奖名单公布和获奖作品展出时间:20xx年6月10日―6月15日
九、评选方法:
除摄像技法外,本次大赛主要强调:纪录片注重纪实,以反映民生状况为主题;DV电影、风光片、商业专题等作品强调标新立异,用全新的视角,独特的思维来操控影像。评审时,专家评委将根据一下标准来审核参赛作品。
艺术展览活动策划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育人为本,以学校为基础,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使学生参加展演活动的过程成为受教育的过程,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让每个学生都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展演活动要体现中学艺术教育特点,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生动活泼的校园文化特质。围绕新中国成立xx周年和第xx个教师节,歌颂祖国、赞美东营、颂扬人民教师无私奉献的精神,展示中学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
二、主题和内容要求。
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活动内容包括: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和艺术教育论文三项。
活动内容要围绕主题,充分反映中学生热爱祖国、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学校要按照“人人享有艺术教育”的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努力创造条件,使更多的学生参与艺术活动。
三、参加对象。
所有非毕业班的学生(六年级、七年级、八年级),艺术教师、校级领导以及从事学校艺术教育的有关人员。
四、节目、作品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
1、各班展演的艺术节目中,必须有一个合唱节目(班歌),其余不限。
2、各班至少展出2个艺术节目(含合唱),最多不超过4个。
3、艺术表演节目类包括:声乐节目、器乐节目、舞蹈节目和曲艺节目。具体要求:
(1)声乐节目。
①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1人)或伴奏带伴奏,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②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③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④独唱: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①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②独奏:可有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舞蹈节目。
①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②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③独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4)曲艺节目。
剧种形式不限,可以是校园剧(课本剧)、相声、小品、快板、三句半等艺术形式。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二)艺术作品类。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版画或其它画种,国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60x60)。
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迹